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毕业论文范文优秀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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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论文范文 1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干群关系取得的成绩
第一,重新树立了党和政府踏实为民办实事的形象。新农合实施后,很多群众和干部普遍认为这是党和政府自改革开放以来,继土地承包责任制和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为农民办的又一件大好事。新农合赢得了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加深了党和政府踏实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第二,广大农民得实惠,对干部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现在为了宣传新农合和收缴参合费,村民基本上每月都可以见到村干部。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多了,交流多了,感情就拉近了,干群关系和谐度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在开展农村工作时的苦衷和不容易也需要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有双方都作出应当的努力,干群和谐的局面才能早日达到。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农村干群关系存在的问题
第一,有的干部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易引发群众对立情绪。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的强制参与。一些地方在新农合制度推广这一过程中把主要精力放在“参合率”等指标上,为了完成参合率,某些地方的工作方式简单甚至是粗暴,容易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第二,农民参保费逐步增加,对干部的不信任度增加。参保基金出现的逐年递增,使农民很难理解和接受,担心参保费出现无限制的上涨。有的农民甚至会对新农合政策产生误解,觉得这是变相征收农民的费用。第三,个别干部联合卫生机构弄虚作假,套取现金。2010年5月至6月,国家审计署对全国9个省内的45个县及97个新农合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调研检查,主要检查了新农合资金的筹集情况、运行情况及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发现的问题有:挪用新农合基金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等;新农合经办机构虚报参合人数套取财政补助资金;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把关不严,擅自扩大补偿范围和提高补偿标准;新农合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中乡镇卫生院为收取住院费用,医院为门诊患者办理虚假住院手续并报销;乡镇卫生院利用虚假病历等获取新农合补偿款。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农村干群关系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
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我国幅员广阔,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从地方政府到农民个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实力差别较大。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实力较强,农民的收入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就会相应较高。而在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由于这一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较慢,在筹资上就会相对较弱。资金筹措困难是农村合作医疗中最主要的问题。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的困境
(三)干部和群众自身的因素
(四)法律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
第一,有章可循但立法层次较低。新农合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现行新农合仍然依靠领导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来推动和维系,易受宏观政策变化、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中心工作调整或注意力转移的影响,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导致新农合在一些农村地区的运行中缺乏权威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只有制定统一的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总结经验,才能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监管体制与机制不健全。新农合涉及的部门大概有审计、药监、工商、物价、卫生、人社等,各部门各行其责,最终导致监督体制乏力。有媒体曾报道云南某医院因新农合问题多次被当地药监局查处,而当地卫生局对此却毫不知情,依旧保留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
(五)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
农村农业论文 2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50年过去了。在这半个世纪中,中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成就是,中国的农业和农村所发生的巨变。
众所周知,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
新中国成立,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开阔了宽广的道路,并已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转折。第一次大转折从1949年到1978年,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农业和农村演变为社会主义的农业和农村。尽管在前进的道路上出现过挫折与失误,但中国农业和农村仍在各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就。第二次大转折是1979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中国农业和农村获得了更为突出的进展,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概括起来,这些变化有:
(一)农业持续高速增长,摆脱了农产品长期严重短缺的困境
中国人口众多,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长期以来存在农产品供给困难,严重地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1979年以来,由于农业持续、高速地增长,这种局面已基本改观。我国农业总产值指数(不含农村非农产业,按可比价格计算)如表1。
(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农村经济走向全面繁荣
在农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中国农村发生另一个巨大变化,即农民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等,非农产业兴起。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创办了各类乡镇企业,大大改变了农村经济面貌,甚至改变了中国的经济格局。
