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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实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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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精选31篇)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

一、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值班电工在值班期间负责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用电接拆电源线路、临时电器安装的.操作和管理。

三、值班电工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保证现场临时供电系统能安全可靠运行。

四、应熟知施工现场线路的走向,配电箱安放的位置和各型号开关的操作要领。

五、规范操作,规范用线,规范借用用电器具。

六、值班电工要值班在现场经常巡视及时发现并纠正一切不规范接线,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七、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各工种、各施工队的施工,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

八、按时检查检修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线路,检查检修测试各类开关电器和用电器具,保证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九、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电工换班应有交接班手续和交接班记录。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3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校总务处。

校救灾办主任:

三、校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4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教导处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有关疾病防控的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会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全校老师都应时刻关注学生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正确的引导。所有学生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发现有疾病和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告知其家长,督促家长对孩子进行治疗。

二、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三、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由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消毒工作,强化食堂饮食卫生。后勤分管领导要督促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及其他学生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防“病从口入”,强化卫生管理。

五、对生病的学生,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送到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处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六、制定预防疾病措施: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教师、学生之间不共用茶具、餐具;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七、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处置。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5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校卫队、巡逻队及其他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保卫处每学期至少对全校各场所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各班级、各科室场馆,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学校值班保卫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七、公共体育部要加强对体育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八、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九、实验中心多加强对全部实验室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期间的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策划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突出教育功能,让学生通过集体外出活动了解社会、开拓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以福州地区为宜,且必须到经政府批准正式开放的景点,不得到未开放景点、景点附近未开放区域或在景点非开放时间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应当天往返。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地住宿,更不得露宿。

二、严格落实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和报备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学院或有关单位同意,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学院或有关单位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或为其他校外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违者将追究有关组织者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制度。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认真填写《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见附件),制定详细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外出前开展安全教育的时间和内容;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各小组负责人及其移动电话号码;预案还应当根据本次活动的具体实际,分析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和安全(应急)预案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审批。

学院审批通过后,带队教师必须提前2天向校学生工作部(处)报送经学院领导签批同意、学院盖章确认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并附带队教师签名的安全(应急)预案和与旅行社签定的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应当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三、切实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带队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保障外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纪律和交通法规等安全意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活动中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要反复向学生申明注意事项,做到教育到人,富有有针对性,不留空白点,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安全进行。

四、严密做好活动过程的组织工作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原则上要委托旅行社组织。要慎重选择实力强、资质好、信誉好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的协议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办理保险。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活动前应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对不熟悉的景点,要进行踩点,探明“山情、水情、路情”。对于地势险峻或安全没有保障的地方不得前往。在活动过程中,禁止学生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学生不得擅自离开队伍自行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具有营运资质、证件齐全、车状良好,车辆驾驶员经验丰富、精力充沛,拒绝超载、超速运行,确保乘车安全。

对参加人数较多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增加带队教师,采取统一活动、分组管理,每个小组设立小组长和安全员。

五、完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措施

外出活动前,要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遇有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出现其他不适合活动的情况,不得组织外出;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在活动中出现此类情况,应立即中止活动,服从指挥,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启动的应急预案。

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不留空白点。

对活动中个别有不良倾向或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带队教师要及时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予以纠正防范。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中,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带队教师及学生干部应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如现场情况不能确保活动安全的.,应该及时中止活动。遇有重大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当地有关部门援助。

六、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严明活动纪律。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者对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对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排查、严格审批。对缺乏安全保证的活动,不予批准,坚决制止。

带队教师是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现场管理者,对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管理指导学生活动和安全保障。要增强责任心,精心组织活动,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参加活动的学生干部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带队教师做好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时的管理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如发现学生干部违纪,从严处理。

各小组负责人负责对活动中本小组人员管理与监督,要做到人员去向明确,确保小组成员集体行动。

学生个人要认真遵守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和景点的相关规定,服从带队教师和有关学生干部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对违反规定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如学生不听劝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7

(一)第一时间报告与处置

学校发生食物、饮水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由学校校长按以下程序处理和第一时间报告:

1、立即停止食堂、商店、各处室饮水机(保温桶)等所有食品、饮料的销售。

2、立即按报告流程图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事件概况、人数、可疑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人姓名及电话等。

3、立即送往或通知医院进行抢救。

4、立即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开展抢救工作。

5、立即封锁校内所有的食品、饮品、原料、工用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

6、立刻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

7、应实事求是的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医务人员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并上报。

(二)、事故后续情况报告

事故发生后,学校除了要第一时间按报告制度报告外,应按照上级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负责处理事故的教办、股室要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处置、善后工作情况。

1、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准确的数字,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法院判决、调解情况)。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应按要求多次、及时报送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事故结案情况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造成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及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所采取的相应措施等内容。结案报告在有关部门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出。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8

1、 政教处、班主任利用板报、橱窗展板、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楼梯口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互相推拉;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上下楼梯要靠右边走。不做带有攻击性、危险性的游戏,不玩耍尖锐锋利的东西,不攀爬窗台或走廊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严禁从楼上往下丢弃任何东西。不要随意触摸电源开关、线头等。不准***、玩水,不准在校园内玩弹弓、放鞭炮等。

2、 该节课的科任及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 严格实行班主任课间负责制及交接班制度,即由班主任负责课间纪律,班主任课间要及时到达教室,该节课的科任教师要和班主任做好交接。

4、 值周学生、值周教师、值周行政在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由政教处按学校“ 四项评估”班级量化评比条件,进行扣分处理,并于下月值周总结会上进行集中通报批评。

5、 学生课间出操时,在教室门口排成两列纵队,快速下楼。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在楼道组织疏导,注意学生动态。体育组带操老师用广播的形式提示:上下楼要有序、不要拥挤。

6、 若学生有特殊情况确需出校园,必须由班主任签发请假条方可放行。

7、中午学生午休时间,严防陌生人进入校园,若有外人来访,保安人员需问清事由并登记在册。

8、 各班主任每天午休铃响后必须在教室内组织好学生午休的安全,保持室内的安静。

9、 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行政汇报,并由班主任—政教处(教导处或总务处)—校长室处理。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9

为了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见疾病,经校务会研究,教代会讨论,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处、总务处及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常见疾病关键在重视,着力在预防的意识,切实做好各种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最大限度的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二、政教处要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见疾病预防和防治的专题知识讲座,教给学生防治的常识、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防治各种疾病,维护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各种常见疾病的影响。

三、学校坚持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体检,对有传染性疾病的师生还要进行二次复查,已经确诊的患者,是学生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出具有关证明,办理休学手续,避免其他学生受到传染;是教师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签字,县局审批,办理病假手续,采取隔离治疗。

四、在每年常见疾病多发季节,学校、班级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并在适当时间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指导疾病防治工作。同时学校总务处要在校园喷洒防治药剂。

五、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坚决杜绝剩饭、剩菜和腐烂变质的实物出售;督促食堂从业人员坚持每学期至少体检一次。加大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病情传染给师生的力度。

六、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大的疑难传染病,在其病发时期,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接触。同时,要对有外出务工人员归来家庭的学生,进行隔离,并要求该生及时到县以上医院检查,出具健康证明后,才能返校学习。学校也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预防措施。

七、学校要坚持开展校园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大检查,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预防常见疾病工作经常化、群众化。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0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过程的检查与监督,以便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使本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原则

成立学校课堂教学巡查小组(附名单),巡查采取学校领导为主,教师参与的原则。

二、巡查内容

(一)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课。

(二)学生的上课情况。检查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

(三)若是体育课或课外活动课必须有教师在场。

三、巡查方式

随机性巡查:学校领导不定期对上课情况进行巡查,每月巡查四次。

四、巡查要求

(一)巡查人员每次巡查时要认真巡查。

(二)对于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相应的记录。

(三)巡查前要事先了解当天上课的班级、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等情况。

(四)及时总结反馈巡查意见,和任课教师交流。

五、奖评方法

为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奖勤罚懒,巡查情况每月一通报,对没有出现以上任何情况的教师,奖励30元,出现一次违规现象的,则不奖励。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1

