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热门六篇】》
2025年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精选6篇)
2025年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 篇1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朔州市文明办、市道交办发出如下倡议:
请支持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要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正确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安全头盔帽带。
安全出行时时谨记文明交通时时带头
安全带是生命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婴幼儿乘车时要使用安全座椅,固定在后排座位并系好安全带。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人、电动车、机动车应各行其道,请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所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广大志愿服务力量,要带头落实好“一盔一带”行动,带动引导亲人朋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宣传劝导营造氛围共同行动保障安全
从近日起,朔州交警将对不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加大宣传劝导力度,要在“朔州交警”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上学习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观看宣传警示视频。参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交警将赠送爱心安全头盔,正确佩戴后方可驶离。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警将依法处罚。
为了您和家人安全,请自觉戴好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一盔一带”成为城市文明的标志,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20xx年x月x日
2025年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 篇2
局全体干部职工: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我们也看到,驾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现发出如下倡议:
1.正确佩戴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2.及时上牌照。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3.遵守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4.增强安全意识。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主动劝导。每个驾驶者都要以身作则,并主动劝告朋友、家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且未满16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请大家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20xx年x月x日
2025年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 篇3
亲爱的市民朋友: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推动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彰显范县省级文明城市风采,县文明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动员全县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佩戴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人人践行齐参与。骑行安全无小事,佩戴安全头盔事关骑手人身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美满。请市民朋友们务必摒弃“车技好不出事”“戴头盔不方便”等侥幸心理和片面思维,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二、机关单位作表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各单位要结合“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机关单位下沉社区”,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安全出行劝导和集中宣传,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共同营造 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文明驾驶我践行。全县广大居民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范县文明城市创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xx年x月x日
2025年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 篇4
广大驾乘人员:
你们好!“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一带”则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约束驾乘人员的一种安全装置。据统计,在交通事故中,正确使用安全带可挽救 40%以上的生命;正确佩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 70%,死亡率下降 40%。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我们发出安全倡议:
幸“盔”有你,一定戴好。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
“带”来平安,不可或缺。安全带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请广大驾驶人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要提醒前排、后排的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
关爱家人,缺一不可。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头盔;儿童乘车时,家长们一定要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乘车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引领示范,从我做起。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集中整治和宣传倡导,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风尚,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20xx年x月x日
2025年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 篇5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电动车、摩托车逐渐成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也成为接送学生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据统计,在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员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头部颅脑损伤,给众多家庭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此,淳化县教育局、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全县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以“小手拉大手”提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知晓率、参与率,学生要积极督促家长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未戴头盔不坐家长车,争做人人是“首席安全官”。
二、自觉做到文明守法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严禁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管理劝导,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做到安全文明绿色出行,驾乘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坚决杜绝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
三、互相监督提醒。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主动劝导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并监督家长自觉遵守,发现家长有违规行为时,及时提醒纠正。
四、联合执法劝导,定期公开警示曝光。县教育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在校园周边和学生上下学主要路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劝导行动,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进行查处,对不配合阻扰民警正常执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定期对查处的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曝光。
生命与平安相伴,安全与自律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日常做起,细节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戴好头盔”成为习惯,让文明出行蔚然成风,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20xx年x月x日
2025年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 篇6
定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
交通安全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为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出行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现向全
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出行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无论是上下班途中还是在日常交通参与活动中,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请自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或是乘坐机动车,前排后排都要规范使用安全带。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安全,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安全带是生命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几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失去整个人生。
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模范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杜绝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逆行、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抵制交通陋习。
三、坚持文明出行,规范停放车辆。
按照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四、发挥表率作用,争做模范带头人。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带头倡导文明出行,带头履行交通安全义务,带头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带头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带头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积极引导带动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共同参与文明出行,自觉做到驾乘摩托车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时系好安全带,让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文明城市靠人民创建,文明交通靠广大群众共同努力,“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成为城市文明的坐标和安全出行的保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