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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纺织品)【汇总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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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纺织品)(精选32篇)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

购货方:

供货方:

一、产品名称:

二、数量:__块。

三、价格:__(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砖等),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

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__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

3、产品价格:单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货款总额

2、产品数量: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

2、甲方开户行:帐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及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3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_____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_____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4

甲方:成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张保林

乙方:新疆鸿基浩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购货方)法定代表人:周正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路沿石

规格:50*40*12(cm)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37200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单价15元/块(含税)

3、货款总计:558000元。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巴州成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乙方自提自运,甲方提供装车,不包括卸车。

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按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执行

付款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1.2)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万元定金。20xx年01月01日付总货款的80%。剩余货款提货之前付清。

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财务各执一份

供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年__月__日

购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

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5

购销合同(汽车机电)

汽车电机电器产品购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编号:()字第号第页┌──┬──┬──┬──┬─┬─┬─┬─┬─┬───────────┐│序││││牌│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产品│规格│适用│号│量│数│单│金├──┬──┬──┬──┤│号│名称│型号│车型│商│单│量│价│额│一季│二季│三季│四季││││││标│位││││度│度│度│度│├──┼──┼──┼──┼─┼─┼─┼─┼─┼──┼──┼──┼──┤│1│││││││││││││├──┼──┼──┼──┼─┼─┼─┼─┼─┼──┼──┼──┼──┤│2│││││││││││││├──┼──┼──┼──┼─┼─┼─┼─┼─┼──┼──┼──┼──┤│3│││││││││││││├──┼──┼──┼──┼─┼─┼─┼─┼─┼──┼──┼──┼──┤│4│││││││││││││├──┼──┼──┼──┼─┼─┼─┼─┼─┼──┼──┼──┼──┤│5│││││││││││││├──┼──┼──┼──┼─┼─┼─┼─┼─┼──┼──┼──┼──┤│6│││││││││││││├──┼──┼──┼──┼─┼─┼─┼─┼─┼──┼──┼──┼──┤│7│││││││││││││├──┼──┼──┼──┼─┼─┼─┼─┼─┼──┼──┼──┼──┤│8│││││││││││││├──┼──┼──┼──┼─┼─┼─┼─┼─┼──┼──┼──┼──┤│9│││││││││││││├──┼──┼──┼──┼─┼─┼─┼─┼─┼──┼──┼──┼──┤│10│││││││││││││├──┼──┼──┼──┼─┼─┼─┼─┼─┼──┼──┼──┼──┤│11│││││││││││││├──┼──┼──┼──┼─┼─┼─┼─┼─┼──┼──┼──┼──┤│12│││││││││││││├──┼──┼──┼──┼─┼─┼─┼─┼─┼──┼──┼──┼──┤│13│││││││││││││├──┴──┴──┴──┴─┴─┴─┴─┴─┴──┴──┴──┴──┤│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供方││需方│(章)│鉴(公)│├─────┼─┬──┬─┼─────┼─────────┤证意见:││地址││电报││地址│省市(县)││├─────┼─┴──┴─┼───┬─┼──┬─┬──┬─┤││电话││电话││电报││到站│││├─────┼─┬──┬─┼───┴─┼──┴─┼──┼─┤经办人:││开户行││帐号││开户行││帐号│││├─────┼─┼──┼─┼─────┼─┬──┴─┬┴─┤鉴(公)││法定代表人││邮政││法定代表人││付款方式││证机关│├─────┼─┤├─┼─────┼─┼────┼──┤(章)││委托代理人││编码││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年月日│└─────┴─┴──┴─┴─────┴─┴────┴──┴────┘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89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89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2.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3.交货地点:___________交货方式:_________。4.运输方式:___路运输。运杂费负担: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6.包装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7.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8.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______。结算期限:_______。│9.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1.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6

购货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产品名称:

二、数量:块。

三、价格:(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砖等),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日期:日期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7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事宜,达成以下设备购销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三.交货日期:20_________年10月10日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五.交货地点:承德县金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院内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预付款2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75%,剩余5%于20_________?年?10月10日付清

八.其他:本设备购销合同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8

甲方(出让方):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梨木,数量 500 公斤,卖给乙方所有。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木材的总货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该款必须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付清。若在签订后____日内期间调运的木材货款必须每天结清。

