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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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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十三篇

读后感1000字 篇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读后感1000字 篇2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读后感1000字 篇3

《简爱》一个女人所追求的幸福和自由,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读后感1000字 篇4

他,纵横捭阖在整个楚汉争雄之期,用他的骁勇善战,桀骜不驯书写了人生的传奇;他,在角声满天,尘沙奔腾的战场上英勇无畏,激荡了多少儿郎铁马冰河平定天下的壮志情怀。他,韩信,曾折服了多少生活在不同岁月里的人,可终究逃不过命运的俘虏,无情悲惨的将他化作孤魂,飘荡在历史的书卷中,其凄怨声引起了那些倾听者的悲闵,伤怀和唉叹。

当我熟读这段因战乱而人物辈出的历史时,我没有因项羽乌江自刎痛觉惋惜,更没有因刘邦的屡败屡战的执着气魄而深感钦佩。西楚霸王虽有气贯长虹的英雄气概,但他于月黑风高之夜活埋二十万章邯降军实属残忍无道,若他得天下,怎使天下诚服?登上帝王宝座的黔首是刘邦,而造就宝座的人却不是他自己,刘邦因识人便得天下,功绩是属于那些生死相伴不离不弃的好友,让我为之愤愤不平的韩信,占有最为重要的位置,

人若是在贫困潦倒的时候得到帮助,那么除了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之外,他的恩德就是一生都难以忘怀;韩信少年浪荡在村野之间,他每天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饥饿,他遇上了河边浣衣的妇人天天赠饭,终是因为妇人的训斥而茅塞顿开,觉得自己应该有所作为。这位妇人不仅仅拯救了韩信的生命,她启迪了韩信去寻找自我的价值,探索生命的意义。

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一些想法,而行动起来的人是少之有少,所以理想也越来越少,越来越小,最后走的都是大众路线,平平淡淡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就像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会觉得警察用一个字形容,酷!初中了,现实稍微让我们理智的看待未来,于是觉得哈佛的校园满园芬芳;直到高中,更加现实了,清华变成了我们梦不可及的奢望,而我们能做到的,是通过努力将它与我们的距离拉近一些。有些理想,不是我们难以实现,而是一开始就放慢了步伐。

韩信不一样,他一开始对他的理想并不是一个准确的定义,他所想的“作为”涉及很广,带着自己的雄心壮志,他独自一人去启程坚定不移的去付出实践了。

得一知己,在壮志未酬时诉说心事,在贫瘠落魄时相知相惜,知己也肯定是识得自己真性情的朋友,够坦诚,共进退。

萧何是韩信的知己,萧何月下追韩信成就了他后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和四面楚歌的赫赫战绩。萧何识得他的高瞻远瞩,钦佩其军事才能,所以尽力挽留,引荐及帮助。韩信是个知恩图报之人,他对萧何感激,信任,毫不保留;所谓英雄,有吞吐天下之志,包举四海之心,萧何成就了他的英雄之路;在战场上,他是帝王,足智多谋,威风凛凛,他将平定天下作为己任,愈战愈勇。此刻的他内心必定是骄傲的,自信的,他实现了少年时的梦,甚至超越了当时的梦,所以他会在寒风中豪迈饮酒,激昂地呼喊出自己的快意,这时候的他不再是以前的韩信,他不再受寒,受饿,受辱;多少敌将亦臣服在他的脚下,他傲慢的俯视着,满足的淡笑着。他拥有了千军万马,他在自己的人生战场上也想出奇制胜。

日长则昃,月满盈亏。在七八年的战争的岁月里,他付出的不仅仅是时光,他的军事谋略所露现出的锋芒深深刺痛着刘邦的眼眸,于是在刘邦一步步的算计下,韩信的人生从高峰慢慢滑入谷底。

我想,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里,处世的原则往往为自己的故事书写结局;善懂时局,明则保身的是张良,他可以共患难,却不同享福,这是张良自保的高明之处。急功近利,只谋略不谋政的是韩信,他在战场上挥戈自如,却不懂的观察政治时局,在人生最耀眼的时刻只进不退,导致被掩藏和打压。韩信被囚禁了,幽幽深深的院子让他开始每天寂寥的度日如年,因为他的雄心壮志被铐上枷锁了,开始被黑暗慢慢的侵蚀着,摧毁着,而他自己只能压抑着静静的等待,蓄积待发,一不小心便会步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韩信内心必然是愤怒和不甘的,平扫天下,他功不可没,最终却只能为自己的性命堪忧。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我看来,韩信的赫赫功绩重于泰山,可他的死像鸿毛一样漂浮徘徊在天空的上方,久久不落,不是因为太轻,是因为死的难以预料,死的轻而易举,他的悔恨会像羽毛,久久漂浮着。是啊,就在韩信毫无防备的时候,吕后和韩信信任有加的萧何加害了他,这个在多少个日夜里和他侃侃而谈的知己竟亲手给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画的是那么的出其不意,韩信死了,他死的愤怒,他死凄惨。幸运的是,他的魂魄依然被司马懿缱绻在千古流传的史记里,倾诉着他一生的故事。久而久之自然而然的,会有文人志士为他赋词,也会有伟人圣贤肯功评传,也有像我一样的,只能捧着书,叹他一生传奇,叹他英雄路短。

