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现状调研报告(热门3篇)》
食堂管理现状调研报告(精选3篇)
食堂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篇1
目前,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其集约、高效、创新的本质特征逐渐显现。统计表明,我省各类开发区在全省0.8%的土地上,实现了52%的利用外资,45%的进出口,24.6%的工业增加值,13.8%的税收,解决就业人员245万人。取得上述成绩,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发区“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运行机制。但是,最近许多开发区反映,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正在弱化,有可能成为制约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最大瓶颈。为此,我们向145家省级开发区(原批准开发区63家,新核准设立的开发区82家)发出了调查问卷,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情况进行了摸底。同时,对40多家开发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考察,济南、威海、烟台、济宁等市外经贸局对本辖区内的开发区也提报了基本情况。总的看,开发区发展的外部环境并不乐观,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问题之一,管理体制不顺《山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1998]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78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开发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立管委会。管委会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管委会可自行设置内部机构,不搞上下对口,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在开发区内设置工作机构。开发区中层干部由管委会实行聘任制。从调查调研情况分析,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省政府的规定出现了很大的偏差。原批准设立的63家省级开发区中,15家开发区管委会与乡镇政府实行了政区合一,体制和机制基本沿袭了政府的管理办法。其余48家实行独立管委会的开发区中,21家没有自行设置内部机构的权力,工作机构由上级单位或部门委派,管委会内部机构设置基本与所在地政府雷同,开发区承担了许多不必要的社会职能,管理成本提高,其开发功能、经济功能和创新功能淹没在繁杂的行政和社会事务中。新核准设立的82家开发区中,9家没有设立开发机构,21家仅设立临时开发办公室,从不同部门抽调3-5人,难以承担开发区的建设任务。从145家省级开发区的调查问卷中反映,68家开发区管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103家没有内部中层干部任免权,中层干部由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选派,111家没有自主用人调配权,需要的管理人员由当地人事部门调配。问题之二,职能权限不到位《办法》和《意见》规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内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出口业务等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区内土地的规划、开发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XX年开发区清理整顿以前,大多数所在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将这些权限赋予开发区管委会,随着清理整顿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部分行业实行垂直管理,开发区本身又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致使许多管理权限不到位。在145家省级经济开发区调查中,128家开发区没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职能,133家开发区不能办理项目环境评价手续,115家开发区不能办理土地征用和规划手续。开发区普遍反映,一是原来拥有的部分管理权限上收到市、县有关部门。如项目建设规划证书发放权,XX年以前,大多数原批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都由管委会发放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目前在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一书两证”,80%以上的开发区需要到当地建设局或规划局办理。如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权,XX年以前大中专毕业生进区工作,许多开发区可以自行确定,而现在绝大多数须报所在地人事局审批。类似这样的权力上收问题还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两类企业认证等管理权限。二是应下放给开发区而至今未到位的权限。如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权、注册地址在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机电产品进口审批权、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权、房屋产属证书发放权、区域环境评价等,90%以上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需要报所在地有关部门审批或转报。三是到位不彻底的管理权限。突出存在的问题是中间环节多,审批效率低,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权、粮食、棉花、植物油、矿砂等原材料进口许可证发放权、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等,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后转报省里,特别是设在县市区的省级开发区,需要经过县、市两级政府部门审查。许多开发区设立的“一条龙”服务大厅,不少已成为政府部门收文窗口,无形中增加了一个管理层次,快捷优势已经丧失,办事效率甚至比区外还低。