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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门管理制度(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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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出入门管理制度 篇1

为了使进出x小区的车辆安全、有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请自觉遵守。

一、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小区内停车场采取购买或租用车位的方式,对进入小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礼宾24小时值班),请各业主(住户)先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2、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礼宾人员认“卡”对车,“车位卡”与车辆牌号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出入,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车位卡”并随身携带,如“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喇叭。

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10、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停放车辆为高度不超过1、8m的小汽车和小型货车。

2、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3、严禁小孩及无关人员进入车库车道及场内玩耍。

4、车辆进出车库停车场凭车辆入场证,按规定所提示方向减速慢行,有秩序地进出,车辆在停放、行驶中应注意安全。

5、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严禁跨越车位或在车道上停放。

6、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必须服从场内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车辆在出、入口处逆向行驶。

7、严禁在地下停车场内加油,维修保养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场内管理人员同意。

8、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装有货物的货车进入停放。

9、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不能留滞在车内,人员离开时应该关好门窗、车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车主自负。

10、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吸烟。

11、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中心审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动工。

12、严禁在停车场内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及焚烧废弃物;不准在车库私拉电线。

1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车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练习、修理车辆及车辆加油、过油、洗车等。

15、所有车主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

16、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车主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6、任何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管理人员,必要时可利用地下停车场内现有的消防设施灭火。

出入门管理制度 篇2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防止酒店员工随意外出,确保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外出一律持出门证,出门证由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放行。

第二条.外出休假或外出办事的员工,一律走员工通道,将出门证交门卫备案。

第三条.外出人员所提的包裹、提兜等均需门卫检查,一经查出带有公司

用品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因门卫检查不认真,造成公司损失的`,将对门卫当班人员罚款200元。

第四条.对乘坐通勤车下班的员工,如有包裹、提兜者应在下班前2分钟进入门卫接受检查,违者罚款10元。

第五条.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院内乘坐通勤车,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在下班前将个人物品事先放在通勤车上,否则双方各罚50元。

第七条.对所有进入公司的员工,一律走员工通道,违者一次罚款10元。

第八条.对骑车上班的员工,经员工通道进入后,将自行车推进指定地点。

第九条.对已经离职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一次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20元罚款。

第十条.对前来探亲访友或办事的人员,门卫打电话通知所要会见的员工,得到允许后方可有本人带入离开时,须由员工送至门卫,不能让其自行出入。

出入门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出入门、钥匙管理制度:

一、出入门制度

1、营业间的防尾随联动门在营业期间必须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要保证电源及管理的`正常,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关闭电源。

2、在营业前或者营业终了交接尾箱时,前门、防尾随门电源可临时关闭,但关闭时间不应超过三分钟。

3、现金尾箱交接完毕,下班后,要关闭防尾随门电源。

4、营业期间不准给非本部人员开门,社内员工要确认周边安全才可开门,本单位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可通过前门或者后门进入营业间。

5、要确认后门摄像头中的人员安全方可打开后门。

二、营业厅钥匙管理制度

1、防尾随门和营业厅大门钥匙指定专人保管。

2、营业场所保留联动门、营业厅大(后)门钥匙两套。其余钥匙封存后交本单位领导或入库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时必须有单位领导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

3、钥匙保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上班之前打开门。同时做好钥匙安全工作,不与其它钥匙物品混放。

三、金库钥匙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凡有业务库的金库钥匙只保留一套,由营业场所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双人分开保管。

2、,营业场所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使用和保管金库钥匙,双人分开保管。要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做好金库钥匙安全工作,不与其它钥匙物品混放,也不能随意带金库钥匙外出。

3、其余金库钥匙与备用钥匙和密码进行分开封存,封存时单位负责人在场,同时由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双双在信封的封存处盖章和加盖单位业务章,上交联社监察保卫部保管,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登记;。

4、因金库钥匙损坏或丢失,需要启封上交的金库钥匙时,必须到封存的营业场所同出纳、会计人员和本单负责人在场启封金库钥匙,并在保管登记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