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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店铺合同(推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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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店铺合同(精选3篇)

合伙经营店铺合同 篇1

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男,_________岁,现住址: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男,_________岁,现住址: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男,_________岁,现住址:_________。

上述合伙人为了共同利益,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期限:本协议所列项目完成协议终止。

第三条、本合伙出资比例为40%:30%:30%;合伙人共出资伍拾万元整。

其中甲方出资现金与设备,另以技术和经验折合人民币共计叁拾万元入股。

乙方出资现金壹拾万元整;丙方出资现金壹拾万元整。合伙人于以前将资金与设备交齐。

第四条、本合伙以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合伙双方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盈余分配

1、因“项目方”(非本协议合伙人)以工程进度做为付款依据。甲方做为设备出资方,故前期盈余十万先付给甲方,做为设备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设备成本费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条、合伙人分配事项

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做如下分工:

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负责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并负责工程的实施和财务及后勤工作。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维护合伙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第八条、未经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权限活动。

第九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

第十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经营店铺合同 篇2

合伙人甲方:______

现住址: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

现住址:______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街合伙开设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店,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方______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______%;乙方,出资金额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1、不允许任何一方私自出资转让股份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第三条每月__________日为分红日,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50%的违约金。

第六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及与本店相关的商业行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店所有决定权及本合同所有条款由和拥有,任何人私自承诺均属无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______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店铺合同 篇3

甲:

乙:

丙: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x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x年x月x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xx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x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x%,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x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x日至xx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xx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x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xx月xx日开始,至同年xx月x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