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合同精选3篇》
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合同(精选3篇)
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很好地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将所施工路段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的形式。
施工范围
施工位置及长度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按实际摊铺面积进行结算。
二、单价及付款方式:
1、单价: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4~5cm,中粒式按每平方米60元进行工程量结算。
2、付款方式:甲方预付沥青款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剩余尾款甲方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三、 质量要求
1、 乙方按照合同协议要求保证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如因沥青面层翻砂等原因造成返工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因甲方路基填方压实度及填料问题造成沥青面层下沉及网裂,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 违约责任
工程完工,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及时支付工程尾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每日500元进行计算。
五、 未尽事宜
1、 未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与“x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
二、乙方的关联文件及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各项合同、还包括在执行中甲方所担保的责任项目同时解除。
三、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乙方必须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必须急时采取相关措施、至到验收合格为准。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公司、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经监理和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后、于年月日前将所需的资料整理成册(不装订)、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内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经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后以文书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七、工程结算按原合同所议定的条款执行、以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
八、最终结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同后、再签订甲、乙双方欠款还款协议书、确定还款时间。
九、工程款支付:甲、乙双方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甲方担保费用、按财务要求对帐并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十、“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返还。
十一、解除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先行无条件退场、同时移交符合档案要求的全部资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在场外进行结算。
十二、解除合同签订后,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本项目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干扰、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已与相关班组签订的施工合同(含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合同)由乙方与其协商解除,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班组之间因合同纠纷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监理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
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保证贵港市 工程沥青混合料施工项目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__)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量:约 ㎡。
4、本工程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范围、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范围:工程项目单位单价(元,含税)备注㎡ 开具9%建安类增值税发票㎡注:
①最终合同结算总价,以实际施工方量*单价为准。
②主材价格调差:施工时的主材价格浮动在5%以内时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主材价格浮动超出合同单价的5%时,甲乙双方应对超出合同单价部分的主材成本作相应调整。计算依据为:实际数量*(市场价格-合同价格)*配合比系数。
2、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工程材料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装卸费、运输费及机械费。
(1)工程进度付款支付比例:
① 施工完毕2天内,双方各派代表核对计量,结算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收方单为准。如甲方未按时到场或不作处理,则结算以乙方计量为准。
②本项目无预付款。施工完毕后,7日内支付实际总工程款85%,验收后支付至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甲方按未结算部分的工程款的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问题,直至可以顺利施工;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已发生的实际损失。
(3)工程款支付由甲方汇入签章部分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三条 工期工期: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工期为 日(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具备施工条件下,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准备人员、设备进场摊铺(如因天气及其他甲方因素原因工期顺延)。
第四条 施工质量要求
(1)沥青混凝土施工及养生期内的气温应不低10℃。
(2)施工面层过湿或有积水时严禁进行施工;雨天及空气湿度大、混合料成型困难的天气,不得施工;施工中遇雨或施工后混合料尚未成型遇雨时,严禁开放交通。
(3)原路水稳层面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甲方应负责对原路面进行修补,拥包应铲平,坑槽应填补,保持路面完整,稀浆混合料应根据使用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4)施工前甲方应组织人员应清扫铲除原路面上的所有杂物、尘土及松散粒料,对大块油污应采用去污剂清除干净。
(5)正式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范围内的井盖、井箅、路缘石等附属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以防受到污染或损坏。
第五条 甲方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配合和监督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按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在向乙方移交工作面时,确保工作面的整洁。
4、协助乙方进行施工期间交通疏导和分流、交通组织等工作。
5、甲方需提前一星期通过书面或微信形式告知乙方开工计划。
6、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检测工作及相应费用,乙方负责提供相关材料所需资料。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本项目沥青混合料质量合格率100%。
2、乙方负责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场及移位的运输工作,并为机械设备提供所需的油料,及时改换所需配件。?
3、乙方的沥青层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若不予返工或返工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承担本工程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或天气原因(如回南天、梅雨天气等不利于沥青施工的天气因素)造成乙方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3、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期在工程质量保修保质期一年内,工程质量出现由沥青的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损害、路基破坏、原基础原因引起的路面破坏不在缺陷责任范围内。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价款结清时止。
2、未尽事宜或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3、本合同壹式贰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以下为签章部分)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甲方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乙方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