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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汇编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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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精选30篇)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3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般便撑船”,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的。更另人痛心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轻自贱自欺自慰的恶习,甚至靠凌弱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平衡。人们习惯地称这种性格表现为“精神胜利法”阿q的性格形成于他的生活环境和人生遭遇,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喜剧的外表,悲剧的内核,使读者把阿q等人的形象清晰地印在脑海中,阿q的一生是悲剧性的,他的遭遇令人感叹、令人同情。我希望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勤勤恳恳,把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充实、快乐,做一个求上进的青少年,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好公民。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4

孔子说过好多的名言有关于友谊的,时间的,孝敬父母的等等。可我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是的: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这句话让我们知道了做人要懂的仁。

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生于公元前551年死于公元前479年是春秋末期鲁国人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仁——是世界上珍贵的的东西他最平凡可又珍贵,我们要获得它这样就可以让自己变得有品德,它就像大科学家爱迪生说的:仁慈是心灵美而不是行为美的体现。

有一天,子路身着戎装,全副武装地来拜见孔子,见到夫子后,拔起剑就舞了起来,问:「夫子,古时的君子,也是用剑来自卫的吧?」孔子答道:「古时的君子,以忠义为人生追求的目标,用仁爱作为自己的护卫,虽然不出窄小的屋子,却知道千里之外的大事。有不善的人,就用忠信来感化他;侵扰的人则用仁义来使他们安定。这样,又何须持剑使用武力呢?」子路听了非常的敬佩感慨道:「啊!我今天才听到这样的话,我愿从今以后,至诚恭敬地向您求教啊!」

孔子你是伟大的人物,我要向你学习。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5

读完李密的《陈情表》我感触颇深。在表中,一方面感激朝廷的知遇之恩,一方面又要为病重的祖母床前尽孝。进退两难,实为忠孝两难。他说道“我是败亡之过的俘虏,身分卑微低贱,受到朝廷的提拔和委命,哪里还敢迟疑徘徊,有更高的希求呢”感恩之心,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于祖母相依为命,在她年高体弱的时候,实在不能弃她离家远行。在最后,他乞求陛下怜恤苦心,成全其愿,准允他为祖母养老送终。那样的话,生愿以生命奉献,死后也要结草图报。忠君之情于一片孝心,令人感动涕零。

李密是懂得感恩的,他为了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而放弃做官显达的机会;他又为了回报朝廷的知遇之恩,许下了“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报国之心。最终晋武帝为其孝心所感动,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赏赐奴婢二人,并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人,应该常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而我们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人在一天天老去,我们是否可以像李密那样做到,暂弃某些机遇而回报亲人的养育之恩。感恩是一种对恩惠心存感激的表示,是每一位不忘他人恩情的人萦绕心间的情感。学会感恩,是为了擦亮蒙尘的心灵而不致麻木,学会感恩,是为了将无以为报的点滴付出永铭于心。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6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我一直想看。首先,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在科技并不发达的那个时代,竟能只用八十天就游遍全球!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福克,与牌友们打赌,要在80天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仆人路路通从伦敦起程开始了环游地球的旅程。一路上,主仆俩历经磨难,勇往直前,终于打赢了这个几乎无法实现的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对于我们21世纪的人来说,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100多年前福克先生的那个年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只能靠船等一些低级的交通工具,想八十天就环游地球简直是天方夜谈的事!但福克先生却成功了!从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让福克先生成功打赢这场赌局的,不是别的,正是福克先生坚强不懈的意志,和珍惜每分每秒,准确把握时间的能力。如果没有如此坚定的意志,当他面临着困难的时候,便会退缩、会躲避、会放弃;如果不珍惜时间,只需短暂的一秒,就可以让福克先生输掉他那赌上了全部家产的打赌的东西,使他一夜之间就倾家荡产。他实在令人敬佩,竟完成了那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任务;他的精神更令人敬佩,他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他的正义、善良、智慧、勇敢,还让我们感受到他坚定的意志。

我想,作者一定是希望我们读后有所感悟: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学习中,也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些优点,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面对困难不服输,知难而进,好好把握时间,这样,成功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7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这篇文章,是《永州八记》里面第四篇,题目叫做《至小丘西小石潭记》

有几个稍微生僻点的字,其实,这几个字,不明白的话,根据前后文的意思,猜猜也大致知道在说什么。所以,这篇文章很容易看懂。

有一种文章,是这样写的。有很多人,是这样写文章的。

很有镜头感的一篇文字。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以下的文字,完全跟随着一只镜头后的眼睛。

起点,是小丘。往西百二十步,有一片竹林。竹林那边是什么?这时候还看不到,竹林隔着。可以听到竹林后面的水声,环佩交鸣,用类似风铃的声音来形容水声,作者曰:心乐之。我们想象一下,真临其境的话,也会挺愉快。

