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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货物运单【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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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货物运单(精选3篇)

汽车货物运单 篇1

车主方: (以下简称甲方)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经车主与租车使用方协商,就汽车有偿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及押金的交纳

1、年日,月 ,租赁目的地:市元/天(月)。

2、租赁方接收车辆时向车主方预交人民币押金。

3、租赁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50公里,超出部分由车主方按每公里加收超出3小时(含3小时)按半天计算,超出陆小时按全天计算。不够3小时,每超出壹小时收 元。

二、车主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车主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租赁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未经车主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及从事其它有损车主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未按合同中租赁目的地、线路、方向行驶,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2、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证件齐全有效。

三、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租赁车辆租赁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按期如数交纳使用金、抵押金。

2、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

3、租赁方租赁一个月以上的,每月须按时向车主方预付下月使用金,逾期三天未交使用金的视为违约。

4、使用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押金条款

1、租赁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车主方关于使用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车主。

2、车主方应于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租赁方。租赁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使用金。

3、租赁方使用完车辆交回车后,车主方暂收违章风险金500.00元(两月后无违章罚单,如数退还)。

五、保险条款

1、车主方就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租赁方要求增加其它保险,车主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租赁方承担。

2、租赁方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留第一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及车主方。将事故车辆移交车主方并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手续,由车主方进行维修和保险理赔。在修理期间,租赁方将承担日使用金100%的停驶费用。并承担20%的修理费。

3、由于租赁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租赁方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租赁方应承担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40%车辆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六、担保条款

担保人就租赁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有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字方能有效。

2、如租赁方租赁车辆到预定租车日期仍未将车还回车主方,在不拖欠车主方使用金的情况下,双方将认可为续租,合同期限将自然延续,租赁合同全部条款有效,终止合同以交车签字时间和日期为准。

八、合同及附件

《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车主方、租赁方各执一份。

十、租赁方须知

为了车辆的安全,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您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注明的驾驶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租赁的车辆,否则,租赁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2、您租赁的车辆在云南省界以内地区使用,如确需出省须交纳10000元(会员为5000.00元)押金,经车主方同意后方可出省,出省车辆每天加收50%,未经车主方同意单方跨省界出省的每天加收100%。

3、如果租赁方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车并与车主方联系,如未与车主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将由租赁方承担。

4、如果租赁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您不得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修理厂家进行维修。

5、车主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6、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车况以离场时的《车辆交接单》为准。

7、若在租赁期限内拆动车辆的里程表及其它部件,须交付给车主方20xx.00元赔偿费。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租赁方承担。

8、禁止超重载物,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易碎、易腐蚀物。如违反以上条款,一切责任由租赁方承担。并收取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必须使用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和责任完全由租赁方承担。

10、车辆以24小时为一天,月租以30天计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货物运单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夜间经营权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期满后乙方决定是否继续承包,承包金以行情为准。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出租车情况:

1、甲方将属于自己的(车牌号:川AY8114,顶灯号:川运蓉——G0030)出租车的夜间经营权承包给乙方(时间为每天下午19:00至次日7:00)。

2、付款方式:每天按70元(柒拾元整)租金支付,每做一天算一天,次日结清。

三、双方职责:

1、为了保证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出租汽车的安全和正确使用,在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足履行合同的保证金4000元整。合同满后,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

2、合同签字后,乙方应立即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营运证件(服务证、资格证、治安证),由于乙方证件不齐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营业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费(标准每天150元整),直到该车能正常营运时为止;因为甲方自身原因而使乙方晚上无法经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晚30元赔偿损失费。

4、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发生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营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保险单。

5、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修车费、医疗费乙方有先期垫付的义务,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理赔。

6、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交由无证或证件不齐者营运,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伤残、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在营运过程中,维修保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0%,大修费由甲方全部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在无异议后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货物运单 篇3

托运人(单位):经办人:电话:地址:运单编号:

┌───┬─┬──┬───┬──┬─┬──────┬──┬───┬─┐

│发货人││地址││电话││装货地点││厂休日││

├───┼─┼──┼───┼──┼─┼──────┼──┼───┼─┤

│收货人││地址││电话││卸货地点││厂休日││

├───┼─┼──┼───┼──┼─┼───┬─┬┴──┼─┬─┴┬┤

│付款人││地址││电话││约定起│月│约定到│月│需要││

│││││││运时间│日│达时间│日│车种││

├──┬┴┬┴┬─┴───┼──┼─┼──┬┴─┼───┴┬┴─┬┴┤

│货物│包││体积│件重│重│保险│货物││││

│名称│装│件│长×宽×高│(千│量│保价││计费项目│计费│单│

│及│形│数│(厘米)│克)││价格│等级││重量│价│

│规格│式││││吨││││││

├──┼─┼─┼─────┼──┼─┼──┼──┼────┼──┼─┤

│││││││││运费│││

││││││││├────┼──┼─┤

├──┼─┼─┼─────┼──┼─┼──┼──┤装卸费│││

││││││││├────┼──┼─┤

││││││││││││

├──┴─┴─┴─────┴──┴─┴──┴──┼────┼──┼─┤

│││││

├──┬─┬─┬─────┬──┬─┬──┬──┼────┴──┴─┤

│合│││││││计费││

│计│││││││里程││

├──┴─┼─┴─┬───┴┬─┴┬┴──┴┬─┴┬────┬───┤

│托运││付款人││承运人││承运人││

│记载事项││银行帐号││记载事项││银行帐号││

├─┬──┴───┴────┴──┴────┴──┴┬───┼───┤

│注│1.托运人请勿填写粗线栏内的项目。│托运人│承运人│

│意│2.货物名称应填写具体品名,如货物品名过多,│签章│签章│

│事│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写须另附物品清单。│││

│项│3.保险或保价货物,在相应价格栏中填写货物声明│年月日│年月日│

││价格。│││

└─┴───────────────────────┴───┴───┘

〔说明〕

1.填在一张货物运单内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对拼装分卸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易腐蚀、易碎货物、易溢漏的液体、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托运人、承运人修改运单时,须签字盖章。

2.本运单一式2份:①受理存根;②托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