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非农产业比重日益增加。早在1987年,农村非产业产值已超过农业产值,现在农村工业已�
农村非产业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农业以及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1978年至1997年,乡镇企业补农建农资金累计大1580亿元。1997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占农村社会增加值的2/3,农民收入的1/3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45%,占全国出口创汇的38%。可以说,农村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
(三)农民基本上摆脱贫困,走向小康
旧中国农民绝大多数处在饥寒交迫的困境。新中国成立后,农民收入与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978年为134元,1997年已增至209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年递增6%以上。其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15%提高到约40%。农民的消费结构也开始发生变化。恩格尔系数从67.7%降为55%,农民的住房、衣着、日用品消费、耐用品消费、文化教育、医疗和储蓄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9亿农民绝大多数已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温饱问题,已达到或接近达到小康水平。在普遍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政府一方面允许少数人和地区首先富裕起来。1997年人均年纯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农户约占总农户的30%以上,其中超过5000元的约占5%。另一方面,政府以更大的注意力集中解决贫困问题。农村贫困人口已从1978年的占26%降为占州,至2000年,可以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无论在中国历史上,还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巨大的成就。
(四)巳经初步形成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后,取得的胜利,开始了建设社会主义农业和农村的伟大历史进程。经过农业合作化,在1956年基本建成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农业制度。但是,由于当时在很大程度上照搬了原苏联的办法,并受当时“左”的思潮的严重影响,过急的合作化以及错误地实行了农村制度,曾经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其基本点是:①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②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③废除,实行土地集体所有,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④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⑤坚持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6)坚持科教兴农;(7)坚持对外开放,引导农业逐步走向国际化;(8)坚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9)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10)以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农业和新农村为伟大奋斗目标,并分步骤予以实施。
正是依靠了上述基本点,中国才取得了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的巨大成就,并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应该看到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农村还不发达,离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农业和农村的宏伟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为此,我们要在坚持已有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
二、发展新阶段
经过建国后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的发展,我国农业和农材的发展正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个新阶段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农业和农村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经明显下降(1952年为50.5%,1978年为28.1%,1997年为18.7%),而且将继续下降。这反映了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已取得了显著进步。这种状况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农业重要性在弱化。实际上,这标志我国已从工业化初期阶段进入中期阶段。在这个阶段,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关联度日趋紧密。在工业化初期,农业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农产品和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农业基本上是封闭或半封闭的自我循环系统。现在的情况有了很大不同,农业已成为日益开放的系统,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有了日益紧密的联系,它们之间� 在这个新阶段,轻视了农业,走片面工业化道路,将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从农村经济看,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可能持续增加,它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总之,新阶段的特点是从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的二元结构正逐步向一元结构转化。这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待色。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正走进世界经济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正在加速。在过去的50年、特别是前30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由于多种原因,与世界经济基本上是隔离的,相互影响较小,但这又是导致我国农业和农村落后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开始与世界经济发生联系,这种联系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现在,农业和乡镇企业都日益需要开拓国际市场,国际市场的变化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影响已越来越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已处在关键时刻,加入该组织预期为时不远。一旦加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将面临国际化的新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的农业和农村必须尽快适应这种新形势。
(三)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质变