竹子丛生,竹林大约挺密,不是轻易能穿越的,所以,专门说一下,“伐竹取道”,开辟出一条小路。作者这次来的时候,道路其实早已开好了,这里说一下,是告诉读者,有这么条新开辟的林间小路。

穿过林间小路,眼前豁然开朗。

眼光平视,眼前的小潭,清澈见底,见底,于是发现潭底全是石头的。眼光随着石底看回来,看到池岸,各种形状的石岸,尽收眼底。

眼光离开水潭,四顾,疏朗的树,摇弋的垂藤,萧萧索索,森森翠翠。

假如镜头由着脚下的路,出了小路,便该先见石岸,再见水光,继而四顾,方显藤树。

以上是看,看,视力所及,感受的是环境给人大感觉。

下面是观察,细看。

野鱼,百许头,近岸处,两三群最多了吧。“水尤清冽”,观鱼时,觉得鱼似乎在无背景的虚空中浮着。阳光照下来,鱼的影子,映在石质的池底上。鱼不动,影子也不动。倏地,鱼一弹,游向远处,霎时,又回来了。观鱼,鱼之乐,与人之乐,都是难与人交流的,会心的,便会心了。

看会儿鱼,眼光顺着惯性寻着水源。水来处,石岸参差,泉水明灭,情绪淡淡地,不想走过去寻个究竟。

坐下来,静下来,这石潭,其实是在林间的。竹树环合,林静风清,坐的越久,越有出尘之想。“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在这种环境中,都免不了有些悠悠的感受。

结尾,原来不是一个人。有同游的三个兄弟,加上两个从者。从者,是学生,还是仆人?反正,与四兄弟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样的文字,我们会想起来晚明小品,想起沈从文,想起俞平伯,想起周作人,想起汪曾祺,不是谁受谁影响,是,文章本来就是这样写的。

看到些什么,有些感受,心里不妥帖,于是,写点眼见的,写点微妙的感觉,想,会心人也有同样的感受。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8

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阳光强烈,空气明晃晃炫目耀眼,天空清澄得仿佛失底,犹如音乐的通奏低音,轻柔又宿命地笼罩着所有的声音,所有的时间。在高大的无边的树林里,阳光被割成分离的碎片,投在泥沼地和枯草堆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于是,关于成长,关于生命,关于渡边,从这里开始。

小说是以“渡边”的口吻展开描述的。主要讲述了渡边与直子、绿子的成长故事,提出了令人深思的主题——生死。可以说,《挪威的森林》既是死者的安魂曲,又是青春的墓志铭。在小说中,无数次提到了“死”。渡边与直子共同的少年好友木月的死,直子姐姐、直子叔叔的死。还有最令渡边震撼也最令我震撼读者的直子的死。那么美丽,那么纯洁,拥有那么干净的灵魂的直子,是受到了怎样的痛苦和煎熬,才平静地决定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村上春树说,这本书是“献给许许多多的祭日”,我想这话没错。这里许多人的死,令人感到揪心不已。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选择孤独、凄凉地放弃生命?我们如何去面对亲爱的人离世?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对待死亡?我以前同渡边一样很害怕死亡,更害怕亲人离世,害怕死亡将亲爱的人永远分离,我无法接受,陷于死胡同之中,越想越难过。读后感·但是,读《挪威的森林》时村上给出的答案,令我心头一震。他借渡边之口说:“死非生的对立面,死潜伏在人们的生之中。”既然无论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之人死的悲哀。

无论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怎样的柔情,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那么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从中领悟到某种哲理。然后继续背上行囊,踏上原定的路线不断前行,前行。既然无论怎样悲哀都要来,那么就趁现在,努力去爱。

每天我们都在面对生老病死,我们不需要太纠结这些,有个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曾经爱过谁,为谁哭过笑过……这些都是他们存在的证据,而我们只要记住他们对我们的好,记得那些爱,那些关系,他们总会感知到这份存在,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多彩幸福。

死亡并不可怕,那个人留下的一切,都还温热着。当我完全地领悟到“死并非生的对立面”后,就释然了。我和渡边一样,穿越了那片无边的泥沼和阴暗的森林,开始了新的旅程。

所谓成长,恰恰是这么回事,人们孤独地抗争,受伤,失落,失去却又会在阳光强烈、天空清澄的某一天,坚强地继续活下去。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9

围绕着灵魂的拷问和救赎,《罪与罚》开始了直逼人心的解剖。冷峻峭厉的文笔,让人读得异常艰难;深入骨髓的文字,无情地展示人性的虚伪、冷酷、残忍和搏斗。

19世纪的俄国文学灿烂辉煌、光彩夺目,涌现出像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享誉世界的文学大师,让后人敬仰不已,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其中非常杰出的一位作家,他们被冠之以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笼统地讲,这大体不错;但从细微处看,从文字魅力看,从语言的圈套来看,从人物塑造来看……从各个方面来看,用心品鉴,我觉得这远远概括不了陀氏的风格。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俄国同时代的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害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及其妹妹丽莎维塔后挣扎、焦虑、忏悔、亢奋、抑郁、颓废的复杂内心,复杂的心理活动交织出现,呈现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心理落差和事件的跌宕起伏,让人惊愕与困顿……

