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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计划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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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计划(通用3篇)

特岗教师计划 篇1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

根据《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以下简称“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了“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有7481名高校毕业生纳入“特岗计划”,在全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特岗教师带来的现代教学理念和最新教学方式推动了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农村孩子初尝教育公平的成果。“特岗计划”的实施改善了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根据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辽宁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十三五”期间我省继续实施“特岗计划”,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

发展乡村教育,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发展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虽然近几年“特岗计划”使得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得到了有效补充,教师素质和水平整体有所提高,但和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改变乡村教育落后、乡村教师队伍薄弱的现状,仍需持续努力。同时,实施“特岗计划”也是落实《辽宁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吸引高学历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改革;是使得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一项有力措施;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各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从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实施“特岗计划”工作。

二、加强领导,做好部门分工合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提出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任务精神,根据各级部门的行政职能,“十三五”期间我省“特岗计划”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统一部署和指导,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做好统筹组织、监督检查、计划审批、资金拨付等工作。教师招聘工作由各市负责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按照职能权限负责组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对各设岗县(市)编制工作的落实和监督。

三、精心组织,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各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按计划公开招聘的教师于当年秋季开学能够到校任教,确保年度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委办等相关部门报告。

特岗教师计划 篇2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xx〕5号)提出的多种形式配备乡村教师的要求,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范围

门头沟区、房山区(含燕山)、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乡村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招聘范围

面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数量

每年计划招聘400名左右。

四、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严把质量关。应聘人员需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五、招聘重点

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重点加强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教育、思想品德、生物、地理、历史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优先保障生态涵养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补充需求。

六、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一)1月2月,各区确定岗位需求;

(二)3月5月,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三)6月8月,完成公开招聘工作,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相关要求

公开招聘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工作列入专项计划,按照现行引进渠道办理;受聘毕业生的服务期限由相关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特岗教师计划 篇3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特岗教师培训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方伟

副组长:胡国强 李 辉

组 员:向继刚 曾 斌 魏育超

二、帮扶对象

20xx、20xx年分配的特岗教师。

三、培训方式

1、每个月以校集中进行两次校本培训,由教研组和学校学科骨干教师主讲;

2、对特岗教师实行结对帮扶。

辅导教师由各学科骨干教师、教研组长担任,具体安排是: 语文科:黄小琴—向继刚

英语课:郑 辩—魏育超 赵 敏—张丽琼

组成结对帮扶对象。

四、结对帮扶要求

为保证结对帮扶成效,在帮扶过程中,帮扶教师和辅导教师必须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帮扶教师要求

(1)特岗教师每周至少听辅导教师课堂教学1节;辅导教师每两周听特岗教师1节,听后及时进行课堂评价,找到闪光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每学年完成业务学习笔记1本(1万字以上),总结1篇。学期结束时交教导处审核。

(3) 在辅导教师指导下,每学期上校级公开课3次以上。由教导处记录登记,并留存教案与评议记录。

(4) 每学期编制有代表性的试卷1份,由教研组对试卷作出恰当的评价,上交教务处留档备查。

(5) 送交辅导教师审核的教学设计每周1节课。学期结束时上交教导处检查。

(6) 每学期向学校展示所教学科精品课件一节。

2、辅导教师要求

(1)对帮扶教师的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指导每月不少于2次。

(2)与帮扶教师交流研讨每月不少于2次。

(3)每月至少听帮扶教师课2节;

(4)指导帮扶教师开展课题研究。

以上各项活动均须记录在册,在学期结束前向教导处上交培养材料。

五、考核与奖励

帮扶教师与辅导教师完成各项工作,学期岗位考核时特岗教师的业绩进入学期同年级中等以上的`奖励如下:B优1-8位分别奖辅导教师100、90、80、70、60、50、40、30元,对帮扶成绩突出的辅导教师,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上新初中

20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