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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的制度(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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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的制度(精选15篇)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泰顺县阳雅镇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泰顺县阳雅镇官口南街34号,邮政编码为325506

第三条 本校由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举办,经泰顺县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学区学生招生,招生对象为阳雅镇(不包括柳峰、松垟)区域。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36个班级。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学校办学理念:主动学习,实践创新,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六条 以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论为指导,学校围绕着“促进学生的素质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学校的品位发展”办学目标,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学校。

第七条 学校牢固树立“质量立校”的观念,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立足课堂,向有效教学要质量。学校教学工作目标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每周工作要点,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落实。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层级清晰,职责明确。学校致力于建设一支优秀的师资团队,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为学校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保障。

在成长的过程里,学校以人为本,关注全面质量,促进个性发展。学校一直把营造书香校园作为校园文化、德育建设的重要内容。现在班班设有读书角,有读书计划,有读书活动。同时通过开展主题鲜明的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开展感恩教育,珍爱生命、绿色教育等阶段性主题教育活动。DIY创意室、魅力奔跑社、七巧美画室、启智棋艺室等十多个社团的建立,搭建起学生成长的舞台;大课间体育活动、象棋兴趣活动、“我爱乒乓球”活动的开展,让学生从课本走向书籍,从教室走向操场。

第八条 学校认真施行“一训三风’。

校训:博雅·阳光

校风:一言一行,雅风修礼,一朝一夕,以礼养德。

教风:雅量高致,勤耕细耘。

学风:读雅篇,存雅望,行雅事,树雅像。

第九条 学校校标:图案释义--“Y”是阳雅镇小字母首拼构成了一个人的样子,向上伸开双手代表积极向上,绿色的人形看着又像一棵小树苗;地下是一本摊开的书,又是一双手的变形,用了大地的颜色;图案寓意学生是小树苗,书本就是滋养树苗的大地,又有教师双手精心培护的意思。外围用天蓝色作为底色,那是天空的颜色,寓意小树苗茁壮成长可参天。

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儿童、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工会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家校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段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段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力求因材施教。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按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的停课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学校统一按上级规定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销学习资料。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

每学期三至六年级进行一次统一的期末测试,并及时做好质量分析。

第二十四条 本着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原则,认真实施“五个三”常规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按时上下课,严禁旷课、不按课表上课、随意调课等现象。

遵循“学生主体理念”、“面向全体理念”、“全面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生本课堂。

积极鼓励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尝试中体验成功。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禁烟。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的提升。

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第二十七条 保证科技、艺术、劳动等各类综合实践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对学校专用教室进行配置和整修,各室配备管理员,制定管理员工作职责。

以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终身喜爱艺术、学习艺术、享受艺术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经常性、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体艺特色学校工作,定期开展好艺术节和科技节,鼓励人人参与。

根据我校实际,提出“人人进社团,周周有活动,个个有特长”的思路,开设校级艺术社团。社团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管理、有考勤,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地开展。

第二十八条 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

教师要加强本学科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高,教学语言简明、准确、规范,注意使用专业术语。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服务;完善校园网,使之成为学校和社会、家庭,教师和教师,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学习平台。

第二十九条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鼓励教师走出去参观学习,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每学期获得学业成绩单;

(四)对学校给予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市、县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并为每个孩子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库。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和监护人进行积极沟通。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一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二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教学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四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四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学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 学校开办资金人民币309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第四十九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室、仪器室、图书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一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不收教育费政策。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建设

第五十五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五十六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做好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在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方面做好协调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汇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七条 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功能,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十八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镇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五十九条 学校依托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一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务委员会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泰顺县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校务委员会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泰顺县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2

