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的制度【精选6篇】》
为确保工作、生活秩序,保证信息畅通,做好值班工作,应制定规范的值班工作制度。下面是整理的值班的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值班的制度 篇1
为规范小区门卫值班制度,保证小区安全管理有序进行,保证小区、业主和住户财产、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范围:
第一条 负责小区外来车辆、人员进出登记。
第二条 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第三条 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安全巡视,以及夜间巡视。
第四条 协助维持小区安全秩序、防止盗窃、失窃问题发生。
第五条 负责安全事故及时上报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对突发事件采取果断应急措施。
第六条 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快递等信件要及时登记、通知。
第七条 认真填写值班信息登记,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
第八条 负责监管小区门口门前三包区域卫生。
二、 值班制度规定:
第九条 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值勤时间:(白班)6:00--14:00/(中班) 14:00--22:00/(夜班)22:00--06:00;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勤。夜班22:00--06:00期间,每隔1小时要巡视各区域一次。
第十条 值勤期间穿戴整齐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上佳、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礼貌待客。
第十一条 严禁离岗、睡岗或酗酒、闲聊等,因事临时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 第十二条 对各级政府、街道、居委会办事机构的通知、通告,应及时进行传达。 第十三条 不允许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以身作则,不得偏袒徇私,严禁监
守自盗。
第十五条 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应临危不乱,不卑不亢,果断灵活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十六条 夜间执勤时间,加强小区巡察,对小区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小区的安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因工作失职,给公司和业主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班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熟记公司园区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发现公共区域的电灯、门窗、园墙等有缺损时,应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班中所发生的重要事项登记到《交接班记录表》。
第十九条 保持值班室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用电安全,预防火灾。
三、紧急事件的处理
第二十条 小区发现盗窃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以追回失窃物为首要,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值班期间发现、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必须将情况上报通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得到单位负责人授权的情况下,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火灾报警119,治安报警110,急救报警120)。对小区内突发事件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实施扣押、拘禁;可在群众协助下将其扭送至就近派出所进行处理。
值班的制度 篇2
1. 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的擅离岗位,如必须离开,应有代替。
2. 要履行换班交接手续,同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当天值班情况。
3. 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来访内容,并及时作出答复。
4. 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群众反映做好上传下达。
5. 要提高警惕如发生案件、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应急处置。
6. 要及时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 要详细分项记录值班期间的问题。
8. 要及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维护好本村的日常工作生活秩序。
上述制度望值班人员认真执行。如有失职,造成后果视其情节予以处分,并追究责任。
值班的制度 篇3
文件名称:夜班值班人员规定级别:三级
执行日期:20xx年4月1日
一、目的:保证卖场夜间安全。
二、适用范围:夜班值班人员。
三、培训范围:夜班值班人员。
四、具体内容:
(一)值班人员于晚上20::00—次日早上8:00为夜班值班时间,上岗后不得吸烟、酗酒、离岗、串岗。
(二)上岗后检查各楼层卫生,及各楼层、各办公室是否有滞留人员,检查各楼层的电、门、窗是否关好,未关闭的关闭做记录。(并拍照作为检查记录追踪证据)
(三)监督夜班人员检查卖场、防止偷盗事件发生。
(四)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并作记录。
(五)夜间值班负责人负责监管安保部、物业部夜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监督相关人员检查好楼层的安防、门窗、水电气的检查,检查各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理后做记录。
(六)如发现夜间有人要进出,应问清对方的来意,并作记录,如与公司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七)夜间值班人员如有事外出,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请假,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安排其他人员值夜班。
(八)夜间值班人员需要每两个小时到三楼办公室处的人脸考勤机进行刷卡,作为夜间值班巡更依据,少打卡一次罚款100元/次。
20:00—22:00
22:00—24:00
(九)夜班值班人员需要在08:00分到岗,并与安保部夜班人员一共开例会,次日早上需要与安保部经理/队长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异常工作及时和安保部交接。
(十)夜班加班人员要求:
1、晚间20:00之后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商场楼内,信息部、客服部当班人员可工作至晚上20:30。
值班的制度 篇4
为确保本校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夜间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分别对值班人员、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白天,由校长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另行安排值班。
4.法定节假日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在中午和夜间工作人员下班时,另派专人负责传接电话。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河西小学
值班的制度 篇5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经行政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值班人员由行政领导和保安队成员组成。
2.政教处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实行行政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间全部由行政领导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1.周日至周六由行政领导和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00—次日早上7:00。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离岗,需完成交接班后方可结束值班工作。
3.寒暑假期间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值班的,请提前自行调整并向政教处或校长室报备。
三、值班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务必高度负责,按时到岗,认真做好校园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按要求交接班,如发现脱岗者、不能按时接班者、因工作失误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区域从事各类娱乐活动或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务。
3.值班人员应确保固定值班电话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不得随意占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
4.值班人员应记录处理重要公务来电,并做好相关记录,并针对来电内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联系政教处或校长室。
5.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抽查、暗访等,值班人员应及时上报政教处或校长室,并做好接待和值班汇报,不得借故推诿。
6.值班期间应及时处理学校内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关爱学生责任心和义务感,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情况和问题;如遇到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向政教处或校长室汇报,请求指示,并及时处理,将事态控制到最小。
7.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是加强夜间巡查,密切注意学校内部的安全情况,尤其要对风险领域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防火、防盗及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
四、其他
1.值班地点设在学校保安队办公室,值班室保持24小时开放。值班电话。
2.值班人员应保持防护器材的安全以及办公室环境整洁。
值班的制度 篇6
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1.重大医疗抢救程序(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主班:带好通讯工具,立即到现场参与急救协调,并及时与副班联系。
副班:坚守总值班室,保障通讯的畅通;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报告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到院抢救;上报卫生局总值班;(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要报警110)。
2.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
主班:报告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顺序为:司机、队长、队员。
副班:协助主班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3.发现传染病:
报告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通知感染科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医疗骨干到达现场抢救、处理;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5.发生政治性重大问题或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6.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110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7.重大经济开支或重大经济问题: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8.重大手术和首次开展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新手术、新技术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上报卫生局总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