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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汇编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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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精选11篇)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报销单据应是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要求的正式发票并填写齐全。具体包括:(1)填制凭证的日期;(2)客户名称应填写'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字样;(3)商品名称应填写清楚、明了,有具体型号的应要求对方填写;(4)金额大小写应相符并填写清楚,不能改动;(5)单据必须加盖对方单位章。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据。

第二条、报销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发现报销单据有错误的,将退回经办人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三条、预借款项必须书面写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细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按照财务制度审核所借款项是否确实需要发生,预算内且单笔金额在500元以下的款项由财务经理签字,预算外的款项由财务总监签字方可预借。

第四条、临时借款(包括出差借款)应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及时送交财务予以销帐,多退少补,前款未销的,不予再次借款。(长期出差在外的人员应该在月底前将一个月的票据整理好按时寄回公司。)一个月仍没有报帐的,财务有权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五条、经办人领取支票时应在支票领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签字,预先领取支票的应提供收款人全称及确切金额,否则不予签发。原则上应先取得发票后领用支票,特殊情况领用支票后必须在一周内取得发票到财务部报帐。如果确实金额不能确定,经财务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以开出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但必须填写对方单位,并封上上限金额)。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礼品费报销时需附有费用明细说明,列明所请人员的姓名和单位及联系方式。单笔费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工程人员在工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属于市场行为,原则上不予报销。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发生,每月不得超过200元。经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签字后,财务予以报销,否则费用自负。

第八条、工作时间因公事外出,应尽量使用公司车辆或者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必须在出发前填写出租车使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在报销时,需将申请单附在车票后。

第九条、手机费用报销必须使用电信营业厅电脑打印的话费专用发票,手机号码必须是员工联系表上记录的号码,否则一律不可报销。当月话费次月报销,一个月只报销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员,如果确有困难无法更换可以打印手机话费专用发票的,请及时告知财务部。

第十条、总部的大客户部每月执行包括过桥费、汽油费和停车费在内的300元标准车补。

第十一条、公司司机报销停车、过路等用车费用时,必须在票据后注明与何人前往、何时去何地办何事。

使用公司的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一律自负。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财务部汇款记录对应每笔汇款报销异地提款手续费,员工报销时应在发票后注明公司汇款项日期。

第十三条、公司的车辆由综合办统一负责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车维修费、保养费、加油费等相关费用一律由综合办统一报销,其他任何部门没有报销权。对于非公原因产生的汽车费用,公司一律不负担。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由综合办负责统一购买和日常保管、维修、管理。具体规定参照综合办有关制度。

第十五条、各项费用的领取和报销均要按公司规定格式填写计划和粘贴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十六条、报销程序:

预算内费用、在财务报销报销制度上有明确规定的且单笔金额小于500元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会计--财务经理-出纳;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出纳。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实现销售需开具发票的,原则上应先取得支票后开具发票。如须先开具发票的,应在发票开具当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时交回支票的,应在当天交回发票,便于财务部门对发票的管理。

第十八条、如因业务需要,必须提前支付对方发票,按上一条难以操作,则业务人员说明原因,并报财务经理同意,可以预先拿发票,但业务人员将发票交给客户时,应要求客户出具收到发票的证明。

第十九条、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各部门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凭单交到财务部,周四下午办理报销业务。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办事处。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公司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职员行为规范,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第二条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为: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实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管理公司行政、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一切正常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

根据总经理授权,承担各自分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接受总经理考核,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在分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主管副总经理的管理和考核,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总经理职责

第六条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八条为完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建设,认真履行总经理工作班子的职责,充分发挥经营层有职有权经营管理企业的作用,公司实行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文秘列席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

(一)例会:每逢周一上午召开,例行检查上周各项工作的计划执行情况,布置本周工作。

(二)各种专业会议。如公司营销工作会议、采购供应工作会议、技术开发工作会议、财务工作会议、人力资源工作会议、综合经济会议(即季度经济分析会议、半年及年度经济分析会议)等。专业会议须列出召开时间和召集人。

(三)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即公司所遇突发或其他特别工作而召开的不定期的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

