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安全协议汇总三篇》
房屋装修安全协议 篇1
委托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了保证整个装修工程顺利实施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装修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工程概述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二、 装修工程施工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先事先对所属员工做好施工规范教育,施工安全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先在向下级员工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好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随时检查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国家制订的相关的施工规范、安全规程和遵守临时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4.所有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许随意拆除和变更现场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因工作需要,必须作相应变更时,应请示甲方现场负责人,并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使用和损坏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施和设备器材。
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检查、监督、保护(非工作时间和非施工场地内除外)。
7.乙方人员严禁在工地内酗酒、赌博,需严格遵守施工各项管理制度。
8.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9.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房屋装修安全协议 篇2
为确保__________室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_____苏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业主(甲方)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2、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3、甲方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处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4、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6、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平方米。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7、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按照小区物业规定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宅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8、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9、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0、整个装修施工期间安全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1、本协议一式_____份,物业管理处及业主/租户、装修人员各执一份。
物业管理处:___________
(业主/租户)签章:__________
装修人员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装修安全协议 篇3
为确保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 依据相关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 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 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设施和有关管理规定。
4、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 甲方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如乙方不合作,甲方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 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大厦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 殴等行为。
2、 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 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 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 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 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 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5.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 玻璃。
5.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 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7、 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 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 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m2。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办理项目请参照指定承包商项目附件。
1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