问题之三,发展后劲明显不足《意见》规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内的财政、税收等管理工作;搞活园区管理人员收入分配机制,逐步实行企业化工资分配制度,由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等自行制定工资标准;建立管委会主任奖励基金制度,每年可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奖励资金,由管委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但在145家省级开发区调查中,财政体制管理方面,92家开发区没有设立财政体系或职能上收,尽管许多已经进入“收获”时期,但是区内财政收入全额上缴,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完全由所在地政府安排。在其余设立财政体系的53家开发区中,只有39家开发区成立了资产运营机构,采取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区内资源,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员收入分配方面,所有开发区都没有自行制定工资标准的职能,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当地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只有极少数开发区建立了管委会主任资金奖励制度。这种分配机制,短时期内可能对开发区的管理工作没有很大的影响,但长期下去,肯定对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带来负面效应,尤其是对新核准设立的处于创业初期的开发区,“5+2(一周)”、“白+黑(一天)”的工作时间和不成比例的劳动报酬,可能成为制约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阻力。尽管开发区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落实方面存在以上种种困难和问题,但是各地建设发展开发区的信心没有动摇,决心没有改变。建议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当保护这种积极性,把开发区作为经济国际化的示范区、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的集中区、城市化建设的样板区,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给予开发区高效运作、快速发展的能力。开发区建设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开发区行政管理人员只有具备文化层次高、外语水平高、技术知识丰富和懂经营、熟悉国际经贸业务的综合素质,才能担负起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健康发展的重任。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开发区的组织领导和政策的决策、执行者,更要具备这些能力。建议省有关部门对全省开发区班子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和机构建设的具体意见。参照江苏省的做法,制定考核标准,对经济发展快、拉动作用强、集约利用资源高、循环经济效果好的省级开发区,提高管委会主要领导的行政待遇,增强管委会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在控制编制和机构总量的前提下,赋予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内部机构的.自主权和中层及以下管理干部的任免、使用权,开发区自行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和向社会招聘的管理人员报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备案。
(二)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给予开发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权力。省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发区作为特殊的经济区域,实行特殊的管理模式,赋予特殊的管理权限,给予重点扶持。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赋予开发区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同级政府在区内行使经济和行政管理职能。省外经贸厅制定标准,设立科学发展示范园区。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部门,对科学发展示范园区需要上报的文件直接报省直有关部门审批或转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督察《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7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开发区职能权限不到位的问题。加快《山东省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立法进度,尽早颁布实施,明确开发区的法律地位,赋予经济执法权。
(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给予开发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一是对科学示范园区进行政策扶持。科学发展示范园区都具备了自我扩张的能力,在发展过程中不仅不需要资助,而且还能给当地做出贡献,达到了设立开发区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为使开发区发挥更大更强的作用,建议由省外经贸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人事厅等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78号)的规定,对科学发展示范园区财政、税收、劳动报酬、融资办法等职能落实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察,配合当地政府把应当到位的职能赋予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体系和管委会主任奖励基金制度,管委会自行制定工资标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建立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和其他各种金融资本进入开发区,增强开发区发展后劲。二是继续加大西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西部开发区尤其是新核准设立的开发区,还处在建设初期的创业阶段,自我膨胀自我发展的能力还比较脆弱,政府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当给予帮助和支持。