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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车人员管理规定【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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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车人员管理规定(精选8篇)

装车人员管理规定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加强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产和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原则

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保密管理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涉密人员的范围

1、核心涉密人员:知悉绝密级事项,在公司核心技术和科研开发部门掌握全面情况或掌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对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即从事光学玻璃配方、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和测试技术研究,在公司负责总体技术、研制、生产和管理的公司主要领导及掌握核心技术的技术人员。

2、重要涉密人员:从事设计、研制、生产、管理的公司业务主管领导、骨干人员。

3、一般涉密人员:承担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一般人员。

第二章 对涉密人员的教育

第四条 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密工作基本知识教育,明确涉密岗位保密工作基本要求。教育的基本内容是:

(1)《保密法》、《保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

(2)所在岗位涉及的公司秘密事项及其保密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 对在岗涉密人员必须加强日常的保密教育,定期进行培训。教育的内容可结合保密工作的形势任务实际选定。

第六条 涉密人员应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学习和掌握保密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履行保密协议,遵守保密纪律。

第三章 对涉密人员的管理

第七条 涉密人员个人要求调离公司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按人事管理正常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涉密人员经批准离开涉密岗位或离开公司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责任书,涉密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于公司的科技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私自保存公司秘密载体。

第九条 保密津贴的管理

1、对掌握公司核心秘密、关键秘密和重要秘密的人员,按核心涉密岗位、重要涉密岗位、一般涉密岗位给予保密津贴。

2、保密津贴纳入岗位绩效工资的管理。

3、核心和重要涉密人员实行特别津贴。

第十条 奖励和处罚

1、对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遵守保密纪律,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在保密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个人,应依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公司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或非法获取公司秘密行为及时检举的;

(3)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失的;

(4)一贯忠于职守,为确保公司秘密安全做出贡献的。

2、涉密人员因受保密限制而不能发表科研成果和论文、不宜公开的事宜的,不应因保密影响其评奖、表彰以及技术职务的评审资格。

3、涉密人员如违反《涉密人员保密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保密津贴。

4、对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对泄露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公司秘密的;

(3)对泄露公司秘密隐患不报,影响查处补救造成损失或损害的;

(4)对举报泄露公司秘密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5、违反本规定,擅自离职并私自携带属于公司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及私自保存公司秘密载体,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装车人员管理规定 篇2

一、保密人员选定

凡在要害部位或岗位从事机要、保密、文书、印刷、档案、通信、计算机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忠于职守、保密观念强。选用人员必须严把政审关,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并在上岗前进行业务培训、保密教育,知悉国家保密法规和规章。

二、严格密级界定

严格按照业务分工控制各项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和外单位的来文、资料,凡标有接触范围的应严格遵照执行。如需扩大范围必须征得发文单位的同意。

三、文件保密

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有关工作人员都要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内容。

四、会议保密

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应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㈠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须经主管会议的领导批准,并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事项。

㈡会议场所须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㈢要按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凡规定不准记录、不准录音、不准采访的会议,应事前告知与会人员。

㈣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文件、资料要统一管理,严格办理登记、分发和清退手续。翻印上级机关秘密文件、资料需请

示发文机关,经同意后按制度拟定的份数翻印;会议结束后,要把文件全部收回,妥善处理。

五、对外宣传保密

在对外宣传报道和出版工作中,应遵守《新闻出版保密规定》。机关内应建立健全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制度,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书籍、资料以及录音、录像制品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应先报机关保密办进行审查,对保密界限不清的问题应主动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

六、通信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机关内使用计算机、计算机信息互联网,必须严格遵守《青岛市供销社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暂行)》。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和计算机上传输和存储国家秘密;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固定、移动通信设备中谈及国家秘密。凡使用计算机存储、传输、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时,应按规定采取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防止电磁辐射泄密;严格秘密数据载体(磁盘、磁带和打印纸张)的管理,严格人员的审查。

七、各级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带回来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一律登记造册后送办公室保管,工作需要时办理借阅手续。