(一)例会,由总经理主持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参加。

(二)各种专业会议,由总经理指定办公会议成员中的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相关专业部门的人员参加会议。

(三)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并由总经理指名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所有内容必须在公司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该记录本由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除例会外,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遵守保密纪律,维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五条总经理有权对办公会议议题做出决议。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由各分管副总经理落实决议的具体实施;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需将会议内容形成文字纪要报请董事会决议后再行实施。

第五章副总经理及各部门基本职责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主持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计划,监督和落实计划执行,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内外关系,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助手。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规范行政管理制度,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维护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秩序,并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考勤、公司有关文件档案和办公用品及设施的管理,对各职能部门和员工进行科学求实的考核。第十八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科学、及时、准确、全面地核算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计划、分析,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九条生产技术部的职责:负责公司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负责生产计划、组织和管理产品生产、包装及生产原辅材料和产成品的储存保管,生产设备的引进、使用和管理,以及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生产技术部应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安排生产计划、降低消耗、杜绝浪费、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成品率。第二十条市场营销部应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的前提下,制定公司营销方案和实施策略,高效率、低成本地组织市场销售,考察、选择经销商,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协调公司与经销商以及经销商之间的关系,降低市场风险,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和及时、安全回收销售货款。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新产品开发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第六章公司员工守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做到: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机密。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注重素质,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全员招聘制,公司所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双方按合同条款各自履行职责和义务。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聘用形式,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岗位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具体分为长期聘用和临时聘用两种形式。聘用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为长期聘用,聘用期在一年以内的为临时聘用。

第二十四条长期聘用员工采取试用工制,试用期不长于三个月。试用期员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用工合同》。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公司员工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员工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不得私自外借或未经同意使用公司商品。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上门维修电脑时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表注重,衣帽整洁。

五、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有五声,说话诚实,认真积极的解决顾客的电脑故障,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定,保证顾客满意,任何场合下都必须讲普通话。

六、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七、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您好!华诚电脑公司欢迎光临!请~!)。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九、工作时间:

1、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每月公休4天

3、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或早退5分钟者算迟到或早退

4、迟到或早退30分钟者算旷工1天

十、员工奖罚规定:

1、除公休外,无周六、日请假、无旷工、迟到、早退者,全勤奖100元/月(注:周六、日请不能请假,同一部门或同一工种每天只能一人休息(由部门自己调休),“婚丧嫁娶”除外,其它按旷工处理;不计公休;少休=基本工资÷30×2×少休天数,多休=基本工资÷30×多休天数)。

2、迟到、早退者扣除10元/次。

3、旷工者扣除5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公司。

4、关于法定节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30×天数×300%:

元旦:当天1天(无休息)按3倍工资计算

春节:放假7天,全体员工都以带薪休假

⑶清明节:当天1天(无休息)按3倍工资计算

⑷劳动节:一共3天(无休息)按3倍工资计算

端午节:当天1天(无休息)按3倍工资计算

中秋节:当天1天(无休息)按3倍工资计算

⑺国庆节:一共3天(无休息)按3倍工资计算

十一、离职条件:

1、员工离职,必须归还所有维护工具及公司所配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2、离职后不得再以华诚/海尔电脑公司员工的名义自居,如有违返本公司将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3、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呈,(公司中层管理(店长、部门主管、部门经理)提前三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各部门主管签字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后一个月发放相应工资与奖金。离职后三个月将发放相应的发展基金及有关工资;

十二、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每月旷工累计达3天;

2、拒绝公司指派任务;

3、泄露本公司机密;

4、偷盗公司财物者;

5、私自收取客户费用;

6、不满试用期的。

十三、入职条件

1、员工进入公司试用期1-3个月

2、正式进入华诚公司所须证件如下:

a、个人简历一份

b、一寸照3张(近期彩照)

c、身份证复印件

d、相关证件、学历、职称复印件

由部门经理负责交给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审核并入档。

十四、员工正式入职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将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介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

(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

(七)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

第六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

(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

(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

第七条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董事会因故无法对定期报告形成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披露,说明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为由不按时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及时向主办券商送达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审计报告(如有);

(三)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及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报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