由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我国农产品长期供给短缺的历史已基本结束。现在的情况是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很多农产品还经常出现“卖难”的现象,农产品由卖方市场转化为买方市场。在短缺时期,农业发展主要受资源约束,现在已转变为主要受市场需求的制约。这就是说,我国农业已经达到能够稳定地解决国民温饱的水平。所以,农业不能再单纯以追求数量增长为目标,必须把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到突出的重要的地位,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但在明确上述变化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从长期看,从人口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看,农产品总量还必须继续增长,以避免再次陷入短缺的困难。资源的约束仍然是农业发展的严重的限制因素,不能掉以轻心。所以在新阶段,农业处于市场制约和资源制约的双重压力下,农业的发展要以效益为中心,力争高产、优质和高效。
(四)农业产业结构进人重大调整、优化时期
在短缺时期,我们在资源配置上不得不把主要力量集中在粮食生产上,以满足全国各地区的粮食需求,但其负面影响是难以做到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粮食的增产,农业中多种经营已经有了较大发展。现在,较普遍出现的农产品市场需求不足,为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供了大好时机。这就是农业产业化在我国大发展的背景。所以在新阶段,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农业将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转化为现代产业体系。农业中水平方向的分工分业、农业专业化将迅速发展,农业中垂直方向的分工分业,包括产前、特别是产后的社会分工也将迅速发展,从而形成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体系。
(五)农村非农化的重大转折
农村非农化趋势在过去的20年间已经引起了农村的巨变,在新时期将进一步发生深刻的变化:①农村二、三产业将进一�
(六)科技进步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制度的创新和政策的调整,以及资源投入的增加。毫无疑问,后两者在新时期仍将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的因素,但主要的推动将日益依赖于科技的进步。无论是农产品数量的增加、质量的改进和效益的提高,也无论是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和调整,都将主要取决于科技的进步。政策和资源的投入,也必然要根据科技进步的需要进行方向和结构的调整。
(七)增加农民收人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战略任务
增加农民收入历来是我们的目标。但在以往,农民收入主要是改善农民的生活和福利问题,现在不同了,农民收入已经日益关系到农业和农村能否顺利发展,以及关系到国内市场、从而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提性问题。而且,过去农民收入的增长是和农业的增产几乎同步。农业丰收了,农民收入也随之增加了。现在,农业丰收了,农民不一定增收,甚至会出现减收;农民的收入来源也日趋多样化。因此,农民收入问题,不再单纯取决于农业生产,必须把农民收� 也就是说,新时期发展农业的目标和农村发展的目标是经济发展和增加收入。
(八)环境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剧增
农村毕业论文范文优秀27篇
如前所述,适合于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已经基本探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制度已初步形成,但不能认为改革的任务已经结束。在新的发展阶段,不仅需要继续落实已经明确的任务和办法,还需探讨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上述问题的解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何在农业和农村中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说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因此,在新阶段,仍需十分重视发展道路的研究,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制度,继续保持农业和农村旺盛的生命力。
三、对策
在迈向21世纪之际,如何面对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任务和新问题?概言之,就是要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其目标是:至2010年,全面实现小康;至ZI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业和新农村。为此,我们的对策主要是:
(一)坚持从全局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
在21世纪上半叶,我国国民经济将持续以较快的速度发展,逐步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将完成从落后农业国向较发达的工业国的伟大转变。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牢记: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为此,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要正确处理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均衡发展;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要实行农村和城市的协调发展,初步实现城乡一体化;要切实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二)稳定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制度
所谓稳定,是指要坚持农村基本政策,这是经过长期实践所形成的成功经验,农村基本政策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主要指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坚持以劳动所得为主和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这三项制度,是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农业和农村的特征和特色。
所谓完善,是指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基础上,使这些制度得以贯彻落实,并且日益完善起来。这方面的问题很多。我认为在新阶段,要特别重视的是:
(1)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符合丰产力发展的要求,不能动摇。为此,要确保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逐步实行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2)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双层经营中的统一经营层次必须加强,包括管好用好公有的土地和其它集体资产,办好集体的企业(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各种集体经济组织,都要尊重承包农户的权利,并采取各种措施为承包户服务。
(3)在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要支持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乡镇企业,要集体的、个体的、私营的、外资的企业共同发展,要提倡相互渗透的混合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要支持股份合作制的发展。