三、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木材总货款,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万元并按合同金额的2%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木材购销合同,另行销售。

四、乙方在付清木材总货款的基础上,必须向甲方另行交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木材调运结束,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付清木材总货款后,木材归乙方所有,木材由乙方自主经营销售和看护,所需装车、检尺、办证、看护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份之前调运结束,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支付贰仟元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 立方米木材调运所需的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和两金票据。

八、乙方在木材销售中,若出现木材数量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部承担安全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9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扣件事宜达成如协议:

一、扣件的单价、规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费用及数量确认: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 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报告。送货地点为__项目部。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 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四、验收标准、方法: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0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材料名称及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毫米)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_____机构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1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于中国________签署:

(1)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卖方”);

(2)_________,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___________(“买方用途”);

(3)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_________至下一日的_________.

1.4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交付

3.1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______,交付压力为___________.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起始日和交付期

4.1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新项目):____________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双方应至少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2

购货(甲)方:

供货(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型号、金额、尺寸要求

详见尺寸单

二、路缘石、平石单价与付款结算方式:

1、 综合单价已包括成品石材材料,路途运费、卸车费,及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ㄒ约昂贤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付款结算方式:

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2.2、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2.3、无预付款,货按时到甲方指定场地,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及付款

申请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实一次性付款。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石材正饰面机械加工光泽度≥85°。

2、无原生性崩边、摔角。

3、平整度:间隙≤1mm。

4、成品板直线尺寸误差:1mm。

5、对角线误差:2mm。

6、其他方面标准参照以下所述部颁标准执行。

大理石、花岗岩、异型装饰石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T79-20xx)、《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20xx),《异性装饰石材》(JG/T847-1999)中的一等品要求为验收标准。

7、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

(1)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按尺寸要求加工。

(3)青石路缘石长向(纹理方向)机械做单边角10mm斜边。

(4)石材为天然产物,石材不能出现掉角、断裂及黄石纹、黄石线、黄石斑。石纹、石线、石斑及色差不超过2%。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为。

2、甲方需在乙方供货前2个工作日,用电话、短信通知乙方,乙方

按时向甲方供货,每日供货量不少于 块。

3、若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完工,则乙方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罚款。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暂定日开始供应石材,甲方向乙方提出购货清单,确认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乙方在提交时间内组织石材产品运至甲方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交货时,甲方应会同监理单位对产品和应附文件及技术资料审核。

3、乙方石材到达现场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到现场对石材质量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对石材的几何尺寸及色差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甲方可以拒收,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石材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超过送货时间30%,甲方有权处以该批次总货款的10%的罚款;超过送货时间50%,甲方有权劝其退场;超过送货时间100%,甲方将勒令其退场,并按工程结算约定支付款项。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供货履约金,供货完成后甲方应将履约金一次性与最后一批货款无息支付乙方。

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

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1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并赔罚款5万元。

3、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4、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施工现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甲方单位名称(章)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3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的罚金。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代理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价格 甲方提供鸭料销售给乙方;小、中料各5500包(每包80市斤),每包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80元)、大料4500包(每包80市斤),每包人民币壹佰肆拾元整(¥100元),二项14500包,合计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1330000.00元)。

二、甲方交货时间为_____年12月起,分三个月内交完。每月15日前交货。交货地点位于 。运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收货时应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甲方。

三、付款方式、金额 分二期付款,第一期付款于第一月交货后,付货款总额50%,第二付款于最后一个月交货完毕后付50%。

四、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有争议,应按检测部门的结论执行。

五、若甲方不能交货,按15%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不依法或不按合同要求而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总额15%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备注:本合同中订货总量为概算数,合同签订之后,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按实际送货总量结算。

二、质量标准:

1、已方所供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为准。

2、每批次瓷砖生产时均有一定色差,请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砖有大小、方正、翘曲的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同批次瓷砖产生色差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调换时间为15天)。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送货时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砖数量。供货数量由甲方提供。