为了应用我校的教改成果,现特制定我校备课制度

1.常规备课的内容包括: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备学法。

教材教法方面包括:学期备课、单元备课、课时备课三个方面。

学生学法方面包括:学期分析、课时学法。

2、学期备课要求以教研组集体进行。写出《学期教学目标与计划》,交教导处审查并存档。教导处在审查的基础上,编制《学期教学进度表》。

学生的学期分析也是学期备课,要求教师每学期初,对所代班级的特殊学生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适合学生特点的针对性的转化和发展计划。并填写《学生分析表》。

3、单元备课要求教师在每单元教学前,进行单元教材分析、教学计划。

4、课时备课坚持“一节课一教案”制度。教案中要体现出四条线索:教材思路的线索、教学方法的线索、学习方法线索、技能训练的线索。技能训练,包括听、说、读、写、算、看等基本技能训练,和巩固性的作业训练等。

5、教案本的篇幅结构:扉页计划;单元分析与计划、课时教案、单元复习、单元测试;总复习、综合练习。

6、每一篇教案的篇章结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难重点、教学方法、教具准备、教学过程(发现问题、合作学习、小结整合、巩固延伸)、板书设计、作业设计、作业练习与布置、教后小记。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3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校内环境及所处周围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四条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该负责将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状况列为对校长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校园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学校校园要绿化、美化。

第六条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七条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八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适宜。

第九条学校要按规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辟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十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

第十一条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第十二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第十五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要求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

第十六条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应依具体情况,按以下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工商管理范畴的,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有关法规处理。

(三)属民事范畴的,提请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构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认真执行和维护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4

1、凡遇台风,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得到信息后,各教师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做好相应的抗台风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减少损失。

2、凡遇暴雨时,在学生放学回家期间教师要做护送学生工作,确实无法回家的学生在校内安置好,保证不出意外事故。

3、在校门前的公路两旁做好有关交通安全的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

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进入校园,教育小学生不要在马路上驾驶摩托车。

5、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6、上课期间学校要将校门锁住,并安排有值日人员把守,不能让外人随便出入。

7、不准在危房上课和住宿。

8、所有教学用楼及教师住楼在正式使用前均要安装标准的避雷设备和规范的用电线路。

9、要根据实际添置足量的灭火器材。

10、学校新建校舍要杜绝“五无工程”。

11、体育教师要严格按体育课的有关规则上课,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12、严禁学生独自或三五成群结伴到河游泳。

13、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5

【行政例会制度】

学校行政例会定期按时召开

一、行政例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是周二、周五下午5:00,由学校领导及各处室主管主任参加。

二、行政例会要设专人负责记录。

三、行政例会主要总结本周工作并研究步署下一周的具体工作。

【值日行政制度】

一、学校日常检查实行值日行政制度。

二、学校每周依次安排领导干部进行日常检查。

三、检查内容为卫生、眼操、课间操、课间纪律、静校五方面,每项基础为分5分。

四、学校领导检查结果,与值日教师、学生检查结果相加得分,做为月发放流动红旗的依据。

五、每周小结由值日行政负责。

【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师请假一天,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均由校长批准,五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局批准。

二、凡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要写好请假条上报教导处,以便调课。

三、不论请假时间长短,不得私自换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对旷会、旷课、旷工的老师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

五、各年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职工请假管理暂行办法】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多出勤、出满勤,加强对教职工因私请假的管理,结合学校人员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因私请假半天以上,需主动填写学教职工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教导处备存,并由教导处负责考勤,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事先电告校长或教导主任,事后亦需按此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二、凡请假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三、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法定假期,只扣除全勤奖,不扣工资。

四、禁止私自代课、调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为提高班主任素质,把班主任工作推向深入,特制定如下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教导主任为组长、副教导主任、总辅导员为副组长的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

二、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负责制定学年全校性班主任工作研究计划,确立研究课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班主任研究会。

三、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各班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写一篇关于班级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论文。

四、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

【班会制度】

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班级班会制度。

一、班会时间和班会:每周一次班会。每月一次主题班会。按需要按要求完成班主任所任职称相应的示范,观摩或公开的主题班会。各类班会除特殊情况,教导处同意外,必须按照学校教导处规定的课程表按时召开。