(六)主办券商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 公司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在向主办券商送达定期报告的同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审议此专项说明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决议所依据的材料;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有关说明的意见和相关决议;

(三)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

(四)主办券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 临时报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临时报告应当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公司董事会发布。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二)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第十三条 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正处于筹划阶段,虽然尚未触及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时点,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应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一)该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事件已经泄漏或者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

第十四条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义务时,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规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编制公告时若相关事实尚未发生的,公司应当客观公告既有事实,待相关事实发生后,应当按照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项进展或变化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视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决议(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决的董事会决议)向主办券商报备。董事会决议涉及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决议涉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与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的,公司应当在决议后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决议向主办券商报备。涉及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转让日内将相关决议公告披露。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应当包括律师见证意见。

第二十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依据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四)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或者主办券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具体内容,并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披露方案实施公告。

第二十四条 股票转让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为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于次一股份转让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如果次一转让日无法披露,公司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直至披露后恢复转让。

第二十五条 公共媒体传播的消息(以下简称“传闻”)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有助于甄别传闻的相关资料,并决定是否发布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条 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

第二十七条 限售股份在解除转让限制前,公司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披露相关公告或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标准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公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承诺事项的,应当严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实行风险警示或做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三十一条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六)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七)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九)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十二)主办券商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和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公司监事和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分公司的负责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及职业经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上述人员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

第三十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有信息披露配合义务,以确保公司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各部门、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

第三十五条 定期报告的编制组织与审议程序:

(一)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制组织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和批准定期报告;

(三)监事会应当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四)董事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负责将董事会批准的定期报告提交公司股票挂牌的证券交易所和相应的证券监管机构,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网站或报刊上发布。

第三十六条 临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程序: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分公司的负责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在知晓本制度所认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的信息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秘书通报信息;

(二)董事会秘书在获得报告或通报的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相关部门或信息报告人有责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书面与电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应详实准确并能够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临时报告涉及日常性事务、或所涉及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秘书负责签发披露,其他临时报告应立即呈报董事长和董事会,必要时可召集临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予以披露,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事项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推荐主办券商的规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三十九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修改,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制度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所有制度均按照本办法规定管理。

第四条公司制度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根本制度是公司的最高制度,是其他制度的本源,主要是公司章程、公司纲领、组织规程等制度。

第六条基本制度是公司各项工作或业务活动的重要管理规定,主要是经营计划管理制度、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第七条专业管理制度是各部门工作需要制定的准则、细则或办法,主要是标准化、程序化工作基础管理规定,如销售、采购、仓储、接待、档案、合同、车辆、办公用品等。

第二章制度的制定

第八条公司制度按照务实适用的原则制定。

第九条根本制度由高层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

第十条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由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员工代表或全体员工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专业管理制度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负责起草,行政部负责审改,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员工代表或全体员工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制度的格式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标准制定。

第十三条制度起草用词确切,语句通顺。

第十四条制度的条款应充分考虑相关制度规定,避免与其他制度相抵触。

第十五条制度规定详实全面,符合公司发展实际。

第十六条制度的原始稿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三章制度的颁发和执行

第十八条根本制度由公司高层管理委员会签发,公司的基本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九条公司制度由行政部行政人事部统一编排文号,统一存档和下发。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的下发为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确定发放范围。

第二十一条分发时由收到人签收,负责人调动时,制度档案列入移交,各部门承办人员须用规章细则时向上级索阅。

第二十二条制度颁发后,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由行政部监督实施,专业管理制度由制定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

第二十三条专业管理制度原则上半年组织修订一次,基本管理制度一年组织修订一次,公司章程、纲领和组织规程三年修订一次。

第二十四条制度的制定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负责收集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需要立即改正的问题,以补充制度的形式暂时修订,在正式修订时合并为一个制度。

第二十五条修订后的制度以新的文号下发,原来的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公司每年对制度进行集中审核一次,对已不适合公司发展的制度提出废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组织制定、审改和监督实施。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说明。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7

一、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办法,提高车辆工作效率,保证驾驶安全和车辆完好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内部车辆调度、行驶、维保、使用的管理。