2、送货地点。

3、乙方瓷砖进场时必须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凭证,已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车、运输及运输保险(即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集司乘人员安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共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并依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前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员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现场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额度 %,该工程瓷砖项目施工完成后付总货款,余款在此工程验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验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过 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 千分之二 追缴违约金。付款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汇入本合同各方确定的指定账户。

3 建行账号:

4、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缴前期材料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 补充协议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15天内必须供货到现场。

2、因乙方供货及调换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和工人误工费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6

供 方: 辽南金源伟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需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 日

供方:辽南金源伟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需方向供方购买 海鲜大礼包 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以上产品合计套,货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本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三、交货日期: 20xx年 月 日之前。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为:

运输及装卸费用由需 方承担;

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需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当天内向供方提出,并提交货运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供方视为需方以按要求收货。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供方出厂标准,包装物供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套,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六、付款期限:

1、合同签订后 2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 50%,货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2、付余款前供方需提供与本合同相符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 0.001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按照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0.001%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物价款的 20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因供方交付的标的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供方应支付不低于相关标的物价款的 0.0001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

4、需方未经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供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 的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供方产品单页说明书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7

甲方: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12月10日

乙方: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大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铜精矿达成如下意见:

一、甲方欲出售铜精矿3000吨(毛吨),实际数量以双方交货时过磅质量为结算最终依据。

二、品质:甲方提供的铜精矿平均品位在15%以上,砷含量保留0.5%以下, 如超过0.1%,每吨扣10元;超过1%,扣1个系数,以此类推。如平均品位低于10%,乙方拒收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预付伍佰万元整(¥5000000.0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甲方必须在付款日起5日以内将货送达乙方货场,否则甲方须按照预付款的`5%赔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2.该批铜精矿计价标准按上海期货交易市场最近任意一日铜价相关计价标准执行,双方在结算时以75%系数计价。品位在20-25之间,每个品位加人民币150元;品位在20~18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200元;在18~15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300元;15~10每个品位扣450元。

3.货到乙方货场后,乙方必须每月付款20xx万元,并于20xx年5月10日前结清本次交易全部货款。

四、该批铜精矿交货地点为乙方货场,乙方只承担运费费用(120元每吨), 其他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 检验方式:甲、乙共同现场取样,遵循单车单样的取样原则,取样一式四份,一份送检,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作仲裁样;共同指定大冶有色化验室为化验单位;以有色化验为主,如化验结果品位出现差异,则按国家有关矿产品化验品位超差相关规定执行;品位化验如产生争议,以仲裁样和化验结果为最终结算标准。(双方共同取样---双方指定送样单位---分析结果---分析误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差---仲裁---以仲裁结果为准)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8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要求

供应产品为蓝莓酒发酵、存储设备;商标、型号、数量、金额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二、供方责任

(一)本合同中蓝莓酒发酵存储设备的供应及安装调试工作,从设备的生产制作、安装材料配备、设备运输、到安装调试等环节均由供方负责,供方确保在约定的完工期内,符合需方的生产运作要求。

(二)设备必须按照供需双方预先确定的设备图纸制作安装,供方负责本合同的设备安装调试,设备交货使用保修期为1年。若因供方设备质量问题而对需方造成经济、安全损失的,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三)供方负责配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部分随机工具,供方收到预付款35天内将设备运到需方现场,设备到场后,需方按合同清单点货验收。若供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日期运输到场,每日需按总价款的5‰交付需方罚款。

(四)设备到场后,供方负责进行组装安装调试,需在自供方收到预付款起70天内完工,如遇停电或自然原因而延误施工,工期顺延。

三、需方责任

(一)需方若不按合同结算方式付款,认定为自行放弃,供方有权不退预付款。

(二)需方负责对供方到场设备、以及安装调试完成后的设备进行验收确认。

(三)需方为供方提供设备安置、安装调试所需场地,为供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价款金额、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一)产品总价金额为万元。供方的制造安装工期为天,以预付款汇出时间银行凭证为起始生效。

(二)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的费用负担,供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合同签订后5日内预付总金额20%的价款(带票),发货前再付总金额30%(带票),安装调试完毕(供方保证需方安全正常生产,且不在本合同约定金额外,另增加资金购置额外部件)。再付总金额40%(带票),余额10%(带票)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给供方。(“带票”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供方人员到需方现场施工,需方负责其住宿问题。

