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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管理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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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整理的招待费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1

招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招待费管理,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开支,特制定本标准。

一。原则

1、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所有的招待费务必在总的预算内支出。

2、一事一签批原则:每笔招待费需提前经部门经理签批。特殊状况,事后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3、超预算慎报原则:超出签批的费用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4、招待定点原则:招待需在公司指定的地点,特殊状况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根据状况变更招待地点。

5、对口招待原则:招待活动由对口部门经理根据需招待人员级别由部门经理确定接待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三人陪同。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远大实业有限公司各部门、鑫尚都策划有限公司及某某市某某鑫维物业有限公司。

2、招待费:餐饮、香烟、酒水、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其他支出。

三。招待标准

1、午后工作快餐:人均标准8至15元,晚餐人均标准20至25元。

2、重要客户及上级主管领导接待用餐:人均标准50至80元,以上标准含酒水和香烟。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规范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招待费用。

二、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协调及维护社会关系等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业务招待开支范围

(一)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准备的餐饮等活动;

(二)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购买的必要的礼品;

(三)因商务需要而安排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费用。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申请流程

(一)每次业务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相关事项并向上级主管进行申请,凡是事先未经申请获批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若不便获得书面批准,则必须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及电子邮件方式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三)公司业务招待费每次开支金额小于500元的,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开支金额满500元不满3000元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招待费开支金额满3000元以上的,须再向总裁/董事长审批;

(四)长期驻外的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报销任何业务招待费(特殊情况下应按流程申请获批后方可支出业务招待费)。

第七条禁止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一)因个人原因或事务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各公司或部门超过当月、季度或年度预算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特殊情况由总裁/董事长审批报销;

(三)虚拟招待名目或对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四)未批注或无法说明交际招待对象及用途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五)虚列、多报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六)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七)不具备签单权限的人签署的业务招待费结算金额不得报销;

(八)若经批准接受外部单位邀请参加旅游性质的考察或会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第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范

(一)公司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票据,并附上当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单,票据余额不足、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报销;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应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在《业务招待审批表》上;

(三)各种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前发生的,应当月报销;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可延顺到下个月报销;逾期三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四)申请人报销业务招待费应将票据规范、整齐、牢固地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财务人员拒绝受理。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各种业务招待费须经过有效审批后方可报销,未经有效审批不得报销;

(二)上级与下级共同参加业务招待活动,由同行的最高上级负责支付并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不得以下级名义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

(三)需预先借款招待的须持批准后的《业务招待审批表》,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四)员工因业务招待借款的“借款审批单”须附在《差旅审批表》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再退还原“借款审批单”

(五)业务招待时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表

(七)公司总监/副总以上职位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董事长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股东指定的达标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八)超过月度预算及其它期间预算的招待费,必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规范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招待费用。

二、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协调及维护社会关系等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业务招待开支范围

(一)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准备的餐饮等活动;

(二)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购买的必要的礼品;

(三)因商务需要而安排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费用。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申请流程

(一)每次业务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相关事项并向上级主管进行申请,凡是事先未经申请获批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若不便获得书面批准,则必须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及电子邮件方式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三)公司业务招待费每次开支金额小于500元的,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开支金额满500元不满3000元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招待费开支金额满3000元以上的,须再向总裁/董事长审批;

(四)长期驻外的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报销任何业务招待费(特殊情况下应按流程申请获批后方可支出业务招待费)。

第七条禁止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一)因个人原因或事务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各公司或部门超过当月、季度或年度预算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特殊情况由总裁/董事长审批报销;

(三)虚拟招待名目或对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四)未批注或无法说明交际招待对象及用途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五)虚列、多报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六)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七)不具备签单权限的人签署的业务招待费结算金额不得报销;

(八)若经批准接受外部单位邀请参加旅游性质的考察或会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第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范

(一)公司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票据,并附上当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单,票据余额不足、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报销;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应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在《业务招待审批表》上;

(三)各种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前发生的,应当月报销;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可延顺到下个月报销;逾期三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四)申请人报销业务招待费应将票据规范、整齐、牢固地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财务人员拒绝受理。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各种业务招待费须经过有效审批后方可报销,未经有效审批不得报销;

(二)上级与下级共同参加业务招待活动,由同行的最高上级负责支付并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不得以下级名义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

(三)需预先借款招待的须持批准后的。《业务招待审批表》,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四)员工因业务招待借款的“借款审批单”须附在《差旅审批表》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再退还原“借款审批单”

(五)业务招待时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表

(七)公司总监/副总以上职位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董事长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股东指定的达标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八)超过月度预算及其它期间预算的招待费,必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4

公务接待及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科学、有效地利用办公经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状况,经镇班子会研究决定,现就公务接待及招待费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范围