三、职责

3.1驾驶员负责车辆安全驾驶、维修、保养及年检。 3.2办公室主管负责对车辆车况、驾驶员身体状况、情绪、行为的检查、监督。

3.3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调度公司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保养、年检的管理。 3.5总经理主管公司车辆管理的控制。

四、相关文件

《交通守则》

《交通道路法规》

五、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车辆的调度管理

1 / 5 5.1.1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各部门因公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按实填写[派车单](qr-wd01-03-01),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要求。

5.1.2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紧急公务、载物、取款、雨天远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指定地点路线出车,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5.2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2.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用湿布对车辆外部及内座擦拭一遍,并对车况进行详细检查后,试发动五分钟。 5.2.2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车辆维保规定,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易损件,保证车辆的完好率。 5.2.3保持车辆内外的干净、整洁,雨天泥泞地段用车后应及时清洗保养,正常情况下应在本单位车库清洗。 5.2.4出车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警,不得私下协商或擅离事故地点。 5.2.5车辆需要保养、大修、更换配件及年检时,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主任,填写[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5.2.6车辆年检、检修,日常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结算时必须附上维修厂家更换零配件的`明细清单上报财务,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2 / 5 5.3车辆使用管理

5.3.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文明行车。 5.3.2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保证乘员的安全、舒适、准时。

5.3.3办公室主管负责检查并监督驾驶员不得在酒后、疾病、情绪反常等不适宜驾驶的情况下出车。

5.3.4严禁利用职权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和外单位驾驶员驾驶。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严禁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过夜或逗留。

5.3.6办公室主任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测量、检查和控制。

5.3.7经常自检车辆,做好年检,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5.4车辆肇事处理

5.4.1车辆碰擦

驾驶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主任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a)双方协商解决;

b)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解决。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若有受伤人员,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护救,呼叫救护车或 3 / 5 另外叫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保护现场,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到场协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

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以确定理赔方法。

六、管理规定

1.上班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必须本人亲自签到。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二次以上者每发生一次处以罚款处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罚款50元)。

4 / 5 3.行政工作人员上班须着工作服,佩戴胸牌;车间工作人员上班须着工作服,工作裤,佩戴胸牌,穿劳保鞋及其它防护用品。如不按上述要求穿戴者,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10分钟和下班前10分钟对办公室进行整理与卫生工作,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办公桌面不允许乱堆乱放,香烟头不允许乱扔(尤其是花盆里),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

6.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开的工作人员必须关锁好本部门的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及不必要的浪费。如没关门窗及设备电源,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1.1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需要上级批准才能办理的事情;

1.2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的呈报规则,收发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请示、指示和批准的事项。

3管理规定

3.1呈报规则:

3.1.1呈批报告一般由呈报部门、抄送部门、呈送部门、呈送时间、标题、正文、落款签字、附件等部分组成。在报告起草中要严格报告格式和行文规则。

3.1.2呈批报告必须一事一呈批,不越级呈批,不在上报呈批的同时抄送平级、下级部门。

3.1.3在提交呈批报告时,呈报部门只能有一个,而不能多头呈报,可抄送多个部门。

3.1.4报告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呈批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但标题中的法规、文件名称要加书名号。如“关于事项的申请”等。

3.1.5在呈批报告中,应首先扼要地讲明报告的背景和根据,然后提出请示事项并阐述说明道理。在报告内容完成后,应在报告最后提出结语,如“特此请示,请审批”、“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等。

3.1.6报告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落款签字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3.1.7报告的落款应有呈报人和相关部门领导亲笔签名表示同意该报告,若无该签字则该份报告无效。

3.1.8报告用纸一律使用标准A4型纸。

3.1.9如报告的文字过少,请按照规范整齐、匀称美观原则调整报告格式。一律从左向右横排。一律都用黑色。

3.1.10属于需要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继续上呈的报告,主管部门在呈批报告落款后提出本部门意见后,转呈上级部门或领导。

3.2呈批报告保管原则:谁呈批,谁保管。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9

一、周例会内容:

各部门全体员工参加,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会议并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不得无故缺勤,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检查,记入绩效考核中。

(1)每周一次(暂定为每周六下午6:00),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召开时间可以调整,则另行通知。