(4)完善分配制度,落实以劳动所得为主和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是从农业和农村的总体来说的,在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形式的经济组织中,要采取相应的分配政策。总之,要调动劳动者和投资者的积极性,从允许部分农民和地区先富裕起来,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三)推进农业市场化
农业商品化是农业现代化的起点,农业市场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加速推进农业市场化,才能为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l)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真正把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建立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上。坚持市场调节,并不是不要国家宏观调控,这十分重要,不能盲目崇拜市场的自发作用,但也不能以宏观调控为名,恢复僵化的计划经济制度。
(2)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尽快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继续发展农产品初级市场,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发展各种流通方式。
(3)加强农村市场建设。引导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规范发展。
(4)培育农民流通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要从保障农民温饱的农业产业结构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农业产业结构。为实现这种转变必然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根据市场需求,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扩大产销对路的各种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的生产。在这个过程中,要通过宏观调控保证两点:一是继续保证粮食的稳定增产和供给,保证未来人口增长高峰时能实现粮食基本自给(自给率直为90%~95%);二是保证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源的增长,制止一切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短期行为。
(2)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分工,使原来居于副业地位的农业生产部门,成长为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部门。农户、现代农业企业逐步走向专业化,形成自己的特色,从而使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3)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的社会分工,还必然会向纵向发展,使农业发展成有产前、产中、产后各个产业部门的生产一销售体系,并与第二、三产业相互交织。我们要适应这个趋势,发展各种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使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继续推进农村非农化进程
农材非农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
(1)乡镇企业要适应新形势,通过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技术创新,迈上一个历史的新台阶,保持继续增长的趋势。特别是要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着重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等。
(2)发展小城镇。小城镇的建立和发展还将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改进农村工业布局;有利于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有利于我国城市的合理结构和布局。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一哄而起,不能脱离经济发展需要而盲目发展,更要注意节约耕地和保护环境。
(3)转移劳动力。农村非农化过程也就是农民非农化过程。中国要成为一个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就必须要改变靠大多数劳动力搞饭吃的局面。现在农村仍然蕴藏着巨大的富余的劳动力,成为中国农业、农村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严重制约因素。农民非农化过程,有赖于中国大中城市的继续发展,要合理引导农民向大中城市流动,但更主要的是,要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六)依靠科技进步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根本的出路在于依靠科技进步,依靠科教兴农。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面!临着双重的历史任务。一方面,要赶上发达国家先进的科技水平,另一方面,要迎接ZI世纪新的科技革命的到来。我们要把这两方面的任务很好地结合起来。要继续大力推广现代常规的适用先进技术,使其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材的现实生产力;同时要瞄准国际科技革命的新动向,有重点地发展生物工程、信息工程等高科技,借以实现农业生产力的新的质的飞跃。
为此,我们要坚持高新技术和常规技术相结合,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自主研究和技术引进相结合,以及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相结合。
科技进步的基础在教育。我国农业、农村教育将得到优先发展。要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逐步提高到普及十二年教育;积极发展高等农业教育和中等农业职业教育,以及各种形式的教育事业。务必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文化、科技水平,否则,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将会落空。
(七)继续实行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农业国际化进程
对外开放是继续发展我国大好形势的一个关键。面对农业国际化的新形势,中国应该实行以自力更生为主和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相结合的战略。一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相应地及时调整政策。一方面,要把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作为调整产业结沟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点,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扩大农产品的出口,争取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另一方面,要迎接外国农产品的进入所引起的竞争。这将迫使我国调整农业结构和加快技术进步,从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同时,也要研究新形势下农业保护的策略和途径。
我们要全方位地推进农产品、乡镇企业产品的对外贸易。要特别重视对东北亚、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
(八)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境问题、生态问题是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国也不例外。由于我国是一个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环境、生态方面欠债很多,这不仅是危及后代,而且是已经危及当代人的严重问题。