XX年,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对西部开发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贷款贴息,放大贷款金额23.6亿元,取得了明显效果。建议省政府将这有效办法再延长5年。各开发区所在市、县也参照省里的做法,提出扶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三是建立开发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78号)的规定,开发区内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外,全部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目前,开发区是建设用地使用量最多、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最好的区域之一,建议按照国家对建设用地开发使用管理的新规定,省政府对开发区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上缴省里的部分,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区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外经贸厅提出具体操作办法。各开发区所在地政府对地方留成部分,也相应制定实施措施和具体办法。
食堂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篇2
从20xx年9月我校进入新校舍以来,学生中午在校就餐人数800余人,而学生食堂就餐面积只有300平方米,且没有学生就餐的桌凳,学生每天中午只能自己拿着饭盒到食堂就餐,通过四年多的运行情况来看,发现以下问题:
1、每天中午一放学,学生争先恐后跑出教室,以很快的速度冲向食堂,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很容易发生摔倒和踩踏事故。
2、学生进入风雨操场后,由于人多,我们经常看到学生买饭时的相互拥挤、打闹、大声喧哗和插队等不良现象
3、学生打到饭以后,边走边吃不安全。很多时候学生不小心,将饭菜倒在过道、走廊和教室周围,其它同学从上面走过将饭菜带到四处,污染到很宽的面积。
4、部分学生并没有按学校的要求在教室里面就餐,而是到操场、过道、乒乓球台边走边吃,养成了极不好的行为习惯,
5、学生将饭菜打到以后,发现里面有不适合味口、肥肉等的随意乱扔,不仅破坏了校园环境,还对行为习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6、由于教师的监管不到位,学生吃饭时缺少大人的监管,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不想吃的就随手倒掉,这样下去,学生吃好没有、吃饱没有,无从知晓。学生正处在长身体的时候,常时下去,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本得不到保障。
7、学生在饭后,有没有及时进行对饭盒的清洗,同样缺少的监管,如果是晚上回家或明天吃饭时才清洗,这样会造成大量的细菌感染,会对学生的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
8、由于师生没有同质同价同餐,学生和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会造成一定的隔阂和误解(特别是有很多同学在吃教师餐)
9、部分同学没有记住带上饭盒,当天就可能只不饭。
10、每天学生的浪费太多,几个地方加起来,学生倒掉的饭菜应为方便学生就餐,规范管理,落实监管责任,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同时也为了让洁美校园、洁美班级的管理落到实处,让学生和家长满意。我们及时召开学校行政会、后勤管理员工作会、教师会家长代表会,广泛征求对食堂管理的意见,通过大家的的认真商讨,实施意见为:
学校统一购置学生餐盘,所有学生均在教室里面就餐。1—2年级学生由食堂工作人员将饭菜分好送到教室门前,由值日老师组织好学生在教室门前排好队列,食堂工作人员将饭菜舀好到餐盘,学生到座位上进行就餐,3—6年级由学生代表到食堂将已经分好的饭菜抬到教室门口,值周老师组织好学生,分好饭菜,学生到座位上进行就餐。学生吃完饭后,将剩菜统一倒在一个塑料倒中,将餐盘一并放入餐具箱中,送到食堂。
2、这样做的目的:
(1)进行加强对学生午餐的监管,学生在值周老师的监管下,吃得饱、不浪费,能有效保障学生在校的就餐,切实做到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2)学生的行为习惯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值周老师的监管下,学生不挑食、不会想吃多少吃多少,同学之间相互监督,有效保障了对粮食的浪费现象。同时学生下课到食堂不会冲跑,学生的安全事故减少发生。
(3)对我们创建的洁美校园、洁美班级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校园里面不再有剩饭、剩菜和油污,班级的保洁更加轻松。
(4)师生同餐,对学生的监管工作更加到位,值周老师在教室里面和学生起吃饭,随时对学生的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年级组长参加每个年级的午餐管理,值周教师每天的情况纳入学月考核。
食堂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篇3
为了加快我县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实现市场优化配置资源,促进砂石矿业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合理开发利用的目的。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局对沙金苏木沿狼山一线砂石料分布、储量、质量、市场需求量及砖瓦用粘土矿其它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源概况
㈠、砂石土矿概况
磴口县位于巴彦淖尔市的西南部,境内地形北高南低,南部为河套平原,占辖区面积的五分之四,西北部山区属于阴山山脉狼山西段,占全县总面积的五分之一,蕴藏着丰富的各类岩石,如花岗岩、石英岩、片麻岩、砂岩等。砂、石料矿资源储量较丰富,分布地点较为集中,开采矿种主要为建筑用砂和建筑用花岗岩。通过对该区域地质储量简测,累计查明砂、石料矿资源约1300万立方。其余未进行检测的`均为黄河由阴山改道冲刷遗留区域,砂料储量相对丰富。粘土类开发矿种只有砖瓦用粘土,分布于南部平原区。
㈡、砂、石料矿质量
磴口县建筑用石料矿硬度高,耐风化,不易破碎,在建筑、公路、铁路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且资源分布广泛,除用于修建公路、铁路外,可满足当地及周边建筑市场。建筑用砂主要分布在狼山西段河槽与山前河床冲积扇上,由河床冲积形成的砂石堆积层属古河道沉积砂矿,大多卵(砾)石混杂在一起,存在砂质细、土质大现象,需经过筛选分类各项指标符合建筑用要求方可进行销售。
㈢、利用现状
