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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管理制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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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这次为您整理了工资管理制度优秀5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工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二章原则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员工工资制度

第一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津贴+提成+年终奖励

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差旅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提成

(1)根据员工完成公司销售指标制定的提成办法确定。

(2)提成由财务部核算后于每月10日统一发放。

4、年终奖励:

根据员工一年的工作任务、销售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由公司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第二条关于年终奖金。

1、终奖金的`核定程序。

(1)财务部提供员工完成一年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2、年终奖金的发放,由财务部门年底利润核算,经公司的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通过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第三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3、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4、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工资制

第一条工资模式—采用基础工资制。

第二条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三条试用期员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5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二条本薪金制度为任务底薪制,具体操作详情见《业务提成及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实行,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工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为规范企业劳动管理,建立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维护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劳动管理、用工、奖惩需依照本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从严管理,奖优罚劣。

第三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对违章违纪者依照本制度处罚。

第二章劳动工资管理

第四条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工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同时注重兼顾新老职工的利益,确定工资结构标准。

第五条工资计算与构成

1、工资计算: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京劳社资发[20xx]71号文《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精神,月工资按制度工时20.92天计算。加班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事假按缺勤时间扣款;其它缺勤按政府劳动部门及本厂考勤制度规定计算。

2、工资构成:实行组合式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津贴+补贴构成。每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休息日一般在15日前发放。

①基本工资:北京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②岗位工资:各岗位月全额工资标准减月基本工资后的70%;

③效益工资:各岗位月全额工资标准减月基本工资后的30%;

④津贴补贴:职工在法定工作日内每工作一天(超过4小时(不含))发给饭费伍元,交通费贰元,职工上夜班或连续工作超过23点的发给夜餐费,夜班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的发给150%的夜班费。其它各项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条严格控制加班工时,确实需要,经批准后,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计算加班时间。每八小时按一天计算,每天加班费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日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200%。

3、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每日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300%。

第七条下列各项收入不记入最低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

2、饭费补助、交通费。

3、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劳保福利待遇。

第八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正常工作,企业保证职工收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个人收入已达到纳税标准的,应照章纳税,如当月漏税,下月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由于企业工作任务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下岗待工,下岗待工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职工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养老保险。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十三条大病基本医疗统筹费及补充医疗。按北京市规定缴纳。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按北京市规定缴纳。

第四章各种假别制度

第十五条事假。

1、请事假不得低于1小时(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

2、请事假按缺勤小时扣发工资。

3、职工请事假在外地期间,得疾病或慢性病复发,持乡镇以上医院证明在2天以内、区县级医院证明在7天内,生病期间按病假处理,规定天数以外按事假计算。

4、职工上班不许带小孩,违反规定按事假处理,小孩发生问题由家长负责。

第十六条病假。

1、职工因病假不能工作,在医疗期内按劳动部门规定享受病假工资。职工患病经医院证明后按病假处理,(有合同医院或指定医院的医务证明才有效)。凡到医院看病未开病假的,凭当日挂号条填写请假单按病假处理。

2、职工离开岗位看病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超过30分钟的要填写病假条。

3、职工在医疗期内病休,应按时交病假条,日期应连续不断,如有中断视为医疗期停止。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免交假条。

4、职工病假期间如因计划生育、人工流产、产假、婚丧假、公假等情况,可按时间扣除,前后病假仍连续计算。

5、医疗期的计算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工伤。

1、职工负伤、致残、死亡,依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范围被认定为工伤的,在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按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共商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3、因本企业长期从事有害作业,并经医疗机构认定为职业病的,其门诊治疗期间支付给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十八条婚、丧假。

1、职工结婚凭结婚登记书给假3天;职工男25岁、女23岁,初婚登记的除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奖励晚婚假7天,共10天(包括公休日)。

2、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公婆及岳父母死亡给假3天;由职工供养的非直系亲属死亡必须本人料理的给假1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假1天。

3、职工不满一岁的子女死亡给假1天;满一岁以上子女死亡给假3天。

4、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或长期居住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本企业职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除3天丧假外,根据路程另外给与路程假,路费由职工自理。

5、以上假期期间企业应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

第十九条产假。

1、女职工生育,按劳动保护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2、按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晚育(24周岁)的妇女,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由女方申请,根据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领导批准,产假期满后可休假至孩子满六个月。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晚育妇女可增加奖励假30天,产妇护理确有实际困难的,经领导批准可由男方使用(需由女方出具女方未享受此假的证明)。

3、产假期间企业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二十条探亲假。

1、进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合同工,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由部门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安排探亲休假。职工探亲需填写申请表,保本部门及劳资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30天假,;未婚探父母原则上一年一次20天假,如因工作需要本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探父母四年一次20天假。以上假期,根据需要可另增一定期限的路程假,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节日的,不再另行补假。

