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招投标中心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和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招投标中心的正确领导下,综合招投标中心全体同志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办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规范、廉洁、高效、创新”的宗旨,经过部门的共同努力,出色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交易业绩不断增长
1、2017年工程类招投标项目累计完成240项,造价33.82亿元,建筑面积225.669万m2,各项数据同比增长5.26%、16.58%和5.18%。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区政府采购全年累计完成项目188项,采购预算金额231121163.00元,实际成交金额203,069,605.44元,节约资金28,051,557.56元,节约率为12.14%。其中:完成市级政府采购项目54项,预算金额65,740,570元,成交金额56,806,474元,节支金额8,934,096元,节支率13.59%。
(二)加强落实拦标价审查制度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通知》(东政办〔〕65号)文件,区综合招投标中心负责承办拦标价审查工作。本项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合理制定工程造价,起到有力的铺垫工作。拦标价审查情况如下图:
名称
项目个数
预算价 (万元)
审计价 (万元)
二次审核价 (万元)
累计审减额(万元)
审减率
500万以上项目
26
106643.7003
101628.1669
97797.4971
8846.2032
8.29%
500万以下项目
25
7332.2
6693.1125
6665.8715
666.3285
9.09%
合计
51
113975.9003
108321.2794
104463.369
9512.5317
8.35%
(三)建立东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名录库和使用
根据东政规()1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相关指示,2017年度东西湖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名录库,由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于2017年5月10日通过在报刊和网络媒介发布公示公告,共收到六大类报名投标单位851家。经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有效报名789家,组建完成2017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名录库。2017年度东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名录库累计33次,工程造价合计41865.309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类15次,工程造价合计27805.7487万元;市政工程类15次,工程造价合计12115.7146万;园林绿化工程类3次,工程造价合计1943.8464万元。
根据区综合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草拟了《东西湖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企业名录库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制定东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名录库使用管理规定的请示》,对区企业名录库使用操作的规范性提供了依据。
(四)场租费清理
2017年度,招投标中心开具场租费项目累计389项,应缴场租费274.7602万元,已缴纳221.2682万元,欠费50.4006万元,缴费率达到80.53%,其中直接发包项目120项,收取金额58.2824万元。
二、日常管理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确保内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
综合招投标中心经过近一年的iso质量管理前期筹备,确定了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为核心的三大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将依法合规、规范操作和程式服务贯穿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工作质量的稳定性和操作流程标准化、程式化。拟定在今年上半年通过审核,在质量管理体系上获得跨跃。
我们根据近年来中心内部管理的运作情况,结合以往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了多项制度、细则、规范,其内容涵盖行为规范、培训制度、考勤制度、每月之星等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更好地确保中心内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律可束,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机制管人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查找工作不足,提高业务服务水平
招投标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精湛的业务水平,既要学习法律法规,又要学习各类招投标类别的业务知识,综合招投标全体工作人员在平常的工作中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目前已经举办8期业务培训会,对业务素质的提高起到极大帮助。招投标工作具有规范化、程序化的特点,我们在规范的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做到“贴心”服务,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从方便招投标当事人出发,真正做到想招投标当事人所想,急招投标当事人所急,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我们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服务的整体水平。
今年,综合招投标中心对往年完成的招投标项目进行了抽查回访,通过电话问询、网上调查、现场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询建设单位、采购人、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评价意见。从反馈和掌握的情况来看,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对综合招投标中心工作的评价较为满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对招投标项目的抽查回访,同时将收集到的问题整理,并专题研究。
(三)继续加强硬件设备建设工作
为使招投标开标、评标工作更加规范化,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以往的硬件条件下,招投标中心对现有的条件进行了局部优化工作,如新购买了两部高清晰度的摄像机,对评标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制作成光盘与招投标相关资料建立项目档案,方便随时备查;更换了大容量的电脑服务器,对专家库和企业名录库的管理和适用的数据保存提供了有力保证;专家抽选系统语音卡更换和增设短信提醒功能,保证了电话语音通知的准确性。通过硬件设施的完善,进一步杜绝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招投标行为。
