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后勤管理制度(实用三篇)》
总务后勤管理制度(通用3篇)
总务后勤管理制度 篇1
1、每学期制订一个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或指示,完成本部门的.岗位职责任务。计划由主任制订,全体有关人员完成。
2、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产清点工作,检查整理校产清册——含总册和分册。
3、每学期至少一次进行财务检查(账册、凭证),分析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并向全体教职工报告。
4、每学期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整理后勤工作档案,保证过程资料完整无缺。
5、每半学期至少召开三次后勤工作人员会议。
6、每月至少一次整理、提交有关校务公开材料。
7、每周填写一张周记,记录本周完成计划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8、每周检查二次食堂卫生、饭菜质量情况,落实好标准并做好记录、小结、反馈工作。
9、每天至少巡查校园一次,检查学校财产、设备、设施的使用、保护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设立一本后勤大事记,记录主要工作、活动和事件。
总务后勤管理制度 篇2
1、坚持原则,落实相关法律和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校委会会议,服从领导和分配,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临时分配的工作,特殊时期、关键时刻主动开展本职工作和协作等分配安排。
2、总务处涉及的各岗人员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制度(含合同)科学、操作性强。落实制度管理与量化积分管理,各岗工作的管理对象有切实可行的积分办法。
3、各项工作管理行为规范、有效、精细、档案齐全、规范、有据可查。凡因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爱岗敬业,遵守校纪校规,积极主动,应事先准备的必须事先准备,严禁拖、等、推,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接受师生监督和正确意见,及时改正缺点和弥补遗漏,工作不到位、失误、无力度、无效果等扣罚本岗积分。凡能解决上级派员住宿的老师,一次0.1。
5、按时上岗在岗司职(早读、课一,午晚自习前40分午自习后的依次两节课,第一节晚自习;因此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吃饭时间提前30分)办公室值班值日(自起床铃响起,到晚熄灯铃响至;周一毛加林,上传下达、记考勤,领水、生火等工作。
6、请假(校长批准)离岗前必须先解决本职工作(若工作落实受委托人负责)。特殊时期(如会考、上级检查、开学前1天后2天,放假前2天)除特别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请假、旷工和教学人员同样积分。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有效。
总务后勤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财产管理,根据闸北区教育局关于学校财产,校舍必须贯彻“三分建,七分管”的精神。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总务处将一手抓硬件,一手抓软件,建立较为完善的财产管理机制,改变过去那种“用而不管,管而不用”所造成的管理责任不明的不良状况。校领导及总务处有关同志一直认为,加强财产管理势在必行,必须努力降低本校的财产损耗,真正做到当好家,理好财,管好物,提高财产的使用率,现制定如下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申购
一、凡申购各类物品,均需填写申购单,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申购人。
二、申购一般教学用品,须在使用该物品三日前提出申请,特殊及难购物品应适当放宽申购日期。
三、申购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物品,申购部门也可在经总务部门同意下自行采购。
四、申购控购物资,因要上级审批更须放宽申购期限。
五、急需申购物品,总务处可作为特殊特办予以处理,但遇采购困难,申购部门应当予以理解。
六、申购物品根据价格不等,分别由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采购。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申购100元人民币以下的一般教学用品,经教研组或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同意,并经总务主任核准后,方可采购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申购100元人民币以上,或20元以上至100元内人民币的两用物资,由总务主任核准后,经校长同意方采购。
第二章入帐
七、凡购置、或调入及自制物品,价格在100元人民币以上或价格低于100元人民币,由财产管理员登记,编号,统计,验收。
八、低值易耗物品及固定财产,均须经财产管理验收签字并经总务主任核准后,方能报销。
九、固定资产的`购置,调人,自制,由固定财产管理员验收,填写一式二份固定财产入帐单后,一张随发票一同作为报销凭证。
十、自制物品,必须对该物品进行核价后(材料费+人工费/件数=每件单价)方可入帐,领用。
十一、本次财产管理将建立四本台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低值易耗物品账本。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固定资产分类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账本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个人保管或教学使用的教学仪器的设备账本。
十二、经费核算的划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各组室经费,由总务处根据权重的不同相应核算各组室,每年度经费额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各组不得任意超支,不得随意变相使用,一经发现将停止使用。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各组室在使用经费过程中,如有节约,将按比例,留至下学年使用。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经费使用不够,经校领导批准,方可适当增加。
第三章领用及保管
十三、凡购置、调入、自制的物品,在办理好入账手续后,由使用人领取并负有保管义务,不得无故遗失,损坏或移作他用,如发生遗失,损坏或揿作他用,须书面说明情况,以便作出处理。
十四、各组室或实验室,因教学需要的设备及工具类,属固定资产的应当设立账册。(品名、数量、单价、用途、领用日期)。
十五、对于二用物资及工具类,应当做好保管工作,如有遗失须说明情况,并酌情处理。
十六、课堂设备,按教室管理细则实施,班主任负有监管义务。
十七、劳防用品及工具类物品使用办法,将按期限发放,不得提前或超额领用。
十八、各组室因教学需要可向总务处借用备用教学设备,但需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写明用途、品名、借用人等事项),借用人负有保管义务,不得损坏和遗失,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第四章修缮、报废
十九、凡教学设备的损坏,使用人应填写报修单,并向总务处有关人员申报
二十、总务处在接受报修后,首先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予以修缮,`如属损坏,将酌情作赔偿处理。
二十一、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如经技术鉴定确实无法修复,不能使用,可由使用人或保管人,填写报废单、申请报废、报废单须由教研组或教导主任签字,并报固定资产管理员。由总务主任核准后,方可报废。
二十二、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变更,应首先办理好转帐手续,注销后方能变更。
第五章附侧
二十三、本办法适用校内属固定资产的各内教学仪器设备。
二十四、本办法所指教学需要,系指个人教学负责管理的财产(如工具、实验器材)
二十五、本办法所指二用物资,系指单件物品、不属固定资产,但该物品用于教学,同时具有一般民用价值(工具、电工、器材、彩色胶卷等)
二十六、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总到处。
二十七、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并讨论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