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保护森林、保护草原、保护耕地和保护各种自然资源;要重视把生态技术和各种现代化技术结合起来;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基本建设投入;还要特别重视防止工业、城市有害物对农业和农村的污染。
(九)增加农民收人
一切措施,归根到底,要增加农民收入。否则,一切措施都会因失去农民的积极性而失效。这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要在2010年全面实现农村小康,并要切实解决约4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也是关系扩大我国国内市场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大事。
增加农民收入,既是当务之急,又是头等大事。为此,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发展农业和农村产业,不断扩大农民收入的来源,还要切实保护农民经济利益不受侵犯,制止各种加重农民负担的不法行为。与此同时,还要设法拓宽农民非农收入的途径。当然,最根本的办法是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
农村经济论文 3
对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中国学者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方面均有所描述。部分学者从农村居民收入的角度出发,研究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谭燕芝通过实证分析提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对农民收入水平的影响不显著,〔1〕但华志远通过协整分析发现,农村贷款的增加能够有效地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而农村居民储蓄的提高则起到抑制作用。〔2〕在探究中国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方面,谢琼认为,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政府主导特征导致农村金融规模的扩张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负向影响,〔3〕而赵洪丹则认为,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规模和农村金融效率均具有负面效应。〔4〕在区域层面,赵洪丹等通过分析认为,长春市农村金融严重抑制了农村经济发展,〔5〕但刘荣刚通过对山东省农村经济和金融数据的实证分析后提出,农村金融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深化水平则呈现反向作用。〔6〕此外,还有部分学者通过研究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对农村经济的支撑作用,提出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值得借鉴的地方。郑良芳认为,美国在政府农贷机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系统的合理分工值得中国借鉴,〔7〕张坚则以印度农村金融改革为例,提出中国应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发展农业保险和加强农村金融法规建设。〔8〕综上所述,中国学者均认为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并且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但整体归纳后可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在研究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上,通常以农村经济总量或农业经济增长指标代替经济发展指标,而单一指标不能全面描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第二,对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结果不一致,对二者的相互作用有着较大的分歧。第三,对农村经济转型的农村金融支持研究文献极少。基于上述问题,本文拟从农村金融深化水平、金融效率水平和金融结构三个角度描述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民生改善、农业政策支持、农业现代化水平、城乡协调发展等多角度出发,提取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经济转型指标与金融发展指标的实证分析模型,考察农村经济转型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相互关�
二、实证分析框架
基于上文的分析,本文的实证研究框架主要分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运用因子分析方法提取农村经济转型指标。从经济发展水平、农村民生改善、农村政策支持、农业现代化水平、城乡协调发展五个方面设定指标,指标的选取原则主要是依据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政策制度着力点和前人的农村经济发展评价体系研究,最终获得农村经济转型综合指标。然后,运用VAR模型分析中国农村经济转型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农村金融深化水平、金融效率水平和金融结构三个方面构建农村金融发展指标;另一方面,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方差分解等实证分析方法描述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状况,考察农村金融深化指标、农村金融效率指标和农村金融结构指标对经济转型的作用及影响程度。1.指标设定在充分考虑相关指标代表性以及数据可得性的基础上,将以三级指标体系构建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指标。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指标的选取上,主要参考Beck和Levine〔9〕对金融发展指标的归纳总结,并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选取了金融深化指标(FIN-SIZ)、金融效率指标(FIN-EFI)和金融结构指标(FIN-STR)。农村金融结构指标为农村非正式金融信贷规模与农村贷款余额之比。阮素梅通过研究界定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表现为农村居民个人之间、个人(含私营企业)与民间金融组织之间的货币型借款融资,〔10〕李海峰在分析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形成逻辑中指出,农村非正式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上,并以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为依据提出以农村居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的68.37%估算农村非正式金融规模。〔11〕本文对农村非正式金融信贷规模采取同样做法。2.数据来源本文的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和分析数据,基础数据采用1992年~2012年的年度数据,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为能够综合反映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情况,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方法提取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指标。由于本文主要研究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金融支持作用,所以对农村经济转型指标的因子分析过程将不详细赘述。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指标(ET)的因子分析结果为:通过因子分析最终提取了一个公共因子,即农村经济转型指标(ET),累计可解释14个三级指标中82%的变动情况;计算得到的检验结果显示,KMO值为0.836>0.5,Bartlett值为595.91,P值趋近于0,说明提取的公共因子是具有代表性的。所以,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指标最终构建为一个变量,该变量可有效代表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数据。