八、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退休,应将自己保管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登记造册后送交机要文书部门保管,不得私自保存或复印。确实因工作需要,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九、保密教育和检查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保证。各位领导要把保密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环节抓紧抓好,提高政治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保密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法》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保密业务知识的学习,要特别注意做好新任领导、新进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

装车人员管理规定 篇3

为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工作效率,责、权、利明确,公司针对保安岗位上班时间的特殊性特制定本流程。

一、 工作要求

1、 保安岗位实行“三班倒”24小时制,每班1人,每班提前十分钟打卡接班,检查上一班值班情况,做好交接记录。

2、 班次排列:白班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次日7:00

3、 交待手续:交接班时,要认真清点物品数量。检查岗位卫生,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注明。

4、 上班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着装,衣帽穿戴整齐。

5、 上班时间注意个人形象、服务态度,为客户、员工提供高质量服务。

6、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对不能出现脱岗、串岗、睡岗等做违反公司纪律的情况。

7、 所有班次值班人员上下班必须打卡。 二、 工作内容

1.人员、车辆的进出管理

1.1对不按规定穿工衣或衣冠不整者给予警告或拒绝进入。

1.2检查物品的出入情况。凡进出物品必须凭授权人员开具的《物品放行条》方可放行。

1.3安排入厂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包括电动车和摩托车)。

1.4来访人员进入厂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被访者允许接见后,方可登记进入。

1.5来访人员应佩戴来访证进入厂区。离厂时应交还来访证方可离开。

1.6政府部门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来访人员一律经行政部或财务部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

1.7亲友来访不得进入厂区,应电话通知其行政部门,下班后在厂外接见等候的亲友。

1.8非公司员工不得进入大门半步,不得在厂门外大声喧哗。

1.9来访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被访者允许接见后,检查车箱后登记进入。

1.10保安人员应检查车箱内是否有危险品或禁入厂区物品。

1.11夜班负责办公楼及车间大门开关的管理(注:22:00以后必须关办公楼门)。

1.12除上下班,其他时间一率关闭厂门,员工出入必须给出合的理解释方可进出。

2.信件及物品的进出管理

2.1快递公司、物流公司派送至我司的信件、包裹应由收件人签收,周末休息或请假的,可由保安代签收,并检查信件、包裹是否有拆封现象,如发现已被拆封,应及时查看是否有物品遗漏并尽快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2.2保安将收到的快件、包裹在邮件收发本上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收件人、快件号码。收件人办理签领手续方可取走快件。

2.3如有采购进货或仓库退货等情况,要及时通知采购或仓库至保安室签收。

2.4公司出货必须持有授权人员签字的物品放行条或出货单,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3、交接班记录

3.1对当班发现的问题应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注明并予以说明。

3.2交接班时双方应签字确认。

4.应急管理

4.1凡在公司范围内及大门门口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或发生火情、盗窃、打架斗殴、罢工、聚众闹事、水灾、恶劣天气等情况,根据《安全应急处理措施》启动应急程序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程序要求履行职责。

5.巡逻管理

5.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至少巡查2-3次。巡查要求:

5.1.1熟知本公司平面结构和营业结构、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位置、情况,随时加以巡视检查。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观察力,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解决,如:易燃物堆放、门窗未关好、设备设施损坏等情况,要记录清楚、准确,并及时找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5.1.2要熟知本公司各部位灭火器材、消火栓的位置,如有变动,查明情况,及时报告,对安全通道要坚守岗位、随时检查。

5.1.3在非开放区域巡视时,如遇陌生人要进行盘问,发现可疑情况不能随意放行,立即上报领导,对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非开放区。

5.1.4维护公司内公共场所的正常营业秩序,做好四防、四勤、三不、一及时,即:防火、防盗、防爆、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四勤”即:勤查、勤问、勤走、勤看;“三不”即:不推、不拖、不扯皮;“一及时”即:及时处理。

5.1.5在巡视中,注意发现、制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客人进入公司内,如已进入公司的,要严格控制其行动,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5.2夜班人员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要不定时巡视四周,检查内容:办公楼楼门、窗、灯、饮水机、空调、灯电源、电脑等是否关闭电源。

