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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膜施工合同(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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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膜施工合同(通用3篇)

玻璃膜施工合同 篇1

保温系统施工合同

承建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的规范,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第二条 施工方式及范围

4、施工方式:

5、施工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6、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进厂做施工准备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竣工,共计 天。工程竣工按主体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但不得影响主体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按规定进行调整。具体每栋楼的开工日期按工程部出具开工令为准。

第四条 质量标准

8、工程质量:按照主体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级标准。

9、结算方式:按保温面积 ㎡估算,最终以实际保温面积展开结算。

10、合同施工价款:本外墙保温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外墙真实漆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

11、本工程包工包料。双方如对工程量存在争议,以审计为准。(按后期实测实量的面积计算)。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主体交接,需修整另行计算,为乙方无偿提供临时设施、施工中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简易场地。施工用脚手架由 方承担。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变更必须经公司盖章生效)和其他事宜。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照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需要变更的部分及图纸以外的签证必须经甲方认可盖章,否则无效。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所完成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乙方竣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原则上从竣工之日起不超过10天)。

6、乙方服从甲方和监理监督,施工质量应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第七条 关于工期变更及逾期竣工的约定

1、如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前期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12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因大风、下雨不良天气影响施工质量的情况下,不能施工;室外温度低于5℃的时间段不允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承诺确保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符合国家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要求,承诺聚苯板厚度不小于 cm,单位容重不小于 kg/m3。(按工程设计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墙体。

3、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xx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144—20__)以及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工期予以顺延。

5、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场后,乙方抓紧时间进行施工,工程进度款依据进度计划及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工期顺延,并支付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工程承包款结算的约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工人、材料进场,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约 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月25日书面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下月5日支付以完成工程量 %工程款。

第十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不得将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产品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所有材料进场后,须经监理人员及甲方代表抽样检验,符合约定标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如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工,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因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玻璃膜施工合同 篇2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固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固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室内环境清洁,使施工环境不影响工程质量;(2)审核乙方工程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二、乙方(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2)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先付乙方总金额50%即人民币(大写)的预付款,剩余款项待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并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后,一次性付清。第七条责任规定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第八条保修

玻璃防爆膜自签订合同日起质保五年,人为和自然灾害除外。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第十一条项目规格: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_年月

玻璃膜施工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酷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峻)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