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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汇报范文(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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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汇报范文(精选3篇)

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汇报范文 篇1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时期,是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各种困难和一系列挑战,我县坚持“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民办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思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2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循《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切实制定了《剑阁县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将20xx年确定为学前教育推进年、20xx年确定为学前教育提速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合力推动了全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全面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幼儿园99所,入园幼儿15459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含附属幼儿园)67所,在园幼儿11700人;民办幼儿园32所,在园幼儿3759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6.9% ,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2.2%。全县有幼儿教职工903人,专任教师501人。全县99所幼儿园完成星级评估工作,普安幼儿园被评为省级示范园、广元市首批五星级幼儿园,18所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三星级标准;现有二星级幼儿园39所,一星级幼儿园31所。

二、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由政府牵头,教育、财政、人社、编办、发改、住建等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的学前教育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0次,研究解决学前教育重大问题,科学决策全县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出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健全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办园体制、用人机制、投入机制等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形成了“公办为主、民办补充、民办公助”学前教育发展模式,逐步解决了全县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和发展瓶颈问题。

二是切实落实责任。教育局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了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幼儿园逐步建立健全了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教育、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逐步规范了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督导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考核机制,纳入目标管理,采取定期督导和单项考核。

(二)强化保障,优化布局。

一是加强公办园建设。近几年来,我县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趋势和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依据城乡规划,切实制定全县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园的布局。据统计, 20xx年至20xx年,我县向上争取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547.63万元,县本级财政优先安排配套资金514.48万元,新建了公兴镇、木马镇、剑门关镇、义兴乡等10个乡镇幼儿园,改扩建了柳沟镇、抄手幼儿园等8个乡镇幼儿园;整合资源,在新老县城新建和改扩建剑门关实验幼儿园、香江国际幼儿园、龙江幼儿园、南禅幼儿园、普安幼儿园等公办园5个。20xx年,普安、开封、元山、武连、白龙等15个重点乡镇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已全面启动。按照财政拨款标准,及时拨付幼儿生均公用经费到相关幼儿园;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近三年发放“三儿”资助资金394.72万元,资助符合条件的“三儿”3916人次,减轻了“三儿”家庭经济困难,缓解了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

二是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依据《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了《剑阁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对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我们已经采取委托房产开发商配套代建、政府协议回购方式,在新县城工业园区渡口社区投资1000余万元新建了“香江国际幼儿园”;在旅游休闲中心雷鸣社区新建了“剑门关实验幼儿园”;在教育商贸园区沙溪社区新建了“龙江幼儿园”;在普安商住小区配套了1所幼儿园。20xx年我县将重点推进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

三是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我县大力推进民办园发展工程,制定了《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提供便利条件,设立民办学校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近三年,发放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95万元。20xx年专项投入9.8万元,为民办幼儿园统一采购标准留样柜和消毒柜,极大的规范了民办幼儿园食堂管理; 投入19.66万元购置了幼儿专用教学指南用书和幼儿桌面玩具等,促进了规范办园。我县白龙小天使幼儿园、普安苗苗幼儿园、公兴贝蕾幼儿园、下寺才智幼儿园、北庙蓝鸟幼儿园、白龙镇春风村幼儿园、圈龙乡七彩幼稚园等民办幼儿园不断规范壮大。

(三)强化培训,优化队伍。

一是逐步充实幼儿师资。近几年来,我县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通过公开招聘、学校聘请、内部调剂等多种方式逐步充实了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积极争取指标,将农村幼儿教师纳入全省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范畴;近三年,从全日制幼儿师范、学前教育、艺体院校等公开招考公办幼儿教师14人,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岗幼儿教师316人,实现了每个乡镇中心幼儿园有一名专职幼儿教师目标。20xx年,我县计划再公开招聘专业幼儿教师10名。同时,我们逐步建立健全了城镇公立幼儿园教师到幼教师资短缺的农村地区支教奖励制度,着力推行幼儿骨干教师联校挂牌指导制度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普安幼儿园与木马、鹤龄、龙源、江口、柳沟、南禅6所幼儿园,龙江幼儿园与上寺、张王2所幼儿园已经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并扎实开展帮教活动。

二是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我县高度重视幼儿教师培训和专业化成长,成功申报为“国培计划”幼师国培项目县,将所有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均纳入各级各类幼儿师资培训范畴和师德师风评价监督管理体制。切实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三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普安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推行骨干教师驻点挂牌指导制度,采取民办公教的方式,通过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学习考察”、“教师比武”、“优课示范”等活动,对全县幼儿园园长、民办教育举办者、保教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每年至少1次,对园区建设与管理进行专业指导,满足了幼儿教师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幼儿教师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整体提高了全县幼儿园保教管理水平。三年来,全县幼儿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培训1400人次;全县在岗幼儿教师从三年前的560人增加到834人,持有教师资格人数从三年前的379人上升到401人,持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由三年前的320人增加到411人,学历合格率达到了96%。