5.3接班后与交接人员一起巡视各办公区域一周后,将工作情况交待清楚并签字打卡后方可下班离岗。

5.4夜班00:30放狗,每隔一小时巡逻厂区一周,天亮关狗入笼,清理狗的垃圾。 6. 电话接听及使用

6.1接听电话:铃声响三声之内接起,问好并报单位名称和自己的姓名(您好,保安室)。

6.2电话机旁边要准备好纸、笔进行记录,确认记录下的时间、地点、对象、事件等准确无误。

6.3当接到员工报警电话(火警或盗警或其它突发事件),应迅速按照公司应急程序规定处理,及时通报有关人员,不得有任何延误。

6.4严格监管好电话,不得拨打私人电话,通过电话清单如查出私人电话记录,则费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予以处罚。

7.消防职责

7.1值勤保安必须每天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发现失效过期、不合格、损坏的灭火器、消防应急灯、消防栓等必须报告记录。

7.2公司发生火警,保安员应第一时间投入灭火、抢救财产。

装车人员管理规定 篇4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我公司的客户满意度,与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接轨,特制定本制度。

1. 所有装车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特别是成品保管的工作安排。

2. 装车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在上午8:00之前上班打卡,然后自觉打扫所属卫生区域。

3. 所有装车员工无特殊情况每天必须出席成品保管主持的晨会,晨会的内容主要是解决以前存在或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

4. 所有装车员工对公司员工在成品库损坏成品有绝对的监督权,如发现公司员工有损坏成品的行为,应坚决制止并报告成品保管,并按公司制度进行严惩。严禁不合格的成品装车,在装车时发现不合格的成品应及时报告当班成品保管以便及时调换(外来司机或客户损坏的成品除外)。

5.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装运输计划部安排的车辆。

6. 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外来司机,严禁向外来司机(客户)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礼品。

7. 注意语言表达方式,应配合(外来)司机将车辆停到指定位置。所有装车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外来司机发生争吵,特殊情况有主管领导协调。

8. 严禁野蛮装卸,确保成品质量。对故意摔、扔、踩等行为者,已经发现,立即严惩!

9. 提高服务质量,必须主动与外来车辆刹车。如(外来)司机不要求装车员工刹车,至少应有一名装车员工在车上负责监督,并声明踩坏成品公司不予赔偿。

10. 因吃午饭没装完的车辆,装车员工必须在中午12:00准时开始装车。撞车速度每小时不得低于1110件。

11. 所有装车员工必须配合成品保管合理安排库位,以减少成品的摆放混乱问题。

12. 所有装车员工在下班时必须打下班卡。

13. 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创新装车技术。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后的装车员工,根据成效进行奖励,具体数额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4. 装车员工如有违反此制度者,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具体数额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执行.

15. 原制度自动废止,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装车人员管理规定 篇5

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种类及使用范围

货运卡车2辆、面包车1辆。限于公司经营产品的运输;在顺路情况下,业务员可搭车至客户公司。若员工有需要,经申请批准也可用于公司员工搬家时的行李运输。为便于车辆的保养,运输车辆采用“专人专用”的使用方法。

二、 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1. 货物的出入库管理:1)入库时,核对货物的入库凭证,检查货物外观包装是否完好,核对入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签收,放入相应的货架。2)出库时,按客户订单内容配货,检查货物外观包装是否完好,清点出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与送货人员办理出库交接手续,做到凭单发货。

2. 登记保管台帐和货位编号。

3. 公平、合理地安排叉车工和装卸工的日常工作(整理、搬运货物以及随车送货等)。

4. 按照日常配货情况、控制库存数量,及时通知 公司物流管理人员配货。

5. 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随时接受公司相关人员的抽点,每月盘点一次。及时整理仓库,使仓库物品做到标识完整,库容整齐,堆放合理。

6. 积极配合前来提货的客户和物流公司的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7. 货物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此原则决定存放的位置。