1、到本单位指导检查工作的县、市机关部门领导同志;

2、各兄弟乡镇单位领导;

3、市县相关部门领导;

4、外出接待上级有关领导。

二、公务接待资料

1、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饮、接待烟、住宿等费用。

2、因处理紧急、重大以及突发性事件,造成工作人员误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3、党代会、人代会等重大会议,上级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其费用支出能够计入会议或活动费用,但入帐时务必要有会议或活动通知、签到表。其他会议及活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聚餐,可按每人每一天(20-50元)的标准发放会议、活动伙食补贴,该项支出不作为接待费统计。

4、购送土特产支出需严格控制,财务科目单列,另行统计;县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购送土特产。

三、公务接待标准

1、用餐:机关部门到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或乡镇之间交流工作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标准控制每桌400元。因上级重要来宾或重大工作活动,确实需要宴请的,应遵循热情务实俭朴、厉行节约原则。

2、住宿:工作人员因公外出的住宿费用,一律带回原单位报销。

四、接待工作的管理

1、烟酒由镇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来宾级别核定招待烟酒档次,接待人员按核定的标准领取烟酒,自购烟酒一律不予报销。

2、接待人员要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准随意扩大接待范围,提高接待标准,否则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五、审批程序

1、按照来宾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由接待领导或科室告知镇办公室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自行安排的,接待费用自理,镇办公室负责人员不得违规事后补充手续。

2、出差外地招待,亦按以上规定办理。

六、招待费管理规定

1、系统内来客一般不予招待。确因特殊原因需招待的,按照接待审批程序,由主要领导同意后,镇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2、镇本级工作人员确因工作不能离开岗位,需要在外就餐的,如搞宣传活动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执行。

七、招待费实行群众审核,各口于每季季未将招待费票据,送镇办公室集中登记后上交镇财政监督领导小组审核,镇长签署核销。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参照执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5

机关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旗委、旗政府《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新州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来客一般不予招待,严格控制加班工作餐。特殊状况需要招待就餐或用工作餐的应请示主要领导。严禁娱乐招待,午后不准喝酒。

二、用餐标准。工作餐一般每人、每顿不得超过30元。来客就餐,本着节约的原则,按必须层次订餐,既让客人满意,又不浪费。

三、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减少陪客人员。一般状况下可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站所长)陪餐。

四、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特殊时可由主要领导指定人员订餐,但第二天务必到办公室做好登记。

五、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务必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

六、报销程序。招待费的报销务必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审查意见,经办事处主任审批后,及时到财政所报销。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管理原则:先申请、后执行;预算总额控制;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接待计划(接待方案)的拟定与接待分工:

(一)接待计划(接待方案)包括迎送、陪同人员、日程、交通工具、食宿安排,以及领导会见、宴请等资料。

(二)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来中心的指导、考察等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心领导的批示拟定接待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三)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的接待工作,经中心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后,由业务相关部门负责接待,需要的物资(票务、宾馆及酒店预定、会场需用物资等)可由办公室按接待部门交至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的领导批示,配合接待部门提前做好统一安排。(讨论是否需要接待计划)

第2条 业务招待费用定义: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领用的酒水及香烟等。

第3条 使用范围:与开拓市场、维护客情关系、打通项目渠道等相关的主管单位、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单位所发生的应酬、招待费等费用。(不包含市场公关费)

3.1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我司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3.2 兄弟公司的领导、职工因公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

3.3 外单位来公司或与相关单位联系业务、洽谈合作事项;

3.4 其他因公需要招待事项。

第4条 使用原则:

4.1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4.2 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2。(原则上不能多于需接待人员)

4.3 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景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 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第5条 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对象及级别、接待地点等资料,并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 招待物品的采购:为降低业务招待费成本,原则上由办公室根据常规招待需求统一竞价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二)与采购发票到财务报账。

6.1 招待物品的领用: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根据已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人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对领用的物品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6.2 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600元的招待物品,需总经理批准。

6.3 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办公室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费用不单独在业务招待费中体现。(需要讨论该模式是否适用)

第7条 如到协议酒店饭店招待时,原则上实行现款结算,也能够实行授权签字,分阶段按协议统一结算。对于授权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7.1 签字人必须为公司有效的授权人,非授权人必须事先得到授权人的批准;

7.2 签单时须注明:招待单位、招待事由、招待人数、陪同人员、授权人及招待日期。

第8条 有关业务招待费用标准:原则要求用工作餐。如果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只安排一次,重要来宾或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光较长者,可视情景增加一次招待,其余时光尽量安排工作餐。

8.1 工作餐标准按被接待宾客的级别安排。副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为100元,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每人次70元,其他人员按每人次50元标准控制。

