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书 > 采购合同 > 小学乐器采购合同【汇总3篇】正文

《小学乐器采购合同【汇总3篇】》

时间:

小学乐器采购合同(精选3篇)

小学乐器采购合同 篇1

买方:

卖方:

经教育局批准,由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交付方式

乙方在__年月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中心小学

第五条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壹年。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小学乐器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用废纸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合同如下:

一·货物名称

废旧造纸原料。

二·供货数量

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1·收购价:随行就市。甲方每次调价应提前两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传真件盖章有效)

2·价格协商:双方可根据合作的情况和市场因素,协商出双方均可认可的价格。如协商不成,甲方结清应付乙方的款项,双方购销关系终结。

四·乙方送货进场注意事项,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1·乙方送货进场规则,必须遵守甲方的废纸进出场检验卸货流程规则。 2·消防安全约定:必须遵守甲方的公司管理规定,车辆必须带有防火措施,严禁在厂区吸烟。

3·质量标准:执行甲方的质量标准。乙方承诺严把自检质量关,如甲方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有权拒收,由此引发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4·验收方法:依据甲方的废纸原料质量检验办法验收。

5·计重依据:货物重量以甲方过磅扣点后的重量为准。

五·交货方式,地点,日期

1·交货方式:乙方运送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交货时间,地点:每天早上8:00时至下午5:00时为甲方收货时间,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废纸仓库。

3·交货日期:根据双方通过传真签字确认供货数量及价格表中的供货期限为准。

六·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以承兑方式支付。

2·结算方法:乙方给甲方供货,甲方根据乙方所供货数量及实际送货验收后价格出具对账单(甲方每天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送货明细发到乙方公司电子邮箱),双方核实无误后,乙方开具一次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发票到后,一个工作日内以承兑方式进行付款,以此滚动类推。

七·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双方未能就供货数量及价格协商一致的;

2·甲方未能按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货款超过一个月的;

3·合同已履行完毕,双方一致决定不再续约的;

4·因其他原因,双方一致决定终止合同的;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结算并付清已供货部分的所有货款及违约金和资金占用费。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有效期满,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则续签新的合作合同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传真件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小学乐器采购合同 篇3

买方(甲方)___

卖方(乙方)___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长兴县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长兴县夹浦镇__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乙方在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