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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区域消防安全协议(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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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区域消防安全协议(精选3篇)

承租区域消防安全协议 篇1

甲方:___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

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甲、乙双方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更好地界定《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协议。

一、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动配合支持对方工作。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在承租区域内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安全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应敦促乙方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本区域生产安全,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有义务帮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向乙方宣传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参与出租场地安全生产管理;

3、甲方明确所属的营运稽查部代表甲方执行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检查协调本出租场地安全工作。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本企业租赁区域内(详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2、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完善防泄漏、防雷击、防爆炸等方面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完善安全应急救援机制;

3、依法依规办理消防安全相关证照,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并保证齐备有效;

4、加强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意识,教育工作人员规范操作,严格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事故苗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练,发生火警时,应及时组织扑救;

5、严禁在租赁场地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用电、动火规定,不随意乱拉乱接电线,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各类燃气;

6、负责做好租赁区域与机场路互通道口交通管理工作,规范设立交通指示标牌,合理疏导进出加油站车辆,确保机场路主线车流畅通无阻;

7、对租赁区域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由于事故殃及的其它社会单位、人员负完全处理责任,并负责事故处理和事故的上报工作,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租赁合同》有效期一致,直到双方租赁经营合同期满。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石油___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租区域消防安全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甲方:乙方: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____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年旅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____区:、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备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时以前,必须关闭或调小音乐声音,以免影响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严格控制内部人员在承租区域内活动,严禁到酒店其它区域,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区域消防安全协议 篇3

甲方:北京铁路局石景山车务段

乙方: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五项目部

根据路局计划和安排,乙方在张石高速公路涞源曲村至插箭岭连接线下穿京原铁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工程的基坑开挖、后背、滑板、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施工地段的行车及人身安全、明确施工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责任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张石高速公路涞源曲村至插箭岭连接线下穿京原铁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工程。

2、作业内容:京原铁路线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桥的基坑开挖、桥体预制、线路加固、桥体顶进、线路恢复、路基注浆、出入口挡墙及附属工程施工。

3、施工时间:20xx年4月05日~20xx年6月30日

4、影响范围:京原线涞源车站至北屯车站间K183+100m~K183+220处。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京原线涞源车站至北屯车站K183+100m~K183+220m;

施工期限:20xx年4月05日~20xx年6月30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技规》、《行规》及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xx]435号《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和配合作业。

2、乙方按《验标》、《施工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严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2、乙方施工人员在车站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统一指挥,乙方施工驻站人员应主动到甲方车站联系施工有关事宜,未得到车站值班员准许不准擅自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应按北京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电报),于施工前两天10:00前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计划施工)》上进行施工登记。内容要与施工计划(电报)相符,正确齐全不准涂改,甲方负责向列车调度申报施工登记。

4、施工前1小时,乙方施工驻站员需持《施工驻站员证》进入车站行车室,在车站办理登记、签认、消点等联系事宜。

5、施工必须得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双方签认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挥,严格命令时间,严禁提前动用设备。

6、施工期间乙方驻站员在车站行车室负责联系防护,现场设专人监护,行车室至施工现场拉接直通电话,保证与现场的联系畅通,并及时向甲方车站全班员汇报进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登记消点,由甲方车站值班员向调度请求开通命令。

7、乙方设置的一切防护或限速标志必须符合《技规》《行规》及路局有关文件的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运输生产。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涞源站行车室“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进行施工登记本,由车站值班员受理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员)的施工登记。

2、施工开始必须凭车站值班员交付乙方施工负责人准许施工的书面调度命令。

3、施工完毕,根据乙方施工负责人登记消点及开通消点的内容,车站值班员负责向列车调度员请求施工完毕的开通调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到石景山车务段联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措施,确定施工期间具体施工负责人及驻站员。

5、乙方施工如影响或动用其它既有设备时,应提前征得车站同意并按规定登记要点,施工时要严守时间,延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设专人防护,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员、机械等物不准侵入线路限界,不准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施工完毕,彻底清理线路障碍物,必须达到列车运行条件后,方准登记消点及办理开通手续。

7、施工期间,乙方制定防护措施,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列车通过施工地段时不顶进制度。

8、施工中出现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双方共同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9、车站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方便,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0、确实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时,乙方按规定提前登记要点。

11、甲方工作人员在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车的隐患时,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因施工造成影响行车秩序、设备故障、行车、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或未按规定履行本协议时,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定性定责。

3、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北京铁路局石景山车务段 乙 方: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五项目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