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档案管理制度(实用35篇)》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通用35篇)
内容导航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4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5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6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7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8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9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0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1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2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3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4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5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6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7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8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9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0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1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2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3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4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5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6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7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8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9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0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1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2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3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4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5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7信息管理员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四、监理项目部档案管理职责
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2、归档范围:
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3)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监理项目部有权退回,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4、其它
(1)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国家电网办[20xx]250号《关于印发》规定执行。
(2)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3)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五、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5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符合国家电网项目部《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25号及《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xx]322号要求。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企业。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非电力建设项目除按合同规定要求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3总则
3.1为了健全和统一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3.3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及所属施工、调试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做好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出版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4组织和职责
4.1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4.2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施工、调试单位在工程现场都必须有一位行政领导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4.3施工总承包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3.2制定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3.3负责管理所承担的电力建设项目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
4.3.4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各分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4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施工、调试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4.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实施细则。
4.4.3管理、监督、指导各项目工程部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5电力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开工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4.6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施工技术记录的内容
5.1工程概况
5.1.1简要说明本专业项目的施工规模、工程量、主要设备(结构)的规范、参数、系统特点以及必要的系统图和平面布置图等。
5.1.2施工大事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质量和进度等重要事项。
5.2施工技术记录
5.2.1施工中补充的地质和水文资料。
5.2.2建(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察记录、主要轴线的测量、放线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
5.2.3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
5.2.4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记录和签证、隐蔽工程和中间交接验收签证。
5.2.5设备安装记录和分部试运记录。
5.2.6整套启动试运记录、调试报告。
5.3重要技术档案
5.3.1需要作为生产依据的合同、协议、来往文件和重要会议记录。
5.3.2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
5.3.3主要原材料、构件和设备质保书、出厂证件。
5.3.4设计变更和材料设备代用记录。
5.3.5质监机构对机组进行质量监督的评价文件等。
5.4各类联系单
5.4.1设计修改通知单。
5.4.2设备修改通知单。
5.4.3工程联系单。
5.5重大缺陷处理
5.5.1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5.2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5.6工程照相反映有关施工或调试过程特点的5英寸彩照6张左右,并附简要说明。
6竣工档案资料的要求
6.1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6.1.1档案的完整是指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施工、调试、竣工全过程中应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各种文件原件应齐全。
6.1.2档案的准确是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6.1.3档案的系统是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6.2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实况的原始履历和可靠凭证,是工程验收、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因此,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竣工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并便于保管存档和查阅。
6.3竣工图是工程建设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资料,按照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由设计院负责编制,按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草图。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7竣工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移交和归档
7.1汇总整理
7.1.1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时,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7.1.2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施工单位发包时,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的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7.2移交和归档
7.2.1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在工程(项目)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建设(生产)单位。少量有特殊情况的资料,经同意后可延期移交,但不能超过试生产期。
7.2.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在移交建设(生产)单位的同时,各施工、调试单位应保留一套归入本企业档案室。凡由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并在现场设分公司(工程公司)的工程项目,分公司也要保留一套,在工程结束后归入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室。
7.2.3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企业今后参加招投标积累更广泛的技术资料,凡电力建设典型工程项目,各施工、调试单位还应保存首台机组的施工图、设备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一、档案的接收
1、永州生源毕业生,暂没有工作单位的,学校可以将档案转入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2、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接收学生个人(或委托他人)自带或邮寄的档案。
3、转往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要求严装严密,封条完整,没有损坏。
二、档案的查阅
1、毕业生档案可向永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
2、查看档案材料,要求查阅的单位应派人事干部带上单位所开具的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它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查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材料。
三、档案的转递