三、实证分析
1.平稳性检验
对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指标和农村金融发展指标(农村金融深化指标、农村金融效率指标、农村金融结构指标)的ADF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水平上,ET、FIN-SIZ、FIN-EFI和FIN-STR均为非平稳变量,经一阶差分处理后,所有变量均为平稳序列,表明ET、FIN-SIZ、FIN-EFI和FIN-STR为一阶单整序列。
2.Jonhamson协整检验
利用Jonhamson协整检验判断各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考察各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在5%的置信水平下,对农村经济转型指标、农村金融深化指标、农村金融效率指标、农村金融结构指标的Jonhamson协整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在5%的显著水平上,变量之间存在3个协整关系,可以确定农村经济转型指标、农村金融深化指标、农村金融效率指标、农村金融结构指标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
3.VAR模型估计
利用VAR模型考察ET和FIN-SIZ、FIN-EF、FIN-STR之间的短期动态关系,通过检验确定最优滞后阶数为2,结合AR根的倒数图表显示,所有单位根的倒数均在单位圆内,确保了模型满足稳定性条件。回归结果为:ET=-0.187813+0.81881ET(-1)-0.264079ET(-2)+0.059254FINSIZ(-1)+0.131494FINSIZ(-2)+0.075454FINEFI(-1)-0.177456FINEFI(-2)-0.267143FINSTR(-1)+0.460685FINSTR(-2)(1)通过对回归结果的显著性检验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FIN-SIZ、FIN-EF和FIN-STR的第1滞后项均通过检验,FIN-EF和FIN-STR的第2滞后项未通过检验,说明上述三个变量的短期变动会引起农村经济转型水平的波动,但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村经济转型水平的影响程度和作用方向上存在差别,这与中国农村金融和经济发展不平衡、金融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有很大关系。
4.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在确定了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的前提下,本文利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经济转型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其相互影响的方向。表4为农村经济转型指标与农村金融深化指标、农村金融效率指标、农村金融结构指标因果关系检验结果。从表4可以看出,在5%的显著水平下,农村金融深化指标、农村金融效率指标、农村金融结构指标是农村经济转型的Granger原因,农村经济转型水平是农村金融效率水平的Granger原因,说明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村经济转型有着显著的影响。
5.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本文通过脉冲响应函数分析,描述三个农村金融发展指标与农村经济转型指标的动态关系。农村金融深化水平的波动对农村经济转型有着显著性影响。当对农村金融深化指标施加一个冲击后,农村经济转型指标从第1期开始迅速攀升,在第5期冲击效应达到峰值,此后冲击效应减弱并最终趋于平稳。这说明以农村存贷款余额、农业保险保费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衡量的农村金融深化指标对农村经济转型有着显著的正向作用。农村存贷款余额和农业保险保费的增加,一方面反映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农村的消费和投资水平,生产性投资水平的提高无疑会带动农村经济转型水平的优化。农村金融效率水平的波动对农村经济转型的影响并不显著。当对农村金融效率指标施加一个冲击后,农村经济转型指标在第2期迅速达到峰值,在第3期达到负向峰值,并且这种波动反应极小,最终冲击效应逐步减弱并趋于0。实证结果说明,由农村贷款余额和农村存款余额之比表示的农村金融效率水平对农村经济转型水平的影响并不显著。这反映了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单一、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种类单一和农村金融机构资源配置能力效率低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在面向农村农户和乡镇企业的资金需求时,仍然以传统存贷业务为主,〔12〕金融产品多样性严重不足,并且在资金配置上,农村金融机构为满足风险性和盈利性原则,致使农村信贷资金大量流出,弱化了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农村金融结构水平的波动对农村经济转型有着显著性影响。当对农村金融结构指标施加一个冲击后,农村经济转型指标在第6期达到负向峰值,然后逐渐上升并趋于平稳。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发展在法制建设上仍不完善,目前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发展是以缺乏有效监控和牺牲风险控制为前提的,〔13〕导致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的融资成本上升和风险不可控,对农村经济发展会造成负面影响。从图3也可以看出,农村金融结构指标对农村经济转型的影响一直都是负向的。
6.方差分解
方差分解方法可分析每一个结构冲击对内生变量变化的贡献度,进一步评价不同结构冲击的重要性。图4是基于VAR模型的方差分解结果。
四、结论
农村论文 4
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经济。近年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一号文件”现在已� 2004年至2009年,中共中央连续六年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因此,做好农村经济新闻,是地市级新闻媒体贯彻中央精神的责任和义务。农民群众对经济新闻的迫切需要。我国是农业大国,70-80%是农业人口,农民毫无疑问应当是媒体报道的主要群体。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繁荣,农民群众迫切需要更多的对自己生产、发展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的经济新闻。地市级新闻媒体要认识到农村经济新闻报道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情感和实际行动上贴近农民,为农民群众提供真正有用的信息和新闻,帮助农民发展经济,而不是仅仅对“三农”问题进行无关痛痒的报道。
二、当前农村经济新闻报道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地市级新闻媒体明显加强了农村经济新闻报道,但是总体来看,关于农民的经济新闻和给农民看的经济新闻仍然偏少,这种现象与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对称,也不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具体表现为:农民作为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在新闻报道中却时常被淡化;农村经济新闻报道的角度比较狭窄;新闻媒体及采编人员对农村经济新闻的重视程度不够;媒体从业人员大都出生或生活在城市,有些记者编辑对农村经济活动的报道既缺乏深刻的认识,也缺乏专业素养和报道热情。上述原因导致农村经济新闻存在扁平化、模式化、肤浅化的认识,直接影响了对农村经济新闻的采访、素材的有效收集、整理加工和主题表达的力度。