五、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按民法典,由需方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19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名):时间: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0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1

供方: 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供、需双方本着遵守《厦门市20xx年第二批地方储备粮招标采购文件》和其它有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双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产品生产年度、品种、数量、金额:

供方向需方提供20xx年产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吨,单价(含包装物、运杂费,即双包价)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站每吨_________元,共计金额(人民币)____佰___拾____万_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_角(¥: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1、晚籼稻谷符合国标“GB1350-1999”中等(含中等)以上(其中脂肪酸值≤23),以上货物均要符合《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指标和食品卫生标准。

2.中标的粮食必须达到无害虫、无霉变、无污染。带甲虫类每公斤2头(含2头)以上,需方向供方收取每吨5元虫粮整理费,每公斤10头(含10头)以上,需方向供方收取每吨10元虫粮整理费,每公斤20头(含20头)以上,需方有权拒收。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费用负担: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交货地点为站台,车皮到达前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到达后费用由需方负担。供方采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在需方粮食仓库交货,费用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地点、办法:在需方仓库验收,由厦门市粮油质量监督站、厦门市同安区粮油质量监督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予以接收;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接收,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包装物及费用负担:包装物为标旧麻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8115-87《粮食包装-麻袋》中的1号袋),由供方提供。如不符合要求,需方不予接收。包装麻袋每条按1公斤扣重量,稻谷每包净重70公斤,包口采用麻绳缝口,活扣缝口不少于11针或采用机械缝口。如果由于包装封口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粮食撒漏损失,中标方应承担损耗损失及整包、整理地脚粮、搬运费等直接费用开支。

六、损耗及计算方法:结算数量按实际接收地电子磅计数为准,需方不负担任何损耗,过磅所需费用由需方负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需方指定仓库经验收合格后,供方按实际入库数量和合同单价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粮食销售专用发票,需方凭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八、供方应向需方交纳中标货物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供方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标的交付,履约保证金在结算后两天内由需方无息退还供方。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均应按合同规定条款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均应承担中标货物总金额8%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2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订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3

购销合同(工矿产品2)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铅精矿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本着双方互惠互利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从供需双方的利益出发。As≤1%,如超上述要求,铅金属单价按As品位每超出0.1度扣200元。铅精矿重量扣减袋重千分之六。

三、计价办法(梯级计价方式):

1、主品位铅以_1#电解铅锭平均报价计算单价。

①、当Pb>60%时,每升1%金属单价增价20元/吨;

②、当60%>Pb≥50%时,每降1%金属单价降20%元/吨;

③、当50%>Pb≥45%时,先按②计价标准执行,50%以下每降1%金属单价降40元/吨;④、当45%>Pb≥40%时,先按②、③计价标准执行,45%以下每降1%金属单价降80元/吨;

⑤、当40%>Pb时,价格另议。比如:Pb=48%时,实际减价等于-2750-20×10-40×2=-3030元/吨Pb=43%时,实际减价等于-2750-20×10-40×5-80×2=-3310元/吨

2、铅精矿含银计价以白银2#银锭平均结算价乘以计价系数计算。

①、200g>Ag≥100g时,76%系数计价结算;

②、500g>Ag≥200g时,77%系数计价结算;

③、1000g>Ag≥500g时,79%系数计价结算;

④、20__g>Ag≥1000g时,81%系数计价结算;

⑤、Ag≥20__g时,83%系数计价结算;

⑥、Ag<100g时不计价。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在需方指定工厂交货,承运车辆由供方负责,运费由需方承担,并要求开具运输发票经需方。供方出具本公司开具发票或出具实际供货矿产品企业开具发票。双方在场取样,测出水份,并以击破方过磅重量、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化验结果有异议,以国家标准(GB8152.1~8152.8-87)为依据,如果超过其误差标准时,双方友好协商,如双方不能就化验结果协商达成一致,必须进行仲裁时,由双方协商一致选择在广西桂林地质矿产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或北京国家重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以仲裁结果为准。

五、结算单价:

铅精矿含Pb60%单价,_网报价1#电解铅价格在17000元到时18000元时,以1#电解铅锭平均价减2750元/吨金属;_网报价1#电解铅价格在18000元到时19000元时,以1#电解铅锭平均价减2850元/吨金属;1#电解铅价格低于17000元或高于19000元时价格另议,以当月需方价格委员会定价为准。结算价格以到货(到乙方货场或仓库过了重磅)当天_网1#电解铅锭报价均价为准(周六、周日到货按下周一的价格结算)。

六、数量:本批1200吨金属(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自签订起30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2500000.00元),此后需方按供方书面通知付款金额(根据供方预算产量及市场行情估算货款)每月5号前将当月货款预付给供方,并于每月底结清。如有余款转入下月预付款中。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有效期20__年9月2日止。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5

甲方:

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辽阳市旭子创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辽阳市白塔区美图美景装饰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就印制 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清单

1、产品名称:

2、数量: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含税费、运杂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见发票后方可付款。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 年 月 日交货。

2、产品纸箱包装。

五、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装箱单等证明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

求,分品种提供设计样稿交甲方校对、确认并封存,收货时以双方确认的封存样品核对验收。

六、包装要求

均按国家包装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运输方式

运杂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八、服务承诺

1、全部货物送到甲方验收后,如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24小时内,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保质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未处理,需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全额负担。

2、质量保证期限:保质期从双方验收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时间为壹年。

3、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等情况,除按原厂正品进行更换外,由乙方负责双倍进行赔偿。

4、乙方应备好一定数量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库存,以备甲方补货。

九、违约责任

1、保质期内,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如每出现一次24小时内不能及时上门处理质量问题的情况,乙方自动延长半年质保期并负责赔偿酒店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逾期交货: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货款总值的

1%支付违约金。

3、如在成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而又无法补偿时,乙方除需在单价中调整,并在总金额中扣除外,还需给予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毁约处理

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若任何一方单方面撕毁合同,则毁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赔偿给受损方,自然灾难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毁约除外。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6

电梯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按以下约定有双方分别履行。

本合同填写时要求要规范,字体要端正、清楚。对涂改或补充内容必须要对方在场在涂改处或补充内容处压指模或盖章确认。否则本协议的涂改或补充内容无效。

一、电梯名称、型号、配置、规格:

技术参数表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价格:货币单位(RMB万元)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层/站/门

单价

数量

小计

1

乘客电梯

美迪斯ST

1吨/

1.75m/s

18/18/18

合计:

¥:

设备总价(大写)

人民币:万元整

三、保证

1.乙方产品根据国家标准“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58-97”《电梯技术条件》进行制造。

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供应电梯设备及安装材料,负责“三包”12个月,但并不包括任何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零件及装修材料的更换。(“三包”是指三包期内零件包修、包换、包退)

四、供货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与主要部件装饰材料功能配置:

1.按《电梯技术条件》要求制造,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随机文件,并作使用维护技术性指导交底。

2.确定采用的主要部件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五、交货方式: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货物保管及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运达地点:。

2.甲方应备好货物堆放场地及存放仓库,使货物尽可能运达现场。

六、供货期:

1.经双方签订合同后,货物规格、装饰不得随意改变,否则交货时间顺延。

2.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开始安排生产,并收到预付款之日起_____天内出发。双方商定供货日期为_______________日。如甲方逾期支付预付款,则供货期顺延。

七、设备验收:

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放置时间过长(超过6个月)或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上述原因所导致的质量问题,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除外,由甲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1.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一次性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元整¥_____

2.货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提货款(接到发货通知后先付20%,待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再付20%)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

3.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给乙方。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4.余额即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5.甲方付款时请注明汇款单位名称、指定汇款账号、用途,并将汇款回单传真给乙方合同经办人。

6.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合同款项的,乙方保留对其电梯的所有权及其处置权。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供货,逾期60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中途退货,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甲方逾期支付定金的,则供方交货期限顺延。

2.如遇不可抗力(地震、战争、灾害)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双方可依法免除责任。

十、其他条款:

1.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支付定金到乙方指定账户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甲方所付货款必须按乙方规定的单位名称和账号汇入,支付现金时必须留有乙方公司盖章的托收证明原件,否则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使用单位:

委托代表签名:

联系号码: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签名: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7