1、档案可由接收档案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或本人来领取档案。取档时需带上档案接收单位所开具的调档函及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档案所有人亦可委托他人来领取。委托人取档时需带上档案所有人书写的委托书、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档案所有人的有效身份原件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负责毕业生档案邮寄。特殊情况下,需要邮寄档案,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平江县非国有企业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更好地为非国有企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平江县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切个人所有和经营的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汽车、建筑、装修、商贸等行业)以及非国家控股的股分制(合作制)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非国有企业档案是指非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基本建设以及各项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本企业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维护非国有企业历史真实面貌、合法权益的历史凭证,是提高产品质量、增长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非国有企业对本企业档案依法享有所有、使用和依据国家法规进行处置的权利,并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五条非国有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在企业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企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二章档案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八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应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并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熟悉企业职能任务,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条非国有企业纸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群类:包括党务、工会、青年团、妇女、纪检、商会、协会、群众团体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包括行政管理、劳动人事、后勤福利、外事工作、员工聘用、解聘、工资管理、安全保卫、社会保障、劳动者维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章程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经营管理类:包括非国有经济实体设立、变更、破产、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权证明、经营决策、企业改革、计划、统计、资产管理、商务合同、产品销售、经营信誉、清产核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生产技术管理类:包括生产管理、技术引进、技术革新、能源管理、计量、环保、企业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五)产品类: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工装、检测、鉴定、评优、质量管理、认证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六)科学技术研究类:包括新开发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试验记录、成果申报、总结、鉴定、推广应用、专利技术转让、技术革新文件、图纸、科研项目的报奖、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七)基本建设类:包括土地、房屋证明、基建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维修、改扩建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八)设备仪器类:包括购进设备仪器的全套随机文件、安装调试、检查维修、设备台帐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九)会计档案类:包括财务报表、帐簿、凭证、财务报告、审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职工档案类:包括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人员、职工鉴定、考核、奖励与处分、技能评定、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其他载体归档范围:
(一)电子文件;
(二)录音带、录像带;
(三)奖杯、奖状、锦旗、证书;
(四)照片。
第十一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等手续完备,便于长期保存。
第十二条归档时间
(一)各项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形成的次年六月底前组成保管《平江县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出自:
单位,由产生文件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归档;
(二)产品、设备、基建、科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三)产权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工作进行完毕或文件正式生效后归档;
(四)会计核算方面的文件材料,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分阶段归档。
第十三条建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制度,并列入管理工作程序,列入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十四条档案人员应参加产品试制定型、创优、科研成果鉴定或评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引进技术资料验收、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指导、监督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交档案部门归档。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登记、交接、保管、统计、保密、利用、鉴定、销毁及图纸更改补充等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编制档案及其有关图书、资料、信息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底图目录等检索工具,完善信息查询体系。
第十八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九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行档案、有关图书资料和信息一体利用,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等各项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参与信息市场和技术市场交流。
第二十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非国有企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第二十二条非国有企业档案由本单位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向国家档案馆移交。
非国有企业可委托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代管其档案,接受委托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可按约定收取整理、鉴定、保管等所需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非国有企业解散、破产时,其档案可以向国家综合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转让。
第二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终止、解散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档案交由原中方合资、合作者妥善保存,或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商独资企业的档案应留在中国境内,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企业对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当予以表扬和奖励;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慝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据《档案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非国有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保密范围的档案的;
(二)明知本单位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涉及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国家和社会具有现实和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
(五)擅自非法携带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非国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平江县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执行。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5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及安全,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管理职能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补充、开发、利用、销毁等各项工作。
(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室和存档资料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接收各部门上交的存档资料,做好收件登记;
2、定期清理,主动按时收回各部门使用完毕的应存档资料,补齐缺失的档案资料;
3、对收到的档案资料按规则整理、分类、立卷,分类规范存放;
4、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做好防损、防盗、防潮、防虫等保护工作;
5、建立档案检索索引;
6、按规定办理档案资料借阅和收回手续,并做好登记,保证档案资料安全无损;
7、做好档案室的日常清理、清洁工作,保持档案室整洁有序;
8、建立和维护电脑档案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9、遵守保密制度。
(三)各部门管理职责
1、按本制度规定保管好本部门暂时保存的档案资料;
2、及时将本部门经办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3、妥善保管本部门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泄露、遗失和损坏。
四、资料归档管理
(一)归档资料范围
1、各级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批复、认定、政策法规信息、标准、信函、法律文书、公示信息等资料;
2、公司对各级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上报的各种申请、请示、报告、汇报、说明、申诉、申报等资料;
3、公司与其他单位互相发送的联系函、告知函、介绍信、委托书、宣传资料、单位信息、证件、证明、回复等往来资料;
4、公司内部形成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资料、决议、决定、意见、规划、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简讯等;
5、公司制订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办法、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责任制、责任书、经济或管理协议、标准手册等内部管理资料;
6、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意向书等资料;
7、公司产品立项、设计、开发、工艺技术、产品说明、包装、建设、评审、验收等项目资料;
8、公司各类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技术改造、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记录以及使用说明书等设备资料;
9、公司各类基建工程勘探设计资料、图纸、报建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基建资料;
10、生产、经营环节中的各类报表、台账、记录、报告单等资料;
11、各类财务凭证、账薄、报表、台账、审计、统计结算、投融资、资本股权等资料;
12、人员招聘、培训、调动、任免、考核、考勤、劳动合同、薪资等人事档案;
13、公司取得的各种证书、证件、奖牌;
14、公司订阅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类报刊、期刊、文献、图书等资料以及参加外部会议或培训取得的相关资料;
15、公司文化、产品对外宣传推广资料以及产品标签、标记、说明书等资料;
16、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相关资料;
17、记录有公司相关信息的图片、照片、光盘、磁带、电子存储设备等资料;
1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归档资料收集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财务档案由财务部管理,超过十年的可转入档案室;
人事档案由人事管理部门管理;
生产管理类、经营管理类档案,在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报表、台帐、记录等资料由部门管理;
其他资料一律交由档案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应主动上交。
2、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外的文字或图片资料,需要盖章的,经办部门均在公司办盖章时留一份公司办存档,由公司办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时收集。以部门名义对外发生的资料,如属于立档资料,由部门印章管理人员盖章时收集后及时交档案室;
如资料还须发出后由对方完善相关手续(如签章)才能形成完整资料,则由印章管理人员在印章使用登记时说明,并于事后督促经办人完善后存档。
3、各部门形成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由部门负责人(或各线副总)负责督促存档;
4、公司有偿取得的资料,在报账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在报账单据上签“资料已存档”字样,方可报销。部门如需使用,可从档案室借出或复印。
5、公司人员外出参会带回的资料,在报销差旅费前须交档案室存档,否则不予报账。报账单上需有档案管理人员的收文签字。
6、在档案资料归档期,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类应存档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分别向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三)资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利用。
