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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管理规定_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汇编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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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管理规定_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精选4篇)

工作服管理规定_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篇1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树立、传播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司为员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并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穿着长袖衬衫与西服时,必须系公司配置的领带,衬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四条 穿着短袖衬衫时,可以不系领带,必须着长裤子,颜色原则上以深色为主。着短袖衬衫时只能解开最上端第一粒纽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光脚无袜上岗。营业场所和办公室员工夏季上衣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 着西装时,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皮鞋颜色要求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头发不得遮脸、眼、眉,金、银等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工作服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自费到公司购买,二天内配置到位。

第九条 西装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到指定商店按规格样式、颜色、品牌、价格自己出资购买,一次性购买两套,凭票到总部财务报销。

第十条 公司统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库员夹克、长袖T恤、短袖T恤。以上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库存量,各单位员工转正需配置工作服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利于总经理办公室核对库存、准备货源。员工转正时统一到大兴库房调货,按出库单核算各单位工作服费用。所有工作服费用列入各单位的员工福利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各种工作服大致规定穿着时间如下:(具体调整着装时间依气候、天气情况而定,具体操作依照总经理办公室着装通知)

1、 短袖衬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库员夹克、长袖衬衫、长袖T恤、西装、领带: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装:根据季节变化相关部门自行统一调整着装。

4、 冬季着装: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卖场各岗位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自行要求统一着装。总公司组织的对外重要活动,参加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 第十二条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装、库员夹克、领带、保安服、零售冬装:使用期限为2年。

2、 短袖衬衫、短袖T恤、长袖衬衫、长袖T恤:使用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 工作服费用承担办法

工作服依据实际电脑售价按规定使用期限与配发时间进行按满月折旧,依据下列情况进行费用承担。

1、 工作服满使用期限,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辞职、辞退的,按满月折旧,折旧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残值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离司时在工资结算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扣除工作服款者,由个人付现金支付给公司。

3、 开除、自动离职人员离司时不予结算工资,工作服费用由工资中扣除。工资金额不够工作服费用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必须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达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未达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试用员工转正后或工作岗位变动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须在一周内配置到位。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服台账样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台账,并按台账的要求逐项地准确登记。

第十七条 满使用年限后延期购买的工作服按实际报销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两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购买的,按满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第十八条 西服款式为藏蓝色三排扣不开襟, 由个人自行购买。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600元,低于60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600元时凭票据按600元登帐报销,重新换装按购买新西服后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起始配发日期,原西服未满使用年限的不再折旧扣款;其他岗位按公司规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160元,低于16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160元时凭票据按160元登帐报销,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十九条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白色长、短袖衬衫,原则上到总库购买,如自行购买,每件衬衫报销标准为33元,按原衬衫满使用期限的日期进行登帐和报销。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二十条 营业员和收银员的领带由公司统一配置,其他岗位人员的领带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除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厨师服)一律由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单位统一订制、采购、入库,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领带)时一律到总库购买,按总库出库价格登账报销。 第二十二条 厨师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长、短袖各两套和白色工作帽两顶,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时间与总公司换装时间同步。由各分公司自行购买,最高限价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实际进价登帐报销。

第二十三条 员工离司时,必须在工作服台帐的《离司返还金额》一栏注明扣款金额,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满没有折旧扣款,也要在该栏中注明,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也要注明。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

工作服管理规定_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篇2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工作服装的采购、管理、发放和统一着装要求,提升公司专业化服务的品牌形象,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公司专业化服务品牌形象,规范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要求统一着装。

第二条 工作服的类型

1、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分为春秋装、夏装和冬装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工作服均为两套。

2、每种类型的工作服按男女性别不同,每种类型的工作服均分为大中小三个型号。

第三条 工作服的更换周期

为更好的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公司各个职能部门、直营连锁店的员工工作服为两年一换。

第四条 工作服着装要求

1、原则上每年的四月与十一月统一着春秋装;五月一日到十月三十一日,统一着夏装;每年的十二月一日到次年的三月三十一日统一着冬装(如有特殊情况,以公司的另行通知为准)。

2、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的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必须严格按公司的要求着装工作服,周六或周日上班的人员,可酌情着个人职业便服,仓储部门与直营连锁门店的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着装统一工作服。

3、员工着装要求:

(1)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2)着西装时,须着衬衣,应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3)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得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上适当位臵。工作服及胸卡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4、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额前头发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剃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跨栏背心及大短裤。

5、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大方得体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留奇形怪发,额前头发不得过眉;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以肉色丝袜为宜。

(4)、员工上班时间避免使用味道浓烈的香水。

注:①如因个人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使用年限提前应视情节予以赔偿。

②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需更换工作服的员工应向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经核实后由办公室按工作服发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

第五条 工作服的采购管理

1、本公司员工工作服由行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一采购;

2、工作服采购人员根据安全库存量安排常规采购,确保工作服供应及时。当某型号工作服实际库存数量低于安全库存量时(10套,换季时除外),由采购人员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最低采购总量安排进行采购,并合理分配各型号采购量,所有工作服库存量不应超过该类型最高库存量(最高库存量每种型号50套);

3、采购人员根据公司各部门因突发性大批量招聘员工(一次性招聘员工超过50人,如接收毕业生)或因换季需要所填写的《工作服需求表》安排非常规采购。办公室应根据公司人员招聘计划提前一个月填写《工作服需求表》报相关领导审批,以便及时安排工作服采购工作;