然而,我倒觉得《罪与罚》是对人类灵魂的拷问和救赎,是对不合理现实的控诉和愤懑,更是对人类自身的前途和未来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与瞭望,正是对人类命运前途的不懈揭秘才更显得谜团重重,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从这维度上来说,撼人心魄的心路分析使之具有了更为形而上意义上的文学价值和享受。

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人有三个层面——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

本我(ID)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代表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pleasureprinciple),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现最突出的时候。

自我(EGO)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

围绕着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塑造的一系列人物极其形象鲜明地呈现了出来。

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表面上看没有明显的动机,而实际上拉斯科尔尼科夫则认为她是社会的毒瘤,铲除她理所当然,客观上无意识中又杀死无辜的丽莎维塔,这既是逻辑的圈套,也是语言的圈套,更是生活的圈套,还是作家的圈套。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斯维德里盖洛夫,这是一个老_巨猾的享乐主义者,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哪怕去栽赃陷害别人,只要对他有利他就去做,而从斯维德里盖洛夫的行事说话来推断,他很可能年轻时和拉斯科尔尼科夫一样,曾经很狂热,也很聪明博学,但当一切梦想破灭后,他所选择的道路就是纵欲和享乐,但是当他对漂亮女人的无限欲望在杜尼亚那里受到挫折之后(他甚至想强_杜尼亚,但最后一刻放弃了),他就意识到自己的生命终归虚无。

卢任要娶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妹妹杜尼亚就是因为她贫穷而且美丽,所以能把她很方便收做自己的奴隶,并且还要她感激他,把他当作恩人。

陀氏的小说世界,揭示了一个残酷扭曲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充满着人和人之间的对峙和战争,伴随着吵闹和咒骂,甚至是癫狂的呐喊,无怪乎鲁迅这样的作家也说妥思妥耶夫斯基太伟大,但是只敬服,却总不能爱。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事》一文里,鲁迅说:“一读他二十四岁时作的《穷人》,就已经吃惊于他那暮年似的孤寂。到后来,他竟作为罪孽深重的罪人,同时也是残酷的拷问官而出现了。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利的处死,竭力要放它们活得长久。而这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仿佛和罪人一同苦恼,和拷问官一同高兴似的。这决不是平常人做得到的事情,总而言之,就因为伟大的缘故。但我自己,却常常想废书不观。”

眼下,艰难地阅读这本小说,正暗合了某种心理,在这种心理和生活的压迫下,《罪与罚》刻骨铭心,这是很多年轻人无法理解的,也许有些书注定要用心才能读得通……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0

老舍先生这本厚厚的《四世同堂》,既是北平城中的百态人生,亦是抗日战争时期,一段厚重的历史。正如老舍先生在开篇所写“他们生,他们死,他们兴旺,他们衰落„„”在这跌宕起伏的一路上,有多少人迷失方向步入歧途,又有多少人不失理想奋勇向前。 在书中,老舍先生用一个个形象的词汇生动的描述着每一位主人公,这些词汇不仅能描绘出不同人物颇具特点的相貌,更能准确的勾勒出他们为人处世的态度。面带笑纹,老成持重的祁老人;圆脸重眉,一团和气的祁天佑;深居简出,谦恭和气的钱默吟;尽职尽责,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当然也有卖国求荣的冠晓荷和太太大赤包。如果说祁老人和他的大家族是一棵茂盛的大树,那么小羊圈胡同便是一片林,大大小小的花草树木间,有相互依存,也有独自挺拔,更少不了旁逸斜出的杂枝残叶。老舍先生用他略带调侃的京腔京韵,写活了抗战时期北平市井小民的百态人生。

小羊圈胡同,似乎与外界相隔离,它有着自己和谐温馨的小环境,邻里和睦,相互帮助,即便有些小矛盾,也落不下深仇大恨。但当日军攻城,北平沦陷,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全都被打破。每个人都带着些震惊,惶恐与不安,但也有一些为此兴奋并蠢蠢欲动的人。不用说小羊圈胡同,单是从祁老人的家中,就会因年龄阅历的不同而产生极大的分歧,有人逃避,有人亲日,有人抗争„„单从这一个家庭,一条胡同的对待战争的理解与行动,便能映射出整个北平,乃至全中国人在日军铁蹄下,亡国奴的生活。