2、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用具有凭证作用的替代资料或复印件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3、非纸质文件资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4、归档的文件资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四)归档时间
1、除公司订阅的报刊、杂志、图书资料和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资料外,其他应归档资料均须在取得或完整资料形成时即原件交档案室存档。
2、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文件资料,于次年二月份整理完整交公司档案室存档或由部门代为保管。
3、报刊于次月初从各部门收回归档;
杂志、图书资料于次年二月收回存档。
4、工程项目建设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五)归档移交
1、各部门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部门核算员)应检查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部门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资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2、档案管理部门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资料的质量。
3、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五、档案保管
(一)收件登记
1、档案室应建立收件登记簿,收到新归档资料时,须逐件分类登记,详细记录资料名称、交件日期、部门和交件人,以便追溯。
2、档案管理人员收件后应按资料类别存放到相应地点,将资料名称和页码添加到案卷盒目录表,然后将资料名称和存放地点按类别登记到检索簿中,同时将资料全部信息登录入电脑档案管理系统。
(二)档案分类
1、公司档案一般按年度收集整理,按如下规则分类:
A——股权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所有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监事名册、股权变更资料、会议资料、决议、文件、记录等,按届次立卷。
B——综合管理类:
01——公司内部文书资料,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决议、决定、意见、简讯,公司制订的各类规划、计划、方案、决策、工作总结,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相关文字资料,党团工青妇资料等。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2——管理制度,包括公司颁发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办法、标准手册、经济责任制、责任书等;
按小类立卷。
03——外联资料,包括公司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上报的各种请示、申请、报告、汇报、说明、申报资料等材料,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批复、政策法规信息、标准、信函、公示信息等,公司与其他单位互相发送的联系函、告知函、介绍信等往来资料等。按小类立卷。
04——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台帐、分析报告等。按小类立卷。
05——其他资料,不能归集到以上类别中的资料,可以暂空,以后有其他类别资料时添加类别编号。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C——经营类01——合同,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约定。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2——客户资料,包括市场调查报告、往来客户资料、客户评价、市场纠纷处理等资料。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3——广告宣传资料,公司开展各项广告宣传推广活动形成的文字资料。按活动和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D——生产管理类01——安全环保资料,包括安全规范、安全环保评价验收资料、标准化材料、事故认定材料、培训教育记录、检查整改记录等资料。按小类立卷。
02——质量计量资料,包括执行标准、检定资料、检验报告、计量码单、化验单、台帐等。按小类立卷。
03——设备管理资料,包括操作规程、设备台帐、巡回检查记录、检查维修记录、大修计划、备品配件资料、易损件清单等。按小类立卷。
04——生产记录资料,包括工艺流程,指标、操作记录、开停车记录、生产报表等。按产品立卷。
E——技术类01——项目资料,包括可研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研发报告、工艺包、实验记录、设计资料、立项资料、报建资料、变更资料等。按项目立卷。
02——基建资料,包括设计图纸、预决算、施工纪录、施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检验报告等。按建设项目立卷。
03——设备资料,包括图纸、设计说明、技术规程、使用操作说明等。按使用部门和设备名称立卷。
F——人事档案01——个人档案,记录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在本公司工作情况(入职离职手续、历年岗位、工资、考评、奖惩、劳动合同及其他情况等)。按个人立卷。
02——工资结算资料,包括工资表和责任制结算资料。按月立卷。
03——考勤考核资料,包括考勤表、考核表。按月立卷。
04——招聘培训资料,包括人员需求申请、招聘计划、招聘简章、培训计划、记录、考试试卷、人员花名册、人员变动报表等。按小类立卷。
05——社会保险资料,包括参保名册、增减申报表、核定单、缴费申请等。
G——财务档案,包括财务凭证、帐簿、报表、投融资资料等。按财务规范立卷。
H——证照类,包括公司获得的各种证件、证书、营业执照、牌匾、印信等。
I——影像电子类,包括照片、录影带、录音带、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
J——图书类,包括公司订阅和购买的各种刊物、杂志、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重要报刊等。
2、档案资料分类后,方便集中装订的要建立卷宗,不宜集中装订的按类集中单体存放。为方便查找和实行数字化管理,统一按分类规则编号,编号规范如下:
X---卷宗序号(同一类卷宗超过一本时的排序号)小类序号,用01、02、03……代表各小类二级分类编号,即分类规定中01、02、03…序号一级分类代码,即分类规定中A--J 3、无具体二级及以下分类规定的,由档案室自行分类编号,但必须将分类规则明确标注于检索簿上,以保持延续性和一致性。无须分类的可省略二级或小类编号。
4、卷宗按年装订,年号和编号应标注于卷宗存放时封面可直视处,卷宗封面正面须注明卷宗类别文字说明;
单体存放的档案资料应用标签将编号贴在资料表面可直视处,不宜贴标签的(如证照)在反面标注。
5、档案资料按重要性可分为重要档案和普通档案;
按保密要求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档案;
按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整理时应根据情况分立卷宗,卷宗并在卷宗上予以注明。
(三)档案保管
1、所有卷宗资料应按类别分柜分区存放,整齐有序排列。存放柜应编号并标注存放类别。
2、整理装订时,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件须去除金属装订物,文件装订结实、整齐、美观。
3、卷宗封面标注和编号书写应规范,具有耐久性。
4、卷宗内的资料应按序编号,表面应设卷内目录,以便查找。
5、档案室要做好档案存放的空间布置,做到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霉变、防雨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部门保管的档案资料也须按统一规则分类编号保管。
7、重要和涉密档案应设专柜存放,以免遗失或泄露。
六、档案的借阅和利用
1、档案室应设置借阅登记簿,逐笔登记档案借阅记录,包括借阅日期、借阅资料名称、借阅用途、批准人、归还日期。借阅人借阅时须在登记簿上签字,如所借资料用于交上级部门,不能归还,借阅人应在登记簿上注明不能归还的原因。
2、借阅档案资料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借阅。批准权限如下:普通档案由借阅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档案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重要档案由借阅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签字认可,分管档案的副总批准,特别重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涉密档案按《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权限批准。
3、借出用于职能部门办事的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3天;
在公司内使用的普通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因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续借,须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还者,档案管理员负责催还。
4、涉密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只能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下需要借出,当天必须归还。借出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档案归还时应在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日期。档案借出和归还记录均须在电脑档案管理系统中同时记录以备查。
6、档案借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损坏、遗失;
损坏者按重新备置费用赔偿,故意损毁者予以辞退。
七、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文件/纪录销毁呈报表》经批准后执行。档案销毁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文件/纪录销毁呈报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4、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由行政副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7
为完整系统地保存公司的各类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a.档案管理范围:
1]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性、指令性文件;
2]政府部门、集团公司针对本公司的批复、指示、通知、要求等;
3]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料;
4]公司文件;
5]物业的管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等资料;
8]公司领导讲话和年终总结;
9]其他经济、外包合同;
10]音像、图片资料;
11]其他要求归档的重要文件。
b.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编制索引和目录。
c.借阅档案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带出公司;
2]爱护档案,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涂写、更改档案;
3]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档案如有遗失、损坏、泄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档案借阅按阅档批准权限借阅;
d.调离公司的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8
档案资料是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职能的具体反映,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是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是制止公路工程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施工程序、质量按规范的要求实施,进度、造价按计划、合同实行。
1、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2、对表格填写中的问题给予解答。如表格中有产生歧义及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请示,并将答复及时反馈施工单位。
3、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独立评定资料以及对所辖合同段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督导、汇总和移交。
4、为实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目标,驻地监理办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建设单位统一印制的抽检检查表格及指令性表格。
5、从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驻地监理办安排专人收集、分类整理存档的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综合管理类的往来文件、独立筹建资料及工程监理过程中采集的照片、底片、音像、图片、磁盘、光盘等非纸张载体资料,
力求做到资料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在对建设项目的形成、积累的资料分阶段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中,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驻地监理办应按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移交前综合管理类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及非纸张载体资料按年度、按合同段、按问题、按保管期限进行整理;独立抽检资料按合同段、以每公里为单元或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方向进行整理。
6、驻地监理办设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建设项目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配备必要的档案设备。
7、驻地监理办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处、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地方政府、设计单位之间的有关质量、进度、费用及其它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9
管理处的服务过程是小区运营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负责公共区域各地点的各项服务场地管理,也是面对业主各类服务关系。管理处的工作质量的优劣还会影响到日后业主对管理公司的形象。