4、每年2月至9月进行夏装采购,10月至次年1月进行春夏装、冬装采购;

5、所采购的工作服由办公室工作服管理员按各类型号做好入库登记及保管;

6、办公室工作服管理员须根据公司仓库管理相关制度做好库存工作服的管理工作,对库存工作服做好保管措施,确保工作服干净整洁,不受损坏或遗失;

7、工作服管理员、工作服采购人员及办公室主任每季度末对库存的工作服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公司相关领导。

第六条 工作服的发放与更换

1、办公室统一负责工作服的发放与更换工作;

2、办公室根据工作服的发放及更换需求填写《工作服领用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凭该领用单办理出库、发放等相关手续;

3、新员工入职,办公室发放相应的试用证;办公室人员,待试用期满后,发正式的工作胸卡,同时做好工作服的发放及领用工作;零售门店及仓储人员在入职后即发放入职季节的工作服。

4、工作服按季节进行发放,每年5月至10月发放夏装, 11月至次年4月发放春夏装、冬装。凡未领取全套工作服的员工,由办公室在换季前(每年的2月和9月)统一填写《工作服需求表》报相关领导审批,经采购人员采购后领取并发放给相关员工,同时做好相应的发放、登记和签收工作;

第七条 工作服的归还及费用

(一)办公室人员

1、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服(非直营连锁门店、储运部和后勤部的人员,但包含直营连锁门店和储运部、后勤部的经理级管理人员),其工作服按成本,在领用时由员工个人和公司各以50%承担,在领用时由财务部从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2、凡办公室人员,自领用工作服之日起,未满一年而离职的(非因公司造成的),原本由公司承担的50%的工作服费用,按服务未满一年的剩余时间,由员工承担,从其工资中扣除,计算公式为:

扣除工作服费用=公司承担的工作服成本的50% / 12个月*(12个月-已经工作月数)

注明:15天以上(不含)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含)不计。

3、办公室人员离职的,在按规定交纳相关的工作服费用后,工作服归属员工个人所有。

(二)直营连锁门店和储运部人员(经理级管理人员、店长除外)

1、直营连锁门店及储运人员的工作服,其制作成本由公司全额承担;

2、至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不收取其工作服使用

3、加盟店的工作服费用由加盟店自行全额承担,更换周期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注:①按以上规定交纳工作服使用费的离职员工,其工作服归属员工个人所有。

第八条 处罚规定:

1、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或不着工作服者,在一个月度内,第一次处以人民币10元的罚款,第二次处以20元的罚款,屡次发现不按规定穿着或不着工服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处罚20—50元。

3、凡设有小组长的部门,本组的员工出现工作时间内不按公司要求着装的,在一个月度内,本组出现超过2人次以上(不含)的,每超出一人次,给与组长处以人民币10元的罚款;整个部门出现超过3人次以上(不含)的,每超出一人次,给予部门经理处以人民币20元的罚款。

4、对没有设立小组长的部门,本部门的员工出现工作时间内不按公司要求着装的,在一个月度内,本部门出现超过3人次以上(不含)的,每超出一人次,给予部门经理处以人民币10元的罚款;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如有污秽、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工作服因个人保管不当导致破损的,由个人向公司申请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第九条 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1、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工作服的发放、监督和检查,各部门主管配合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服及胸卡的佩戴情况;

2、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所有新入司员工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其他

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2、版本说明:本管理办法由20xx年12月1日制定,若需修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同意批准执行。

3、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有限公司

工作服管理规定_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篇3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工服管理办法。

一、公司工作服的数量由生产部根据现有员工数量并加20-30%(供新员工备用)上报财务或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负责采购;

二、本公司厂服有冬装、夏装两种(均为上衣),冬装50元/件,夏装30元/件,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三、厂服分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任何人不得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四、发放标准:

4.1、公司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

4.2、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一星期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服装)根据季节领取冬装或者夏装;

五、厂服领用程序:

5.1、工作服发放须根据生产部备案名单,由职工本人签字领用;新员工须有部门领导及分管副总签字方可领用;

5.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半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

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后补领厂服。

5.3、如有员工辞职、离职,可根据下列情况处理工装费用:

A、工作服发放之日满六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不扣除费用;

B、工作服发放之日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30%费用;

C、工作服发放之日一个月不满三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50%费用;

D、工作服发放之日不满一个月,员工离职,可带走工作服,扣除100%费用。

六、员工着装规定

6.1、工作服换季: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6.2、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若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 (办公室人员、业务、销售、采购及出差人员可免于上述规定)

6.3、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6.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自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作服管理规定_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篇4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女员工需着黑色中跟高跟鞋。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7、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4)避免使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作服配制、使用及发放

1、员工试工期(试工期公司规定为:7个工作日)满后,可发放工作牌;试用期(以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准,一般为一个月)满后,可在3-7天日内可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工作服;未发放工作装时需按公司规定的着装要求着装。

2、工作装使用年限为两年,两年后可重新申领工装。

3、员工离职时,须将工作牌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未满半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男工装:衬衫:1件,成本价:60元

女工装:衬衫:1件、裙子:1条、马甲:1件,成本价:100元

四、处罚措施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 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 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工作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 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

5、 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6、 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男工装:60元/套、女工装:100元/套;工作牌20元/个);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将进行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六、附则

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为V1.0版,最终解释权归属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