(2)每周一、三、x各部门负责人早8:10、晚5:00召开碰头会;对部门当日工作情况进行反馈;

(3)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本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完成任务情况,提出需要公司领导解决的问题以及建议;

(4)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周的工作进展状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提出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建议。

二、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记录本周工作总结、下周的工作计划以及建议。以电子版的形式,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以书面方式递交。

(1)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报送时间截止到周x15:00,员工的工作报告截止到周x下午17:30。

(2)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汇总到办公室文秘处,由办公室文秘递交至总经理处进行审阅。员工的工作报告直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

(3)工作报告因公外出的且确实无法及时发送报告的,可最迟递延到下周一发送,并电话通知收件人,防止遗漏。

三、由办公室文秘做好会议纪要,每周一分发到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手里。

由各部门负责人通知到每个员工,传达会议精神。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考勤制度:

1、员工应遵守8:00----17:00(夏季:17:30)的工作时间。

2、午休时间为11:30---12:30(夏季:11:30---13:00),休息时间不得远离公司。

3、迟到一次从工资中扣发10元,非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堵车、暴雨)例外。

4、因工作需要,不能正点到达,需事先陈述并征得同意。

5、病、事假应事先通知,否者视作旷工,旷工50元/次。

6、工作时间不准用公司电话长时间聊天。

7、上班期间不得在非吸烟区域抽烟。

8、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设备从事私人工作。

9、公司实行6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六。

二、礼仪制度:

1、着装:得体、大方。上班时间忌穿拖鞋等,服装不得奇异化。

2、烟酒: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某些场合禁烟;绝对禁止酗酒。

3、电话铃声响过3遍,必须有人接听,并礼貌的询问和解答;若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则请说明事由,记下备忘。最后,不要忘了记下对方的电话、姓氏、公司,以便联系。

4、接待:对待客人均应保持和蔼态度。微笑,是员工最起码应有的'表情,不宜使客人久等,无论当时能否解决,均应问清事由,并迅速高效处理,给客人留下良好印象。

5、拜访:拜访客户时,首先要做到守时,准备好所有的文件、名片、笔记本和你的发言,回答客户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去客户的办公室之前,事先的准备非常重要,要充分的了解客户需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必须彬彬有礼,不卑不亢,并切记不要使用客户的电话、笔、纸张,这些东西你都应事先准备好。

三、办公用品使用制度:

1、工作人员应爱惜电脑设备,每天早上上班应擦拭自己的电脑及辅助设备。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公司设备从事私人工作,不得在外兼职,以免影响对本公司的工作。

3、工作期间可播放音乐,音量以不影响接听电话为原则。

5、不得随意拆卸电脑,不得安装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游戏、图片。

6、当日事当日毕,规定时间工作没完成,应主动加班完成;实属加班按加班制度执行。

7、注意节约用纸,专用打印纸在正式稿件时方可使用。

8、不得随意删除同事的文件,电子文件的管理应井井有条。

9、外来磁盘、光盘访问之先应做杀毒处理,造成公司损失,酌情处罚。

10、拨打长途电话前认真登记记录,月终在薪金中扣减。

四、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书籍对全体员工开放。

2、员工阅书自行取阅,用后当日下班前放回原处,原则上公司书籍不外借,因工作需要借出者,应征得许可。

3、请勿在书刊上圈点、批划、污损。书籍借阅后不得随意的丢掷,亦应在桌上摆放有序。

4、爱惜书籍,丢失或损坏书籍的,按原价赔偿。

5、公司光碟资料应小心取放,用后按标签放回。

6、保守业务上的秘密,泄密或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举措建议辞职

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发生损坏、遗失仪器设备的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由中心主任会同仪器设备管理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系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系负责人、中心负责人、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出现事故。

三、在计算经济赔偿时可考虑以下情况:

1、损坏、遗失配件的,只计算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仍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下降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一般可按新旧程度合理折价。

四、赔偿偿还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赔偿金额较大,赔偿者一次交款有困难时,可申请分期或缓期交清。属于几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事故的,应根据各人责任大小和认识态度,分别承担赔偿费。

五、赔偿费的收入作为修理或补充仪器设备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