1、管理处的主要业主管理任务:
管理处的主要任务就是“服务”。只有健全业主档案及服务内容,才可能更好的服务业主。
2、管理处业主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及时上行下达业主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协调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做好与业主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接听业主投诉,解决业主投诉;
接听业主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3、业主档案管理
业主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一般
业主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收集业主单位资料
业主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业主装修工程文件
业主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业主资料补充
业主联络资料
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管理人员在日常职务常与业主人事变迁资料
业主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业主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业主请修记录
业主投诉记录
10)业主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0
一、必须设有专门库房或专柜对各类档案进行保管。
二、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三、库房要保持清洁和相对温湿度,以利档案保管。同时做好“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灰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工作。
四、库房内除密集架、档案装具和调卷所必须的用具外,不得摆放任何与档案库房无关的物品,档案装具排放,应做到整齐划一,符合通风、防尘要求。
五、根据档案库房情况需要,可配备换气扇、灭火器等专用设备,并定期保养,使库房环境处于良好状态。温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40%—60%之间的规定要求。
六、档案室要防止阳光直射,库房照明光源应用白炽灯;档案室不应靠近易燃易爆和散发有污染腐蚀气体的场所。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对库房内的档案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八、档案库房及档案柜箱钥匙必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调度室建立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薄。下井记录薄的内容为:下井人员班次、姓名、职务、带班时间及地点、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等。
2、带班领导带班上岗后,要到调度室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
3、每天由安监站负责对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
4、带班领导下井记录及交接班情况、隐患处理落实情况等,由矿调度室每月汇总并存档。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2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访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3
一、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三、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
四、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4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5
档案资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做好档案保管工作;防止档案的损毁;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房内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排列有序。
二、档案室的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高温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进行其它技术处理。
三、要注意控制库房内的温湿度,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努力达到温湿度,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努力达到标准的温湿度,湿度一般保持在14度---20度之问;相对湿度45%---65%之间,库房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
四、库房内各种电器闸门要牢固,下班时要关闭电闸。库房周围要灭绝火源现象,库内严禁吸烟。
五、档案管理人员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以减少档案机械磨损。
六、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的登记、统计工作。
七、要提高警惕,做好保卫保密工作,防止发生任何盗窃破坏档案资料的事件。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6
为进一步推进我公司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长治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档案分为:教学档案、培训档案及员工一人一档,各类档案要分类存放。
2.培训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队组学习培训档案由队组负责培训的人员负责管理。
3. 培训档案内容
3.1.教学档案
(1)上级颁发的各类培训教学文件及培训教材;
(2)各项培训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会议记录、教学调查表、工作总结、培训试卷等
3.2.培训档案
(1)举办的各种培训资料(含外出培训):培训通知、学员名册、签到表、培训登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2)学员培训档案(学员个人受培训的记录);
(3)证书及花名册。
3.3.员工一人一档
(1)全体职工个人培训情况;
(2)学员个人培训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学历职称复印件等。
4.各培训人员都要将各种材料及时上交,归档以便保存,凡经审核的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
5.各期培训学员培训资料,都要统一存入培训档案,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咬等设施。
6.因工作需要借用培训人员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画线、打圈,批注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复印。查阅,借阅归档材料,须经过培训科负责人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7.严格实行一期一档制度,建立一期一档。按期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8.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档案,培训科各类安全培训档案必须长期保存。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7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
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压力容器开工申报单;
3、压力容器安装施工记录;
4、竣工验收报告;
5、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压力容器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事故及故障记录;
9、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10、使用登记资料。
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8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务必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务必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务必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务必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务必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状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光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职责。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19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0
目的作用
公司的文秘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了加强对文秘档案的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职责
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文秘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各部门所负责的部门内部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同样也应执行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要求。
文秘档案室是公司对文秘档案的专管机构,在行政管理部的领导下,其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制定或参与制定关于文秘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协助行政管理部长对各职能部门文件资料归档管理的指导监督。
负责对永久行文秘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总结经验,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效率,使公司文秘档案资料能够充分得到利用,为经营服务产生收益。
归档资料的范围、内容
计划性文件资料
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规划、计划。
批示性文件材料
包括公司各类标准、指标,如计划指标、考核标准、技术标准等;公司管理层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命令、工作指示、调度记录等。
法规性文件
包括政府、行业、上级制定和颁发的各种需公司贯彻和执行的规定、要求、标准等文件;公司内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公司的重大决议
包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的行政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总结性文件
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总结;下属单位的工作总结及单项性的各种总结报告。
凭证性材料
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如产量记录、质量记录、设备保养维护记录,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产品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原始记录和文本。
汇报性材料
包括公司向各上级主管单位的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等;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所发言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等
劳资人事资料
包括公司的人事任命、人事调整、认识考勤、人才引进和培训考核、工资核定记录等相关资料。
调研性资料
包括市场调研、开发调研、行业及竞争对手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公司内部各策划方案的技术经济论证材料等。
声像制品资料
包括经营活动中、文化活动中、以及员工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单位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
证件性文书资料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许可证、产品检疫证、卫生许可证、出口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资产资料如汽车使用和房屋建筑等批文证照。
馈赠行资料
包括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
档案的收集
凡属本制度第三条所涵盖的文件资料,均应归档统一管理,各部门应做好资料的分类立卷,至次年元月底整理归档;会计归档类在年度终结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每两年归档一次。
银行票据由财务部立卷留存;各类报表(应收帐报表、销售报表等)报相关领导阅后由专人回收并即刻销毁,只财务部立卷留存。
业务要货计划、往来函等业务传真、资料由业务部立卷留存。
各类外来文件、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立卷留存;内部文件原则上各部门传阅后,即由总经理办公室回收立卷留存。
公司员工应注意随时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并及时汇总到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员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个各种会议回到公司后,应将相关资料全部移交档案管理员。