老舍先生用笔下栩栩如生的人物,写活了那段沉重的历史,用他饱含深情的文字,向我们展示着那段历史中一个个令人难以忘怀的细节。在老舍先生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日军暴行和叛国求荣者的谴责与批判,可以看到他对敢于奋勇抗争的志士们的敬佩与赞许,也可以看到他对被迫成为亡国奴的平常百姓的同情。老舍先生在文章结尾写下“起风了”三个字,必是希望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明白,无论狂风暴雨,总会有阳光冲破云层,重照大地的一天,清风仍会拂过,生活仍在继续。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1

主人公每次看见的月牙儿都是不同的状态,暗示生活每况愈下,越来越艰难。

她第六次看见的月牙儿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光儿微弱,不大会儿便被黑暗包住,她感到苦闷,母亲当了暗门子。暗示黑暗已经来临;第七次看见的月牙儿没出现,只有黑暗连点萤火的光也没有。暗示当时的社会太黑暗,她憎恨自己无能为力,也憎恨母亲心太恨,可是钱更恨;第八次看见的月牙儿是美的,清亮而温柔是希望的开始,她已经决定做暗娼。

“女人得承认自己是女人,得卖肉”她更加实际更加明白了这黑暗社会给她带来的一切,她开始卖了,她上市了。

她彻底步入了深渊跳进火坑。

小说揭示了在当时的黑暗社会妇女为了生活,被迫出卖自己的肉体的真实社会状况。由此看出,当时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百姓过着怎样水深火热的生活,叫人生不如死。我并不觉得她可耻、下贱,相反我对她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吃人的社会}做出的决定感到理解。不知道大家对主人公有何看法?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2

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3

《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4

读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读《背影》的时候,只是由于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过,并未当真体味其中的深意。可当这一次细细读来,却发明这篇短短的散文竟储藏着作者对父亲无穷的悼念与打动。同时这份感动也涉及着每位读者心灵最深处的软部。

散文一开头,便被祖母辞世,父亲赋闲的灰色氛围所覆盖。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恰是灾患丛生的日子。”繁重的负债和混乱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阳光下,无不流露着无奈与悲伤。可当父亲在萧瑟寒风中对呜咽的儿子说出:“事已如斯,不用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一个富有责任感,刚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现在读者面前。

终于、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后,要到南京某事的父亲与在北京上学的儿子踏上统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亲迟疑着是否要亲身送儿子上火车,父亲晓得二十岁的儿子完整可以照顾好自己,可是父亲仍是决议自己去送,因为他想再多陪陪儿子,亲眼看儿子登上火车,安全离去。

到了车站,年轻的儿子总想显示自己的口才,讥笑父亲的对茶房的嘱托,感到父亲脑慢口拙。当时间飞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个时候,一句“我那时真聪慧的过火“,道出当时自己的成熟和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紫毛大衣,让儿子在座位上铺好。而后让儿子待着别动,自己去给他买些橘子。买橘子的这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极为过细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亲,迟缓,吃力的高低于铁道之间,但却乐此不疲。因为父亲手里拎着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对儿子丰满的密意与忘我的爱。儿子在这时流下了热泪,但却极快的擦去了,当时的他还不愿也不太会英勇的向父亲流露炙热的蜜意。而当眼泪再次流下,感动达到极点时,父亲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当父亲的身材匆匆朽迈,性情也日渐孤僻,火暴,时常为琐事对家人发怒。但即便性格变得再怪异,难处,也转变不了对儿子的那份深深的挂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面对着父亲说大限之期将至的来信,再多晶莹的眼泪也换不来与父亲相伴的半点时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动之余,还要沉思本人与父母的关联。别将吩咐当做絮叨,别将宽跟当做无能,更别将工作当借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这就是我这次读《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着年纪的增添,经历的增加,我还会再读这篇散文,盼望那时我能够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5

这本书经过主人公安娜卡列尼娜追求感情而失败的杯具和列文在农村面临的危机而进行的革命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乡下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安娜可列尼娜的哥哥奥布朗斯基在已经有五个孩子的情景下却仍与家庭教师相爱,与他的妻子杜丽闹翻。而赶去莫斯科为哥嫂调节的安娜,却在车站认识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角——渥伦斯基。于是,这个纠结的故事就这样华丽丽的开始了。

话说当时,杜杜丽的妹妹吉提正暗恋渥伦斯基,可渥伦同学却无心娶她。十分不巧,爱着吉提的列文从乡下赶来,在舞会上向吉提求婚,却被当场拒绝。在同一场舞会上,渥伦斯基被安娜迷倒,不顾一切地追到人家家里才想起来安娜已经有家庭了,安娜的丈夫卡列宁也觉得渥伦同学有点一根经,所以也露了面,言下之意便是——喂,我是她丈夫,别把我当空气。本来吧,这事到这也差不多要结束了,可是当时艰辛谁人知?没想到安娜和渥伦斯基,一个里应,一个外合,硬是弄出一大堆事儿来……天理难容,也注定了他们的杯具。

最终,安娜卧轨自杀了卡列宁参加了她的葬礼,并带走了他们的女儿。渥伦斯基受到良心的谴责,志愿参军去塞尔维亚与土耳其作战,但求一死。哎,要我说,他早干嘛去了?