二、建立班会记录薄,为了进一步确实搞好班会活动,落实到实处,教导处每周参加班会或抽查班会记录簿。

三、班会考核:搞好班级管理,开好各类班会是德育工作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为此,必须加强班会考核工作,依照班会记载簿和教导处参加或抽查班会情况,按学校德育工作常规考核标准,对班会进行考核。学期末汇总统一考核记分。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总则

1、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树立好教师形象,特制定虞阳小学关于禁止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2、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自尊、自爱、自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严格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发生,依照本办法予以追究。

3、本办法的处罚对象为责任教师和有关领导。

处理、处罚

1、违反本规定,对学生罚站、罚跑、逐出室外,用语言侮辱学生的,已被学校发现,大会点名批评并扣发全部奖励。

2、若发生侮辱、打骂学生事故,学校接到家长举报(已形成了一定社会影响),教师在全校大会做检查,并扣发期末所有奖励。

3、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出走辍学事故者,扣发教师全部奖励。

4、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人承担80%-100%的经济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包括登报、报道等)对责任教师给予待岗处理。

6、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举报到教育局者,学校除采纳教育局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7、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或其他人员举报到市者,除采纳市、教育局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8、学年内教师累计发生三次体罚学生事故者,对责任教师进行待岗处罚。

9、凡发生体罚学生的责任教师均不被评为本年度内的各种先进。

卫生制度

一、教室卫生

1、教室要坚持早晨晨会前,下午放学后两次清扫,下午课前洒水,保持地面整洁,要无纸片,无痰迹,无果核和果皮等,每月一次卫生综合检查,评比。

2、要经常保持讲桌、门窗、玻璃的清洁做到地面无污物,墙壁无划痕,玻璃无破损给人以窗明几净的感觉。

3、灯管上,黑板边缘等地方要经常擦拭灰尘。

4、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放学前将门窗关好,防止刮风打破玻璃。

5、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6、值日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搞好班内卫生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墙壁要保持经常整洁,不随便乱写乱画,校园内地面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平整,做到无纸屑、无碎石、无杂草、无果皮果核、无积水。

2、校内不准乱放自行车、摩托车,不准乱放垃圾和杂物。自行车、摩托车一定要放在指定车棚内。厕所的粪便及时清理,厕所内卫生要及时打扫。三、学生个人卫生1、学生要有良好的阅读和书写姿势,课间和课后坚持到室外活动。2、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早上洗脸、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手脸要干净,用品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班主任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班主任老师、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二、班主任要认真按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每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学校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每周五要统一检查一次,对学生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同时要作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班主任对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周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起早睡,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喝水要有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上课。

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各班班主任为责任区的责任人。

2、各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要每天打扫3次,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打扫除并做好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要建立卫生监督岗。

3、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在指定地点。

4、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5、加强粪便、垃圾管理,及时运出或进行焚烧。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秋季节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6、教室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教学卫生制度

一、教室采光、照明良好,黑板无裂缝、不反光,前排距离黑板2米,后排不超过9米。

二、经常打开门窗,保证室内空气流畅、清新。

三、搞好室内外卫生,教育学生注意保持。

四、课间要求学生到户外活动,保持教室、走廊安静,消除教学楼噪音。

五、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晰,字体中文不得小于8*8CM,外文不得小于4*4CM,注意培养学生正确坐姿,严格执行用眼卫生的“三个一”和“二要二不要”。

六、投影仪、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要保证画面端庄、清晰、效果好,不损伤学生视力。

七、保证学生课间休息,学生每月调换一次座位,对视力不良的学生适当照顾。

八、布置作业避免作业量过多和造成学生身体疲劳的一切外界因素。

九、组织学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教育课,做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发挥两课两操的作用。