立卷归档的时间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单位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立卷归档的要求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文秘档案资料,递交文秘档案室立卷归档。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归在一起。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然后还要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填写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立卷应以本单位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立卷应以同类问题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立卷归档后,发现还有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条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文秘档案的借阅
文秘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需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于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得文秘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得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得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文秘档案得借阅者应负责档案得完整和完好,不得私自影印、复印、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注标语,不得转借,如有,酌情处罚。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取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文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件不会有误。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对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文秘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期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借阅文秘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文秘档案保密要求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在职工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超期档案的销毁
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1
1、文件分类
公司档案的文件管理,最忌讳的就是乱七八糟,所有的文件都放在一起,想查看某个文件时,需要从所有的文件中一个一个的翻找。所以公司文件的收放,第一件事就是进行文件分类。
2、文件整理
分好类别的文件,不要一堆堆的散着,日子久了又会成为一堆乱纸。各个公司都会有档案袋,或者文件夹,按照文件的类别,进行逐一装盒收纳。
3、标签标明
把文件逐一装好之后, 记得一定要在各个档案盒或文件夹上标明,注明此文件盒里装的是哪类的文件,包括共有几份,都要做个简单说明。
4、特殊文件
每个公司都会有特殊的一些文件,比如不能随意被人翻看的,或者需要加密的,对于这些文件,一定要做到单独保管,并做好单独的标记,用于提醒自己,或者提醒他人。需要注意的的是,这一类文件,最好多加一把锁。
5、钥匙的保管
一般公司的档案卷柜,都是由专门的人员进行保管的,平日里的钥匙要做到不离身,下班后的钥匙,根据公司规定进行上缴或者自己随身佩戴,记住,上缴之后的责任不在自己身上,而随身佩戴就表明自己一直承担着责任,所以,对于钥匙的保管,一定要谨慎, 不要随意交给他人。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2
一、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二、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三、档案整理。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四、文件的整理。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五、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六、库房管理。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3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系统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
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档案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查利
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各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三条.公司档案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查阅的原则。
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人事行政部的统筹管理,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由各部门指定人员专(兼)职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分散与集中。
1、与公司财务有关的资料由财务管理部保管。
2、有关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保管。
3、属工程项目方面的资料,由工程管理部保管,并于每季度末将档案清单交到人事行政部档案员备案留存;其中,属于政府或专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图纸,批文或批件一律交由人事行政部归档保管,本部门可视情况保留复印件,在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备案后半个月内,把所有档案交到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同意保管。
4、开发部负责工程资料的临时保管,并在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向人事行政部档案室移交上个月已办结的材料,但属机密级以上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合理利用安保台帐资料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广东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安保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安保档案是指将企业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纳和存放保管,即将安保工作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内容包括:依据国家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特点制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安全检查、培训教育、发破案、事故调查和处理、经警和枪zhi管理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局以及支局(班组)三级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市、县(市、区)局安全主管部门以及支局(班组)应明确管理人员(台帐档案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台帐、档案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规范管理台帐资料档案。
第四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省局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市局监督保障部负责对全市××企业安保档案实施监督考评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局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将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评选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安保台帐资料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市、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单位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机构设置;安全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含注册安全主任)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领导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所管辖的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书或声像。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枪zhi、设备等安全操作规程。
(五)日常工作台帐记录,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消防设施(设备)、经警、枪zhi、金库、仓储等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和处理等记录。
(六)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教育的年度计划;参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
(七)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审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各种证照领取资料。
(八)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安全检查记录;重点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九)事故隐患整改,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记录。
(十)事故调查和处理,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处理结案材料和防范措施等。
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的记录必须有被检查(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人员签名。
(十一)发破案记录,包括:发案报告、破案经过、处理结果等。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范围结合本单位管理权属范围进行安保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二、支局(班组)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上级安全机构设置文件和本支局安全工作分工;安全责任人、兼职安全员(副支局长担任,无设副支局长的由支局长负责)及支局人员分工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上级下发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文件和本单位负责人、各岗位职工安全工作职责;上级对本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岗位职工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件材料;上级下发的安全工作总结、工作要点;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规范;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制订以及本单位结合实际制订的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包括如:遇盗抢、诈骗、火灾、洪涝、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办法。
(五)日常工作记录台帐,包括: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及电器、物品堆放、门(锁)重点部位等上级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必须有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签名)、本支局(班组)每日班前班后自查整改隐患等记录;网点(金库)出入登记簿、值守登记簿;防入侵报警设(撤)防登记簿(卡)等。
(六)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上级下发的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安排表;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本单位组织进行的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记录簿;案例通报等有关学习资料。
(七)案件、事故及事故隐患自查情况上报登记记录,案件、事故(隐患)报告材料(上报后自留一份存档)。
第八条安保档案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即:下达任务与提出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书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检查工作与检查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安防设施与鉴定、验收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发案(事故)情况、调查处理、结案和归档同步。
第九条安保台帐档案资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一)文书和声像档案由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在每一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档案,在工程任务下达后安全主管部门督促承建单位在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复印一分交安全部门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
(三)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四)带有密级的安全管理文件材料,应由经办人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五)破案和事故处理后即将材料整理归档,随后将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也一并归档。