哎,回想当时看书时,我可没少骂渥伦斯基和安娜,感情是一回事,家庭又是一回事,他们所谓的感情是虚无飘渺的,无论如何总不应当冲开家庭的底线。虽然说当时卡列宁与安娜岁数相差甚大,但他宽容可是少见的,他总在为安娜着想,对安娜的私生子也很好,更只因安娜之后有了悔改之心而求他原谅,他便原谅了她,样的胸襟一百个人里面也没有一个啊!从安娜的种.种来看,安娜是一个连自我都不会为自我研究更别说顾全大局的人,不理解道德为何物的可怜人,也正是因为她自我,才一手造就了这场杯具……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6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经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述,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向在追求着索丽娅。

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我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

安德烈公爵不仅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此刻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我想过。

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可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激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7

穿越百年的孤独,我飞到这个寂寞的夜。

我,是一只蛾。我把翅膀妆扮成没有色彩的灰褐,就像我的心情。以为这样可以隐蔽自己的孤独。

听说有一种蝴蝶,在白天追求花的美丽与芬芳。而我却追求一种光明,我不喜欢白昼,因为它没有温度。蝴蝶有七彩的翅膀和轻柔的舞姿。人们用最华丽的辞藻,写成优美的诗,赞美他们。而我注定要孤独的隐蔽在这寂寞的夜。可我从不悲伤,也不自卑。但,我孤独。

百年的孤独,换来一个醒着的残夜――没有月光的温柔,没有暖风的矜持,只有片片蛙声,撕破整个滴血的夜。这一夜,是我生命中最后一个音符,也是最美的……我终于要去追寻一种炙热的光明,用整个身躯。

而那丝光亮,似乎又那么遥远。我来不及抚慰受伤的翅膀,带着一丝伤痛,追寻着。是的,那是一团烈火,火红的光明。我倦了,累了。没有丝毫的恐惧与犹豫,我孤独着,痛着,累着,义无返顾地飞向那片光明……

一只蛾,穿越百年的孤独,终于在烈火中,化成一个透明的灵魂。

而那个灵魂,又终究要回归于――那百年的孤独。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8

这几天,我看了大仲马写的《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法国水手,受到了船主的器重,要提拔为船长,船员丹格拉尔很嫉妒他,于是他和唐代斯的情敌菲尔南一起诬陷他是拿破仑党人。检察官维尔福因为害怕唐代斯暴露出他爸爸就是拿破仑党人,私下里把他关进了伊夫堡监狱的地牢里。而他们依靠投机钻营,进入了上流社会。

在监狱里,唐代斯认识了一名神甫,神甫教他了许多知识,并帮他推断出谁在诬陷他,在长期交往中,神甫最后被他的勇气、善良和正义感打动,告诉了他基督山岛宝藏的位置。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忍耐了十几年后,唐代斯终于逃出了监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登上了基督山岛,找到了财富。

他回到了家乡,发现自己父亲早已饿死,女友也嫁给了菲尔南。他先是化名为水手辛巴达,给老船主许多钱,使他们摆脱了破产危机,然后改名为德·基督山伯爵,混迹于上流社会贵族之间。他收买了电报员,发出错误电报,使丹格拉尔在投机中亏本,然后把自己存放在丹格拉尔银行的钱全部取出,丹格拉尔无力支付,最终破产了。

基督山伯爵又假装和维尔福夫人谈话时提到毒药,维尔福夫人为了让自己亲生儿子继承财产,毒死了维尔福的岳父岳母,又接着准备毒死维尔福的父亲和女儿,基督山伯爵救出维尔福女儿后,揭露了维尔福不为人知的罪恶,维尔福家破人亡,最后发疯了。随后,基督山伯爵把菲尔南发迹前出卖主人,背叛国家的事情传开,菲尔南身败名裂,妻子和儿子离开了他,菲尔南找基督山伯爵决斗,发现基督山伯爵就是自己曾经陷害的埃德蒙·唐代斯后,羞愧难当,回到家后就自杀了。

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精彩,情节曲折引人入胜,人物刻画个性鲜明,文章揭露了当时上流社会贵族们的腐朽没落和阴险狡诈,基督山伯爵也刻画的十分神秘,他知识渊博、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快意恩仇的人物形象也跃然于纸上。实在是一本值得阅读的经典名著。读完这本书,我还领悟到:邪不胜正,恶有恶报。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19

