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月总结(6篇)》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月总结(通用6篇)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月总结 篇1
1、阅卷人员和考评员必须统一严格掌握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阅卷、检测评分开始前,应由考评小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研究,统一评分标准、检测方法和标准答案。
2、阅卷、检测评分工作应在考生姓名、考号密封线的条件下进行,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擅自拆开试卷密封线,如有装订错误,应交考评小组负责人重新装订后再进行评判。
3、阅卷检测评分,记录分数要统一使用红色钢笔和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易辩,有修改之处要有文字说明并签字。
4、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修改考生试卷或实际鉴定项目,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工作情况,对有徇私舞弊者要取消其阅卷、考评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处理,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违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影响者,清除职业鉴定工作队伍。
1、考前要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2、考务人员考前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3、考试要按时当众将试袋开封,考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
4、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不准写有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和特殊记号,不准考评员参加监考。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月总结 篇2
本人于*年**月**日入职,至今已在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一月有余。入职以来,我努力工作和学习,在与领导、同事的学习和接触中,不断完善补充行业专业知识,个人综合素质、修养和能力都得到了较快的提升。同时也暴露出自己的局限性与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不断鞭策自己、不断取得进步。
一、八月份工作总结
市场部按照投资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公司投资策略模式新思路的不断拓展需要。我认真研究投资工作中的实际情况,配合部门作好项目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领导审批、决策提供充分、详实的依据和建设性的建议。过程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市场部的一份子,不仅思想上要与公司规章制度保持一致,行动上更要与市场同步,时刻做到思想、行动与时俱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极力做到“以事业统一思,以发展凝聚力量,以实干树立形象”。
(一)基本的学习与培训方面学习与培训方面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专业知识的学习、综合素养技能的培训等。
通过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让我迅速了解公司工作环境与流程,促使我快
速地进入工作状态,提高了工作效率。市场部门专业知识的技能培训,让我尽快熟悉部门相关的工作内容,并且了解房地产一二级开发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操作,初步学习了“基础设施、地产开发、矿产资源、股权投资”这四大板块的基本内容,提升了我对投资行业的认知和了解。综合素养的培训,加深了我对办公系统和软件的运用规范,做出符合要求的工作文件,强化我的商务礼仪、提高我的展业技能,在培训中熟练掌握展业技巧。
2.学习理解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工作流程、BT项目和BOT项目的内容和区别、三旧改造方案内容等;
3.学习公司接待工作手册和阅读商务礼仪方面的书刊。
(二)业务拓展方面
一个月以来,我配合部长积极寻找各种有代表性的、有极大潜力的项目,其中发现行业最具投资潜力,进而,对行业进行了初步的开展工作。整个过程,我配合部门收集各种关于早教的数据统计和基本情况,并且独自撰写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稿。经部长对报告内容的指点,我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基本完成了的初步可研报告。为下一步该项目被上级认可提供了有力依据,和部门以后业务拓展提供了参考。
(四)信息收集工作我的本职工作是负责市场信息收集,这同时也是我的优势所在。工作过程中,我通过各种渠道,其中包括实地走访、网络渠道等,以及个人的人际关系,收集各种业内相关信息,以此来完成上级和部门交代的任务。
(五)市场部内务工作
1.完成了平时的会议相关信息记录,项目相关数据统计,项目相关图表的修改与制作,并及时制作成Excel、Word、PPT形式以便存档及供日后查看与参考;
2.完成了平时相关项目的资料的分类与整理,以及一些资料的打印、复印等。
(六)项目的跟踪工作
我们市场部各负其责,做到“宏观不漏项,微观要精准”。
1.配合部门完成了对**项目周边的楼房等售价的信息收集;
2.协助部长完成了对*项目的整个经济指标分析的修改与调整;
3.与部员一起研究*项目的风险控制,并罗列出相关的存在风险及相对应的规避方法供部长审定;
4.在部长的带领下,经过反复的论证,一起完成了**项目的《初步合作意向方案》,并由部长提交给公司审核。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专业技能还很肤浅,综合素养还需不断学习进步,自我工作时间安排有待完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二)业务的拓展和渠道的拓展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个人信息收集的渠道有限,人际关系网有待扩宽,信息收集较为单一。
三、如何改进存在问题
(一)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平时多查看、收集相关专业知识的内容,多阅读有关投资、开发等相关文件和书籍,并且积极投入工作,在工作中不断的充实专业技能。
(二)提高综合素养。平时多阅读商务礼仪方面资料,在日常的工作中强化自身修养,做到技能与素养并举。
(三)完善工作安排。在日后的工作中,整理出自己的职业计划,做到工作有条有理,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
(四)扩宽业务渠道。积极与行业内的相关人员培养关系,建立联系,从而搭建我们投资公司的业务网。
(五)扩宽信息收集的渠道。多向行业内人员学习,了解更多收集信息的渠道,从而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收集网,使每次收集到的信息更加快速、精准、有效。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月总结 篇3
一、工作进度1、海报:4517份,计划量为6000份,完成比例为75%2、门贴:23470份,计划量为15000份,完成比例为156%3、彩页:3315份,计划量为3750份,完成比例为88%4、数据:约520个,计划量为1000个,完成比例为52%5、合计:完成计划工作量的92%6、分析:计划量与实际管理下的执行结果比较吻合,计划与管理控制水平较好。
二、客户开发1、咨询:52名2、意向:总计38名,其中10万元以上贷款32名5万元以上理财6名3、总额:总计2400万元,其中贷款20xx万元,理财400万元4、潜在:8名,其中贷款客户4个,合计660万元,理财客户4名,合计85万元5、分析:贷款成交额比例为0.15%,成交数比例为3%即每1000元的贷款申请只有1.5元可通过审核,每33笔贷款申请只有1笔可获得通过从这两个比例分析可以得出结论:
1、商务展业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人员作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以便挖掘优质客户资源
2、市场需求量较少(即符合公司贷款条件的客户极少)
3、公司对贷款客户的风险控制处于较高级别。如公司不降低风控级别,就需调整公司的业务战略。
三、业务成交
1、产值:1单,30万元,计划量为150万元,完成比例为20%2、分析:业务完成比例较低,已成交客户的情况较为特殊,客户用款属于批零行业节假日因福利市场需求激增所需进货款,具有较大的偶然性单纯的粗放式市场宣传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与其他同行业企业相比,我们的放贷条件不具备优势客户开拓的方式需要快速调整,逐步提高拜访客户的比例开户开发过程中存在重量不重质的倾向,得势不得分的结果,需要在签单环节下功夫商机稍纵即逝,业务即商机,出现商机后在决策效率上我们应在探讨如何提高
四、业务分析
1、贷款客户(10万元以上)无法成交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一是符合条件的客户贷款承受的利息大都在3分以下,我们的要求集中在5分以上二是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大多为抵押物不合格、变现能力差、不充足等
2、理财客户无法成交的原因:
一是客户对理财投资的项目不明确二是客户对公司的环境不满意,缺乏安全感三是公司管理层对理财项目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早作准备四是员工对公司的实体企业不了解,对公司实力把握不够,缺乏理财信心
五、团队建设截止9月30日在岗人数12人,入职3名,离职3名。员工稳定性较强离职员工2人属个人家庭原因离职,1人属于公司管理不善导致人均引进客户3名,上月开发客户数量人均为1人。较之上月客户开发数量提升200%,说明员工的个人客户开发能力提升较快。
六、人员素质
1、通过对《货币》纪录片的学习,对金融行业逐步产生兴趣。
2、通过对影片《杜拉拉升职记》的学习,培养了基本的职业化意识。
3、通过培训销售拜访技能的培训,具备了初步与户接洽的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月总结 篇4
第一章职业技能鉴定所阅卷制度
1、阅卷人员和考评员必须统一严格掌握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阅卷、检测评分开始前,应由考评小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研究,统一评分标准、检测方法和标准答案。
2、阅卷、检测评分工作应在考生姓名、考号密封线的条件下进行,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擅自拆开试卷密封线,如有装订错误,应交考评小组负责人重新装订后再进行评判。
3、阅卷检测评分,记录分数要统一使用红色钢笔和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易辩,有修改之处要有文字说明并签字。
4、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修改考生试卷或实际鉴定项目,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工作情况,对有徇私舞弊者要取消其阅卷、考评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处理,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违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影响者,清除职业鉴定工作队伍。
1、考前要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2、考务人员考前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3、考试要按时当众将试袋开封,考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
4、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不准写有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和特殊记号,不准考评员参加监考。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务人员,鉴定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条款,违者按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后果者,清除鉴定队伍。
1、考务人员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2、站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安排有本单位参加鉴定的考评员参加鉴定。
3、考评员要严格执行对亲属(含徒弟、学生)的鉴定回避制度,当得知有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应向鉴定站领导汇报,主动回避,退出考评工作。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1、置造宜保存和利用档案的专用库房、装具等必要设施。
2、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3、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4、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6、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7、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9、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10、培训鉴定的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的鉴定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鉴定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范围
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的执行机构。基本职责是:
1、规定职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面相社会提供服务。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
(2)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3)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按《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组成原则》的有关规定组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并颁发聘书;
(4)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5)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并报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6)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出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六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1、考务人员上指职业技能鉴定所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2、考务人员由鉴定所推荐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同意,由鉴定所所长聘任。
3、考务人员的主要职责上:负责接待报名、审查申报资格、检查证件、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考位、编排考号、提取试题、印刷试卷、制备试件、发卷监考、核分、登记成绩、填写证书、填报鉴定人员名单、填写成绩单等工作。