8. 做好仓库的日常清洁卫生,保持仓库整洁。

9. 妥善保管好公司货物,保证货物的完好。

10. 实施仓库的安全管理,下班前应巡视仓库门窗、电源、水源等是否关闭。

11. 每天填写“考勤记录表”,次月10日前提交给管理人员确认后提交给人事担当。

12. 其他物流管理人员交办的工作。

三、车辆调度员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物流的运输任务合理安排送货路线(附表1.货物运输情况表),有效节约用车成本。

2.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对发生的维修保养费用进行登记(附表2.维修保养情况表),尽可能的降低修理费用。并且及时做好年度车辆的验车工作。

3. 负责交通事故、违章处理的工作。

4. 认真做好燃料费用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单车耗油的核算工作(附表3.燃料(加油卡)使用登记)。

5. 做好安全行车工作,督促车辆司机在出车前做好车况检查(附表4.车况检查日报表),避免发生事故。

6. 做好司机的考勤工作(附表5.司机出车考勤表),严格审核出差费、路桥费、停车费等报销费用。

7. 每天填写“考勤记录表”,次月10日前提交给管理人员确认后提交给人事担当。

8. 其他物流管理人员交办的工作。

四、驾驶员工作职责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以及人身安全。并应严格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轮胎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并填写“车况检查日报表”。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照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4.驾驶员应无条件服从车辆调度的出车任务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管理部门反映。除此之外,驾驶员无需听从公司其他人员的工作调配,亦不得自行安排。

5.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包括送货、加油、修理等其他工作),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中的每项内容,并在21日交给管理人员确认后提交人事担当作为考勤依据。

6.驾驶员出车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书面说明原因。

7.不论何时,驾驶员必须使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以便接通公司领导以及管理人员的来电。情况特殊无法接通的,事后应书面说明原因。

8.严禁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以及酒后驾车。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9.除外地送货当日无法返回上海和用于班车的车辆外,运输工作结束后车辆必须停回仓库,未经许可严禁借给他人使用,并不得私用。

五、装卸工工作职责

1.装卸工的工作内容:1)协助仓库管-理-员整理、搬运仓库内的货物;2)随车送货,负责货物的上下车搬运工作。

2.装卸工的工作由仓库管理人员安排,应无条件服从该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怠慢。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管理本部反映。除此之外,装卸工无需听从公司其他人员的工作调配,亦不得自行安排。

3. 装卸工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应配合司机做到安全行车。装卸工应确保搬运过程中的货物安全。严禁甩、扔货物的野蛮操作。

4. 严禁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打牌、赌博。

5. 必须每天填写“考勤记录表”,并在每月21日提交给管理人员确认后提交给人事担当。

6. 装卸工随车出行,每1个月轮车一次。

六、叉车工工作职责

1.叉车工的工作内容:1)收货时负责将货物卸下,送达到指定库位。2)发货时配合仓管员及时备货和协助装车。3)仓库整理过程中货物的转移,有效降低装卸破损率。

2.协助仓管员整理仓库货物,保持仓库的整洁。

3.应无条件服从仓管员的出车任务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服从。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管理部门反映。除此之外,无需听从公司其他人员的工作调配,亦不得自行安排。

4.按照叉车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对货物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负责。根据作业指导书规定进行铲车点检、保养、清洁工作以及一般性故障故障排除,做好相应记录。

5.必须持有效特殊岗位操作证上岗。

6.严禁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打牌、赌博。

7.必须每天填写“考勤记录表”,并在次月10日提交给管理人员确认后提交给人事担当。

七、车辆燃油费、停车费、路桥费等的报销

1.燃油由公司统一用加油卡购买。驾驶员每次加油时,应在加油站帐单小票上记载以下内容:时间、加油站名称、车辆或车牌号、加油时的里程数、并签字。

2.小票上记载内容不清的,应要求加油站重新打印或将相关项目手工描写清楚,定期交车辆调度核对后交人事总务担当。

3.驾驶员停车时,应在车费单据上记载以下内容:时间、停车地点、车辆或车牌号,并且签字。

4.在同一地点停车开出多张单据的,单据编号应连续。

5.车辆应在各厂牌指定特约维修站或公司认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否则维修费一律不准报销,紧急修理除外。可自行修复者,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6.以上费用报销时,应将单据按日期顺序整理后交管理本部审核。

