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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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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公司规章管理制度(通用3篇)

设备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局(有限公司)《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xx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一章组织规定

第一条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和“安全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系统内所有部门、科室。

第三条严格遵守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驾驶人员以及车辆交通安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检查督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安全管理员:

第五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指派专人担任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培训,负责对车辆挂牌、维护、年检、保险、维修、油料使用、非工作时间用车、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卫生进行统一考核监督管理。并设立车辆及在岗驾驶员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第六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维修考核等规章制度,完善车管部门、车管人员及驾驶员等各级职责。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级车管部门及驾驶员应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第七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有《中国烟草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的人员,须与局(营销部)领导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第八条驾驶员上岗条件

(一)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劣迹、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上岗前经理论、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上岗驾驶员应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持有《上岗证》。

(四)《上岗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从严控制,分级负责”的原则。除车辆归口管理部门领导外,其他任何领导(副科级以上)不予办理《上岗证》,不得驾驶公车。

(五)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合市局(有限公司)安保科每年审验一次《上岗证》,对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视情给予缓审,直至吊销《上岗证》。对已调离驾驶员岗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收回《上岗证》。

第九条在岗驾驶员每人每年须向所在单位缴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

第十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有:理论教育和考试情况;安全行驶及奖惩情况;事故登记和处理情况等。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要牢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第十二条提高安全意识,讲究文明礼貌,做到七不开,即:有经验不开英雄车,技术好不开冒险车,路面好不开侥幸车,行人少不开麻痹车,任务重不开急躁车,心里烦躁不开斗气车,无交警不开自由车。

第十三条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严禁违章超车、超速、超载行驶;严禁争道强行,疲劳驾驶。

第十四条xx区局(营销部)所有专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第四章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和保管机动车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有:车辆的购置、维护保养情况;车容车貌和日常管理情况等。

第十六条车辆要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坚持三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四勤(勤检查、勤润滑、勤紧固、勤保养)制度,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七条对机动车辆的使用应实行《派车单》制度。各送货车辆只能按规定路线行驶,专卖稽查用车只能用于专卖稽查管理,严禁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其他工作用车,先由用车单位、部门领导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之后由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把关审批,再开据《派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节假日期间的车辆使用,对非生产经营车辆和非值班车辆坚持“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驶证、交上岗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十九条租用系统外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并签定《租赁合同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严禁非在岗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开公车,严禁驾驶员以公名义私自出车。一经发现,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车管部门负责人、非在岗驾驶员和非驾驶员须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非在岗驾驶员、非驾驶员、在岗驾驶员200元的罚款。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医疗费用),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正式工驾驶员待岗一个月,外聘人员予以辞退。扣罚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工资5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第二十一条车辆的维修、加油及各种手续证件办理,由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操作实施,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

第二十二条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车辆出现较大故障由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鉴定并报局(部)领导签字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外出车辆出现故障急需维修时,应先告知车辆归口管理部门,取得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

第二十三条带车外出执行任务时,带车人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监督,带车人因不尽职责而发生交通事故,将追究带车人的管理责任。带车人和司机要做好车辆的看护管理工作,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

第二十四条班后一律将车停放在单位院内;车库内严禁堆放杂物挤占车辆,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将分别处以30—5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第五章加油管理

第二十五条车辆用油实施统一管理,实行加油单(本、卡)制,驾驶员凭加油单(本、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不能打白条,其他所用油料由车辆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购买、结算。长途车辆需要在外地加油的,应开据正规发票,归队后将加油凭证交给车辆归口管理部门验证,签字后方可报销。根据所有车辆状况逐一制定耗油标准并做记录,月底进行考核,实行节奖超罚制度。

第六章安全教育

第二十六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交通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每周必须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记录。

第二十七条教育内容要贴近工作实际,其内容: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车辆电路、机械常识、车辆简单故障的排除,职业道德、相关规章制度等。

第二十八条提倡驾驶人员自学,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各项交通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十九条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学习和考试,无故缺勤者,罚款自理。