8.2 上级主管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需要招待的,其开支标准(上限为):部级宾客为每人次300元,厅级宾客为每人次200元,处级宾客为每人次150元,科级及以下宾客为每人次120元,5人以上的宾客团队按每人次100元的标准开支。

8.3 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中最高级别安排,其开支标准:董事长级别每人次200元,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每人次15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120元标准开支;副总经理以下级别每人次80元, 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标准开支。如需安排旅游、食宿,旅游经费按照各景点费用市价进行控制,食宿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部门经理部长对应的标准进行控制。

8.4 兄弟单位来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

如因需要安排在外招待的,其开支标准:厅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130元,其余级别宾客每人次为8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的标准开支。

8.5 如因实际需要安排来宾住宿的,可由业务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支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来宾最高级别人员参照我司对应级别人员标准进行控制。

8.6 因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根据上述三条对应的招待对象标准控制开支,招待事项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7 招待用酒水(仅指白酒,烟及其他酒水包括在上述标准内(需要讨论))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配置,按统一标准安排,10人及以上每桌不超过4瓶(500ML),10人以下每桌不超过1-3瓶(500ML),招待用的酒水由办公室做好购买及领用管理。因特殊情景不能从办公室领用酒水,需要临时购买的,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150元瓶(500ML),(讨论是否需要分级别)(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董事长、总经理级别宾客标准为260元瓶,副厅级及副总经理宾客标准为200元瓶,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标准为150元瓶,其他宾客标准为120元瓶控制。)超过部分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8.8 单次购买招待鲜花(150元)、水果(100元)、饮料(30元)标准原则上不能超过50元。

8.9 如因特殊需对已招待来宾要赠送礼品、礼金,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中,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礼品、礼金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元人。其他单独赠送礼品、礼金的,原则上金额不得超过500元人。

8.10 因特殊情景紧急发生需要业务招待时,不方便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的,可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及人数向总经理口头请示后执行,在回公司两个工作日内补签“业务招待费申请表”方可到财务报销。

第三章 费用报销

第9条 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如实整理单据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并附上经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9.1 礼品、礼金报销时要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同时经办证明,在发票背面签字并注明日期;

9.2 在办公室领用招待物品,凭签字手续完整的《招待物品领用单》,方可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第10条 发票要求:

10.1 不允许用白条、假票报销;

10.2 定额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发生地必须一致;

10.3 手工开具的发票书写要求清晰,资料完整且印章必须清晰,不得套开、虚开;

10.4 ***发生日期必须与费用发生日期一致。

第11条报销审批流程:报销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出纳处领款或核销

第四章 费用报销职责界定

第12条报销人的职责

12.1 报销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单据及附件应合法、完整。

12.2 各项报销票证、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向上、平均摊薄粘贴),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13条分管领导的职责

13.1 负责审查费用项目申请及批准手续,报销金额是否控制在申请的预算之内。

13.2 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14条财务审核人员的职责

14.1 负责审查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报销资料是否贴合有关标准。

14.2 审查报销项目审批手续的完整性。

第15条审批者的职责

审批者对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费用总体的合理性负责。

第五章 处罚办法

第16条 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予报销不真实不合理部分。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20%—100%但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研究移至司法机关处理。

第17条 分管领导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景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其给予违规报销金额10%—50%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第18条 财务审核人员审核不严使中心造成损失的,对财务审核人员按违规报销金额5%—15%的罚款。

第19条审批人对违规报销或审核不严给中心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职责。

第六章 附则

第20条 本规定由中心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1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控制业务招待费超支,禁止铺张浪费,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和范围

1.业务招待费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

1.1要体现:该招待的要热情招待,充分表达对来宾的礼节。

1.2要做到:热情有礼貌,大方不俗套,体面不浪费。

1.3经过认真搞好业务招待,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彰显企业文化理念。

2.业务招待范围包括: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司上级领导以及其他所需招待的客人。业务招待费用具体包括就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和会务费、庆典费、馈赠礼品、办公接待等有关费用。

3.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用于业务招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二、就餐费使用规定和标准

1.内部食堂招待:

1.1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就餐,或安排客人免费就餐、吃工作餐,以及因突发事件员工加班误餐公司安排工作餐等,实行《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制度,由经办人履行报批程序,综合部办公室确定就餐标准,公司领导签批后安排。

1.2一般性业务招待原则上在公司食堂(二楼)接待就餐,

目前新办公楼未建好,可视情安排在一般排档就餐。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对口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综合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景确定招待标准。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时原则上不允许上烟,招待用酒水价格要控制在40元瓶以内,公司陪同人员不应超过2人。

1.3外来宾客到公司联系业务需要招待的,第一天按照职工就餐标准免费就餐,第二天需继续就餐的,餐费自付。

1.4.1总公司总经理等高管级领导在公司食堂就餐,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安排就餐,根据情景能够安排吃招待饭或职工餐。