三是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为了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的幼教师资和管理人才,我们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逐步完善了幼儿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通过优先分配幼儿教师周转房、改善办公条件和生活环境等方式增强幼儿教师职业吸引力。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引导并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按时足额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是注重优质师资专业成长。加大对幼教师资的名师、骨干、优秀教师的培养,实施“教师幸福成长工程”,开展“师徒结对”活动,让名优、骨干教师带领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评选学前教育学科带头人、名师、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对优秀师资给予肯定。组织开展剑阁县教师技能大赛、演讲比赛等,以赛促能。近3年,全县幼儿获市级以上美术、舞蹈等技能大赛268人次,全县幼儿教师获国家、省、市级奖励56余人次。在全市教学大比武中有42人次获奖。涌现出了一批以市级名师刘晏为代表的优秀幼教人才。

(四)依法管理,提升内涵

一是狠抓规范办园。我县逐步建立健全了民办幼儿园申报审批、目标考核、投诉追究、督导评估、年审公示和依法退出机制。严格幼儿园审批标准,在申办报告及可行性分析,幼儿园章程,园长、教师及保育员条件,场地设施,材料审核等环节上严格要求,教育、公安消防、食药监等部门共同把好办园准入关。每年坚持召开民办教育专题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由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工商、民政、人社、卫计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进行摸底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治理。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对办园条件差、有严重安全隐患、群众投诉多和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基本办园要求的立即取缔。近三年,通过深入各乡镇宣传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了民办教育举办者的法纪意识;对非法办学进行了全面排查,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园颁发了许可证,依法取缔了5所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幼儿园。

二是着力抓点示范。以普安幼儿园为龙头,引领龙江幼儿园、香江国际幼儿园等示范园,采取集中培训、观摩学习、送教下乡、驻点指导、结对帮扶、民办公教等多种方式,示范引领全县幼儿园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习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切实制定幼儿园等级管理标准。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开展幼教成果展演活动,宣传《指南》及有关学前教育政策、方针和科学的育儿观念,增进家园沟通与理解;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以中心集镇、教育督导办为单位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抽调组建专职队伍,定期对责任区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剑阁县幼儿园保教管理和保育质量测评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幼儿园管理和保教工作,幼儿教育“小学化”等不良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幼教管理和保教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我们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规范程序,持续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与指导。重点督导幼儿园按相关安全防范标准配齐专兼职保安人员、生活指导教师、保育员等,不断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了人防、物防、技防和心防相结合的安全综合防护体系,坚持月抽查月通报制度,全县连续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困难问题

近几年来,我县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实现了提升,保教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全县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主要表现在:

一是独立公办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少,学前教育师资编制严重不足。由于受“财政编制只减不增”政策制约,导致具备独立办园条件的乡镇和人口集中的社区及城镇小区获批成立独立公办幼儿园难,相应的幼教师资编制数量也就严重不足。这是目前制约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最大体制障碍。

二是吸引力不强,幼教师资队伍极不稳定。受地域经济和政策体制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尤其是偏远农村和交通不便、条件较差的幼儿园很难招聘到优秀的学前教育管理人才和专业的幼儿教师,及时招聘到了也很难留住。全县农村幼儿教师以临聘人员为主,部分乡镇中心小学附设园幼儿教师以小学教师转岗为主,大多没有受过专业培训且年龄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继续加快推进独立公办幼儿园建设。

二是采取“增设独立幼儿园配编和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吸引、招聘更多的幼教管理人才和优秀师资。

三是充分利用好政策,进一步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资、家庭合理负担的体制机制,鼓励多方力量办学,整体提升全县学前教育水平,不断改善办园条件,稳步提高幼儿教师待遇,不断增强吸附力。

四是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在新县城再新布局和建2所幼儿园,在普安新增2所幼儿园,在白龙、鹤龄、元山三个重点集镇各新增幼儿园1所。

谢谢大家!