八、奖励

1.货运驾驶员全年安全行驶,无事故、无违章、不碰坏车身、车灯,可获400元安全奖。

2.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客户书面表彰的,公司给予奖励500元。

3.其他符合公司奖励规定的行为。

九、惩戒

◆仓管人员:

1. 由于仓管员违反出入库管理规定,未尽其责所造成的货物缺损,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或开除。

2. 由于保管不当发生的货物缺少、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或开除。发现监守自盗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 对叉车工和装卸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受到书面投诉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处以口头警告或50元罚款。

4. 实际库存严重短缺,未及时联系业务部门配货而影响供货的,视情节轻重,处以口头警告或50元罚款。

5. 在工作中故意刁难不予配合,受到外来提货的客户或物流公司书面投诉的,经查属实者,处以50元罚款,累计3次予以开除。

6. 不及时整理货物,被抽检到仓库杂乱无章,罚款50元。

7.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参照公司员工手册

◆车辆调度:

1. 所安排路线明显不合理,造成公司资源浪费或货物不能及时送达,遭驾驶员或客户书面投诉并查证属实的,予以50元罚款,累计3次予以换岗或开除。

2. 应对车辆进行维修或保养而未做,造成事故或车损的,责任自担,并处以50元罚款。未按要求填写“维修保养情况表”或所写内容不实、不全者给予警告,并罚款50元,累计满3次予以开除。

3. 未按时办理车辆的定期保养以及年度验车手续所导致产生的滞纳金,由责任人承担此费用。

4. 驾驶员不按要求进行出车前的车况检查,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车辆调度承担未尽管理职责的连带责任,处以50元的罚款。

5.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参照公司员工手册

6. 报销单据不符合第七部分规定的,公司不予报销,累计出现3次罚款50元。虚开发票骗取报销费用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7.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参照公司员工手册。

◆驾驶员&装卸工:

1.驾驶员在运输工作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所产生的罚款由本人承担,由此发生货物损失或交通事故的车损和人身损害赔偿,由驾驶员承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或开除。装卸工操作不当或由于甩、扔货物等野蛮操作行为所发生的货物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或开除。

2.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不按要求进行出车前的车况检查,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发生的修护费由当事人承担50%。发生出车前临时加油影响正常发货的,处以50元的罚款。

3.因驾驶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车辆的定期保养以及年度验车手续所导致产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承担此费用。

4.驾驶员/装卸工拒不服从车辆调度/仓库管理人员的出车/跟车安排,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跟车的,视作为无故缺勤处理,累计满3次者予以开除。

5.驾驶员未按时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装卸工未按时填写“考勤记录表”或所写内容不实、不全者给予警告,并罚款50元,累计满3次者予以开除。

6.无特殊情况,手机处于关机或无人接听,而导致不能接通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来电的,当月通信费不予报销。

7.一旦发现装卸工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打牌、赌博行为,当即责令停止工作,视作无故缺勤处理,罚款50元,累计3次予以开除。

8.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的饮酒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司有权立即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酒后驾车导致事故或货损时,责任自担,公司保留向其追究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权利。

9.运输工作结束后未将车辆停回公司的,视为无故缺勤处理。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他人以及私用的,公司有权按市场租车价格收取相关费用,并罚款50元,累计3次予以开除。

10.单据不符合第七部分报销要求的,公司不予报销,累计出现3次罚款50元。虚开发票骗取报销费用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1.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参照公司员工手册。

◆叉车工:

1.叉车工操作不当所引起物损,责任自担,并处以50元的罚款。

2.拒不服从车仓管员的工作安排,借故拖延或拒不服从的,视作为无故缺勤处理,累计满3次者予以开除。

3.未按规定进行叉车点检、保养、清洁所引进的车损或事故物损,责任自担,并处以50元罚款。

4.持无效操作证上岗的,立即责令停止工作,视作缺勤处理。

5.在工作时间内的饮酒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司有权立即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6.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参照公司员工手册。