三、做好农村经济新闻报道的对策
加强农村经济新闻报道、创新农村经济新闻报道方式已迫在眉睫。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对农村经济新闻报道要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首先要认识到农村经济新闻报道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情感上贴近农民,而不是为了遵从上级指示,对农村经济发展进行无关痛痒的报道。农村经济绝不仅仅是农民的几个致富案例,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不仅仅要面对传统农村生活方式造成的困扰,还要应对和城镇人口相同的新型问题,如讨薪、医疗、子女教育费用等急需解决的忧虑。因此,经济新闻的报道视角只有与农民平齐,才能代表农民的真实夙愿。地市级新闻媒体要从总体上对农村经济新闻报道进行策划,在受众定位、栏目设置、报道内容等方面下功夫,要以“农村经济”为立足点,办出自己的特色;要加大对农村经济新闻报道的比重,拓宽报道面,通过多种形式客观、公正地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广大农民在经济发展中的创造;要主动收集国家实施的各项农村政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反馈资料,及时进行报道,为党和政府及时作出决策提供依据。记者要坚持“三贴近”原则,深入基层,了解农民。农村这片广阔的天地,有着丰富的经济新闻资源。记者要写好农村经济新闻,就要坚持“三贴近”原则,深入基层,走进农村,走进田间地头,充分地了解农村、农民。只有“脚到”才能抓到“活鱼”。2012年10月,《亳州晚报》记者丁静在“走转改”活动中,来到谯城区一个偏远的乡镇,起了个大早去集镇走访,发现一个大院里天还没亮已人声鼎沸,原来是农民自发在这里交易地产中药材。记者敏锐地抓住这一现象,通过深入采访,采写出消息稿件《“地产药行”乐了药农活了市场》,获得2012年度安徽新闻奖一等奖。试想,如果记者没有走基层的亲身体验,会发现这样好的经济新闻选题吗?吃透新闻事实,为农民提供有实用价值的信息。地市级新闻媒体,不管何时、不论何地,时时刻刻都要关注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呼声,为基层群众提供有价值的实用信息,农村经济新闻亦是如此。2011年秋季,亳州市谯城区很多农户种植的冬瓜遭遇销售难,许多又大又好的冬瓜烂在了地里。在接到这个线索后,笔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在写稿时,在报道“销售难”现象的同时,提出了更深层的思考:为什么这种现象频频出现?采写了《传统蔬菜种植期待转型》一文,从农户的遭遇、某蔬菜专业村的成功、农业部门专家的指导性意见等方面,为农户指点迷津,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事实证明,在报道农村经济新闻时,媒体采编人员一定要吃透新闻事实,为农民提供各地有益的发展经验和农村实用经济信息。不仅可以采访农业经济专家学者,还可以请农村一线的致富能手、土专家建言献策,对一些技术性强、涉及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开展大讨论,让农民群众一起来参加大讨论,从而增强农民对农村经济新闻的阅读兴趣。
四、结语
农村政策论文 5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农村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和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和诸多环节,包涵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层次。它也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小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概括。财政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调节部门,如何通过财政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财政部门在新形势下重要的历史性任务。
一、强化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中的责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涉及范围极其广泛的领域,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公共卫生、农村义务教育、环境保护、文化娱乐、公共安全等诸多方面。从财政支持的角度讲,主要是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一是明确农村公共服务财政直接投入的范围,对于那些市场无法提供、私人无力承担或不愿投入的农村社会服务,以及基本的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应由政府直接投入,承担起提供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责任。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卫生,农村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公共安全,贫困人口的救助等应由政府直接投入。二是对那些市场和社会具备一定条件,可以界入的农村公共服务,可以由财政投入部分资金,提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并通过政府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为市场和社会介入公共服务创造条件和提供公平的环境。在政府制定具体政策、确定公共服务人员资格(如农村医务人员、代课教师、各种农业技术人员等)、并监督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市场和社会可以界入部分农村公共服务,提供部分准公共产品,可以由民间组织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以弥补政府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投入的不足。如农村道路建设、中小学校舍建设、具体的医疗服务、文化娱乐、荒山改造、慈善事业等,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扩大农村公共服务的保障范围。
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不发达地区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投入保证社会成员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中西部地区由于财力有限,不能完全保证农村地区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其缺口部分应由中央政府承担,通过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来解决中西部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缺口。中央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地区财政收入水平等有关数据,制定地区财政收支平衡指标,确定地区财政应承担的公共服务支出水平,然后,中央财政根据全国公共服务平均水平,确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同样一省区域内,由于同样存在经济基础、地理条件、资源情况的差异,因而也存在财政收入水平和支出水平的不同,存在着本地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同,需要省市级财政通过本省市范围内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以及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投入的不足,使本地区农村人口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善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设施,提高落后地区教育水平和医疗水平,从而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