很久之前就知道《包法利夫人》的内容梗概。今天夏天终于有机会读它。

夏尔其实并没有真才实学,他莫名其妙地通过了医学考试,成了一名医生。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中年寡妇,妻子死后,他又娶了邻村的一个农民的女儿爱玛。他开始行医就名声大振,在治好了爱玛的父亲的病后,爱玛稀里煳涂地嫁给了他,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爱玛生活孤寂,她开始思考爱情和男人。她认为自己的丈夫应该有异于其他一切男人,他应该是漂亮的、有灵性的、出类拔萃的、迷人的。然而,她的丈夫却粗俗不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应邀参加一个舞会,她见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她和男人跳舞,玩得很开心。回到家后,她还想念着她的舞会。包法利见他整天郁郁不乐,便决定搬家。

他们从道特到了永镇。她怀孕了。到了永镇,她遇到了青年男子雷宏,他是个文书。她和他谈恋爱。女儿出生后,交由木匠的妻子喂养。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宏谈情说爱。不久雷宏离开了永镇,她要跳楼,被夏尔发现并阻止了。很快她又遇到了罗道夫,罗道夫叁十出头,有和女人交往的丰富经验。他们相爱了,偷偷交往了叁年。最后爱玛要和他私奔,他逃跑了。爱玛失恋了,她病得要死。夏尔细心照顾她,她慢慢恢复健康。在鲁昂看戏时,她又遇到雷宏。雷宏这次一定要得到她,他们在一起了。她爱得太疯狂,不停地给情人送礼物。以至最后负债累累,法院要扣押她的不动产。她的情人帮不了她,她服毒自杀了。在她死后不久,夏尔发现了她两个情人写给她的情书。他说这是命。再后来他也死了。他们的女儿被送给一位姨妈抚养,姨妈生活穷苦,把她送去做工。

整个小说写得就是一个女子企盼更绚丽的人生,在幻想与现实之间挣扎。我理解她。她的悲惨结局,不能怪她喜欢幻想。她一开始就错了。她年轻还读过书,不应该按着父亲的意思嫁给没有才学而又粗俗的夏尔。她并不了解他,只知道他有名气。婚后才感觉和他生活并不幸福。她内心孤独,渴望有激情的生活。当她遇到比夏尔好得多的男人,她就开始外遇。夏尔粗心大意,什幺都发现不了。为了向情人表达爱意,她大肆挥霍钱财,欠了很多账。于是就有了最后的悲惨结局。

归根结底,她失败的塬因有两点。第一,她不该嫁给夏尔。第二,她不应该给情人送礼物。约会中应该男人付账,女人不应该为钱烦恼。外遇没有什幺,她那幺漂亮、又聪明,怎幺甘心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只不过什幺都得有个度。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0

我听说《环游地球八十天》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代表作,一直想读这本书,终于这次有了机会。它那有趣的故事情节使我流连忘返。

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福格在俱乐部与朋友闲聊,竟引出了以两万英镑为赌注的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赌局。福格坚信八十天内可以完成环游地球的任务,于是,他便带着仆人万事通开始了旅程。按照福格先生的计划,他们必须日夜不停的乘轮船,坐火车,如果有半点差错,便会导致赌注的输赢。一路上,福格不仅遇到了铁路断修等无数障碍,还被一个老练的警探所跟踪,他误认为福格是一个大盗,要把他抓捕归案。最终,警探把福格关了六天。但是福格先生以他的机智、聪明、镇定最终却赢得了两万英镑,还获得了爱情。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自己也和福格、万事通他们一起环游了世界,这本书不仅让我增长了我对世界各地的了解,还认识了福格,万事通等机智,勇敢的人物。

这本书这麽多年多年一直受到世界各地读者的追捧、欢迎,因为它向我们宣扬了一种坚贞不屈,百折不挠的精神,我也体会到了:不管条件怎么样,不管困难有多大,只要有所行动,就会有所收获。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1

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2

《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绅士福格(全名菲勒斯·福格)在赌场与朋友打赌:只用八十天就绕地球一周,这时候,恰好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小偷长相与福格十分相似,于是被一个英国皇家侦探菲克斯误认为是小偷,于是和福格主仆两人在一起。在途中遇到了一些事,如:因为铁轨没有修好而骑大象了,遇到了艾乌达并解救她了,遇到了海上暴风雪了,仆人路路通(全名若旺·路路通)被菲克斯灌醉了跟不上主人了,遇到了一个快断了的桥差点掉到了下面的河流里了,火车又遭到土人的攻击了,火车太晚,只好坐雪橇了,到了最后,只差五分钟,第二天,原来少算了一天,最后,他赢了的一件事。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菲勒斯·福格在危难面前总表现的镇定自若,这完全源自于他丰富的阅历和强大的自信。在他冷冰冰的外表下,隐藏着强烈的对生命的热枕。他从不放弃希望,无论前面的道路是怎样的艰难他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若旺·路路通有着法国人特有的浪漫的性格。他由于性格淳朴、冲动、莽撞总是不停地闯祸;可也因为他的机智和忠心耿耿,在危机关头救了艾乌达。后来又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全车的人。菲克斯愚蠢又偏执。他对自己认为有盗窃英行巨款嫌疑的福格的环球旅行设计了许多障碍,使福格在一路上陷入重重麻烦之中。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3