1、在学校参加必要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参加学校劳动课程的认识。

2、班主任在安排学生完成学校分配的劳动任务时,必须先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和安全培训,告知学生注意事项不要用是湿布擦拭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电源,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求老师意见,由老师视情况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安排专人监护或由老师亲自监护方能进行。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用工具的。必须先学会工作的使用方法,明确操作要领,并且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

4、劳动过程中在注意自身的安全,也要注意身边人的安全,避免劳动过程中给别人带来伤害。

5、学生劳动过程中要互相帮助,互相爱护。

6、劳动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老师询问,不要盲目乱动。

7、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老师要提前预见,并认真对学生进行教育、指导。劳动过程中要亲临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有的劳动任务学生如不能完成,可以向老师提出,老师可以做出停止劳动的决定,并将情况报到学校。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2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位上学幼儿必须由家长亲自负责接送,特殊情况由家长电话通知老师。

(二)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勤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无校车证”“黑车”、“病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

(四)因特殊天气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3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控工作目标

1、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及事故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内的重大疫情及事故。

二、成立防控组织。

1、成立防控组织。学校成立防控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2、履行主要职责。在上级有关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组织实施,做好学校内加强防治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有关知识。

三、落实防控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要求,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1)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实行学生到校情况晨检制:发现学生体质有异或突发疾病,班主任应及时护送其到附近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凡发现学生群体中有五人以上突发症状相似疾病的,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2)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3)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学校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

4)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强体质。

3、应急措施

加强宣传工作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建立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未经报批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保障措施

组织防控预案的演练。

学校由体育教师负责对全校各位老师进行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知识。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4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学校餐厅(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二、餐厅(食堂)要配备专门的电、水、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拆电线、输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易用易拿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四、进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堂,不能在食堂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准在餐厅(食堂)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等地吸烟。

六、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安全,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气源,留人值班。

七、炊事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周要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八、食堂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九、每天有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寒、暑假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5

幼儿园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6

为了使我校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得到有效保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全体师生要洁身自好,不结交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杂人员,以免给集体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每周日晚教师例会期间,值周教师要留在校园内不间断巡查各班学生动向,督促他们上好自习。

3、三餐后的空闲时间,值周教师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时刻注意校园内外学生动态,准确把握和控制学生动向,避免非正常事故的发生。

4、课任教师上课时要准确了解未到学生情况,有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5、晚寝时班主任认真清点就寝人数,及时准确摸清未到人员情况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6、学生就寝后,值周教师实行陪寝,并负责校内外巡逻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需要及时处理的情况及时联系相关领导共同妥善处理。

7、夏天实行午休后,午休时间值周教师组织人员到河边、街道上巡逻巡查,杜绝学生下河洗澡或在街上闲逛。

8、学校负责管水、管电、管粮的同志要不定时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9、管理干部巡逻巡查值日顺序: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7

为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实行《食品卫生法》,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验制度。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场所,其内外环境、卫生措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

二、操作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持有身体健康合格证,操作间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炎、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师生用餐工作。未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

三、师生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和上级明确规定的禁售菜肴。

四、办公室、库房、更衣室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经常检查液化气阀门、管线,防止泄漏。灶具间应按规定安装排风扇及防泄漏报警装置。严禁在灶具间放置冰箱、冰柜等电器。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常识。防止因电线老化、明气体泄漏引起的火灾。

七、使用电动炊事机械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定期检修,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八、采购食品必须“三证”齐全,严禁过期、变质等到食品进入校园。

九、每餐实行24小时留样制度。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8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站路队回家。

2、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3、中午、下午放学由值日教师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值日教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4、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要按时回家。

5、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记载表,并且每周向学校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

6、值日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汇报值日工作时点名通报。

7、值日教师放学五分钟后开始逐个班级进行清查,清除校园内学生。

8、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

9、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将给予专项考评。

10、成立学生放学路队领导组,建立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路队长是本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19

一、学校要努力做好防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疏通校园内的.排水沟渠,备足防洪抢险的物资,应急照明设施等。

