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 > 工作文档 > 规章制度 > 学校消防制度(实用五篇)正文

《学校消防制度(实用五篇)》

时间:

学校消防制度(通用5篇)

学校消防制度 篇1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地正常运转,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文件精神,特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一、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中层干部、群团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

1、学校每学期利用安全课、校园广播、黑板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或讲座不得少于两次。

2、班主任在班级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性。每学期至少办1期以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

三、消防设备配置:

1、学校学生宿舍、微机室室、配电室、实验室、食堂、保管室必须配置灭火器,并且做到消防设备品种配置合理。

2、化学实验室除配置灭火器外,还要设置沙箱。

3、灭火器的放置应稳固安全并有专人负责。

4、每年检查一次,确保消防设备时刻处于有效期内。

四、消防通道的管理:

1、为了确保应付危急情况,实现紧急疏散的目的,各教室前后门在学生在校期间,时刻保持畅通无阻。后门锁由学校免费提供,班主任、总务处、安保科各保管一把钥匙。班级不得更换后门锁,如果钥匙或锁丢失应及时配制或赔偿。

2、坚持学生疏散楼道管理值班制度。楼道管理值班时间为每天课间操和放学时。楼道管理值班人员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当堂课次的任课教师、班主任承担,轮流值日。

五、消防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给予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2、对落实措施不力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根据学校《事故责任追究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对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成绩突出的、在重大事故中积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国家财产的有功人员,学校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国家、集体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学校消防制度 篇2

第一条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条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条 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

第四条 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学校消防制度 篇3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二、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四、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六、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学校消防制度 篇4

一、安全疏散设施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三、义务消防队组织

1、义务消防员应在责任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学校消防制度 篇5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地正常运转,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文件精神,特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一、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中层干部、群团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

1、学校每学期利用安全课、校园广播、黑板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或讲座不得少于两次。

2、班主任在班级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性。每学期至少办1期以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

三、消防设备配置:

1、学校学生宿舍、微机室室、配电室、实验室、食堂、保管室必须配置灭火器,并且做到消防设备品种配置合理。

2、化学实验室除配置灭火器外,还要设置沙箱。

3、灭火器的放置应稳固安全并有专人负责。

4、每年检查一次,确保消防设备时刻处于有效期内。

四、消防通道的管理:

1、为了确保应付危急情况,实现紧急疏散的目的,各教室前后门在学生在校期间,时刻保持畅通无阻。后门锁由学校免费提供,班主任、总务处、安保科各保管一把钥匙。班级不得更换后门锁,如果钥匙或锁丢失应及时配制或赔偿。

2、坚持学生疏散楼道管理值班制度。楼道管理值班时间为每天课间操和放学时。楼道管理值班人员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当堂课次的任课教师、班主任承担,轮流值日。

五、消防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给予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2、对落实措施不力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根据学校《事故责任追究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对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成绩突出的、在重大事故中积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国家财产的有功人员,学校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国家、集体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六、成立义务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