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汇报范文 篇2

一、总体概况

1.幼儿园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有幼儿园及办园点52所(个)。其中,注册幼儿园40所,暂停注册幼儿园6所,隶属于乡镇中心园的村办园点6个。另有无证幼儿园19所。40所注册幼儿园中,教育部门办3所,集体园22所,民办园15所。幼儿园班级总数363个,全市现有省优质园24所,盐城市优质园10所。

2.幼儿基本情况

全市在园幼儿总数13189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7.71%。市区在园幼儿5580人,乡镇中心园7308人,隶属于镇中心幼儿园的村办园点301人。在省优质园就读的幼儿8918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7.62%;在盐城市优质园就读的幼儿1950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4.79%。平均班额36.33人。在无证园就读的幼儿约1500人。

3.师资队伍情况

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总数1294人。专任教师(含园长)921人,具有教师资格49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4.18%;本科学历249人、大专学历455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比76.44%。公办园专任教师574人,公办教师153人,公办园中公办教师占比26.65%。“两教一保”配备到位的幼儿园7所,占全市幼儿园比例为13.46%。

二、发展措施

1.把握创建机遇,增强学前教育发展后劲。近年来,我市通过各类创建,努力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一是积极争创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区。20xx年,我市启动省示范区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份,我市顺利接受省示范区现场评估验收。二是认真开展省、盐城市优质园创建工作。我市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每年力争创建2-3所省优质园。目前,全市已创建省优质园24所、盐城市优质园10所,除新丰镇、草庙镇以外,每个镇都有一所以上公办省优质园,成型园中省优质园占比为盐城市最高。今年上半年,我市有5所幼儿园申报江苏省优质幼儿园,省、市优质园的创建促进了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2.实行以奖代补,着力做强镇中心幼儿园。为了激励各镇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市政府积极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凡新建公办幼儿园,每所奖励100万元,确保每个镇都建有1所以上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园。目前,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城东新区幼儿园、刘庄镇中心幼儿园这3所公办园正在建设之中。新丰镇中心幼儿园、白驹镇中心幼儿园、草堰镇中心幼儿园、草庙镇中心幼儿园这4所公办园正在建设筹备中。

3.实施精致管理,逐步规范办园行为。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通过年度“学前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幼儿园防止“小学化”现象、“乱收费、乱办班”专项督查和“大丰市管理规范示范园”创建等活动,切实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

4.增加教师编制,积极优化学前师资队伍。我市落实省有关要求,加大公办园教师进编力度,逐年提高公办园事业编制教师比例。20xx年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了44名幼儿教师,20xx年拟招录51名幼儿教师,分配教师倾向于乡镇公办园,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目前,正在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乡镇公办园独立法人资格。

5.落实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我市建立并完善了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从20xx起,幼儿教师全员纳入市级暑期培训。近年来,高一层次学历达标率不断提升。通过园本培训、基地学习、教学评比、课题研究、名师带教、观摩培训等各类培训方式,有效提高了广大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保教能力。

6.突出内涵建设,促进办园特色优势彰显。我市修订并印发了《大丰市特色幼儿园创建工作意见》,制定了“大丰市特色幼儿园”评比细则,定期指导开展特色文化建设。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特色创建理念,各幼儿园逐步建立了自己的特色课题。其中市幼儿园地方文化教育活动、市明达幼儿园艺术教育、万盈镇第二幼儿园剪纸特色课程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多次在市级活动中展示,有效提升了我市学前教育的办学品位。

三、存在问题

1.幼儿园数量偏少,布点不够合理。我市72万人口,有幼儿园及办园点52个,幼儿园数量偏少。小区建设没有把幼儿园规划其中,村园设置不够合理。

2.有2个乡镇无公办省优中心园,省优质园占比不足。目前我市新丰、草庙两镇仍无公办省优质园。20xx年立项的3所乡镇新建公办园中,仅刘庄已经启动,白驹、草庙两镇均未开工。新丰镇幼儿园20xx年立项,目前正做开工前准备工作。我市49所成型园中,有省优质园24所,对照“省优质园占成型园70%”的标准尚缺10所。制约创建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园舍条件不达标。二是教师资质不达标。

3.园舍条件不达标,存在无证办园现象。我市绝大多数园舍达不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有危房存在,如草庙二园;市区原厂办、集体办现租赁给个人举办的幼儿园大多园舍陈旧,不符合安全要求;村园多为不合格园,房屋设施陈旧,办园条件简陋。区域内有无证园计19所,分别在草堰、白驹、万盈、南阳、新丰、三龙、大中镇。这些无证园不仅园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师资薄弱,保教工作不规范,严重影响幼儿的身心发展,也阻碍了我市学前教育的有序发展。