二、注意收集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汛情雨情通报,及早部署防汛抢险工作。

三、学校在主汛期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制度,随时监测汛情的变化,接受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和命令,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四、积极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汛期和主汛期必须对校舍,设施设备,围墙、校门、排水沟渠以及学校周边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本单位排除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予以排除。

五、汛期必须严格坚持家长接送学生上学和教师护送学生回家。

六、主汛期任何人都不得要求学生到校补课或做其他工作,更不得带领学生外出旅游。

七、如遇险情发生,应组织抢险队在充分注意到不危及抢险人员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不允许因抢救公、私财物而发生伤亡事故。

八、在主汛期,全体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度,各校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必须无条件地接受乡镇防洪指挥部发布的指令。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0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 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 2:15— 2:45 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1

楼道、梯间是供师生上、下,过路的通道,为了确保安全畅通,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坚决不搞无预案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课间活动和放学时,楼道口安排教师值守,维护学生活动秩序。

三、安排楼层值周教师,主要维持下课课间学生活动秩序、楼层学生活动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避免楼道拥挤。

四、升旗仪式、做课间操、下课或临时集会,各区域值班人员要值班到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班级中,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散会或散场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五、教育学生上下楼时必须分道而行,由该楼层梯间值班人员专门负责;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要听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严禁拥挤,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及时送医务室处理。

六、教育学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不翻爬护墙使身体重心外倾,造成危险;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七、师生共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十六字原则。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2

为了浴池的安全、卫生,保证学生的正常洗浴,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生洗浴,贵重物品一律不准带入浴室,否则丢失自负。

2、学生凭学生证进入,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浴室洗浴。

3、凡洗浴者必须自觉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擦肥皂、涂洗发液时要关闭龙头,洗浴结束立即关闭水、电源,浴室内严禁洗涮衣物,违者罚款,保持室内清洁与安静。

4、坚持文明洗浴,浴室内要讲文明、讲礼貌。室内不得抢洗,不准在浴室内随意洒水,不准大声喧哗或戏耍打闹。违者从重处理,洗浴后将脏衣服收好带走。

5、保持浴室内地面、墙壁及淋浴器的`卫生整洁,严禁乱扔方便袋、废纸以及其他垃圾、赃物等,以免堵塞下水道。

6、禁止随意触动浴室内与洗浴无关的设施,以免危害个人安全,有问题请找管理员解决。

7、爱护浴室内设施,尤其要保护好刷卡水表(980元),若有损坏及时报告浴室管理员,故意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相应处罚。

8、进入浴室要小心,以免因地滑而摔倒。

9、为维护正常的洗浴秩序,若室内发生异常情况,请同学们及时报告管理员。

10、洗浴完毕,要将室内的公共用品按规定放回原处。凭学生证向管理人员借用的物品交还管理人员,取回证件,经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严禁私自带走。

11、进入浴室后所有洗浴人员要服从浴池管理人员的管理。

12、浴室管理纳入班级量化管理。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3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把我校师生安全工作真为了真正落到实处,把我校师生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临渭区,教育局和中心校,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清醒地知道学校、班级安全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全体教师应坚持时时事事向学生讲,时时,事事抓紧抓好安全工作的工作的制度,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明善,成员各班主任。本学期,各班都要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的3-5人领导小组,做到班主任具体负责,并明确地分工与落实责任,执行好班级安全公约。要做好安排、检查、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实行谁失职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各班要开展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1、班主任每天对学生要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记校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和养成良好社会公德的习惯。

2、要用文明、礼貌语言和行为占领学校的一切阵地,严格杜绝脏话和粗劣行为出现。

3、严肃门卫制度,值周员要执行放学开门和及锁门制度;正常教学时间任何一个学生进了校门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允许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值周员具体负责>

4、坚持按时上课,下课和自习辅导制度,特别是术科课,决不能给学生一安排而离开学生,一旦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6、学生放学由值周老师负责,班主任具体组织,送出校门。一旦出现偶发事件,值周老师应和学校、班主任联系、及时解决,且莫贻误。

7、任何一位老师都无权随意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各种商业性庆祝性活动,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8、严禁学生***、玩电、溺水、上树和烂墙危房处玩耍及在公路上学骑自行车。

