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处工作计划(汇编三篇)》
金融审计处工作计划(精选3篇)
金融审计处工作计划 篇1
(一)发挥金融学会调研作用,努力为金融决策提供较高水平的智力服务。
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三城三镇”建设的工作重点,结合全区20xx年金融工作中心,布置金融业开展信息经济下金融业如何创新服务支持区域经济科学发展大调研活动,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区域经济科学发展的建议对策。
二是积极参与省金融学会、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是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维护区域金融生态稳定等方面提供理论支撑。
(二)积极开展金融科学活动,努力提升全社会的意识。
一是联合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区上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征信、人民币反假、信贷产品、理财产品、支付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等宣传活动。
二是积极参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科普宣传活动,深入社区、镇(街道)普及金融知识。
三是举办金融新知识培训讲座,邀请专家和专业人士举办金融新业务、新知识培训。
四是加强对年青金融调研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整合金融业研究力量,开展金融调查研究专题业务培训。
(三)进一步抓好金融科研活动,积极推动金融研究成果转化。
一是积极参与省金融学会调研课题招标活动。
二是组织特约金融调研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并选择主题召开全区金融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金融审计处工作计划 篇2
20__年,我局在某某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不断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全面提高金融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现将20__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首先,存在的不足
1. 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力量严重不足,20__年我局财务审计人员4名,下半年3名。审计任务越来越重,直接导致审计工作的“赶进度”,深度和宽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也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
2. 审计力度不大、质量不高、资源利用不够合理。由于审计项目多集中在每年的4-10月份,为了完成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往往同时进行多个审计,由于时间紧只是为了审计而审计,不能深入查证,直接导致了很多项目无法深入,力度不大,质量不高。审计与纪检、监察、信访、财政等职能机关沟通不够充分,这与部分单位的资料保密性强无法共享有关。
3. 审计业务更新不快,手段落后。目前,审计工作正处于从传统走向现代发展的转型阶段,计算机审计开始普及,AO审计运用于审计的各方面。而我局审计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运用AO审计的能力低,每年到市局及省厅外出培训、学习的人员数量少,在新知识、新理论的主动学习和更新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4. 审计工学矛盾突出。长期以来,我局审计人员忙于完成审计任务、疲于奔命现象非常突出,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学习时间和精力 ,审计干部难以协调好工作和培训的关系,影响了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政治学习和思想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侧重于审计工作,对政治学习存在应付思想。
二、20__工作计划
20__年工作安排作为经济监督部门,今后我们更要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全区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全区“保增长、促发展”服务。 20__年,我局将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一)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各项审计任务
(二)经济责任审计按政府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进行。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 落实工程结(决)算必审制度 某某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维修、改造项目)全部实行工程结、决算必审制度,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审核。此外为了强化审计监督,按照《审计法》规定的职责,配合财政、纪检、检察等部门介入政府建设项目招投标(包括建设项目、大宗材料、重要设备、特殊材料等)过程。
2. 审计监督的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我局将从专业角度及项目要求,通过竞争性谈判、备用库筛选、民主决策等方式择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
3. 大力推行跟踪审计工作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造价,进而节约财政资金,发现并避免工程建设中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发生。
4. 积极推行清单报价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中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清单计价。我局也将对新开工的建设项目采用清单报价的方式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合理规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风险。
三、其他工作
作为经济监督的部门,今后我们更要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全区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全区“保增长、促发展”服务。
1.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安排做好审计调查工作,通过综合调查和分析,提出审计调查报告,使区委、区政府了解全区各类资金数量、运行情况,为下一步更好决策提供依据。
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类审计工作。
3.继续以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审计机关党组织建设,推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金融审计处工作计划 篇3
一、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广克山县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经验,推动县域和垦区建立涵盖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银行和非银行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对乡、村、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等级分类评定,评定结果作为信贷投放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配合省银监局、省高院对全省400余件金融案件进行清理,对失信被执行人给予信用惩戒。
三是优化金融市场政策环境。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对金融机构办理各类抵(质)押登记业务给予便利,并制定全省统一规范的抵(质)押资产受理、办理的标准、条件和内容,简化抵(质)押程序。
四是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选择2个市(地)开展金融环境评价试点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地方政府开展融资活动的依据,激励地方政府增强区域金融环境良性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五是建立完善政府服务平台。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企业融资需求类信息;完善金企对接平台,广泛吸纳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围绕全省重点项目适时开展专业化的金企对接活动;搭建农村物权流转平台,实现农村各类物权的信息登记、政策咨询、合同鉴定、融资服务等功能;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发挥政府增信优势,推进银担合作。
二、深化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
一是协调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三农”及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确保其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力争全省支农再贷款限额、支小再贷款累计投放额、再贴现累计发放额增幅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扩大全省直接融资规模。鼓励省内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省内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金融机构牵头运作发行区域集优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为中小企业融资;加快我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三是引导保险资金参与我省项目建设。引导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作用,鼓励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产业、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等。四是金融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放宽或取消对省内企业境外放款、境外融资及境外直接投资等方面的限制,依托外资银行的国际网络优势和差异化服务,帮助我省外向型企业、有跨境业务的企业及有海外融资需求的企业“走出去”。
三、优化和改善金融服务。
一是继续加大金融供给力度。协调驻省银行机构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增强信贷资金投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重点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驻省银行机构向总行争取更多的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继续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保单融资、信贷保证保险、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协调银行机构简化贷款手续和流程,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引导保险机构提供手续简便、价格低廉的保险产品。
四、完善金融市场组织体系。
一是吸引金融机构入驻我省。利用我省财政奖励政策,吸引金融机构总部入驻我省或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各金融机构总部在我省设立呼叫中心、后援中心、电销中心、软件研发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二是发展壮大地方金融体系。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我省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争取将我省纳入民营银行试点范围;鼓励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总部位于我省的金融机构。
三是推动建立股权投资基金。采取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匹配放大投入及市场化募集的方式,在我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十大重点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及对俄经贸合作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吸引有实力的各类股权基金来我省投资,促进我省企业发展潜力、科技成果与资本市场融合。四是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公司和通过同业拆借、向法人股东定向借款等方式补充资本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创新,构建银行融资、民间融资、直接融资担保并存的基本业务框架,力争20--年底前实现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五是继续做好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进方案》部署,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主体、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创新。
五、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一是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贯彻《国务院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力量和手段;建立地方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地方金融监管重大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非法保险业务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类交交易场所、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力度。二是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建立中省直有关单位和市县政府横向联系、纵向沟通的地方金融发展与风险处置机制;指导下级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做好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加强对本地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的监测分析和风险管理。三是继续做好对驻省金融机构的考评工作。完善现行金融机构考核奖励政策,对加大信贷投放规模、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创新金融产品等金融机构和高管人员给予重点奖励;建立金融机构综合考评机制,省政府对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并依据考评情况对财政性资源进行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