第三十条通过一系列的安全教育,使每一名驾驶人员都熟知交通法规和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理论常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遏制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半年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合格者续岗,不合格者待岗学习,再进行补考,当月内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正式工调离本岗位,外聘驾驶员应予辞退。

第七章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实施必要的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单位报案。及时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报告事故的大小、性质、经济损失等情况,并于12小时内向市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报告详情。不得隐瞒不报。

第三十三条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部门、科室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赴出事地点,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处理。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十四条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科室要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将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报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奖励原则

(一)各科室应把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奖励内容,积极开展“优秀驾驶员”活动,以此来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当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岗驾驶员,局(部)给予通报表彰,返还当年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再奖励与上缴风险抵押金同等数额的奖金。

第三十六条处罚标准

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依责任的大小,按下列标准给予处罚。

(一)负全部责任的,扣罚全部风险抵押金,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二)负主要责任的,扣罚80%的风险抵押金,再承担80%的经济损失。

(三)负同等责任的,扣罚50%的风险抵押金,再承担50%的经济损失。

(四)负次要责任的,扣罚10%的风险抵押金,再承担10%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七条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处以500元的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饮酒和醉酒驾车的处罚

(一)饮酒驾车的处罚

1.违反第一次:外聘驾驶员予以辞退;正式工驾驶员扣罚3个月的工资和6个月的所有奖金。

2.违反第二次:正式工驾驶员扣罚6个月的工资和12个月的所有奖金及全部安全责任金。

(二)醉酒驾车的处罚

1.违反第一次:外聘驾驶员扣罚个人缴纳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予以辞退;正式工驾驶员扣罚12个月的工资和12个月的所有奖金,只发最低生活费,并待岗半年。

2.违反第二次:经市局(有限公司)批准,正式工驾驶员开除公职。

第三十九条因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章未列出的其它违规行为,按本单位及其它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发生责任事故隐瞒不报,一旦核实,部门、科室主要领导承担与责任人等同的处罚金。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局(营销部)交通安全责任部门也是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十三条“领导干部”是指局(部)副局长(副经理、工会主席)以上干部。

第四十四条“经济损失”是指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金额。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区局(营销部)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或市局(有限公司)《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准。

设备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篇2

第一、各部门的职责

一、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3、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或督促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5、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示,确保齐全清晰;

6、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7、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人员实施救援;

9、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

10、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1、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2、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3、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4、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15、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6、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7、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8、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梯程序

1、开梯之前认真阅读上一班交班记录,打开厅门时慢慢拨开,弄清梯厢是在本层厚才踏进;

2、进厢后,认真检查各控制开关及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3、用手试安全触板开关、光电开关功能是否灵敏可靠;

4、把各开关打成正常位置,选顶层、中间数层及首层来回走一趟,没有异常后方投入正常运行。

(二)关梯程序

1、关梯前乘梯检查一趟,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维修工轿厢处理;

2、检查电梯无异常后,把电梯停在首层,便于次日开梯;

3、断开轿内所有控制开关及照明开关;

4、把梯门关好后方可离开;

5、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第二、电梯自行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一、电梯设备的运行自查监控管理

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1、建立自查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部的电梯管理员,根据电梯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制定出电梯巡视管理制度。

①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巡视一次。

②巡视时按要求的内容认真巡视检查。

③及时处理巡视中的问题,并做好巡视记录。

2、自查内容

值班人员巡视应注意:曳引机是否有噪声、异味,是否烫手;轴承螺栓是否松动;减速箱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连轴器是否牢固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各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变压器、电抗器等是否过热;制动器是否正常;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等是否正常;通讯设施、标示牌、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放在指定位置。

第三、电梯保养

一、公司维修保养服务制度

维修部对本公司客户实行24小时服务制。其中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针对用户需要实行定点定员保养方式,其余时间实行紧急招修服务,绝不推迟怠慢,维修部员工针对客户不同梯种维保内容,严格按公司维修保养质量标准完成,维修部经理将直接参与维修保养质量指导、监督及检查工作,并按客户要求不断提供完善服务。

