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8篇)》
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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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1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2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3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4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5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6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7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8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1
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总务处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爱惜学校财物,秉公办事,及时合理地处理随时出现的问题。
一、协助校领导制定学校财务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制订并执行各类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基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学校维修和学校房屋使用。
三、定期检查学校的水、电路,根据季节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水、电管理制度,保证学校的水、电气正常供应。
四、加强食堂管理,搞好食堂卫生,提高炊事人员技术水平,保证学和玉餐。
五、负责校园内各类卫生的检查监督,督促各类卫生制度的`执行,管理学生健康档案,提供师生常用药品,统计并办理教职工医药费报销。
六、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各类物品及材料的验收和入库建帐。管理学校固定资产帐及各类其他物品总帐,严格执行物品的领、借、发制度。杜绝物品流失,养活物品浪费。
七、负责制定绿化方案计划,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负责学校树木花卉的植、管、修工作。按学校规定美化校园的建设。
八、完成校领导分配的其他任务。
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2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学院管理。
2、待人热情,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
3、经常保持办公室,办公室布置合理,办公桌上文件、材料放置整齐有序。
4、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因公外出,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出。
5、不在上班时间与人闲谈、喧哗,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6、认真学习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7、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对人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树立良好的'工作服务态度。
8、办公室人员除了日常自己分管的工作外,要随时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保证令行禁止。
9、要注意办公室安全,下班前关好门窗,关好水源、电源等。
10、全体办公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
总务处办公设备使用规定:规定办公用品包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电话等。
1、办公用品属学校财产,使用时应爱惜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2、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
3、计算机关机必须按程序正常关机,严禁非法操作。
4、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未经允许上网。
5、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只能打印一份,如需多份应复印
6、严禁打私人电话聊天。
7、办公设备损坏应请专业人员维修。
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3
1、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2、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3、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电、防雷击、防煤气中毒、放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黄赌毒、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4、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5、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6、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畅通总务处信息反馈渠道,强化、监督和推动总务后勤建设,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问题始终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总务处信息反馈制度。
第二章信息反馈流程
学校领导总务处主任干事总务处各块负责人学校教职员工
第三条信息反馈时间:
1、所有布置的工作在接到领导指示后立即行动,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2、所有信息反馈时限不得超过2天。
3、员工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第一时间向自己上级汇报。
4、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总务处主任反馈信息,同时必须随时汇报工作进度。
5、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汇报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
第四条各中心信息反馈完整、准确、及时;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总务处的工作,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追究责任。
第五条重大事项的信息反馈必须立即向总务处领导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措施,并补附有书面报告。
第六条信息反馈要求:
1、各块负责人要严格按信息反馈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2、信息反馈应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信息中数字务必准确。
3、反馈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4、对违反信息反馈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以处罚。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华晶学校总务处。
总务处安全工作分工:
安全工作说明:
1、宿舍管理处:宿管员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物资损坏的学生宿舍,并及时想总务处汇报,对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因瞒报、漏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宿舍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
2、餐饮服务处: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超市销售产品进行检查,防止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在校园里销售,对食堂进货、加工、收买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3、维修服务处:水、电、暖工查清供电、供水、供暖系统的使用情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上报,对锅炉定时检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物资采购处: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学校的各种需要物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5、资产管理处心:做好仓库防潮、防霉、防盗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安全,物资领用做到账账相符,借用物资手续完备,报废、报损物资及时上报,造成物资损失,仓库管理员负责任;
6、干事处:做好相关文件安全保密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确保后勤各项工作正常安全运转。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召开会议的要求:
1、精简会议内容(什么时间、什么是地点、什么人员参加、什么内容、怎么落实)
2、会议安排的`原则: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3、开短会的原则:会议过程中,本着“短而精”原则,不谈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4、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提前3分钟到会,严格按《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控制发言时间。
(3)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关机,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须离开会场。
(4)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5、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三、附则:
1、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6
一、学习方面
1、按时完成各科作业,没有完成作业的每次每科扣2分,
2、忘带作业的本人扣1分,两次以上不带家庭作业的按没完成作业处理。
3、每次发下作业后,被评为A及A以上的`每次加1分,被评为B以下的每次扣1分
4、收作业的同学早读前收齐作业上交,不交作业扣1分。
5、主动给他人抄作业者每次扣3分,抄作业者每次扣5分。
二、纪律
(一)课堂纪律
1、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迟到者扣2分,旷课者扣10分。
2、上课前1分钟必须坐在本人位置,安静下来,仍有谈笑者扣2分,打闹着扣3分。
3、每节课教师评出一个表现最好的小组,每人加1分。
4、上课没有布置完本组展示任务的组,组长扣3分,组内成员每人2分;若有其它组能够完成的,该组每人加5分。
5、上课睡觉者,提醒后能够继续听讲扣1分;提醒后,仍继续睡,扣5分。
6、上课吃零食者,扣3分。
7、上课扰乱课堂纪律者,轻者扣5分,重者扣10分。
8、上课没有带本节课所学的导学案、课本及相关资料物品者,扣5分。
9、上课与老师争吵者,出口伤人者,扣10分。
10、上课没有经任课老师允许乱走者,扣5分;出教室者扣10分。
(二)课间纪律
1、7:30必须到校,迟到扣1分(特殊事情除外),到教室后(除打扫卫生的同学外)3分钟内没有读书者扣1分。
2、在教室、走廊、楼梯嬉戏、打闹、大声喧哗每次扣2分;午间休息,注意控制音量,声音较大、随处走动每次扣1分。
3、给班里扣分的,本人扣10分并且不能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等。
4、任何同学不准替他人请假,只有让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否则按无故旷课处理。无故旷课者,扣10分。