4.保教人员配备不足,公办教师比例不高。目前全市仅有市幼儿园、育红、明达、大中镇中心园阳光分园、西团镇中心园、小海镇第二幼儿园、大桥镇中心园配齐两教一保人员,且仅市幼儿园、明达幼儿园配有专业专职保健医生。公办园专任教师574人中仅有153人为公办教师,公办园中公办教师占比26.65%,离省定50%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5.乡镇聘用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20xx年我市乡镇聘用幼儿教师平均工资仅为1450元,由于工资待遇较低,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负面、不稳定情绪,不利于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6.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尚未补贴生均公用经费。20xx年起,我市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每生每年370元,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尚未补贴生均公用经费。

四、对策建议

1.对照“按1万人口建一所幼儿园”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及早制定配套幼儿园规划用地和建设专门文件,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建设幼儿园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要合理布点幼儿园,幼儿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级。开发较大规模小区时,必须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规模不大的小区,规划部门根据实际可几个小区配设一所幼儿园,同时合理增设村办园点数,按标准新建、改扩建村园,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入园的需求。

2.对照“20xx年底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以上公办省优中心园”的标准,建议落实镇公办省优质园新建和创建任务,明确相关责任,对尚未建成省优公办中心园的乡镇要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各镇要对照省优质园园舍标准,新建或改建幼儿园园舍,确保安全达标。对照省优质园创建标准招录合格幼儿教师同时加大在职教师培训力度,确保教师资质全员达标。

3.对照“园舍全部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无D级危房,没有无证园现象”的标准。建议启动农村合格园建设工程,加大投入,按标准新建、改扩建村园,使村园全部建成合格园以上类别的幼儿园。同时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方针,对经整改能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非法园”,促其规范完善,使其成为合法园;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依然不达标的,多部门联合、多管齐下坚决取缔;出台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幼儿减(免)费入园,采取发放助学券的形式,吸引无证园就读的幼儿转入合法园就读,从而使无证园因招不到幼儿而自行停办。

4.对照“每班两教一保及其他各类专业人员配备到位,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比例达到50%”的标准。建议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按要求配齐配足幼儿园各类人员,确保幼儿得到优质学前教育,幼儿身心得到健康发展。抓紧落实公办幼儿园(含乡镇集体园)独立法人资格,按省定标准合理确定教师事业编制,逐年增加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加大进编幼儿教师招录力度,提高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比例,努力达到公办园公办教师50%的省示范区标准。

5.对照“聘用教师工资不低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建议建立非在编幼儿教师保障制度,有效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对编外聘用幼儿教师可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确保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针对我市目前幼儿园工资不统一的现状建议出台我市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的指导性文件,统一幼儿教师工资标准。

6.对照“采取补贴生均公用经费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标准。建议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尽早制定和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同时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优秀教师支教等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汇报范文 篇3

多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关于“重视学前教育”精神和省委x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努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坚持政府重视,上下联动,不断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为彻底扭转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切实将学前教育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并相继出去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将学前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整体范畴,统筹规划,统筹管理,加快发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学前教育高度关注,多次到幼儿园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县人大、县政协也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组织了专题调研,重点研究和督促加快学前教育发展问题。依照国家、省、市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我县制定了《莲花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莲发〔20xx〕25号),在《纲要》中明确要加大学前教育政府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服务职能。依据《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江西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xx〕83号)》,我县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教育、切实加强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办学加强办园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规范了幼儿园办园的审批程序,有力地促进了学前教育的规范有序发展。此外,还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县教育、公安、消防、卫生、国土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完善了学前教育管理规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定级制度、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常深入实地指导工作,确保了幼儿园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近年来,我县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不断调整设园布局。按照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增长趋势,制定了《莲花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莲花县学校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县教育发展规划,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目前,我县学前教育步入正轨,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势头。

(二)坚持多元办学,多方投入,不断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我县在积极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外,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逐步形成了以政府教育职能部门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格局。按照《江西省幼儿园条件标准(赣教基字〔20xx〕70号)》的要求,我县积极推进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工作。公办幼儿园建设方面,20xx年县政府投入上千万元在城西教育园区兴建一所省级标准示范性幼儿园,目前基本建成。明年春季县保育院将搬入新园区办学。20xx年政府财政计划总投资980万元,在升坊镇、湖上乡、良坊镇、南岭乡安排新建农村公办幼儿园各1所,目前正在紧张的建设之中。民办幼儿园建设方面,社会有识之士投资兴办幼儿园热情高涨,如高洲中心实验幼儿园、琴亭白岭德生幼儿园、良坊镇中心幼儿园等,都是近年来新建的民办幼儿园,投资都在百万以上,园舍漂亮,环境优美、设备较全;其它民办幼儿园也积极自筹资金改善自己的办园条件,如琴亭小精灵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高洲新爱婴幼儿园等。据不完全统计,从20xx年至20xx年以来全县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共投入资金达1000多万元,现在全县幼儿园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一方面,园舍环境优美,幼儿园活动场地,室内外生均面积均超3平方米,符合上级部门规定标准;另一方面,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有较大的补充,大多数幼儿园有电视、DVD、录音机、电子琴等教学用具,有适合幼儿教育使用的桌椅、大中小型玩具等。全县90%以上幼儿园都安装监控设备和配备消防器具。从20xx年开始,中央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今年我县已下发奖补资金31万元到11所规范的民办幼儿园,另外还有幼儿教育设施设备专项资金66万元用于幼儿设备设施添补,目前已经着手招标购买。