十、教学卫生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教导处监督执行。

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损坏公物要责令损坏者折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除对公物赔偿外,还要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本班赔偿后再由学校进行维修。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各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乱抄者,要追究责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班级、音、体、美、自然、电脑),责任到班主任、音、体、美、自然、电脑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校月底库存现金额为0元,若超过此数时,向校长声明。

二、临时性购物借款必须由校长批示,票到及时消算借款,不得延误影响周转。

三、提送现金超万元时,必须设两人护送,不得单人自行。

四、办公室不准存放现金过夜,否则遗失资金后果由存放人自负。

五、每月向校长汇报当月经费收支情况。

六、学校购物价格事先应向校长请示,不得先购后报,一次性购买超出1000元,要提交行政会议研究,方可执行。

两操(课间、眼保健)制度

一、眼操由学校体育教师直接负责,并培养一批责任心强的班级卫生骨干协助检查。

二、上午两节课后,下午一节课后由班长织督促本班同学上眼操,全体学生必须服从指挥,不许干其它任何事情。

三、上午两节课后,下午一节课后的任课教师,必须协助班长搞好此项工作,不允许随意拖堂、耽误眼操。

四、眼操做的质量好劣将由校文明督导员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五、上广播体操时,体育班长要督促同学们以最快的速度集队,并及时带到指定场地,要求步伐整齐。

六、带到场地后,班长要整队,全体学生保持稍息姿势,保持安静。

七、做操要动作规范,符合要求。

八、做完操后,各班体育班长要把队伍有序的带回班级方可解散。

九、晨会教师要跟班,有事同教导处及时请假。

十、少先队将组织文明督导员检查,并记录在案,给各班打分。

升降旗制度

一、时间: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除周一外每日早晨到校后升旗,晚离校时降旗,重大节日举行升旗仪式。

二、升旗人员:由各班轮流担任,各班要在进行国情、国旗教育时增强学生的国旗意识,开展“人人争做升旗手”、“我为国旗添光彩”的教育,然后推荐出日常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有代表性的学生担任升旗手。

三、升旗程序:

1、出旗;

2、升旗(奏国歌);

3、唱国歌;

4、宣誓、校训

5、国旗下讲话

6、升旗毕。

四、每周一各班要整队带入指定地点,(教师站在学生队伍后或一列横队)面向国旗。师生要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参加仪式。

五、升(降)旗后方可行动。

六、升(降)旗时,师生要行注目礼,升旗人员、行注目礼,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行队礼。

升旗活动,最能体现一个人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修养,也是检验一个人是否对祖国充满无限热爱的一种好形式,因此,学校德育领导委员会、大队部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施和检查,对于在升(降)旗时态度不端正,不认真的学生和老师将予以批评。文明礼貌制度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整齐,不准穿拖鞋进课堂或穿奇装异服进入学校。

2、语言要文明,与人讲话,要做到礼貌“十字”要求,和同学,老师友见面要说“您好”,讲完话告别要说“再见”走路碰了人要说“对不起”别人帮了忙要说“谢谢”等。

3、要尊敬老师,老师提问要起立回答,向老师提问要起立(老师坐才能坐下)不能给老师起绰号,不背后说老师的坏话,老师批评教育自己时,要虚心听取不诡辨,不顶嘴。

4、进入办公室或他人房间敲门或喊报告,经允许可进去,不准乱翻室内的东西。

5、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和女同学,要敬老爱幼。

6、说话行为要文明,不骂街,不说下流话,不吵嘴,不打架,不抽烟喝酒不说谎话。

7、要朝气蓬勃,男生不留怪发形,女生不准穿高跟鞋,紧身衣裤,不准化妆,佩戴首饰。

少先队工作制度

1、辅导员要明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少先队工作。

2、大队和中队要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落实好值日中队制度,强化少年队日常管理,并做到日检查、周小结、月总评。

