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协议 > 合同书 > 租赁合同 > 车辆车位租赁合同汇编三篇正文

《车辆车位租赁合同汇编三篇》

时间:

车辆车位租赁合同(精选3篇)

车辆车位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________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________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________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________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

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________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车位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返回目录

出租方(甲方):管理公司

承租方(乙方):汽车租赁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双方共同遵循并执行。

第一条 场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位于武汉——城地面停车场西南角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2、承租停车位共 个,由甲方随机安排;

3、承租用途:仅供停放小型汽车之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共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经甲乙双方协商,若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若不予续约的,合同期满即终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停车位租金为人民币 元/位,计人民币 元/月,总计人民币 元;

2、乙方签订合同时应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若合同期内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期满10日内,乙方应结清所有合同约定款项及完结所有经济纠纷后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3、租金按季度方式支付,首次应付租金为人民币元,在甲、乙双方签约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下次租金在前次租期满前10日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湖北——————————管理分公司,

账号:

开户行:建行——支行

如甲方银行账号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之日时依约将甲方指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2、在承租期间,若甲方建设或环境改造需要不能提供该场地供乙方使用,如甲方无位置可提供该合同自动解除。

3、在乙方租赁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及甲方关于 停车场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4、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造成场地在租期内不能使用,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场地并不作任何赔偿,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5、甲方仅向乙方出租停车场停车位,不负责乙方所停机动车辆的保管以及损伤、损坏、被盗损失。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提供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政府规定的经营许可证交付给甲方备份,乙方应守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各项保险。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它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用于本合同规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场地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由于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占用该场地外的地方营业,停放车辆的放置,必须规范、整齐,不得乱摆乱放。

5、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场地。

6、乙方不得在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否则出现事故引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做好该场地的治安、防火、防盗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禁止他人非法占用或搭建。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结构,不得乱拉电线安装电器。

第六条 合同终止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2、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甲方有权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需在十五天内将场地恢复原状后,无条件无偿将场地交还甲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场地租金、违约金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达一个月或合同保证金不足原合同保证金,自甲方通知起5日内仍未补齐的;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

c、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场地转租他人;

d、乙方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条 保险条款

乙方应购买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财产险、第三者强制险等与车辆及车辆内财物相关的保险,否则,乙方使用停车位过程中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欠缴月租金1%的违约金;若拖欠时间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索赔权利。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在该场地上发生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但守约方是否向违约方发出更正通告,不构成向违约方索赔的前提条件。

第九条 通知及送达

1、乙方通讯地址已注册在本合同内,所有甲方的通知书应以上述地址为依据。如乙方迁移通讯地址应立即以挂号邮件知会甲方,否则因此而引至任何邮递错误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收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如专人直接送达的,应由接收人签收;函件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函件为送达。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任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合同当事人具同等约束力。

3、本合同签订之时成立并生效,共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车辆车位租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华大家园地上停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地上停车位编号和业主车牌号

地上停车位编号:________________业主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次合同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须于本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3、续签合同时,乙方因故不能到场时,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履行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4、租赁期满,乙方不按期续签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赁。

5、乙方在出售华大家园房产时,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可退租租赁期满后本合同不续签。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地上停车位的、年租金、___________元∕个年,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付清。续租年租金的调整依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决定

停车位租金不包含泊车服务费。泊车服务费根据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由乙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四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使用地上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3、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6、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免责约定

1、本合同仅为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及泊车服务义务,乙方在使用停车位过程中,发生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在小区遭遇如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乙方无条件同意车位被临时占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物业管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