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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管理规定(汇总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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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管理规定(通用6篇)

班车管理规定 篇1

第一条 因公司部分员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目前已开通班车。班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尽最大可能保证员工就近乘车。

第二条 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保证按时行车。

第三条 班车由开车司机管理。乘车员工必须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管理。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和公司领导反映;司机接受员工们的监督,如发现司机违纪,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四条 乘车员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吃零食、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减2-10分等不同的处分。

第五条 乘车员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乘车员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

第六条 上下车时所有员工要注意言行举止,主动维护好公司的形象。

第七条 员工如休假或有事不需要乘车时须提前通知班车司机。

第八条 线路司机要勇于负责,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部,公司将给予批评或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班车管理规定 篇2

为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乘车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文明现象发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职工乘班车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公司部分员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目前已开通班车。班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尽最大可能保证员工就近乘车。

第二条 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保证按时行车。

第三条 班车由开车司机管理。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他们的管理。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反映;司机也将接受职工们的监督,如发现司机违纪,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四条 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减2-10分等不同的处分。

第五条 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乘车职工必须爱护

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

第六条 乘车职工要有礼貌,应主动向司机打招呼,维护好公司职工的形象

第七条 员工如休假或有事不需要乘车时须提前通知班车司机。

第八条 线路司机要勇于负责,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公司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班车管理规定 篇3

Ⅰ目的: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乘车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文明的现象发生,确保乘车员工按时上下班。

Ⅱ范围:公司班车

Ⅲ执行者:所有乘坐公司班车的员工

1)职责:

1.1 办公室为公司班车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班车管理及调度

1.2公司班车的行车路线经公司研究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如需变动必须报请公司研究确认后方可实施,同时应及时告诉所有员工;

2)管理要求

2.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停车地点上下车,如有迟到者后果自负;因为司机操作不当造成员工迟到的,按照每人10元对司机进行处罚;

2.2 乘车人员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应相互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乱动班车上的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上的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3乘车人员应讲究文明乘车,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乘车员工需要爱护班车上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不得抽烟、打牌,更不得在班车上躺卧;

2.4 乘车员工应服从班车司机的管理,如有问题,应向办公室反映,不得随意处理;

2.5 班车司机应控制班车时速在60km/小时之内并自觉接受乘车员工的监督,如果班车司机违章,乘车人员可以制止并及时向办公室反映;

2.6 司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后果自负。

2.7 班车到达公司后,司机要及时清理车内卫生。

2.8 司机负责班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修,严禁擅自拆卸。

2.9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严重,每次给予20至100不等的罚款乃至辞退等处分。

班车管理规定 篇4

一、班车行驶路线

早班车:国基路海洋馆(7:25)→宏明路花园路(7:40)→中州大道红专路(8:30)→中州大道民航路(8:30)→中州大道郑汴路(8:40)→航海路高速路口(8:50)→格林兰厂区(9:30) 晚班车:格林兰厂区(17:00)→航海路高速路口→郑汴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民航路→中州大道红专路→花园路三全路→国基路海洋馆

二、班车行驶规定

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恶劣的大雪天气除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达站点的员工,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因错过班车而临时请假的员工,按旷工处理。2、因错过班车而晚于上班时间到达厂区者按迟到处理,具体罚款额参考《考勤制度》。3、错过班车但准时到达厂区者,按正常出勤处理。

三、班车由开车司机管理。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他们的管理。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和公司领导反映;班车由指定的班车司机驾驶,非总经理/行政人事部授权,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驾驶。

四、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等不同的处分。

五、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

六、员工如休假或有事不需要乘车时须提前通知班车司机。

七、班车司机要勇于负责,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公司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八、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班车管理规定 篇5

一、 班车提供五处职工上下班乘用,上午7点20分从绿园万福街发车,下午4点从单位发车。乘车人员应根据各乘车点的设置,就近乘坐班车。

二、 班车均由专职驾驶员管理,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服从管理,行车途中不得影响司机驾驶。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定,认真负责,并接受职工的监督。

三、 班车正常情况下按指定路线运行,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

四、 班车途中要指定地点停靠,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指定上下车站点。

五、 班车驾驶员要保证准时正点发车,严禁因个人原因无辜延误发车时间,不允许出现车等人的现象。

六、 乘车职工要遵守乘车纪律,上下车时,互相礼让,有序上车,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下不准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吸烟等。乘车人员应有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

七、 乘车职工要爱护班车的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要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八、 班车发车时间、乘坐人员、路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班车管理规定 篇6

1. 目的

为保证班车正常运行,方便员工上下班,确保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车辆管理员职责

3.1.1负责车辆的调度、班车时刻以及路线更新信息的发布;

3.1.2负责对班车驾驶员的管理,建立与他们沟通的畅通渠道,并及时了解班车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协调班车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3.1.3负责受理各部门有关班车方面的投诉和提出的合理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3.1.4负责统计班车加油费用及计算班车行驶路程。

3.2员工坐车要求

3.2.1需穿厂服、佩戴工作证上车,并主动配合保安、驾驶员查验。需爱护车内设施、不乱扔果皮杂物。

3.2.2由于班车在行驶过程中路况的不确定性,乘坐班车须按照《班车线路时刻表》上规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候车。未在上述时间及规定的停靠点等候而未能乘坐上班车的,责任自负。

3.2.3根据《交通安全法》及不耽误后站人员上车时间,确保准时到达公司,班车行驶途中一律不予等候迟到人员。

3.2.4任何人不可携带非公司人员乘车,且不能将本人的工作证借予别人使用。

3.2.5如果对班车运行有合理的建议,可以以个人名义向行政人员反映,并按规定填写《班车运行建议表》。

3.3班车状况要求及驾驶员职责

3.3.1根据国家《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并保障员工利益,除必须投保乘客座位险外,需证照齐全,驾驶员需在车内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逃生锤等)。

3.3.2在车辆行驶前要例行检查车况,确保班车在出行前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行驶。

3.3.3由于身体不适不能出车的,须在第一时间和车辆管理员进行联系,以便车辆管理员进行应急安排,由此照成的损失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3.4在始发站须要按照《班车线路时刻表》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发车,如因非人为因素致使始发时间推迟致使员工上班迟到,应立即向车辆管理员汇报。

3.3.5甩客、溜站、行驶途中车辆故障或出现交通意外在10分钟内无法正常行驶的(长途除外),而导致员工无法乘车或上班迟到的,应负责员工前往公司或者返程所产生的费用。

3.3.6驾驶员不能以现金方式让非本公司人员上车。

3.3.7在班车行驶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急刹车或者其他类似事件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的,如果上述人员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请求,应立即报警,请求人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验伤单办理验伤手续,或双方协商解决。

3.3.8驾驶员必须服从车辆管理员调度,及配合统计车辆加油费用及车辆行驶路程。 3.4其他

3.4.1各部门因活动需使用班车的,统一填写《部门协作单》,车辆管理员按相关要求调派车辆,以便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的畅通和及时。 3.4.2因个人原因需使用班车的,可与驾驶员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