3、各中队要经常组织队员开展读书报活动,并做好读书读报评比工作。

4、各中队隔周上好队课利用队课时间强化对队员教育。

5、学校少先队要不断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做好正面的宣传工作,红领巾广播站要按时开播,各班要按时上交广播稿

6、各中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少先队主题队会活动。

7、各中队要根据学校《少先队考核细则》及时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6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试行)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学生教育时间。

5、备课记录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时间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如未开展一次扣0.5分。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每缺一项扣0.5分。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8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三)家制度

1、家工作应跟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

3、家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事件的家。

(四)信息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五)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8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7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患意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时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各年段、各班主任每学期要利用年段会、班会对学生进行两次以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育,教育学生爱护学校消防器材。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学校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处室、各部门、各班级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整治,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

四、学校后勤,具体负责学校范围内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的维护、维修。各年段、各班级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自安装、改装用电线路。

五、爱护消防设施人人有责。各部门、各处室要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非火警时,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发现遗失或失效要及时上报学校处理。任何损伤、破坏校园消防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校规严肃处理。

六、教室、走廊、通道和楼梯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设置障碍物,应保持疏散路线的整洁、畅通。

七、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火灾。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年段长、班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学生安全疏散,及时报“119”火警求救,积极参与灭火工作,认真配合消防人员灭火,确保人员安全,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对校区的管理,规范校区的教育教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以人为本,质量兴校,科学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合江小学校区管理制度。

一、升降国旗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要求升降国旗。

2、升国旗时间为每周一课间操、重大节假日以及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

3、按升旗仪式的程序主持。

4、国旗下讲话要事先定主题,定发言人,适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史和国情教育,培养全体师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的高尚情操。

5、升旗时,全体师生要肃立,行队礼、注目礼,不得做无关动作,唱国歌时,声音洪亮,节奏要统一。

6、每天举行一次升降旗,遇到天气恶劣时,按《国旗法》的要求,不进行升降旗。

二、作息制度

1、要求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 学校要组织按时放学。

2、上课不拖堂,课外不挤占学生的休息时间加班补课。

3、不利用节假日补课,不办赢利性辅导班。

4、教师有事要向校长或村小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三、开课制度

严格按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门类课程,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在检查中少课程的扣5元,就地进行更正。

四、教学常规

(2)计划、总结常规

A、计划、总结包括学校、德育、班主任、教学、辅导、安全及校务如:教研、少先队等。

B、教学计划应含教学目标、教材分析、学生分析、具体措施、研究课题、进度安排等6个方面;教学总结应从教学成果、情况分析、教学反思、改进方法等方面来写。

C、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未达到要求的一份扣1元。

(3)备课常规:

教学备课应深入分析教材,钻研课标,了解学情,精心设计教案。

质量:

A、有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B、有重点、难点;

C、有流程设计(含导入、展开、过渡、练习、合作交流、学法指导、教具学具的使用、板书、小结等);

D、每单元有分析、小结、学生考试成绩单、试卷;E、三至六年级作文分开备,全期不少于16课时;

F、备课要有日期、每两周写一篇教学反思。在检查中,缺一项扣1元。

(4)上课常规

A、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B、不准无教案上课、迟到、早退、拖堂;C、上课不准吸烟、接打电话、做与教学无关的事;D、不准坐着上课;E、着装庄重朴素整洁,使用普通话教学;F、每两周至少要上一节电教课,违者一次扣2元。

(5)作业常规

数量:语文每天一次,数学每天一次,三至六年级作文每期8篇,重点批改不少于4篇。

质量:批改作业要细致,评出等级,标明日期,发现错误应指出或更正。作文详批详改,要附批语,并划出错别字。除作文以外其他作业应当天发给学生,不准搞惩罚性作业,提倡多写正面鼓励性批语,违反一条扣2元。