(三)升旗集会
1、凡迟到,不按规定位置站者,扣2分。
2、没有按规定穿校服者扣2分。
3、升旗过程中,站姿不标准,随意摆头、说话、打闹及做小动作者,扣5分。
4、唱国歌声音不响亮,表情不庄重,不严肃者,扣3分。
(四)两操
1、课间操迟到者,扣2分;无故不上操者,扣5分。
2、集合站队时随意说笑、打闹、不按规定位置站齐者,扣3分。
3、跑操过程中,大声喧哗,故意打乱者,早退者,扣5分;做操不认真,扣3分。
三、卫生
1、保持自己坐位底干净,不乱扔垃圾,坐位底有垃圾的每次扣1分,乱扔垃圾者,扣2分。
2、得到卫生流动红旗,卫生值周小组每人加2分;未得到卫生流动红旗,则小组每人扣2分。
3、打扫卫生不认真,或逃跑者每次扣2分。
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7
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属于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学校财产的管理是学校日常事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学校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工与职责: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及有关财务、事务等参加的财务、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工作。总务主任负责校产的全面管理,具体由事务、电教、实验仪器、图书、音体美、班主任各室负直接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总务主任职责:管好学校财务、财产。严格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充分发挥校产作用,做到物尽其用;并督促事务管理好校产,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财产管理制度;采购物品的汇总审耷与采购。
2、报帐会计职责: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到总帐、明细帐,帐帐相符;填制《固定资产登记单》报核算中心入固定资产总帐及固定资产的报损审批手续;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
3、事务职责:负责总务处一般性事务工作;负责小额物资的采购;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校产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换购等日常维修工作;严格控制物资的发放,做好各种财物登记签领手续;做好固定资产每年一次的清点工作。
4、各室负责人
(1)各室负责人按照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学校不定期检查各室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
(2)各负责人对所保管的学校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3)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按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有关规定处理。
5、奖惩。学校各室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
二、物品采购、入库、领用、交接:
所有采购物品,必须先报校长签字同意,送核算中心审核报销后,学校会计根据采购的物品的价格和使用年限,将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及时入学校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资产登记表》报核算中心入固定资产憩帐。事务接收实物建立学校实物明细帐,按物品的用途分到具体分管负责人处,分管人员接收并及时建立分管的实物明细帐后,方可投入使用。
采购:
1、物品采购采取预报申领制度,每学期末由各处、室、年级段负责人填写下学期供学校物品采购请购单,预报学期采购计划。
2、物品请购流程:
(1)各处、室、年级段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填写物品请购单。
(2)物品请购单统一汇总送交校长室审批。
(3)校长室同意后,交总务处采购经办。
(4)采购物品验收入库。
(5)物品请购人到保管室填写物品领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3、总务处主任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会同事务,清点库存物品,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4、总务处物品采购原则
(1)一般的、急需的且金额较小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采取就近采购。
(2)凡数量较多、益损金额较大,报教委统一审批采购。
入库:
1、所有学校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事务员登记入库后方能领用。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入帐,核实价格后,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管理。
2、所有入库物品,事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列入固定资产账、易耗用品账等。
3、事务员要定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学校财产支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领取: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保管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物品,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签名后到保管员领取。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处主任签字,报校长批准,方可领取,使用人员签名登记负全责保管。
4、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依时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人库、领用登记,保存好物品领用单,以备查验。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保管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校长处理。发现隋况不报,或未按收还,则由保管人员负责。
6、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二份,经校长、总务处批准后,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借用人,对借人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所借财产用毕及时归还。
交接:
1、财产管理者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管者办理交接手续,方可出具调动介绍信。
2、财产接管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无误后,方可接收。如帐物不符,查明原因,按赔偿制度执行。
3、财产交接,必须有总务处人员监交,监交双方核实后,在帐卡上写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如移交后校方未确定交接财产人,上交总务处代为保管。
三、财产设备报修、赔偿、报损
财产设备报修:
1、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处理。
2、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由班主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总务处。
3、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室、年级组段长、班主任及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总务处。
4、经总务处鉴定,属于自然损坏的,由总务处请人修理;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制度赔偿后,由总务处请人修理。
财产设备赔偿:
1、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1)由总务处及相关教师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
(2)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3)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坏,秽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
(4)班级财产管理按学校制定的班级财管理制度执行。
3、教师调离,所借所用学校财产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原价赔偿。
财产设备报损:
1、对各种仪器设备、图书光盘、教学办公用品等学校固定资产,确定是自然损坏不能再用,又无法处理或已元修理价值,需报废的,应由使用处、室、办负责人或使用者个人填写财产财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送总务处鉴定,由总务处学期汇总后,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同意后报废,一份送去记帐,另一份作财产注销单。
2、由于财产管理不善或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有意损坏造成损失的应责成过失人或财产设备负责人按学校制度进行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由过失人填写财产报损单,由总务处学期汇总后,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同意报废。
3、财产的报损处理每学年进行一次。
学校总务处工作管理制度 篇8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的违纪行为拒绝执行。
2、学校经费开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必须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审额。
学校经费支付原则
不违反财经纪律,不铺张浪费
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
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2、学校添置大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3、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收支情景。
4、每学期末向教师公开福利分配情景。
三、财产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帐,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帐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总务管物,不管钱。
2、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学校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未对照检查)发现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人,根据情景酌情赔偿。
成立学校清帐小组,每学期期未对学校的帐目进行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
每学年对学校帐目(包括资产使用情景)财产向学校教代会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职责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职责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应予先研究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要的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簿册征订工作,教导处预先作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资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的必须经教导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