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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荒地出售合同(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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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荒地出售合同(通用3篇)

四类荒地出售合同 篇1

出卖方:身份证号:

买受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 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辆识别代号为 。

现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 重型自卸货车。

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

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 元整。

二、付款方式车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付款 元整,其余 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

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

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车辆及其手续的交付期限为20 年 月 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

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

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四类荒地出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 将自家名下承包四类荒地一节,永久性一次出售给甲方, 名下公司,用于建设冷库项目。具体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点、面积:此地块位于大丽路95里桩处,四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东至 ,面积连埂子:总计一点七亩。

二、价格:价格按国土局征地价:每亩 元/亩结算:计 亩:总计合计价格 元(¥: 元)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付给乙方 元(¥: 元)其余 元 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平等互愿情况下达成协议,如其中某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本金的五倍赔付给另一方。

合同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将负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村公所存底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四类荒地出售合同 篇3

(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 的 轿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 ,小写 .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时签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