1.4.2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员工来公司办理业务,三天以内按工作餐标准凭综合办发放的用餐券免费就餐,从第四天开始按本公司员工就餐标准凭就餐卡自费就餐。

1.5因突发事件,公司安排员工加班误餐,可在员工食堂安排工作餐,餐中不得消费烟酒,其标准不得突破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

2.外部招待:

2.1确需在外部招待的每位就餐者就餐标准在50元以下的一般性招待,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就餐地点,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客人情景具体决定招待标准,原则上不允许消费招待烟与高档酒。

2.2确需在外部招待的每位就餐者用餐标准在50元以上的招待饭,要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招待费审批的领导同意方可安排。

3.严格控制馈赠礼品,对特殊情景确需馈赠礼品,必须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核实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4.坚持对口接待。各接待部门或接待者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

及招待次数,减少陪客人数(原则上每桌陪客不超过3人),接待时严禁无关业务人员作陪。司机一般情景下陪同客方司机到非主桌就餐或就近吃工作餐。

5.对因忙于接待客人而不能就餐的秘书、司机、业务员等,根据情景可凭就餐发票报销,每餐标准不超过30元(在同一家酒店就餐定额内可联桌报销);因领导在就餐消费较高的酒店用餐,司机又无法抽身在近处找就餐地点,经安排接待的领导同意,可实报实销。

6.公司定点饭店招待费标准:

7.公司内部食堂招待就餐标准

三、住宿费使用原则与接待审批标准

1、外来客人到公司联系工作,原则上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在公司内部安排住宿;如公司内部无住宿条件时,由综合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外住宿(执行以下相应住宿标准)并结帐。由接待人员引领到住宿地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公司来客定点住宿标准:

四、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程序

1.业务招待费报销:报销人持有招待支出开具的有效发票(须附饭菜、酒水消费清单),附有《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单》,经规定程序审核、签批,按财务制度报销。招待烟一律不予报销。

2.公司内部食堂招待费报销:由食堂管理员按照招待费报销程序,附有《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每月报销一次。由综合部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送有审批权的领导签字,审批经过后按 www.baihua wen.com 财务制度报销。报销的金额核销食堂费用。

3.外出招待报销程序填写《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单》,按公司《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执行。

3.1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招待费报销程序:接待部门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如在外地招待应电话申请,回到后补办),经批准后持发票到财务部按照程序办理报销。

3.2公司与酒店协议挂帐的用餐费、住宿费原则上用转帐支票支付,由综合部办公室接待员在一周内持挂帐酒店出具的发票和住宿单、菜单(住宿单、菜单需经办人签字)到财务部办理报销。

五、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1.公司综合部办公室是业务招待费的职责管理部门,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是业务招待费使用审批的职责领导,审计部或企管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监督监察职责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景进行审计监察,各级职责者要按照公司规定做好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审核和监督。

2.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根据不一样接待档次、地方风味特色

等情景,选择确定招待定点单位,并与定点饭店签订打折优惠协议。协议签订后,可预存部分招待就餐费用,但须按月结帐,不得跨月累积。无特殊情景不得现金结帐。接待当日用餐后,由主陪人员或主陪人员指定人在饭费结帐单上签字(说明原因和主要参加人员),接待人应及时通知综合办结账。

3、在各指定饭店的预付款,不作为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凭证,须持招待就餐后的发票方可报销。

4、公司内部食堂接待客人就餐,坚持按月结账报销制度,严禁食堂收取现金结算饭款,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本规定如有与过去通知或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单》 2、《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总公司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只能用于与公司业务工作相关的招待支出,不能用于高消费场所和正常招待之外的支出。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用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部门到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

2、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的招待。

3、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二章 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第四条 总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室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标准负责把关;具体程序是:由接待业务经办人员向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接待饭店,并向总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特殊情况可电话请示后,补签,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完毕后经办人或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做好此次业务招待的详细记录。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按照报销程序认真把关,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及招待费管理制度,并做好招待费的记录、核查工作。

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将本单位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并填制业务招待费支出明细表,按规定时间上报总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 业务招待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需进行业务招待,由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后,报请总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安排就餐;就餐完毕,由财务室管理人员或公司所属企业参与接待的负责人或公司所属企业经办人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第四章 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 业务招待费由财务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凡未经许可擅自结算业务招待费者,业务招待费用一律自理。

第十条 凡未完善就餐手续而发生的招待费用一律自理;并对当事人处以所发生业务招待费金额50%的罚款。

第十一条 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来客人数。

第十二条 在特殊情况下(如长时间加班、去外地工作等),员工在工作期间不能正常就餐的,可申请工作餐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申请程序为:单位负责人报请所属企业领导,由公司所属企业领导报请总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总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业务招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公司。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