《隋唐演义》一百回,是一部兼有英雄传奇和历史演义双重性质的小说。作者褚人获,字稼轩,又字学稼,号石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年前后在世。终身不仕,文名甚高,能诗善文,尤喜涉猎历代稗史轶闻,著作颇多,最能代表其文学成就的是《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叙事从隋主伐陈开始,以“安史之乱”后唐明皇回京作结。它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以隋炀帝--朱贵儿为中心人物的隋末官廷故事,二是秦琼、单雄信、程咬金等“乱世英雄”反隋的故事,三是唐明皇--杨贵妃为中心人物的“安史之乱”前后唐代官延故事。全书将隋炀帝--朱贵儿与杨贵妃--

在反隋英雄中,秦琼一生的经历最具典型性。秦琼曾充任过地方上的“捕盗都头”,对造反的“勾当”几度迟疑。当“盗贼”程咬金、王伯当等人以拜寺为名在家聚义时,他出于江湖义气,毅然冒着生命危险放走了众人。在亲眼看到了麻叔夜吃人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彻底认清了隋王朝的极端腐败本质后,他自觉主动走上了反抗道路。参加起义队伍后,他利用自己在江湖上的声望,为壮大农民起义队伍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在瓦岗寨上,他成了翟让军事集团的中坚力量之一。 你知道我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最恨的是谁吗?让我告诉你吧:我最恨的是杨广,为了权力连自己的父亲都杀害,造成了天下分裂的局面。

我读了这篇文章,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爱父母爱兄弟姐妹,热爱祖国,忠于社会。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4

纵观安娜的婚姻,可以说她经历了两段完全不同的婚姻:封建包办的名副其实的婚姻,还有因爱情结合的有实无名的婚姻。她在婚姻中的勇于探索、勇于反叛,是值得我们分析思考的。

安娜可以说是在不理解爱情的情况下,被家长包办,嫁给了比她大二十岁的丈夫——卡列宁。

卡列宁不仅虚伪、僵化、生命意识匮乏,还是一个工作狂。他每天的工作持续到睡觉前。他只和生活的映像打交道,妻子是他思维中的妻子,她只是一个符号,只是一个附庸。他不考虑自己的情感需要,也不考虑安娜的情感需要。当安娜和他之外的男人交谈的火热,他并不在意。可他发觉大家都在意时,他就觉得不正常了。他对妻子缺少关心,对真实的生活一味避让,在安娜看来:“他不是一个男子,是木偶!是一架机器”。

安娜这个感情真挚的人,遇到了处处以虚伪为生活准则的丈夫。她试着去好好地爱自己的丈夫,可一次次遭遇失败之后,特别是当她把自己细腻的情感全部转移到儿子身上后,他把对丈夫的感情封闭了起来。她不和丈夫交流自己的喜好,不再在乎他是否关心自己的喜怒哀乐,她身上仿佛披了一件戳不破的铠甲,里边包裹着她的希望被尊重、被爱的情感,还有自己对生活的热爱。安娜学会了用理智拜托苦恼。于是,他们的家庭就沿着符合宗教和道德规范的轨道“正常”的运行着。她和丈夫之间没有争吵,只有和谐。而这种靠虚伪建立的和谐,缺少情感依托。这两个性格上完全对立的人,在彼此适应的过程中,放弃了他们的感情纽带,丈夫没有考虑过妻子的情感、思想、愿望,妻子也不能领会丈夫的痛苦,他们的交集已变成空心。这样的婚姻只能是岌岌可危。他们的婚姻生活中最终出现了第三者。

在他们的婚姻处于存亡危机时,我们看到靠虚伪建构起来的婚姻是经不起推敲的。安娜在感受到追求者给她带来的快乐时,他开始用审视的眼光看这个与她朝夕相处了八年的伴侣:他的样子是可笑的,他的性格是卑劣的,他简直就是虚伪的代名词。当妻子告诉他,有男子向她求爱,他告诉妻子,他相信妻子懂得分寸,这属于正常的事。当他意识到妻子出轨时,他害怕妻子的坦诚。他不愿意也不知道如何去处理这样的事情。他觉得那是妻子的良心问题,他的宽宏大量就是在拯救妻子。他在婚姻中的不作为,他无视妻子情感的存在,他的漠然,最终让安娜彻底失望了。他不懂爱,只是冠冕堂皇。安娜感觉他是与自己的婚姻不相关的人,是外人。面对他的虚伪,安娜愤怒了,她想撕破这一切,她讨厌虚伪,厌恶谎言。当弗伦斯基的爱情帮他烧,她甘愿冒犯法律和传统习惯。她对旧婚姻的背叛、对爱情的勇敢追求,从本质上说,是对整个俄国贵族社会的背叛。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5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着。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6