甲方:乐陵市威格尔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波梓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9月25日签署了合同号为:《购销合同》(以下称原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第5条验收办法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说明。

一.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原协议内容:第5条 验收办法:原厂标准。

就原协议第5条的补充部分:

5.1由于实际生产需要和货物本身特性、生产、运输、包装等条件的限制,实际到货数量与货物原计划会有落差,故货物数量应按实际交货重量计算。

5.2双方货款以发货金额为准,遵循多退少补原则。

5.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以实际发货数量及规格为准。

二.其它事项说明:

双方发货完毕,可以按照此补充协议中所补充事项出具货物调整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的`货物调整说明,与编号为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编号为《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 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8

立合同时间:二0xx年x月xx日

立合同地点:

立合同双方:

卖方:

村民:

买方:

村民:

买方拟购买卖方中型厢式货车一辆,卖方表示同意。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车辆买卖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车辆基本概况:车辆类型,中型厢式货车,车牌号码鄂。品牌型号:福田牌。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

二、车辆出售价格:经双方约定,车辆出售价格为人民币柒万元整,¥xx元。此款于合同签字之日一次性用现金付清。

三、车辆交接时间:于合同签字之日,即二0xx年x月xx日卖方将车辆交给买方,买方当日将车辆接收并开走。从即日起,买方成为车辆拥有人和所有人。因该车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机动车行驶证同时交给买方。

四、车辆交接后,由买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若买方未办理过户或在办理过户时因车辆本身原因或或者其它原因导致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均由买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则应承担违约金xx元整,¥xx元。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沙道观法律服务所存查一份。

立合同双方:

卖方: 签名

买方: 签名

二0XX年五月十三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29

甲方:江西交通工程集团泗许高速淮北段路面01标项目部

乙方:

甲方由于承建泗县至许昌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路面工程,因工程需要大量片石,经与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质量要求

满足本项目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

二、材料单价

材料单价元/车,此价格为乙方供应至甲方料场不可调价,包括乙方加工、运输、装卸、加工场地贮存、利润、税金及其它一切费用。

三、验收及计量方式

每车材料须经甲方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自备地磅称量,由甲方收料员开具有效收料票据,如乙方对数量有异议,可请第三方验证。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人凭甲方开具的收料票据,到项目部物资部对账,办理结算手续。

2、乙方代理人第一次到甲方办理结算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如代理人发生变更,需重新出具以上证明材料)。

3、乙方须按结算单的金额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五、甲方责任及权利

1、为乙方提供有关质量要求的资料和技术指导。

2、为乙方提供材料的需求计划。

3、乙方材料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

4、及时办理结算及支付工作。

5、乙方供应材料不能满足甲方要求(进度计划要求)。

六、乙方责任及权利

1、负责供应满足本协议质量要求,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负责运输、卸料过程的全部安全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3、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伙同甲方工作人员高估冒算,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核减乙方材料款。

4、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本项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有关所供材料质量的要求及指导。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争议处理

本协议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向本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30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31

供方:

需方:

合同编号:ZP- 签订地址:当地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供方厂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供方代办运费需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无损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付款方式:

十、安装及技术指导: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购销合同(纺织品) 篇32

合同编号: 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供方: __________

经合同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合同:

一、合同标的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配置

设备品牌名称__________设备规格(型号__________

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先进且成熟可靠的。

3、设备的配置、技术指标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供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

5、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并办理运输保险,并负责卸货。

6、供方提供设备的安装指导、开机调试。设备于发运之日起计十八个月或开机调试后之日起计十二个月内(以先到者为准)为保用期。

二、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1项所有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随机附件等予以增补,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合同价格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__________

合价

1、合计__________大写: 人民币

上表价格除包括合同设备费(含随机附件)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费用外,还包括供方向需方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指导、开机调试、技术指导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价一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不变价。

四、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的种类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

3、设备款的支付

(1)设备订金: 合同签定后七日内,需方以银行__________的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作为设备订金,供方安排工厂生产。

(2)设备提货款: 需方向供方出具发货通知并以银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_的提货款后,供方在收到提货款后天内负责将设备运到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__________工地现场),并向需方出具合同全额的中国境内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五、交货和运输