第十条收集安保档案材料时,应保证安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整理材料时,应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条安保档案材料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对未完成的档案材料,整理时应单独存放,等完成后组卷归档。
第十二条对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唱片、光盘等非纸质载体的安保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时,应将每一单项(盒或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编排档号,并采取按年度结合内容的方法分类整理和编号。其中与文字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编写互见号或互见卡。
第十三条反映和记录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或活动中并对以后有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的安保档案材料,应永久保存。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的重大的安全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档案材料,应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因机构调整安全部门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安保档案,整理登记后向接收部门移交,不得散失。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毁弃。
第十六条安全部门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使用。外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需说明使用其目的和使用范围,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借用安保档案者应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安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有状态。
第十八条重要和密级的安保档案,需要向外单位或个人交换、复制时,须报请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安保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条安保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安全部门指派人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
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应给予奖励。
(一)安保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成绩的;
(二)对安保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成绩的;
(三)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
(一)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安保档案;
(二)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的;
(三)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档案的;
(四)涂改、伪造档案的;
(五)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管理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5
一、归档范围
1、医院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合同、工程的审批)。
2、重要的会议纪要,医院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讨论决议。
3、医院与上级单位的交流文件,包括向上级单位的递交材料以及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
4、医院的医技人员及医疗辅助人员的任免决议、奖励以及相关的处分文件。
5、医院的`年终总结、各类重要会议的报告性文件。
6、医院重大事迹的照片、音频影像材料等电子数据。
7、医院人事资料、各职工入职信息、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书。
8、医院各项论文杂志、学术、科教资料。
9、医院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10、医院的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相关医疗类记录。
二、归档时间
1、各科室于每个星期对档案进行分类、总结、按统一归档要求整理立卷。
2、每月最后一日为档案总结归类时间,各科室需要将已归纳好的档案材料统一交于各档案管理人员处。
3、1月为总归档时间,各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对全年档案汇总、梳理、排序、分类,并向医院办公室上交统一的档案汇总报告。
三、归档条件
1、归档材料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则必须是原件。归档材料如有电子材料需要一并存档。(电子材料应统一归档名称)
2、各科室的归档材料必须保证材料干净整洁无污染,书写规范,不能随意涂改、添加与归档材料不相关的内容。
3、合同、协议类文件应符合医院关于合同、协议的签订标准,需要加盖公章的原件,如合同内容有修改,应注明修改内容,并经承办人签字入档。
3.1、医院的单次付款(收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医疗材料、机器设备(产品)采购(销售)业务,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2、合同承办部门对经办的合同,经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⑴所经办合同必须先经由法务部门审核,并经院长签字确认方可签约;
⑵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类别,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本本。
3.3、合同的保管:
⑴各类合同,医院至少保留两份原件。医院办公室一份,科室负责人一份,如科室需额外保留原件,应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规定份数(此项不包含劳动合同)。
⑵合同的实施进度由经办人督促,并保证医院方于约定合同期内完成相关义务。
4、照片、音频影像等电子数据材料需要统一拷贝、并编排文件夹,拷贝份数为两份,其中一份为母版,不提供任何人使用,另一份可供日常使用。
四、档案归档处
1、医疗类(即患者病历、手术记录等)档案统一交由病案室存储。
2、非医疗类(采购、营销、行政等)档案统一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处。
3、医院的影像资料等宣传资料由宣传部管理。
4、医院的人事材料、职工信息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5、医院的医生资质证书由医务部管理,护士资质证书由护理部管理。
五、档案借阅
1、院内各部门人员需要借用档案,须在医院各总档案负责人员处进行借用登记,如医疗类的需要找病案室档案负责人、非医疗类找办公室档案负责人,以此类推。
2、各部门人员需要借出档案时,必须出示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档案借出单》(可参考附件1)。借出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不污染、不破损。严禁在借阅出的档案上增改、填划、圈写。
3、查、借阅者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
4、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核实验收,保证借出的档案无缺失、无损害、无修改方可入档。
六、归档责任
1、各科室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不得私自涂改、伪造。
2、各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起管理档案并督促各部门下属员工及时制作档案、跟进档案的义务。
3、任何员工都不得因私用而对档案进行留用、复制、拍摄。
七、档案库存
1、档案入库必须要办理交接,所有档案必须要经各总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核对,确定档案内容无瑕疵、质量无破损、无缺失后,所在部门负责的经办人员在《档案入库登记表》(可参考附件2)上签字。
2、所有档案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编号科学规范、标志明显、查找方便。(编号可参考附件3)
八、档案保密
1、档案管理人员须严格保管档案,不得跟无关人员讨论档案内容,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翻看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接收登记制,保证一案一登,不漏登,不错登,不乱登。
3、档案柜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不得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钥匙。
4、不得将医院档案随意带出档案管理处,若因工作原因需要携带档案资料,携带档案员工须做好保密工作。
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x医院
20xx年6月2日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6
1.目的作用
公司的文秘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了加强对文秘档案的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文秘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2.2各部门所负责的部门内部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同样也应执行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要求。
2.3文秘档案室是公司对文秘档案的专管机构,在行政管理部的领导下,其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2.3.1制定或参与制定关于文秘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3.2协助行政管理部长对各职能部门文件资料归档管理的指导监督。
2.3.3负责对永久行文秘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4总结经验,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效率,使公司文秘档案资料能够充分得到利用,为经营服务产生收益。
3.归档资料的范围、内容
3.1计划性文件资料
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规划、计划。
3.2批示性文件材料
包括公司各类标准、指标,如计划指标、考核标准、技术标准等;公司管理层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命令、工作指示、调度记录等。
3.3法规性文件
包括政府、行业、上级制定和颁发的各种需公司贯彻和执行的规定、要求、标准等文件;公司内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3.4公司的重大决议
包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的行政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5总结性文件
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总结;下属单位的工作总结及单项性的各种总结报告。
3.6凭证性材料
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如产量记录、质量记录、设备保养维护记录,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产品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原始记录和文本。
3.7汇报性材料
包括公司向各上级主管单位的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等;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所发言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等
3.8劳资人事资料
包括公司的人事任命、人事调整、认识考勤、人才引进和培训考核、工资核定记录等相关资料。
3.9调研性资料
包括市场调研、开发调研、行业及竞争对手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公司内部各策划方案的技术经济论证材料等。
3.10声像制品资料
包括经营活动中、文化活动中、以及员工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单位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
3.11证件性文书资料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许可证、产品检疫证、卫生许可证、出口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资产资料如汽车使用和房屋建筑等批文证照。
3.12馈赠行资料
包括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4.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
4.1档案的收集
4.1.1凡属本制度第三条所涵盖的文件资料,均应归档统一管理,各部门应做好资料的分类立卷,至次年元月底整理归档;会计归档类在年度终结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每两年归档一次。
4.1.2银行票据由财务部立卷留存;各类报表(应收帐报表、销售报表等)报相关领导阅后由专人回收并即刻销毁,只财务部立卷留存。
4.1.3业务要货计划、往来函等业务传真、资料由业务部立卷留存。
4.1.4各类外来文件、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立卷留存;内部文件原则上各部门传阅后,即由总经理办公室回收立卷留存。
4.1.5公司员工应注意随时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并及时汇总到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员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个各种会议回到公司后,应将相关资料全部移交档案管理员。
4.2立卷归档的时间
4.2.1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4.2.2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单位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4.3立卷归档的要求
