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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合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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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通用4篇)

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篇1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公司员工荣誉感,规范仪容仪表,打造整齐、统一、规范、专业化的团队,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经理级以下人员(含试用期入职七日后的员工);公司经理级人员及股东另行规定。

二、工作服种类及特色:

1、本公司的工作服一律为蓝色(食堂厨师、厨工除外)。工作服不区分;管理人员和员工统一着装。

2、本公司的工作服分为夏装和冬装两种,夏装为天蓝色短袖两件;冬装深蓝色外套两件,上衣共4件。

三、工作服制作、发放、领用及回收:

1、本公司工作服的制作由财务部招商承制,并按员工实际人数加制5﹪至10﹪以备新进员工工作服的发放。

2、由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新进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回收及工作服加制数量的统计、相关信息的传报。

3、凡属本公司员工在入职七日后,即由行政人事部登记直接发放工作服。

4、员工除入职七日后由行政人事部登记直接发放工作服外,其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领用工作服必须先写申请,经本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再次到前台领用新工作服,且再次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

5、员工工作服以旧换新时:

A、必须将工作服清洗干净、整齐叠放交回前台,凡未清洗干净、整齐叠放的工作服前台工作人员拒绝以旧换新;

B、若工作服有损坏或丢失的,视当时具体情况扣取一定成本金;

6、因临时增加工作任务而招聘的按天或按小时计算工资的临时工不发放工作服。

四、工作服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年限:新工服以2年为期限(旧工作服以1年为期限),从领用之日起计算。凡在公司入职满2年(旧工作服1年)的员工,工作服确实破旧需更换的,公司免费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2、公司作业员和仓管因工作性质特殊,特别规定其工作服使用年限为:新工作服1.5年,旧工作服1年。

3、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由于本人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或损坏的,需重新领用,由本人出钱购买(若属损坏的必须以旧换新)。

4、工作服若属员工人为损坏的,给予罚款30-100元。

五、员工着装规定:

1、每个员工应爱护使用工作服,否则给予绩效考核扣分处理。

2、公司所有员工(经理级以下)进入公司区域必须穿着工作服。

3、穿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干净,仪容仪表大方得体。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性员工发不过耳,不准留长胡子、长指甲,女性员工不得浓妆艳抹、奇装异服,金银或其它饰物佩戴应得当。

5、员工穿工作服,无论是夏装还是冬装都必须扣好所有的纽扣;在天热时,从衣领第一粒纽扣算起,男性可允许有两粒纽扣不扣,女性可允许有一粒纽扣不扣,其它的纽扣必须全部扣好。

6、员工穿工作服,必须将衣领整理整齐,严禁翻领,严禁工作服折皱、脏乱、有污迹;严禁卷袖子、卷裤腿;严禁打赤脚、穿拖鞋。

7、员工穿工作服,要求男性一般情况下将衬衫扎在长裤里,也可不扎在长裤里,但严禁男性穿工作服时,衬衫的一边扎在长裤里,另一边撒在外面;严禁女性在穿工作服时不扣纽扣将工作服当风衣穿。

8、为便于区分和加强管理,规定无论是任何时候只要是进入公司区域:办公室、作业场所和仓库重地的都必须穿戴作服、佩戴厂牌;周末及节假日不加班或轮休的员工未穿工作服、佩戴厂牌的严禁进入公司。

9、特殊场所或情形下不穿工作服的必须事先报备行政人事部另行评定。

10、违反以上规定,给予罚款30-50元,情况严重的由行政人事部评定。

六、特别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财务人员外出政府机关部门办事,在外可以不身穿工作服,但事毕回到公司区域必须穿工作服,如无特殊原因事毕回公司未穿工作服的,将以不遵守公司制度给予罚款30-50元处理。

2、员工离职时,工作服领用未满半年的,在结算工资时扣除工作服的成本金。

七、各部门履行的管理职责:

1、各部门班组长、主管、经理应督促其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班组长每天应检查督促本班组成员按规定穿工作服;主管、经理每天应检查督促本部门成员按规定穿工作服;并对违规情况给予月度优秀员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扣分或罚款。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对公司所有员工(经理级以下)是否穿工作服进行巡查;对未穿工作服者视具体情况给予罚款30-50元,情况严重的另外处罚。

3、行政人事部在巡查时若发现有员工不穿工作服或不按规定穿工作服的,可直接对员工本人进行罚款,同一个员工一个月违规三次以上的(含三次),本部门班组长、主管和经理人员连带罚款50-100元。

4、各部门主管人员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制度。

八、附表:工作服更换申请表

九、本制度从以下签明的生效日期起生效,如有增删修改,另行通知!