成败一知己,生死两妇人。这区区的十个字,何以能够述说完一代英雄的人生跌浮。

读后感1000字 篇5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读后感1000字 篇6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读后感1000字 篇7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离家出走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叫乌鸦的少年,列车上偶遇的樱花,回忆几十年前的广岛***事件,命中注定的贾村图书馆,和猫说话的老人,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难以有交集,但就是这些,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最终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书中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直面灵魂深处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实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读后感1000字 篇8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读后感1000字 篇9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读后感1000字 篇11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读后感1000字 篇12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读后感1000字 篇13

《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本书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与特色。以下是百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呼兰河传》读后感,欢迎阅读:

在暑假时候,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最开始时,并没有感觉它有多好看。等我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才越来越觉得它的精彩。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的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着心智未开的居民和乡村应有的纯净生活,虽然不如大城市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极力想表现孩童眼中未知而灿烂的世界,她在字里行间流露的却是刻骨的忧伤,笔下的人物和风景无不带着一种忧郁的美.她这样写请神的鼓声:"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生离死别,万分的难舍."而她眼里秋天的后园是这样一番景象:"每到秋天,在蒿草的当中,也往往开了蓼花,所以引来了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这样一来,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

作者笔下的人物有着凄哀的命运,原本天真活拨的小团圆媳妇被婆家狠心的折磨致死,而围观的人都抱着猎奇的心态,从未有人对她抱以同情和拯救的念头;有二伯一个人孤独的生活着,害怕死后没有人为他送行,成为孤魂野鬼;冯歪嘴好不容易成了家,而媳妇却早早的离去,剩下他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

萧红静静的叙述着这些人物的故事,正是这种平静带给人不安和绝望的心态,故意去压抑,故意去冷漠,反倒给人无尽的伤感.其实令人伤心的不仅仅是这些社会最底层小人物的悲惨命运,更让人苦闷的是他们周围那些人的冷酷无情,在这些人的举动中我们看不到怜悯的存在.小团圆媳妇被热水浇头,浇一次昏一次,却没有人去阻止这种暴行,而是围在旁边看热闹.这场景让我不自觉的想起那让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一幕:一群中国人在木然的观看自己同胞被处死的电影.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暴力下的臣服和麻木.呼兰河城里的人早已见惯了贫苦百姓们颠沛流离的命运,于是他们的同情心也在不知不觉中丧失殆尽了.关于冯歪嘴子的故事就更令人伤心,大家得知他成家之后,不但不关心他如何养活一家人,反而热衷于寻觅他自杀的蛛丝马迹,在他床上发现一根绳头,便有人传言他要上吊,他新买了一把菜刀,很快他要自刎的消息就传开了.看到这里我非常怀念沈从文笔下温暖的湘西风情,那里的人们似乎充满了人性的光辉,而不像萧红笔下的人们如此的冷漠和残忍.

我想是萧红本身的命运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这些人物,一部优秀的作品总能够体现作者的心怀,一个历经艰难困苦的人,即使写欢乐也必然将其镀上一层沧桑.萧红一生经历的尽是破碎的感情,来到香港的时候,心中大概还在介怀那些悲苦无依的年年岁岁.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种心绪,写出的当然是苍凉的作品.

萧红借着这些人物写出了自己的悲惨身世,她含着眼泪在唱属于自己的歌.她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达自己孤寂的心境:"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苦多乐少."这句话暗合李后主"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感慨,一个是漂泊女子,一个是亡国之君,这悲凉千载不灭.

在小说中,萧红写到:"大人总喜欢在孩子的身上去触时间."在香港的时候她已经疾病缠身,大概也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才想要用一个孩童的口吻来触碰那被时光的洪流冲得老远的童年岁月,尽管并不美满,但比起飘零的壮年时代,总还是有那么些值得回味的东西.她笔下的"我"是纯真可爱的,有那么一段让人至今难忘,就是祖父将落井的鸭子烤来吃,"我"以为只有落井的鸭子才能裹在黄泥里,于是费尽力气想要把鸭子赶到井里去,即使祖父同意烧活鸭子来吃"我"也不愿意.一个心智未开,天真可爱的小女孩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禁不住想抱起来亲一下那粉扑扑的脸蛋.

这部《呼兰河传》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同样是回忆童年,同样是出自女作家之手,它们有着许许多多的共同点,但是萧红的文字更显凄凉,给人一种孤独幻灭的痛楚,这种带着一点病态的艺术美感,是《城南旧事》所无法比拟的.

读完这部小说,我又想起了茅盾先生的序言,他用他的文字祭奠了年仅32岁便孤独在异乡逝去的萧红.据说萧红的遗言是:"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想想她的生平,我们就不难理解漂泊者萧红在文字中透出的凄凉和幽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