4、在实施考试、考核前,考务人员要对考场、设备、能源、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准备就绪后,向所长报告。
5、考务人员要尽职进责,廉洁奉公,严防冒名顶替、调换试卷(件)、打小抄、传纸条、交头接耳等违反考场纪律的现象发生。
6、考务人员要严格准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开卷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不准参与考评意见,不准接受参加鉴定人员的钱物。
第七章职业技能鉴定规程
1、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申报中级以上鉴定需持原技术等级证书),并按规定交纳鉴定费。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培训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以及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社会力量办学,军地两用人才、劳改劳教人员培训班的毕(结)业生由单位提前一个月报名、自学成才者提前一周报名。
2、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接待报名、检验证件、审查申报资格、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编排考号、确定考核时间。
3、职业技能鉴定所于考核前五天,将鉴定人员名单及职种、等级、考核时间、地点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复核申报资格并确定考评组成员。
4、具体鉴定工作,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监督下,由鉴定所负责实施;先进行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再进行操作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由鉴定站填写《技能鉴定成绩呈报表》,加盖公章,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发证。
第八章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制度
1、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资金,保证以职业技能鉴定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3、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正确进行会计监督,保护资金、财产和物品的安全。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鉴定站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所财务工作办法,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5、建立健全财产的物品帐,监督鉴定站的物品管理,掌握清查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章职业技能鉴定公示制度
要积极宣传推行的职业技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意义。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政策、标准宣传到位。
1、制订有关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于众。
2、鉴定的时间、地点、依据公示于众。
3、鉴定的收费依据公示于众。
4、鉴定的结果公示于众(结果出来以后汇成总表交于被鉴定单位)。
5、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制度,保证鉴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管理制度
1、参加技能培训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班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要求出满勤、不缺课,对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2、遵守培训班的课堂纪律,室内严禁吸烟,打手机违者罚款5元,认真听讲,不随便说话,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
3、讲究卫生,认真值日,教室内保持清洁,爱护公共财产。
4、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违纪者一律清除矿尘考场。
5、实践操作时被鉴定人员要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独立完成,不得他人代替或帮助,否则取消鉴定资格。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月总结 篇5
为切实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本月集团公司对理财公司的内部机构进行了重新设置,将理财公司划分为四个科,即综合科和三个清欠业务科,同时充实了理财公司的领导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各科工作的顺利、协调开展,理财公司着手制定了各科科长及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同时,建立完善了档案资料借阅登记制度、会议记录纪要制度、发送文件签收制度、月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各项管理措施,用制度进行管理,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现将一个月来理财公司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管理
1、废旧物资处理:本月理财公司对烧成车间废耐火砖,机修废铁屑,物资公司废油桶组织了集中招标处理。共收回资金19573.40元。
2、闲置资产:
①配合有关部门办理闲置房拍卖事宜:因集团公司决定对公司在闲置房屋进行处置,为此,理财公司先期与**市的一些房屋中介公司、拍卖公司进行了接触、咨询,将了解的情况上报公司后,公司领导决定先拿两套闲置房进行拍卖,即花园一套,苑一套。随即,理财公司着手进行实质性操作。经总工程师室、评标办和理财公司共同了解、对比,选定拍卖公司作为拍卖方。该公司实力较为雄厚,费用收取合理(成交额的1%,且流标免费。其它拍卖公司则收取成交额的3%~5%)。随后,又协同拍卖公司人员到房屋进行实地勘测、拍照,并对房屋进行了评估。
②办理闲置房出租事宜:与**科技公司签订了房屋(**大厦)续租合同。
③对闲置房进行管理:对5套公司没有钥匙的闲置房安排进行了门锁的更换。
二、应收账款的催收
5月,理财公司向集团公司报送了50万元的催款计划,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到月底已基本完成。分别是:①建材公司:账龄2年,欠款金额12275.67元,已全部催回。②招待所:账龄3年,欠款金额2182132.93元,本月催回欠款5万元。③**公司:账龄3年,欠款金额4xx690元,本月已签订以房抵款协议。据统计,截止五月底,理财公司已为集团公司催回欠款2425965.77元(详见附表二)。
三、内部管理工作
1、根据各业务科片区划分的需要,调整、打印并分发各科应收账款统计资料。
2、拷贝xx年4月底财务数据,并据此整理、编制完成了“营销公司xx年4月应收账款余额表”,以了解最新的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并核对查找出余额有变化的单位,提交各业务科作为催款依据。
3、清欠人员外出归来后,及时进行回款登记及欠款单位调查情况的电脑登记,为统计工作打好基础。
4、根据各业务科的需要,协助清欠人员提取、整理欠款客户资料。
5、完成“xx年4月工作汇报”及“xx年4月催款情况统计”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月总结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工人考核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一)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规划、政策和标准;审查批准有关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站(所),制定以下有关规定和办法:
1.参加技能鉴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鉴定程序;
2.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办法;
3.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小组成员组成原则及其管理办法;
4.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场规则;
5.《技术等级证书》的印鉴和核发办法
(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第五条劳动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组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展职业分类、标准、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及咨询服务;推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级
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站(所)长负责制。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一)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条件是:
1.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二)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其发给《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明确鉴定的工种(专业)范围、等级和类别,同时授予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标牌。
(三)鉴定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审批权限;鉴定技师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劳动部备案。
(四)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跨地区的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和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各总部机关直属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部审批。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十二条劳动部组织有关行业或单位的专家、名师,根据现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统一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必须遵守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必须从国家规定的试题库提取,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要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
(一)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凡属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逐步实行职业技能鉴定;
(二)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必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社会各类人员,根据需要,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第十六条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制度。
(一)对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劳动者,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对技师资格考评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技师合格证书》或《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二)《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和《高级技师合格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同时,按照劳动部、司法部劳培字[20xx]1号《对出国工人技术等级、技术职务证书公证的规定》,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三)上述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劳动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
第十八条单位或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均应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用。
(一)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支付项目是: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场地、命题、考务、阅卷、考评、检测及原材料、能源、设备消耗的费用;
(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劳动部(92)财工字第68号《关于工人考核费用开支的规定》,由当地财政、物价部门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第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工或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资格;鉴定技师资格的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第二十条考评员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考核,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并颁发考评员资格证书和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胸卡。
第二十一条鉴定技术等级的考评员资格认定和合格证书的核发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要在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相应工种、等级或类别的考评员。聘期三年,并应采取不定期轮换、调整考评员的方式组成专业考评小组。
第二十三条考评员要严格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和执行考场规则。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在指导中心或鉴定站(所)的工作;考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者,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二),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对乱收费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费用。没收的费用,专项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三条(二)中第五项和第十七条(三),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