(6)辅导常规

数量:每月写辅导记录两篇

质量:辅导内容明确,对象为学困生、缺课生和兴趣特长生。有具体的时间和对象,每期写2次阶段性总结(原因分析、改进方法),在检查中缺一次扣2元。

(7)教研常规

A、按时参加中心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并承当一定的教研任务,有自己的研究课题,每期写一份高质量的教学论文或总结。

B、每月写业务笔记2篇。

C、每月听课任务:主人教师8节;教师4节。

D、写政治学习笔记2篇,在检查中少一节扣2元。

五、用书制度

1、规范用书,认真地预测学生数,订足教材。

2、按教育局统一要求,严格按规定订书。

3、由中心校统一征订。

六、招生管理

1、招一年级新生,凭户口册报名、注册。

2、新招生要满6周岁才能入学。

3、未入学的学生,教师要向村委汇报,并配合村委上门发动,要求其家长限期送子女入学。

4、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七、卫生制度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三、五彻底大扫,做到地面无脏物、沟渠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爱护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啖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他设施上乱刻乱画。

3、教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开展经常性的防腐防疫工作

5、桌凳整齐、清洁。无蜘蛛网灰尘。卫生工具摆放有序。

八、安全管理制度

1、校区在开学初要制定好师生安全工作计划,学期末要认真写好总结。

2、校区要成立师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任组员,师生齐抓共管。

3、要随时随地做师生的安全教育,做好书面记录。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5、要利用思品课、时事课、社会课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守法。

6、教师不准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对违纪学生要经常与家长联系,共同教育。

7、要关心学生,遇到学生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等要及时通知家长,伤、病送正规医院治疗。

8、上体育课、劳动课,开展室外活动等,教师在课前或活动前要认真强调师生安全。

9、不准学生下河、下水库洗澡,教育学生不准在不安全的地方活动或开展不安全的活动。

10、保障信息畅通,发现师生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11、遇到学生未按时上学、逃学、旷课等违纪现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12、节假期间,要安排好守校人员,确保校产安全。

1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形象,依法办学。

14、加强放火防盗工作,做到无相关事故发生。

15、教职工来人来客(特别是要留宿的)一定要先登记后接待。

16、不准学生坐无牌、无证的车辆等。

17、搞好校园卫生、饮食、饮水卫生,防治各种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18、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布的“十项禁令”,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严禁向学生摊派各种学习用具、复习资料、报刊杂志等,严禁在职教师家养家教。

九、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好校产管理台帐,制定校产管理制度。

2、教师离校期间,要安排好守校人员。

3、校舍、课桌椅不准向外租借。

4、学校校产要经常进行维修。

5、调离时,要实行校产交接制。

十、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办学,按文收费。

十一、此管理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9

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进一步搞好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准确了解我校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比较客观的评估,同时也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副校长、校长和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研究课、观摩课听课和随机听课或跟踪听课等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笔记。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课后认真填写“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课堂安排表”,并及时交教导处存档。

5、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7、教导处每学期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记录。

8、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9、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10、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10

一、骑自行车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二、自行车一律自觉停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

三、讲文明,讲礼貌,室内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不得到处乱写乱画。

四、要爱护校园的一切设施,要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践踏与攀折。

五、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六、放学后学生一律不能在校园内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内停留。

七、严禁在校园内停放外单位的处理。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11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12

一、在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安全防治工作组直接参与、校委会值周人员协助、班主任具体实施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网络,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与管理。

二、建立教育学习制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1、学校每学期举行三次校会,集中学习安全防护的有关知识,教育学生遵规守纪,确保自身的健康成长。

2、学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课,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改正缺点,完善自我。

3、学校根据季节变化进行及时的防溺水、防水、防雷电、防自然灾害等教育,定期检查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进行必要的逃生演练。

4、周会课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阵地,各班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处理各类问题,记录活动情况。

三、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

1、每学期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规范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2、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班主任共同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与保护机制。