装车人员管理规定 篇6

日常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2、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办公室进行合理安排;

3、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安员在岗期间不得串岗或长时间离开指定岗位;

6、夜间执勤的保安员严禁睡觉,疏忽职守;

7、保安员应负责门卫室卫生及指定公共区域卫生清理工作;

8、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定

1、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其证件、受访部门及事由;

2、对已同意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要做好登记;

3、受访人为公司领导时应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行。 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其他职责

保安员有义务检查巡视下班后公司办公楼、主厂房的门窗是否关好,及时关闭未关门窗;其中,煤库、渣库卷帘门在供热季期间为24小时打开状态,非供热季期间为生产车间人员下班后关闭。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补充或修正。

青岛兆源供热办公室

20xx年1月17日

装车人员管理规定 篇7

1、 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 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 部门内部人员轮岗,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C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 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 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 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 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

4、 轮岗工作交接

4.1 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4.2 财会人员之间轮岗交接时应按照《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4.3 交接完毕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同时发布轮岗信息。

5、 监督考核

5.1 各轮岗的财会人员必须服从轮岗分配,不得以各种借口抵制轮岗,财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轮岗的,调离财会工作岗位。

5.2 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财务总监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5.2.1 未编制本单位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的;

5.2.2 由于轮岗造成工作中断或出现工作差错的。

6、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装车人员管理规定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 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 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 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 会计核算制度。

1.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

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6条 会计人员轮岗制度。

1.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可以采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换和有计划地定期进行轮换,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会计人员的轮岗期限限定为每 年进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具体对待。

3.会计人员在轮岗时应将原分管的工作情况向接交人员详细介绍,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移交并存档。

第7条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轮岗或者因故离职,都必须按企业《会计工作交接管理标准》的规定及时办清交接手续,否则不得调动、轮岗或者离职。

2.对于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因事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理工作的,应当按照《会计工作交接管理标准》办理交接手续;同样,临时离职或者因病因事暂离岗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也要与临时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会计机构负责人应督促经办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手续。

第8条 会计人员培训制度。

1.大力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一支熟悉生产过程,懂得生产经营,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会计队伍。

2.做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同专业知识培训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

3.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4.建立业务学习制度,日常业务学习应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

5.企业鼓励会计人员的在职业务学历学习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9条 会计人员考核制度。

1.考核依据。根据会计人员在被考核期间的出勤状况、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效果、业务学习和其他工作表现情况为依据,会计结算部领导、营业机构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时工作情况随时记录,严格考核。

2.考核要求。考核要求客观公正,考核执行人对所属员工的考核尽可能用客观指标来衡量,尽量避免因各类弹性考核指标的不当运用而使员工工作实绩和能力考核出现结果失真,造成不公平现象。

第一条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

公款;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第二条 敬业爱岗,钻研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努力钻研业务和技能,参加岗位培训,坚持业务学习,

熟练运用微机,搞好会计核算,提高报帐速度和质量。

第三条 熟悉法规,做好宣传

努力学习、掌握、运用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做好宣传,热情耐心解释。

第四条 提供信息,真实准确

正确编制凭证、打印帐簿(工资表等)、编报报表,保证会计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及时。

第五条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帐务处理要有依有据,不弄虚做假,不随意编造,秉公办事,一视同仁。

第六条 作风严谨,认真仔细

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电算化工作规范》办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要做到日清

月结,帐证、帐帐、帐表、帐实四相符。

第七条 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请假,严格保守财务信息机密和微机

操作密码。

第八条 团结同志,礼貌待人

搞好协作,互相帮助;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的收付,依据当天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保证库存现金余额与现金日记帐的现金余额一致。

2、负责银行空白票据的领购、保管,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

3、保证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一致。

4、应认真填写发票事项、金额,确保每张发票填开完整规范。 出纳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3)出纳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如有未达帐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会计或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会计或总经理处理。

(5)超出限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确保资金安全;

(6)会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