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理石销售合同(热门3篇)》
公司大理石销售合同(通用3篇)
公司大理石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的地址为
第二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的服务范围是
第三款:服务内容为
第四款:工期为
第五款:乙方采取全承包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约定的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款: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第三款: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石材养护工作。
第四款:负责免费提供乙方大理石晶面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的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的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本合同的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第二款:负责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
第三款:积极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不断改进、提高大理石晶面保养服务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额合计: 元(大写 )
第二款: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预付清洗总工程款 %做为预付款,计
第三款:付款时间:甲方应于乙方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清乙方工程款,如因甲方原
第四款:合同签订服务范围之外的特项服务费由甲方单独支付,不在以上服务费金额之内,
五:违约责任
第一款:如因甲方未能履行其权利和义务,造成乙方工作时间延长或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
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款:如因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物品出现划痕,损坏,由乙方全部赔偿。
六:免责条款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七:未尽事宜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款:本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公司大理石销售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电话:
地址: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供方(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交货地点:
二、工程所用石材见下表: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乃是天然产物,略有色差及花式变化纯属正常现象。
四、交货时间、运输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定金到账后7天内供完。
2、运输方式:需长途运输的,供方可协作安排车辆,所有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但供方负责装车。
五、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定金。(大写:伍万叁仟元,小写¥:53000元)第一次提货时,支付所提货物的货款,第二次提货时支付清货款,定金在提货款冲减。
六、经济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0.1%违约金。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0.1%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需方还应支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份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中途不能无理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需方应支付供方退货部份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七、定单上所注明的内容可示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法律效力。
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以上合同条款,另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以书面通知对方,七日后自动生效。
八、经济纠纷及处理的方式:
如遇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大理石销售合同 篇3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木方规格: 米木方。
材质为进口松木加包装,不能用杂木,且质量必须达到 足尺。
如果豁飘超过 公分长度就必须退货。
二、单价: 元/根。
三、付款方式:甲方供给乙方的货款三个月结算一次,从供货之日起,三个月付供货款的 %,乙方需要的木方送完后的四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所供材料数量达不到要求,乙方有权拒收,乙方需要必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如在通知时间内甲方不能按时到货,应由甲方负责工期赔偿损失。
乙方如在款额规定内不及时付款给甲方,甲方有权不供货,每月每条 米木方按每条 元。
超过四个月后未付清全款,每条木方另加收 元。
五、交货方式:由甲方负责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货到由乙方安排人按质量要求收获签字为准,运费由供货方负责,下车由购货方负责。
六、未尽事宜,如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