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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寝室管理制度(汇编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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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 篇1

寝室管理制度 每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由寝室长统筹协调本寝室内安全、卫生等各项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行政部;并对寝室制定如下规定,希遵守。

1、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更不能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同寝室责任者,知情不报负连带责任;

2、人员应按照规定,不得擅自调换或串寝、不得擅自更换门锁或乱配钥匙;

3、应保持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不许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或做其他有碍于周边邻居生活的活动;

4、保持地面清洁卫生,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确立清扫轮流制度,保持门窗明净,空气鲜新,无异味;

5、保持洗手间干净、卫生;

6、就寝完毕及时叠被,个人衣服、鞋、袜不能随便乱扔;

7、增强公德意识,严禁向窗外、门外乱扔垃圾、杂物等;

8、禁止在寝室内乱贴、乱画、乱钉等恶意破坏;

9、严禁私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0、应爱护寝室内的公共措施,不得损坏、丢失或挪用他用;有恶意破坏,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1、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好,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控制和消灭长流水、长明灯等水电浪费现象。每月请及时缴纳电费,如逾期缴纳而造成停电的,后果自负。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 篇2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寄宿生必须按统一指定的寝室、床位就寝;违者1人次扣0.1分。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违者1人次扣0.1分。

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违者1人次扣0.1分。

4、严禁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违者扣0.5分并严重警告。

5、不准串寝室,不准在寝室高声喧哗、打架骂人;违者1人次扣0.2分。

6、熄灯后40分钟之内不允许离开寝室上厕所、喝水等;违者1人次扣0.1分。

7、合理使用手机,晚上10:30以后不允许使用手机(包括在卫生间);违者扣0.5分并严重警告。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 篇3

一、 所有就寝学生要和睦相处,文明礼让。不在寝室内吸烟、喝酒、赌博。

二、 不经别人允许,不准翻拿别人衣物,不准偷吃别人食品。

三、 起床后整理床铺,叠好被子并摆放整齐,所带衣物摆放有序,换下的衣服、鞋袜及时洗刷。

四、 不在床铺上追逐打闹,不准在床铺上洗头、洗脸、吃饭,以免弄脏别人铺板和别人衣被。

五、 寝室内不准以大欺小,以近欺远,更不准强迫他人为自己买饭、端水等。

六、 不准在寝室内乱拉、乱扯电线,不触摸电器,不用钝器击打墙壁,不在寝室内玩弄易燃品,不在寝室内点燃蜡烛,点燃蚊香应放在离床铺较远的地方。

七、 严格作息制度,有事向寝室长或班主任请假,不准留宿外人过夜、不串寝、不串铺。

八、 值日生负责打扫寝室卫生,并监督其他学生把被褥叠放整齐。

九、 熄灯铃后,不在寝室内说话,有事向值班教师请假,不准翻越围墙走出校园。

十、 寝室长对寝室学生负责,学生服从寝室长管理。 十一、 值日教师检查时,寝室长主动向值日教师报告寝室原有人数、实宿人数、请假人数等。

十二、 洗衣、洗脸应在水池附近。不准在寝室内洗衣、洗漱。在栏杆上晾晒衣服应先把水控干。

十三、 以上各条望住寝学生自觉遵守,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纪律、卫生分,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驱逐出寝室。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 篇4

一、为了加强寝室卫生工作管理,确保寝室卫生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细则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寝室长负责安排人员打扫,饭后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三、评分标准:

1、一天三次不打扫的,每次扣0.5分,不干净的扣0.5分,情况严重的扣1-3分,很干净的加0.5分

2、寝室物品包括米箱、棉被、床垫、鞋、毛巾等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次扣0.5分,整齐统一美观获得好评的加0.5分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四、附则: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寝室管理制度 篇5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 行为准则

1. 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 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 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 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 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 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 周日晚12:00前必须按时返校。

9. 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并赔偿;

10. 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 卫生要求

1. 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 寝室卫生应做到:

(1) 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 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 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 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 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四) 请假制度

1. 周一如不能按时返校,需持家长书面请假条;

2. 在校期间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说明去向,得到书面同意方可离校。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