(四)专家评委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2017年11月,综合招投标中心开展了“评标专家廉洁自律承诺活动”,将评委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张贴公布的形式,广泛接受群众和监管部门的监督。12月底,结合评委评标考勤记录和评标信息的评价,推选出10位优秀评委候选人。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为公平、公正评标,科学合理选择中标企业,提供了纪律保证。
三、2017年的工作重点
2017年,我们将按照“健全制度、规范机制、热情服务、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坚持用发展的思想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招投标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流程操作
针对目前业务规模急剧增加、人员不断增多的情况,招投标中心将重新对各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和明确,建立任务分配、标书编制审查与论证额、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核、开标评标定标流程、开标纪律、评标定标纪律、档案管理、监控管理、内部监督和审核、绩效评估、廉政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使得在每一个流程节点责任到人,在操作中实行层级管理,即下游流程对上游流程实行对接监督,使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程序得到有效监督,能及时得到纠正。
(二)引入社会监督,推进阳光招投标
2017年我市出台了《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试用)》,中心将配合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按照该办法聘请社会兼职监督人员,利用社会监督员制度,了解并反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等的执行情况;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检举、控告及投诉受理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检查、投诉调查工作;列席政府采购项目开标会,并监督项目评标过程等。通过社会督察员制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清除制度“死角”,规范管理。工程部将力争对每项招投标项目完成项目征询意见记录表,收集建设单位的评价意见,总结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不断推进工程招投标的外部监督建设。综合招投标中心将继续全面配合区监察局的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工程类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监管软件系统的需求分析,为2017年度的招投标工作的电子化外部监督管理夯实了基础。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
招投标中心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日常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为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管部门做好服务改变工作方式。中心将继续坚持“服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主动上门为招标人和采购人提供服务,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项目推进中,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服务、耐心解释,化解矛盾,共同解决问题。2017年综合招投标中心推行政府采购回访制度,加大对采购质量的回访,对在投标、供货过程中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有效地维护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监管部门和采购人的良好称赞,2017年度,中心将继续加大回访制度。
(四)紧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作为综合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廉洁意识,搞好廉洁自律,将招投标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杜绝暗箱操作,做到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加强内部管理,通过用良好道德感染人,用积极的政策鼓励人,全面提高提招投标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是综合招投标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应逐步做到招投标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用人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综合招投标中心将建立全面系统的人员培训制度,内容包括:明确培训主体、培训任务、和培训内容,形成定期培训、定期考核的长效培训制度。按照管理与操作专业化的要求,建立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基础扎实、操作业务熟练、职业道德优良的招投标队伍。
(五)以采购效益为核心,最求采购效果最大化
综合招投标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是政府采购的执行部门,其目的就是通过规范的操作程序,最大限度的鼓励竞争,实现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目前,我中心与市内优秀的政府采购中心,在项目资金节约率上还有一段距离。针对这一现状,综合招投标中心将针对以后的重大招投标项目前期进行项目调研,形成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市场现状、主流产品(或供应商)、市场平均成交价格等,通过前期对项目进行仔细调查分析,准备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在招标方法上引进国际招标的先进经验,结合政府采购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采购方案,引入充分竞争达到较好的采购效果。
(六)用于创新,开创政府采购新局面
综合招投标中心将采取有效措施(如制定节能环保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加分办法),为有效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自主创新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功能,以及政府采购引领“绿色消费和节能环保”的示范作用。电子化采购将是政府采购工作发展方向。一方面,要积极推行和运用“政府采购管理网络系统”,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另一方面,在综合招投标中心已经初步设计出一套电子化政府采购程序,已进入初运行阶段,下一步准备深入研究、查找不足、优化设计,为全面的电子化采购做好前期工作,加强内部监管管理力度。
综合招投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深刻的意识到,招投标中心就是为招投标相关人提供的一个公平交易的平台,招投标工作就是一项服务性工作。目前,我区少数单位和部门对招投标改革工作的不理解、对简化后的流程不清楚、对规范操作的不适应,所有这些更是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加大对外宣传,更要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办事。综合招投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坚信,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关心和支持下,综合招投标中心在2017年各项工作一定能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