1、装运地点__________

2、交货地点: 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工地现场,(以货车能抵达之地点)。

3、供方负责合同设备从供方工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

4、供方应在收到订金后___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所有设备及配件全部运抵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若需方不能按4、3设备款约定支付时间按时付出款项,则供方的供货时间按延期付款的天数依次顺延。

5、合同设备实际交货日期以供需双方在交货地点填写的产品送货及验收单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0、4款计算迟交设备违约金时的根据。

六、包装与标记

1、供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必须包装完整,并采取防潮、防湿、防震、防锈、防腐蚀等措施,以保证在长途运输中经受多次搬运和装卸后,货物完好无损,安全到达目的地。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任何损坏、腐蚀或变形,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

七、技术服务与联络

1、供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的检验、安装指导、开机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相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2、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服务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的、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3、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指导错误或疏忽,或由于供方未按要求派人进行技术服务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八、质量检验

1、供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核查。

2、本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并卸货后当天内,供方提交产品送货及验收单,需方根据产品送货及验收单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和检验,完整无误即签收。货物的保管责任在需方签收后即移交给需方。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为损坏由需方负责。

3、由供方负责开箱,需方验收、验收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一: 技术规格及配置验收无误后,由需方对本合同设备及附件予以确认。

4、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或部件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排除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应做好记录,由供方、需方单位代表共同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

5、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的修理、更换或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共同复验。

6、如供方同需方单位代表在设备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供、需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

7、供方在接到需方按2至6款规定提出的修理、更换要求时,应对损坏、短缺或有缺陷的部份尽快予以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8、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否则按十第4款处理。

9、上述8的2至8的8款所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如果没有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需方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视为供方按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开箱检验完成时起自供方转移至需方。

九、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

1、本合同设备由供方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供方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需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与调试。在整个指导安装调试过程中,供方须服从需方的现场管理。

2、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若因供方技术指导不当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由供方承担。

3、供方对合同设备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在质保期内负有责任。

4、供方调试完毕,带负荷试运行七个工作日后,由供方出具调试报告,经需方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需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只证明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性能、参数及安装质量截止出具验收合格证时可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调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供方对上述缺陷在保用期内负有责任。

5、在设备质量保修期内,供方对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各类故障提供及时的免费维修服务。对非人为造成的各类零件损坏及时免费更换,所更换部件的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更换零部件在更换后三个月内或按原有保证期的剩余期限享有质量保证,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对人为损坏的维修仅收取材料费。在设备出现故障时,供方应于48个小时内派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抵达合同设备工地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确定设备故障。在故障确诊两个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合同设备故障情况、解决方案通报需方。若供方不能在承诺时间内解除合同设备故障,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十、保证与索赔

1、若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经供、需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检验后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的相关约定,需方要求退货的,供方除应退还全部款项外,还应承担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需方不要求退货,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需方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由于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或疏忽,造成合同设备运行故障的,供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供方对合同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在保用期内负有责任,一旦发现此类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同时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非需方原因而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超过合同约定货期,需方有权向供方收取违约金,供方支付迟交货物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5、供方保证需方在中国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均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保险

1、供方须以供方为受益人,对合同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运输保险”。

2、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缺件及其他保险事故时,由供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3、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合同设备,供方向需方无偿提供缺损件。

十二、合同的变更、修改和中止

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

2、因合同的变更、修改或中止而引起的费用责任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3、需方非因本合同约定的退货或解除合同的条款擅自退货的,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份设备价格的20%。

4、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合同设备价格的20%,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个日历天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并须出具相应的官方证明文件。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署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只能选其一)

2、上述过程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十六、其它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份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向对方提交的各种书面文件以信函、电报、传真方式发送,在取得对方确认并正式复函后,即被认为已被对方正式接收。

4、根据本合同由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软件应属于供方或其他相关的软件提供者的财产,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仅有不得转让的使用权。供方保证向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所提供的软件为正版软件,且免费向需方及设备最终所有权人提供软件的维护和升级。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和来信来函一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即成为合同附件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或确认之日。

6、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两份需方执两份,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一: 技术规格及配置

(2)附件二: 售后服务承诺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____

供方: ____

签字日期: 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