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篇2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业徽章。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①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三、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篇3

1、职员统一工作服的使用与管理,均以本规定为准。保安等特殊工种所用制服的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2、本规定中的制服,是指在公司业务中穿着的由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

3、制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其穿用时间分别为: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

4、除特殊场合外,职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职工穿用制服的责任。

5、 遵守事项:不得擅自改变制服样式。不得典卖、转借制服。制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制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报告主管上级。如制服出现由人为原因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由制服持有人全额赔偿损失。

6、制服配发一人一套,分夏装和冬装两式。

7、制服的配发期间原则上为一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制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例。反之,到换发期,制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8、新职工从正式上班起,配发制服。职工更换制服时,应填写《制服申请表》,与旧制服同时经主管上级交办公室。

9、下列情况下,职工须交还制服。离职。辞退

10、 制服管理。职工对配发的制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尽量减少制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制服清洗由个人负担费用。

11、制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系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或部分赔偿。

12、食堂人员的制服配发,适用于以上规定。

13、如有必要,对临时工的制服配发,适用于以上规定。

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统一公司整体着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对工作服的款式、制作、领用标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规范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工作服款式、颜色,进行数量统计、量体安排及联系回收工作服清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相关部门/分厂工作服类别、款式申请的审查,工作服领用的审核,并对各部门/分厂的领用情况按规定扣除款项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公司各部门/分厂人员着装规范进行考核,同时综合管理部接受各部门的监督考核;

(三)生产部负责服装的入库、保管、领用数量、票据的核对,将各单位领用汇总报综合管理部;负责离职人员退回车间工服的收发、整理、储存;;

(四)各部门领导负责审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服领用,并做好登记。

三、工作服类别、款式

(一)车间工服包括成套天短袖(夏装)、成套长袖(冬装);

(二)管理人员正装包括短(长)袖衬衫、夏裤(夏裙)、西服(含西裤或裙子);六、采购七、三、领用标准

(一)车间工服类

1、生产部设备科、仓库,技质部检验人员,销售部售后服务人员和各分厂人员(副主管级以上人员除外)等每人每年夏装、冬装各二套;

2、公司副主管级以上人员及各部门的科室员工(本节第1条所规定的人员除外)每人每年夏装、冬装限领一套;

(二)管理人员正装

公司副主管级以上人员及各部门的科室员工【第七章第(一)节第1条款规定的人员除外】可领用管理人员正装,领用标准如下:

1、春秋冬装:西服(含西裤或西裙)2套/人,每人每两年制作一次;长袖衬衫4件/人,每人每一年制作一次;

2、夏装:短袖衬衫4件/人,长裤(女士可选择短裙)2条/人,每人每年制作一次。

四、领用程序

(一)服装到位验收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发送给生产部仓库;

(二)仓库在接到通知后,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通知各单位前来领取,按照统计表单均衡发放;

(三)各部门/分厂接到领取通知时,以上报数量(名单)为准,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到仓库领用;

(四)新入职员工(包括临时工)依据工作岗位需要领用规定服装时,由所在部门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仓库领用;

(五)特殊工种或因工作原因,在规定期限内,导致服装破损确实无法穿着的,由部门出具证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到仓库领用回收工作服;无库存时,按规定可领用新工作服;

(六)量身定做服装领用后,如发现尺寸不符等问题在一星期内报到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落实协调;

(七)离职人员退回的工作服,由仓库工作人员整理、储存,并将统计数据通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定期安排清洗干净后返回仓库,如实入帐;

(八)外协厂家及其他因工作原因需领用本公司服装的,由接口部门提起工作联系单,经综合管理部同意,至财务缴纳现金后,凭单据到仓库领用。

五、着装要求及日常管理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统一着工作服;

(二)未有定做管理人员正装的新进职能部门科室人员一律着成套车间工服;

(三)服装要保持整齐、干净,不露胸或披挂,不随意搭配、调换;

(四)员工进入厂区(岗位)必须穿着指定服装,业余时间出入公司外娱乐场所时不得穿着工服。

(五)综合管理部每月对服装库存进行盘点、核对,核定安全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时及时提请服装采购申请。

六、费用

(一)服装制作费用由公司承担50%作为员工福利发放,其余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二)公司承担的费用计入各部门费用预算;员工个人承担部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仓库统计、汇总各部门工装的领用汇总单,每月底报综合管理部统一扣款;管理人员工作服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扣款;

(四)超额领用服装、因个人原因造成服装损坏,再领用的按全价当月在工资中扣除;员工辞职领用工作服不到一年的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

(五)员工领用离职人员回收的工作服,为免费领用,不予扣款;

七、其他

(一)员工是否按照行为规范和本管理规定要求着装,纳入部门及个人考核内容;

(二)离职人员工服离职前按照登记领用数量一律退回仓库,否则不予结算工资或承担登记领用工作服全额费用;

(三)不得私自外借或外卖工作服,凡外借、外卖者负激励200元每件。

八:附则:

(一)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修订、解释。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