3、职工探亲假期间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路费按国家规

工资管 m. 理制度 篇3

1、发放时间:每月10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最近工作日发放,春节工资核算和发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形式:工资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

3、发放流程:薪资表由人事行政部核算、财务部审核后再提交至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发放说明:

(1)因其中某一部门延时提交相关数据导致工资延时发放时给予责任人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2)公司使用统一《薪资表》模版,任何人不允许调整、修改《薪资表》模版,如有发现给予警告一次,导致薪资发放有严重问题的给予严肃处理;

(3)当月薪资核算出现问题时,当事人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馈;经人事行政部审查核实后统一补发。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人事行政部协同财务部查明处理;

(4)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实际出勤日计发工资;各类假期、迟到、早退和旷工等事宜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决定扣除数额;

(5)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员工的贡献度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员工的基本薪资进行调整;调整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明确沟通,具体情况由公司统一规定。

工资管理制度 篇4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目的

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薪次分配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屏弃计时工资的“大锅饭”心态,提高企业的整体运作效率,使本公司计件计薪方法合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按劳计酬,多劳多得;

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条职责

3.1工程技术部负责计件单价核算,生产部做好协助工作;

3.2各产品计件的单价由工程技术部机械制图员设计,经理校对,总工程师审核,并由总经理批准

3.3生产统计员负责计件数量统计及计件工资分配;

3.4财务部负责计件工资核算;

3.5总经理负责批准本制度及审批计件单价。

第四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所有一线员工,分厂管理人员除外,具体见附表。

第五条计件工资的工资结构

总工资=计件工资+记时工资-应扣项

第六条主要内容

6.1单价核算

1)所有已评估工艺成熟的产品全部纳入计件产品范围内(首次试产及样品不纳入范围)。

2)计时工资=员工原岗位工资的工时价

6.2数据统计及采集

1)核算数字依合格品入库数量为准

2)统计员依产品工价和合格入库数量核算出计件总金额,金额分配到生产线作业员,并记录到>,员工签名确认,交生产经理审核批

准,交财务核算工资。

6.3有效工票的条件

1)正常工票

正常工票需由操作工签字确认,质控部检验员对质量和数量进行确认签字,库管员进行会签,分厂厂长审核。录入员只有在上诉四人均签字确认,完整无误后方可接收,录入电脑。缺少上述四人任何一人签字确认的,均为无效工票,无效工票按作废处理。

2)无定额工票

无定额工票除需按正常工票的生效流程进行确认外,还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录入电脑。

6.4开具无定额工票的条件及相关责任划分

1)首次试产的产品;

2)正常工序之额外加工工序;

3)临时性配件加工;

4)新产品首次投产;

5)特殊产品及特殊工艺,无法满足计件条件经正常程序申请计时的;

6)因工艺不成熟及工艺变更,非生产责任事故引起的客户退货导致返工返修;

7)因外协加工产品不合格转为内部工厂返工返修的`产品,计外协成本,由质控部进行相关罚款;

8)工艺不成熟或工艺资料错误导致转产或待工,计工程技术部成本;

9)因材料在正常交期内未及时到料导致转产,同上,计采购部成本;

10)因物料不良未检验出影响生产或导致转产,同上,计质控部成本。

11)以上未有涉及的产品,均列入无定额工票的范畴。

6.5计件产品主要分类

阀芯;

同步环;

转子;

其他已转入或将要转入批量生产的产品。

6.6单价变更时间

1)工艺流程变更,由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并重新定价,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2)产品结构变更,由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并重新定价,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工价确定后,按确定的工价暂定执行三个月。根据具体情况再做调整。

6.7无效工时条件

1)因检验不合格导致返工或分选,不予计算工时和计件。若废品率超过2%,则在该责任员工工资中扣除不合格产品市场总价的50%,并且由该员工自行返工返修。若无法追溯到责任人则由该班次所有员工共同承担赔偿及返工返修责任;

2)由加工工序引起的退货,若需要返修的,不予重新计算工时或重新计件;若导致报废的,报废率超过2%的,则在该责任员工工资中扣除不合格产品市场总价的50%,若无法追溯到责任人则由该班次所有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办回用的产品或其他因生产责任导致的客户退货或返修的情况,扣除部分机加工费用,扣除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七条奖惩规定

7.1在工票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从严处理并扣除当天工资的10至20倍。

7.2能在生产环节上予以不断优化,实现产量大幅增加的员工,将根据具体情况向公司领导请示予以通告奖励。

第八条计件制度正式实施日期

20xx年1月1日。

第九条附记

此《计件工资管理制度》没有规定的情况,以总经办作出的补充规定为准。

制定: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