9、节假日、双休日由值周教师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落实责任,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学校线路,校会每三周检查一次。具体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

11、学校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法律教育,使全体教师知法懂法,以防范不法分子的骚扰。

12、严格安全重大事故事故的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班级责任事故(包括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于隐情不报、慌报或延期上报者,要追究班主任和当事者责任。

13、不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学校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善后工作,对于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故意违反纪律有关规定等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以上各条望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4

一、大型集会与专题参观类活动的安全管理:

1.拟定计划并报请审批;

2.制订安全工作预案;

3.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4.活动中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

二、旅游与营地类活动的安全管理:

1.应勘察活动地点、路线,熟悉环境。避开有危险的地段或不去情况不明的场所。

2.应统一着装、统一识别标志,并要求穿着适合野外活动的服装,防止蚊虫叮咬、植物刺伤。

3.应携带卫生、不易腐烂的食品,注意饮水安全。

4.选择天气气候较好的季节,春、夏季出游应注意防雨、防雷电。

5.适当携带必须的急救药品。

三、集体活动中突发事故的处置原则:

1.保持镇静、沉着应付。

2.学生优先。

3.就地抢救。

4.立即报警、紧急求援。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

四、遇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措施。

(一)遇到地震时的应及措施

1.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禁止乱跑拥向出口。在室内时应选择坚固的建筑物或就地蹲、趴在桌椅下或有管道支撑的小房间里,同时要避开窗户、吊灯、电扇等物。

2.如在室外、野外,应迅速离开各种大树、桥梁和建筑物或危险物。

(二)遇到龙卷风时的应急措施

1.如在室内,应迅速离开门、窗和外围墙壁,蹲伏在坚固的家具和室内隔断墙边,注意保护头部。

2.在室外遇到龙卷风时,如距离较远,应迅速向龙卷风前进的相反方向或侧向移动躲避;发现龙卷风已到达眼前。应就地找低洼地伏于地面,闭上双眼,用双手双臂保持头部,防止被飞来物砸伤,并要远离大树和危旧房屋。

3.龙卷风来临时,最好的办法是就地卧倒,站立或奔跑是最危险的。

4.乘坐汽车时遇到龙卷风,应下车躲避,不要留在车上。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5

一、教学楼教室管理,责任到班,管理到人。

二、注意保持教室的环境美化,教室内各种用品按学校统一要求布置和摆放。

三、爱护室内照明电器、黑板、门窗等一切功用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四、保持教学楼墙裙的整洁美观。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在教学楼的任何地方乱贴、乱涂、乱写、乱画、刻字;严禁在墙壁、护拦、门等地方用脚踢踏,一经发现,要追究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

五、不准在教室和走道上打球和打闹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其他杂物,保持教学楼的环境卫生。

六、不准用桌、凳、脚以及其他硬物碰撞楼梯、楼梯栏杆,一经发现或查出,要追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

七、节约水电,人走灯灭;天晴时不准起用照明设施,每天放学后要整理好教室,关好门窗。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6

为保障师生饮水的安全,我校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特制定直饮水设备安全卫生日常管理制度。

1、由z实业有限公司专人负责设备维护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

2、由z保洁公司专人负责日常清洗和消毒工作。每天使用前,打开每个水龙头放水60秒,以排尽管道中的水。保持水槽无杂物,外壳清洁光亮,无污染物粘附其上。每天对出水龙头消毒一次,具体消毒方法如下:用棉签蘸取酒精伸进出水龙头嘴中进行消毒,消毒完之后打开水龙头冲洗10秒钟。并做好清洗和消毒记录。

3、3M公司每两周来校采样水质并给出检测报告;博优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每月来校采样水质给出检测报告。

4、学校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师生及学生家长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了解和掌握饮用水安全卫生的基本知识。

5、在饮用水处标明卫生要求,文明使用、预防污染。

6、若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立即启动学校直饮水水质不合格应急预案。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7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开学初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

3、每学期必须对各安全分管负责人,全体教师进行培训,提出明确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4、每一教师自觉积极接受学校的安全管理安排,[百范文]完成好本职工作。