所有维修员工必须一丝不苟地工作,对维修结果、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方法、防止发生措施,一一记录备案,实践公司:“我们的工作为用户,服务于用户”的售后服务方针。

1、工作职责和要求

(1)公司维保电梯按地理位置划分区域,各区域由片区主管负责,片区主管下设各个班组。

(2)各个维修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完成各电梯的维修、保养及其它任务。

(3)工程维修班组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的工作。

(4)贯彻执行电梯技术条件和机械设备维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使所维修、保养电梯能够达到国家、本企业的现行标准要求。

(5)对维修、保养电梯的资料保管及收集工作,资料交工程部存档备查。

(6)认真做好例保、维修、季检工作,协助公司做好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7)片区主管必须配合工程部经理管理好电梯,及时向经理汇报工程进度,做好电梯的调试工作及解决维修上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电梯维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安全守则

(1)各施工班组应定期检查本组的工具、设备及各安全用品,确保其工作可靠,排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处理。

(2)各班组在日常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如有发现违反相关的制度将受相应的处罚。

(3)注意日常生活用电安全,切忌麻痹大意造成人身伤害;应有防火意识,杜绝火灾隐患。

二、《维修保养》质量反馈信息处理

1、公司设立质量投诉电话,专门接受在用电梯的质量反馈信息,电话号码:;联系人:

2、质量保证部负责信息的处理工作,维修保养队专门提供期内保修服务,维保人员应业务精湛,行动迅速,服务优良。

3、电梯急修

(1)在接到客户反映的电梯质量问题通知后,相关人员应即填写《电梯故障维修记录卡》,在相应栏目中如实填报客户名称、联系人和电话、相关人员、时间和报障内容。将用户反映的质量意见和问题,尽快报告给片区主管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2)维保人员在维修过程,要求急用户所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维修时必须挂检修停用牌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尽可能以最快速度解除故障。

(3)维保人员应填写“故障修理记录”中维修记录及建议内容,交用户确认签字,并于完成任务一个月内交回工程部,重大或未能及时解决的质量问题小时内呈报工程维修部、由工程部召集技术骨干、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4)工程部每月初应将上月处理好的《电梯故障维修记录卡》收集整理交资料档案室入档。

三、保修期内的保养工作制度

1、由片区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安排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常规的维护与检修工作例行检查、检修和调整、使电梯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2、维保人员在接受任务后,应带好《电梯保养记录》,根据表中内容进行保养,完工后填好记录并在客户签名确认后交回工程部。

3、工程部每月初应将上月处理好的《电梯保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表》收集整理交资料档案室入档。

电梯是特殊设备,并是公司的重要设备,事关生产、安全,如发现电梯人为损坏情况,请相关部门及时报告设施工程部及人事部安保课,并提供事故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恶劣者将取消其使用电梯的资格。如无法找出事故责任人,则有本电梯负责的部门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设备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篇3

1、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工作。

2、根据集团公司、分公司确定下达的工程质量目标和规划的优质工程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和创优质工程的具体措施,并上交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在完成工程质量目标的同时,坚决杜绝质量事故、克服质量通病并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通过策划、交底、检查等工作,做好预控。

3、质量保证体系内的'各级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责实施技术质量管理。

4、开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工作。所有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根据设计文件、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认真进行量化管理。各级质量检查部门和人员,应及时、认真、准确地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负责。集团公司指定的验收部位,必须经集团公司验收后,才可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验收。

5、项目部要配专人负责工程的测量工作以及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保管,并确保经过校准、检定的测量仪器方可使用。

6、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专项方案,按照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DB13(J)35-20xx中的规定要求,及时完善各种技术质量资料和文件。

7、各种原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试(化)验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负责。各项试验工作都必须有原始记录,按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制度,《石家庄三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和试验规程》

8、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执行集团公司《事故、事件、不符合、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当不合格品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按照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凡已形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单位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及技术质量部,并写出书面报告,上交集团公司。质量事故发生后,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9、认真执行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