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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合作契约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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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合作契约(通用3篇)

教育实习合作契约 篇1

合作机关:__________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实习学校,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作契约依据师资培育法及其施行细则之规定办理。

1.经甲方审查合于教育实习资格的学生﹝简称实习生﹞,征得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教育设施环境下,进行教学实习、导师(级务)实习、行政实习、研习活动。

2.双方同意有关对实习生各实习事项之辅导予成绩评量,依师资培育相关法令及甲方所定教育实习课程实施办法之规定办理。(另附)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在课程与教学、学生辅导、学校行政等方面的咨询、辅导,并尽可能提供其它协助。

4.甲方若办理研习活动及教师在职进修,乙方教师得优先报名参加。

5.实习生于乙方教育实习期间,如有未按规定从事教育实习、有损乙方校誉、或其它不适任情事等,经规劝仍无法改善者,报请甲方同意,得终止实习,实习生不得异议。

6.教育实习合作契约期间为__________年。甲方每一名实习生在乙方实习期间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翌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或自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同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7.本合作契约自签署完成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议修订之。

甲方:_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_____

校长:______________ 校长: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实习合作契约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本合作契约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具体事项

1、经甲方审查合于教育实习资格的学生﹝简称实习生﹞,征得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教育设施环境下,进行教学实习、导师(级务)实习、行政实习、研习活动。

2、双方同意有关对实习生各实习事项之辅导予成绩评量,依师资培育相关法令及甲方所定教育实习课程实施办法之规定办理。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在课程与教学、学生辅导、学校行政等方面的咨询、辅导,并尽可能提供其它协助。

4、甲方若办理研习活动及教师在职进修,乙方教师得优先报名参加。

5、实习生于乙方教育实习期间,如有未按规定从事教育实习、有损乙方校誉、或其它不适任情事等,经规劝仍无法改善者,报请甲方同意,得终止实习,实习生不得异议。

二、合作期限

教育实习合作契约期间为____年。甲方每一名实习生在乙方实习期间为____年,自____月____日起至翌年____月____日止,或自_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其他

1、本合作契约自签署完成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议修订之。

2、本契约一式____份,甲乙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实习合作契约 篇3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_________天内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中载明。清单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到达站名称;

卖方名称;

买方名称;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发票一式三份;

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包装单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_________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要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适用中国法律,由_________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