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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区租赁合同(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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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区租赁合同(精选3篇)

长沙市区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签订地点:大众国际酒店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使用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地点

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大众国际酒店三楼大厅, 给乙方作为会议室。

二、使用期限

共 个月

三、使用费用:每天按照 贰 仟元整(¥ 20xx元人民币)。前个整月甲方按照月(30天)租收费方式收费 (每月肆万元人民币)。 个月后按照乙方连续性实际使用天数(每天按照20xx人民币计算),国家法定假日当天如果乙方未使用场地不算费用,如果甲方要求停止乙方活动的天数不算当天租金。

四、使用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须在使用会场前两天一次性先付清第一个月的使用费用40000万人民币,以后每月使用前交付本月使用费用。

2、前 个月如因乙方原因未使用使用甲方场地,甲方始终按照一个月(30天)场租用费用收取,不退任何场租费。

五、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会议室内财物的安全,注意防火、防盗,会议期间不影响甲方的酒店正常运营。

2、 保持会议中安静,严禁在会议室内及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3、 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在使用场地内搭设棚架,每天结束动活后将会场恢复到甲方基本原来样子。

4、 不得损坏使用场地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该款在乙方完全按约履行,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6、 乙方不得擅自将该会议室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第三人交换使用。

7、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会议/活动方案、场地布置方案、营业执照和工商许可证;任何申报手续由乙方自理。

8、 保持会议室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它非吸烟区吸烟。

9、 请于使用前如实提供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如经发现即停止服务并做报警处理。

10、 乙方每天会议时间应控制在上午07:00——9:30之间。如果甲方有重大接待要使用场地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提前结束会议,如果有特别重大接待在甲方提前通知情况乙方要停止活动。

11、 乙方如需更改使用地点,必须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销售部,等待回复,如无其他会议冲突方可调换。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等使用必备条件。

2、甲方负责会议结束后会场卫生清洁,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服务,甲方视具体情况尽力予以协助,并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3、乙方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如发生物品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行责任。

4、乙方在没有违反此合同条律的情况下,甲方不很以其他任何理由终止乙方的正常活动。

七、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

1、 如乙方从事违法行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合同终止。

2、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 如果发生不可以抗拒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结算租用费用。

4、 乙方活动期间不能影响甲方他部门正常营业和引起其他消费客人的投诉。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 主张权利方诉请人民法院裁判的方式解决。

九、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书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长沙市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区路弄号室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其用途为.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

4-2、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

4-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第,第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拖久租金累计月以上的;

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长沙市区租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内含厨房_________间,卫生间_________间;房内设备有:电表_________个,检漏开关_________个,电话线_________条,电话机_________台,(号码: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个,抽水马桶_________个,淋浴器_________个,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个。

第二条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费用及交纳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房租为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使用(不代办查阅电话费用明细账)、供水、供电、电梯、保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等综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综合服务费,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收取综合服务费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间,其水电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当月的水电费和电话费按水电及电信部门收取的金额在下一个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费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作用房的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需维修的项目,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通讯设备(以下简称tel),tel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本协议期满甲方在乙方已办妥退房手续,并交齐所有有偿费用,按时迁出后,将本协议规定的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综合服务费的标准不变。

5.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对工作用房进行装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电话及通话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国际长途:_________元/部;国内长途:_________元/部;市内: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逾期不交者须缴交滞纳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交费用总金额的30%向甲方缴交滞纳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于开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得将其转让、转租、擅自改变使用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