4.3.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文秘档案资料,递交文秘档案室立卷归档。
4.3.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4.3.3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归在一起。
4.3.4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然后还要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4.3.5填写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4.3.6立卷应以本单位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4.3.7立卷应以同类问题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4.3.8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4.3.9立卷归档后,发现还有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4.3.10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4.3.11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条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3.12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5.文秘档案的借阅
5.1文秘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需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5.2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于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得文秘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得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得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3文秘档案得借阅者应负责档案得完整和完好,不得私自影印、复印、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注标语,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5.4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取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文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件不会有误。
5.5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对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5.6文秘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期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5.7借阅文秘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6.文秘档案保密要求
6.1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6.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6.3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4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6.5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6.6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6.7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8企业在职工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7.超期档案的销毁
7.1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7.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7.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7
一、凡记录反映本院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二、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三、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四、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五、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8
(1)档案、资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
(2)要认真保管好档案资料,末经允许,不准将档案、资料带到公共场所、家中及游览、参观、探亲访友,不准将档案资料外借出私人。
(3)凡借阅档案、商业资本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需要摘录的要记录在登记册上。
(4)要做好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鼠工作。
(5)节假日前,要由领导同管理人员对办公室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之后进行查封。
(6)档案、资料工作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任,坚守岗位,如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29
为加强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室属机要重地,外人不得随便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
3、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
(三)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
确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市水利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查(借)阅局会议记录,必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查(借)阅局党务资料,须经局党总支书记或局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查阅。
4、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不得吸烟。
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四)立卷归档制度
1、凡是水利局机关从事各项业务工作,所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内容、形式和载体的文书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任何科室和个人都无权扣压和销毁必须归档的文件材料。
2、归档时间。文书档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会计档案一般在会计年度终了一年后移交给财务管理站保管。工程技术档案一般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水利科负责收集、整理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管理。各科室声像档案要注意随时归档备份,每年12月提供局档案室存档。
3、立卷归档的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扼要,目录页号编制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凡局机关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应为原件,且要求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存档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核定。
4、各业务科室向局档案室移交的文档要有清单,归档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及监交负责人应分别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档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经营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归集。是一个公司档案管理的核心。财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能否得以保全。财务档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关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第二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在公司内使用、取得和保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档案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第五条会计档案和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是: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一)分类标准统一。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第八条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加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三)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四)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五)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第九条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一)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二)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三)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第十条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一)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二)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一条会计账簿和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口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1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应分别装订,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并按会计科目编号顺序依次排页。
2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3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应在左侧留出装订线,不得以打印纸原有道孔穿线装订。
第十二条账簿装订后的其也要求。
1会计账簿应该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2会计账簿的封面要严密,封面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3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细账等。
4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三条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果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二)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
(一)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和25年等种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立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有数、不出差错。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档案保管期限
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⑵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⑶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⑷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⑸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⑹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⑺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⑻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⑼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⑽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八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第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二十条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1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发挥档案价值,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档案的定义