四、建立安全档案,规范各类安全资料。建立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学校综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况,积累经验,总结提高。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x年4月1日起实行。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14

家访是学校与家庭取得联系的一种重要方式,为有计划地进行,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家访工作责任人:

家访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科任教师参与,学校行政人员家访主要处理学生突发情况或典型事件。

二、家访的量化指标:

1、一学年内班主任必须普访学生一次,一学期内至少家访一半以上学生。

2、起始年级在新生入学前班主任要全面家访,达到全班总数的100%;入学后一学年中至少要家访学生50%。

3、每接一个新班,班主任应在开学前一月内,对班中50%的学生家访一次。

4、科任教师应结合学科教学选择部分学生进行家访,每学期至少家访3~5人次。

三、家访的原则:

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

1、学生患病,缺席三天以上,班主任要登门或上医院探望。

2、学生家庭发生重大或不幸事件,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3、学生在学校里发生伤害事故,必须亲自把孩子送回家,说明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4、学生无故迟到、缺席,及时向家长了解原因,通报情况,共同进行教育。

5、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或品行不端,及时与家长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教育。

6、学生(特别是后进生)有进步时要及时家访,当着学生的面向家长作恰如其分的汇报,给学生和家长以热情的鼓励。

四、家访的内容:

1、学生在校实际情况汇报

2、学生在家实际情况询问。

3、了解学生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环境、教育等情况。

4、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5、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6、增进与学生、学生家长的情感交流。

五、家访的注意事项:

1、每次家访要确定家访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要对被家访的学生有较充分的了解。

2、家访前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家长家访的时间,以提高家访效率。

3、家访过程中,学生、学生家长都应在场,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回避。

4、家访后,教师应如实填写《李庄小学教师家访登记表》。

小学学校的制度 篇15

周例会

1、周例会定于每周到校的当天下第二节晚自习课召开。

2、由主持学校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主任部署本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后勤及其它”等方面的主要工作。

3、周例会上,主持工作的领导应对上周工作简要回顾,总结,以便扬长避短。

4、各部门、各教师如有什么中心工作或建议,应在此时汇报给主持工作的领导。

5、周例会的内容,应作好记录,办公室摘其要点公布于黑板上。

政治学习

1、每周安排两小时自学,单周周四第二节晚自习学习一小时。

2、学习时应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讨论时积极发言。

3、在集中政治学习时间内,教职工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看其它报刊书籍、备课、批阅作业、小声说话、打瞌睡、随便外出等),不得缺席。

业务学习(含教研活动)

1、每周三第二节晚自习为学习时间。

2、业务学习分四种形式:一是全体教师利用学习日,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二是按科目分教研组集中,结合各组实情,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了解教改信息,讨论教改试验课,研究有关课题,观看教学录像等;三是年级段组活动,主要是研究教法,上教改课,评课等;四是分年级、分科目集体备课活动,疏通分析教材,上课评课等。

3、各组负责人应精心安排每次活动,紧扣自主教育教学理论,做到“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不图形式,讲求实效。一学期(年)的每次集中学习,应注意做到形成系列,突出重点,富有成效,力求层层推进,步步提高。

4、教师应以主人翁态度参与每次活动,准备好材料,认真讨论,做好笔记。

校本培训

1、每周安排两小时自学,双周周四第二节晚自习学习一小时。

2、培训学习要有专题,有针对性,指导性。

3、全体教师参加,认真听讲,作好笔记,积极参与主动发言。

行政会

1、行政会不定时召开,由主持工作的校长召集。

2、行政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校长、副校长及相关人员。

3、行政会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

4、会议程序为交流部门工作,学习有关理论,研究讨论工作。

5、各参会人员应在行政会召开之前,拟定好需在会上进行商讨的工作,会中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在会后执行决议中,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6、行政会应认真做好记录,不得泄露不该公开的有关内容,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注:各种会议,均建立会议记载簿,由专人记录,期末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