我读了呼兰河传,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写作方法,也会让人知道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让现在的我们懂得去努力可以创造更好的未来,也可以让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知道我们祖国的花朵可以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第一章让我了解了这个地方,比如学校或是一些小店,读完第一章以后突然让我觉得这里有一种家乡的感觉。作者像把这里的人物写活了一样比如一个卖馒头老人倒在地上起不来了,过路的人趁老人不注意拿几个馒头就走了。这种事在现实生活中也时常出现。后面几张都是写在这里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虽然生活不富裕但每天开开心心也很好他们在这里很幸福不用天天那么伤心。

以后我们要努力学习,让现在的生活变得更好让我们的家人更幸福。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7

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的脸庞似乎有些发热——太自不量力了。就好象用一只最渺小卑微的手去触摸一个最伟大的灵魂——我毫无理由对这位名垂千古的作家和他的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评价,我只能说,这是一篇小小的读后感。

拉丁美洲古老的沿海村庄、神秘瑰丽的印第安传说,和一位聪慧而慈祥的外祖母,正是这些最纯朴原始的因素构成了马尔克斯的童年,也构成了《百年孤独》最深处的灵魂。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才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美丽与神奇。因为在这里,文字在魔幻而绚丽的面纱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热忱的眼睛。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有史以来最伟大文人的代表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正因如此,马尔克斯成为了的一个没有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引起激烈争议的作家。也正是这个人所共重的马尔克斯,用他无羁然而绚丽的想象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世界。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所以取得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同它强烈的魔幻色彩是分不开的。在过多的强调与重视理性的时代,书中那随心所欲的描述,严肃的夸张,以及那莫可名状的神秘的命运,无一不使读者对其充满了惊喜与向往。马尔克斯对人类天性中的孤独感进行了深刻的、前所未有的描绘。主人公们孤僻的神情、倔强而随心所欲的性格,以及内心深处那从未停止过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使手中紧握着这本书的读者呼吸也急促了,心灵的震撼更是无可描述。那从初生之时起便深深蜇伏在心底的、对孤独天性的向往、对原始自然的肉欲般的渴求,以及对所有未知的世界和不可名状的新事物的深深的恐惧,全数冒失地挣扎着要浮出水面、翻江倒海了。

回到书中,从智慧而执著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被绑到橡树上那一刻开始,直至这个家族中的一个因爱情而受孕的婴儿的死亡,这片在忧郁中喧嚣了一百年的土地终于回复了最原始的宁静。

而在这百年家族的历史中,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由始至终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就是乌苏娅。这个矮小、坚韧、有着完美性格的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家族在物质、精神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柱。在初期,她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要使布恩蒂亚家族强大并兴盛;而到了末期,她又徒劳却乐观地要复兴这架因腐朽而吱吱作响的庞大机器——只有她才拥有这样的精神与力量,也只有她,了解并爱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

很明显,整书中仅有的几个性格坚毅勇敢,思维逻辑正常的人(如乌苏娅、雷蓓卡)都是同布恩蒂亚家族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此,可以说使这个庞大的“疯人院”日渐走向毁灭的,并不是战争、斗鸡,也不是_荡的女人以及那些令阿卡迪奥们心醉神迷的异想天开的事业,而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孤独。似乎,他们的悲剧是在最初始的时候就早已命定了的。

马贡多就如一座孤独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沼泽上径自漂荡。外界的每一样新鲜事物都令这儿的居民们惊奇而恐惧;好似不属于这个地球的吉卜塞人墨尔基阿德斯在这个家族的不断出现(不管是开始的实体还是后来的灵魂),指引了家族中的几代人在银匠工作间的沉迷;养女雷蓓卡与老姑娘阿玛兰塔的坎坷、多厄的爱情;家族中一再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在狂乱激情掩饰下的乱伦;因与情 妇的纵情酒色而导致牲畜的疯狂繁殖;香蕉园工人被政府军成批地屠杀,尸体用火车载到海边去丢弃,从此以后,马贡多陷入了无休止的暴雨之中,以及,这个家族中最后一对情侣的真实而又迷茫的爱恋,等等等等……这一个个看似荒唐的情节,由始至终都在一种淡淡的悲伤而恐惧的氛围笼罩下被马尔克斯不动声色地讲述着,最终讲述成这样一部流芳后世的不朽名著。直至今天,在我第N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即依旧感到庆幸。如果我傺读到过这本书,如果我终生都与它错过,那么在我的生活里,将少了多么浓重而绚丽的一笔;在我的思想里,将缺了一场多么令人心悸的洗礼!

我爱《百年孤独》。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8

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攻璃砸碎;听着录音机里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这时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意思!”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拉拉”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丘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那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29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这篇读后感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著作《论语》阅读心得感想 篇30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