(一)档案指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在成立、产权变动、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光盘、照片、实物等各种载体的记录。
(二)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过程文件属于资料,不属于档案范畴。
三、管理机构
公司综合管理部统筹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帮扶;下设档案室,负责保管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重要档案。
四、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置档案管理员,其工作职责为:
(一)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二)开展档案管理培训,指导和帮扶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
(四)对所有保管的原始档案必须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并定期备份(至少每两月一次)。
五、档案鉴定
档案鉴定包括归档文件的鉴定、到期档案的鉴定。
(一)归档文件的鉴定,包括归档范围、密级、保管期限的鉴定。
1、归档范围。档案管理员统计、鉴定档案产生情况,梳理归档范围,报领导审批确定。
归档范围载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管理文件:如资质文件,包括企业注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公司、公司形成并下达的各类正式文件,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会议纪要材料、重要记录;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文件类。
(2)项目资料:如开发文件类(前期、配套文件);图纸类;合同类(包括商品房合同);工程技术文件类;招标文件类;项目企划、销售资料类;前期市场调研、土地分析等资料类;竣工报建资料类。
(3)声像资料及实物档案:如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有纪念意义的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迹、锦旗、证书、奖杯、奖状、项目楼书。
2、密级鉴定。档案密级由低到高划分“普通”、“秘密”、“机密”三级,泄漏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归档时要根据文件内容与类型划分密级等级,确保档案安全。
普通是公司可对外发布的信息,如宣传资料、荣誉证照、年度报告等。
秘密是公司一般的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如重要会议纪要、人事档案、规章制度等。
机密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如董事会决议、项目投资文件、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等。
(二)到期档案的鉴定。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确定继续保存或进行清理、销毁。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公司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
(3)财务报表;
(4)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5)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6)工程设计图;
(7)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十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其他核定须保存十年的文书。
3、五年保存:
(1)期满或解约之合约;
(2)其他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4、一年保存:无长期保存必要的。
5、规章制度由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予以保存。
6、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底应组织档案管理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过期处理审批单》(详见附件),报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批准。
7、决定销毁的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填写《档案销毁清册》(详见附件),销毁档案时至少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复核待销毁档案,销毁完须在销毁档案目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签字确认。
8、档案销毁后,鉴定、销毁过程中形成的《档案销毁清册》及目录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9、需继续保存的过期档案,应明确继续保存的时间期限,并由档案管理员在档案卷内目录、汇总表上注明。
六、档案收集
(一)收集范围。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收集。
(二)收集方式。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定期向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提交文件资料。档案移交人需填写《档案移交清单》(详见附件),随同已整理的档案(含纸质档、电子档、实物)一并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并签字确认,《档案移交清单》双方各留一份。
(三)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的文件为原件(无原件的归档需为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
2、非纸质文件配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3、图纸类归档前要验证审批流程所需印章齐全才能归档。
4、档案的制成材料利于长久保存。书写材料:要使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型黑色或蓝色签字笔、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
5、声像档案应使用数码相机、摄相机等拍摄,要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不能使用手机拍摄。
(四)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收集以下档案后,须提交电子档(含目录)至档案管理员处,以便备份存档。
1、公司成立、注册、变更文件。含公司成立的请示、批复、会议纪要、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
2、公司合并、收购文件。含请示、批复、会议纪要、备忘录;股权转让、收购的协议、合同;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等。
3、与合作方的相关文件。
(1)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合作协议、合同、重要谈判记录等。
(2)融资担保文件:融资公告、报表、担保、抵押等相关文件,融资合同、协议等(如发债、贷款等)。
(3)尽职调查资料:
①尽职调查报告;
②业务约定书;
③委托协议书;
④尽职调查清单及问卷;
⑤目标企业提供的有关书面资料(含工商、法务、财务、工程、市场、人力等文件)。
(4)工程项目档案。包括土地获取、项目报建、勘查设计、招投标、工程管理、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各阶段形成的档案。
(5)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所获荣誉。
七、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资料后,应按照项目分类进行保管,按档案编号顺序规则存放,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管和使用。
(二)档案存档分类主要以公司、项目、资料类型等建立档案盒/档案柜,在档案盒/档案柜上贴上资料明细表,且在档案柜上标注公司/项目名称和柜号,并在电脑上做好台账登记(表格/文档),保证能从目录汇总或电脑系统中以编号、关键词、日期等方面检索、查询到所需文件。
(三)档案管理员应至少每月一次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档案“八防”(防高温、防潮湿、防盗、防火、防霉菌、防光、防尘、防虫)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档案的损失。
(四)档案管理必须遵循保密制度,档案室或档案柜的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档案室非档案管理员不得入内,档案室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八、档案利用
(一)公司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与其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
(二)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重要物品外借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借阅方式为:借出、复印、扫描、查询。
填写要求:
(1)《档案借阅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申请人所在的部门,文件标题或摘要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名称,根据需要在“是否电子档”或“是否复印”选择是或否,用途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2)《重要物品外借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经办人所在的部门,主送单位(或合作、上报单位等)填写外借物品所办理事项的主要单位,外借物品清单及借用时间填写所外借的物品,借用时间必须填写明确(如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如不归还必须注明不归还原因及移交单位,涉及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途填写所要外借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三)档案管理员对档案借阅进行登记,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否则追究借阅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档案应按期归还,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检查,包括档案的件数、页数,档案原件完整,无损坏、无涂改等,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档案到期仍需继续使用的,借阅人需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
(四)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保管部门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阅。
(五)档案在使用外借期间,档案管理员必须保留一份复印件存档,以便其他工作人员的查阅。
九、本制度自签批之日起执行。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2
一、档案工作在街办档案室直接领导下,由分管的领导具体落实,由兼职档案人员进行管理。
二、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科室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承办科室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好后向档案室移交。
三、档案室负责统一收集、整理、保管街办各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
四、编辑必要的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来源,办理档案借阅,为各部门及来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五、各科室应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纳入经办人员职责范围及档案网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六、与档案工作有关的重要工作会议,如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以及重要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有关部门均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对于各部门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的,档案部门不予验收、盖章,领导不签字,财务不报销。
七、对外出学习,开会人员获得的各类文件材料,回社区后应将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交档案室。
八、档案室遵照上级档案部门的决定,对我社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制定街办“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及档案的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管理、鉴定销毁、奖惩等制度,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3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4
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中心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篇35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保管档案室门、柜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室门、柜。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柜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三、档案管理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学校文书、教学、教育、后勤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上级文件及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在工作结束后立卷归档。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三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六、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