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优秀4篇)》
员工的休息室主要适用于方便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适当的放松。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优秀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 篇1
⒈每月洗涤床上用品,及时开窗通风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清洁、床铺卫生整洁、卫生间水道通畅、垃圾处理到位。
⒉每天拖地、擦窗、抹桌,每天整理休息室,确保洗漱间和洗漱用具及水壶等摆放整齐,发现非本室所配用品尤其是教职工私人物品摆放不合要求的及时整理并通知本人整改。
3、发现非统一配置物品严重影响集体、他人的及时清理,发现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贵重物品请及时与学校宿管员联系,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理。
4、及时检查,认真友善服务,及时关闭门窗和电器、水源等。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休息室的管理,保障休息室的正常运转,提高休息室资源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人员
1、 公司各部门非工作时间需休息、班前临时调整的员工。
2、 公司规定的早、中、晚餐时间需用餐的员工。
二、管理
3、 行政人事部管理部分:休息室资源(包括休息室所配家俱、家电、期 刊杂志等)
4、 管家管事部管理部分:休息室开关门及卫生管理等。
三、休息室公共环境和秩序
5、 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严禁有工作任务的员工在休息室内逗留。 6. 未经批准,非本公司员工不得在休息室范围内无故逗留。
7、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员工休息室的良好秩序及卫 生环境。
8 。 自觉保持休息室安静,严禁在休息室范围内高声喧哗、闲谈、说笑、哼 小调、大音量播放音乐或制造其他不必要的噪音,影响他人。 9. 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杂物等。
10、 严禁在休息室墙壁乱涂乱画,擅自涂改公司张贴的有关管理规定。
11、 严禁在员工休息室内沙发上横躺睡觉、脱鞋等不雅行为。 12.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带进休息室。
四、休息室公共设施及安全
13、 自觉爱护休息室公共设施设备、电器,严禁擅自更改或挪用原配套的设 施、设备。(如有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应全额赔款)
14、 安全使用休息室内的电视机、微波炉等电器设备,避免触电。 15. 注意节约用电,做到随手关闭电视机和电灯。
五、罚则
16、 人事部将不定期、不定时做抽查,如有员工违反休息室管理规定将 开具过失单并由人事部记录,经本人和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17、 违反规定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一次开具过失单, 口头警告;
第二次开具过失单, 罚款5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第三次开具过失单, 视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六、其他
18、 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反映。
19、 全体公司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 篇3
1、员工应爱护公物,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吸烟、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2、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3、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制造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空调等设备。
5、举止文明,禁止出现躺在桌上等不雅行为。
6、衣冠整齐,禁止脱鞋或穿拖鞋、背心进入休息室。
7、非人为原因造成桌椅损坏时,员工应及时报告。
8、本规定至颁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总办室负责解释,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 篇4
一、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设常设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利: 1.听取校长的,讨论通过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审议学校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3. 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4. 校长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5.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6. 教职工代表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占60%以上女职工代表应按学校人数比例分配,少数民族代表要有一定比例。
7. 教职工代表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8.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一般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9.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经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11.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在下次大会上提出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