5、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实行每一时段每一环节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按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任务。

7、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马上上报教育局、公安局、学生家长。

8、每学期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演练,<百范文>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9、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让学生顶替劳动。

10、加强与公安部门,邻近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1、教育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责任书,使家长做好非正式上学期间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8

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长武县中学学生教育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特对学生课间活动提出如下安全规范要求。

“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课间操、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一、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二、不随意窜班,只在本班教室周围放松、休息。

三、课间应抓紧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每节课前2分钟进入教室。值日生在下节课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四、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不推人。

六、在教学区,不得在走廊、走道、楼梯内打闹,不得攀爬走廊护拦、不得从楼梯扶手上滑行、严禁学生攀爬教室窗台阳台;在校园内,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乱跑,防止互撞,禁止怪声喊叫;教学楼内禁止球类运动及对抗性游戏。

七、冬天,严禁到结冰的地方游戏玩耍。

八、老师在楼道、楼梯、操场行走,学生应有礼貌地让道,不得抢行拥挤,冲撞老师。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29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三是对单亲、留守儿童、孤儿、身体有疾病学生及学困生、贫困生要做到细心关照;对心理不健康的、行为异常、有违纪前科的学生要特别关注,要做好心理矫正和疏导工作;

四是做到每日对本班学生带有危险物品进行收缴并进行严厉教育;

五是对寝室、教室的安全设施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5.教职工做到“三禁止”:

一是所有教职员工要关心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是对学生打架斗殴和校外人员到校内滋事生非等安全隐患,禁止不闻不问、袖手旁观,因不及时加以制止和报告造成后果的,追究第一现场人的责任;

三是在上课期间,课任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禁止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停课、离开教室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 为了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

第五条 校医室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接受上级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 校医室由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册和预防接种登记册。

第七条 校医室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 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 校医室为责任报告单位,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组织及电话直报。校医室设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负责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 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校医室,校医室在2小时内向酒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四章 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对两校区的医疗机构进行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整个校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不间断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三)医疗救治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救治,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并视具体情况请求上级医院会诊、支援或转诊。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所需药品、器材的采购、供应及生活保障。

第十五条 在两个校区分设隔离病房,用于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并由专人进行清扫消毒。

第十六条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实施建议学校做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建立疫情信息员报告制度,每天向校医室报告前一天的疫情,由校医室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章 预防

第十八条 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做好新生入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以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 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各班班长进行一定的培训,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为学生实施计划免疫,应接种率达100%。

第二十一条 对食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和定期消毒进行监督,并建立相应制度,定期检查。

学校自然灾害安全制度 篇31

为确保学生课间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将学生课间活动伤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课间活动安全教育

各班级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课间活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课间活动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1、重点宣传以下两处安全要求:

(1)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跑步上下,应放慢步伐,踩稳踩实。

(2)在走廊上不嬉戏打闹,不搞恶作剧,不做危险游戏,不弯腰系鞋带。

2、各班主任还要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翻越楼梯扶栏,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台阶。

二、明确课间活动安全值班要求.

1、设立"教师课间安全岗",由值日教师负责,在学生课间和其他室外活动期间进行巡查,发现学生有追逐打闹或其他危险行为的,及时予以告诫、制止;当有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每年级每课间安排一名教师在楼道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在上下楼高峰期,到楼梯口监督、组织学生有序、快速上下楼,制止学生拥挤、打闹、推搡等不安全行为。有问题及时反馈给班主任或行政值周。值班教师要保证按时到岗,临时有事要找人代替,不得有空岗现象。

2、设立"学生文明监督岗",由各年级团学联负责,每课间两人,佩戴袖标,分区域在学生课间活动期间巡逻。给同学温馨提示"慢慢走,不要跑""上下楼梯靠右行"等,尽量避免课间追逐打闹现象。有问题找值班教师汇报。

3、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上报德育室,如果有必要则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4、安管办安全检查小分队不定时检查,发现违纪情况,除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班级量化评比条件,进行扣分处理。

三、全体值周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值班考勤情况由行政值周认真做好记录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