通过加大政府和民间多方投入,学前教育发展热情空前高涨,一批建设起点较高、基础设施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幼儿园正在蓬勃兴起,幼儿园数量和在园幼儿数不断增加,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坚持科学管理,规范办学,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

一直以来,我们以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为目的,规范了幼儿就近入园的办园行为,原则上每个乡镇要有一所中心园,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办园;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开展了多项督导检查活动。根据《江西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萍乡市幼儿园达标评估细则》和萍乡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萍教基字〔20xx〕14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莲花县民办幼儿园督查评估实施方案》。在每学期开学之初,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各乡镇政府开展幼儿园教育教学、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人员到幼儿园实地查看园舍环境、安全设施、教学设备、幼儿住宿、幼儿饮食、幼儿教材、幼儿玩具、卫生消毒、各种证件等,并且不定期的对全县各幼儿园的园务管理、安全保教、师资队伍建设及收费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督查指导。按照《江西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和《萍乡市幼儿园达标评估细则》等要求,开展全县学前教育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对办园条件十分简陋完全是家托式所谓幼儿园,或存在安全隐患又不进行整改的幼儿园,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或停止办学通知,依法取缔关闭不合格幼儿园。按照上级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加大违规校车的整治活动,对于幼儿园接送幼儿使用拼装车、改装车、无证无照车或租用社会车辆依法查处。20xx年3月国家颁发了《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我们及时下发到各个幼儿园,要求组织认真学习,切实执行;县教育局也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各园进行督查,并加以指导。通过学习和践行,全县幼儿教育办学日趋规范,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学前教育更有长足的发展。

(四)坚持岗位培训,学历进修,不断提高师资队伍业务水平

我县是一个山区小县,幼儿教师尤其是民办幼儿教师学历原来都普遍不高,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少,还有较大部分教师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师资难以适应幼儿教育工作,为此,我县坚持“以岗位培训为主,园本学习为辅”的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不断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切实提升幼儿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近几年我县加大了对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县进修学校和县职校积极组织本县一些学历水平未达标的幼教工作者进行系统的学前教育知识专业化培训,先后举办了五期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班,培训考试成绩按要求合格后,予以颁发幼师毕业证,按程序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据统计,几年来,我县共培训幼师近400人次,目前有196人已取得幼师毕业证或幼儿教师资格证。通过这些培训,较大地提高了全县幼儿教师保育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

由于种种原因,我县学前教育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仍然成为我县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教育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如下:

1.办园行为还存在欠规范,不均衡现象,规模办园有待加强。“家托式”办园设施设备简陋落后。有的幼儿园园舍场地面积不达标,个别还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幼儿园是办在民用住宅内,办学、生活在一起;部分农村幼儿园设施不齐,教具少,大型玩具更是少见;师资不达标,有的幼儿园只有一个人,这个人既是园长又是老师还是保姆,纯属家托式办园,根本不符合幼儿园办学要求。

2.全县范围内还存在幼儿园布局欠科学,存在点多面广问题,尤其是在农村,有的甚至一个自然村办几家的情况,造成办学条件简陋,生源混乱,无序竞争的现象。

3.教育观念落后,受一些家长和幼儿教师本身素质影响,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严重。

4.安全工作有待加强,大部分幼儿园幼儿接送制度不完善,少部分幼儿园还存在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幼儿。

5.师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按规定,幼儿园每班应配备2教1保,教职工与幼儿配备比至少是1:12;同时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幼师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目前我县最大的公办幼儿园县保育院作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都还没完全达到两教一保的配编,存在缺编情况,教师的平均年龄是40.6岁,年龄结构偏大,每学期都是聘用一批临时教师代课,这些代课老师不但专业素养较差而且还不能稳定,所以也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所有民办幼儿园在园(所)幼儿有8156名,有教职工共535人,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学前教育毕业证的只有196人,合格率为36.5%,教职工与在园幼儿配备比为1:15,应该说全县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数量和质量均未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