截止XX年全县设置砂石料采矿权11家(砂料6家,石料5家)。面积0.47平方公里,其中XX年采矿权到期砂石企业7家。11家砂石料矿经有关地质部门按照矿区范围及深度估算,砂料总储量88.42万m3,石料总储量72.61万m3。截止XX年全县设置粘土矿采矿权7家,年生产空心砖约4000万块,消耗粘土约13万立方米。砂石土企业大部分规模较小,且零星分散,没有形成规模产业。这些矿山企业一般都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开采规模,以销定产,实际生产规模大多为年产砂石料3万立方米以下,年消耗粘土1万立方米,没有达到设计生产规模。
二、我县砂石土市场需求情况
巴市砂石料根据质量、用途除用于修建公路、铁路外,主要供应城市建筑,乌拉特后旗距砂石料主要消费市场临河区平均约60公里,区域地理位置优越,市场占有率高,砂石料除满足本地消费外,成为杭锦后旗、临河地区建筑市场的首选区域。而磴口县砂石料产区距临河平均约110公里。这一区位劣势直接影响我县砂石料的用量及价格。如磴口县符合高层建筑用砂坑口价12元/m3,而乌拉特后旗为20元/m3,且磴口县目前山前公路、临策铁路建设基本完工,下一步砂石料主要供应临哈高速及周边乡镇农村建筑市场。用量少,投资回报周期长,运距远,严重影响了我县砂石料资源的市场需求。砖瓦粘土矿年生产空心砖4000万块,基本满足当地市场需求。
三、砂石粘土矿相关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实施情况
近年来编制完成了磴口县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磴口县普通建筑用砂石料采矿权设置方案。
主要内容为建筑用砂石、砖瓦用粘土等矿种,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一定限制的,市场需求不足或预测形势不好,采选技术不过关、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的矿种,确定为限制开采矿种,必须实行限制措施,进行保护。确需开采的必须在有效保护、合理布局的原则下,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合理配置,总量控制,切片开采。小规模和零星分散的矿点不允许开采,已开的要限期关闭。普通建筑用砂石、砖瓦用粘土等矿种的开采禁止任意布点,可划定专区集中开采。停止新建粘土矿,控制开采总量。
四、砂石土矿出让方面情况
砂石土矿审批登记机关为市国土资源局,出让年限最长为3年,砂石矿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粘土矿因矿权人前期投入较大资金购置采矿设施,只能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砂石矿出让前需当地政府出具开采规划意见,国土、水务、自然保护、环保、畜牧、苏木政府等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出具意见或证明。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对拟定出让区域的砂石料根据质量、用途确定采矿权范围、储量,编制地质储量报告。根据地质储量报告(市局评审认定),市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发布采矿权出让公告,审查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符合资质条件的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组织买受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价款,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及缴费发票、营业执照办理划定矿区范围申请。
五、砂石土矿监管情况
我局非常重视砂石土矿的日常监管工作,每年均制定治理整顿方案,建立国土、公安联合执法制度。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矿管、政策法规、各中心所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建立执法大队与国土所相互制约的动态巡查机制,对非法开采砂石料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把非法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矿产资源法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坚决打击无证开采,乱采乱挖、非法转让、持过期采矿证开采砂石土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配合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非法使用爆炸用品、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我县的砂石土矿开开发利用有序进行。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用砂料普遍存在砂质细、土质大、云母含量高的现象,原料主要用于公路垫层,符合城市建筑用料标准的资源少。
2、县内普通建筑用砂石料矿多数规模小,无大中型矿山企业。存在大矿小开、整矿零开的情况,容易造成资源的丢失与浪费。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利用效率低下,以生产原料和初级产品为主,布局不合理,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
七、砂石土资源开采建议
1.加强矿山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由于距山区路程远,矿业权监督管理工作无法跟踪管理,致使无证乱采、盗采等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建议在山区设立检查站,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依法切实斩断采、运、销一条龙的违法开采,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合理设置采矿权
在设置砂石料采矿权时,按照合理布局、合理开采的原则,各矿权统一规划,留出一定的空间,避免过多设置砂石料企业,以此带动调高销售价格。一方面提高了开采砂石料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保护了生态环境。
3、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开发
砖瓦粘土矿占用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应逐步淘汰粘土空心砖,鼓励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黄河淤泥、工业尾矿等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形成符合当地建筑结构特点的体系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