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国家、社会和个人多渠道共同投资,可以拓宽投资渠道和服务范围,促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速度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首先,引导社会和个人投入农村公共服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积累了大量的乡镇企业和个人财富,有能力为农村公共服务投入资金,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乡镇集体和民营经济投资农村公共服务,如可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道路、文化娱乐设施、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以扩大投资渠道,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其次,合理利用国债资金和外国政府贷款,近年来,我国利用外资和发行国债的力度都很大,有力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但由于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力度不大,出现了城乡差别扩大的局面,因此,在目前地方财政困难,用于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应从外资和国债转贷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农村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农村教师、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以改善农村教学、医疗、科技服务和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质量。再次,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福利赞助和捐赠,在国外,社会团体和私人赞助及捐赠是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要筹资渠道之一,国外一些有名的公司和企业家,对社会公共福利和慈善机构有数量可观的捐赠,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共福利的服务发展。近年来,我国也接受了一些国外和国内社会团体及个人对教育、卫生、社会救助的捐赠,但由于这项工作起步晚,各种配套政策、管理措施和宣传力度都比较滞后,需要根据新的形势及时制定有关政策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捐赠、接收使用行为,并加大宣传力度,使我国的公司和企业家增加社会责任,积极参预各种公益活动,提高我国企业家和公司对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
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环境
一是大力加强农业重大工程的建设,搞好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一些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制,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要继续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山区综合开发等生态建设工程,改善农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解决贫困地区人畜吃水困难,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速度。三是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山西省在“十一五”期间,分期分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四化”和“四改”工程,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环境。
五、加大农业科技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卫生投入比重,保证各级政府卫生预算支出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的速度,并保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向农村公共卫生倾斜。二是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山西省已经制定了实施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规划,中央和省财政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步伐,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等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四是严格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建立稳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以来一些有效的做法,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简便有效、农民认可的筹资办法。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将提高补助标准所增加的资金最大程度地用到农民身上,以要避免出现基金透支,防范基金支出风险。
七、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农村教育条件
农村论文 6
城市社会又分成三部分人。
一部分人,拿的是高端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承担城市的生活费用,大体上是平衡的;第二部分是农民工,拿着低端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但是不承担城市生活主要费用,大体也算均衡;最惨的是从低端劳动力市场拿工资,同时生活费用又是城市的,他们的收入和支出几乎完全不对等,成为这个城市最不平衡的边缘人
我们改革思路当中有一个误区:老说制度不完善,必须要改革我们现有的制度。的确,制度不完善,人们会钻空子,但一定要看到很多成功的制度本身就是不完善,如果真有无懈可击的好制度,其成本一定是不可承受的
中国农村的问题如果脱离城乡关系,就农村谈农村,是谈不下去的。以农民看不起病为例,在20—30年前,农村的医疗问题也没有现在这么严重。尽管那时农民也没有很高的医疗服务,但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稍大一点的病就弄得倾家荡产。经过30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后,为什么农民反倒看不起病了呢?主要原因是“医”和“药”大多来自城市,其价格是按照城市生活和收入水平来制订的。所以,农村问题需要从城乡关系的新视角来重新看待。
“耐用消�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是,去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是3.22∶1。另外的一个计算结果,是将福利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结果是6倍。而前一段一家研究单位的研究则得出另外一个结果。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3255元,但这当中包含了实物折合,比如过去一年养的猪长胖多少,树长粗了多少……把这些实物增涨都折成钱,这才达到3255元,这部分非货币收入大约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1/3,所以如果去掉实物这部分,只算货币收入,城乡差距就是4倍多;如果再把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等等都算进去,城乡差距可能达到8倍多。而世界上城乡差距的平均水平是1.5倍,这是非常严峻的情况。
8倍或6倍的差距使得城乡两部分人处在两个不同的时代和世界。更严峻的问题是,两部分人却要面对同样一个市场,同样一种价格。医疗问题就是这样的,城乡8倍差距也好,6倍差距也罢,医疗市场只有一个,药品价格只有一个,而这个价格基本上是贴近城市收入水平确定的。教育价格也是如此,所以仅仅就农村看农村是行不通的,要把它放到一个大的背景下。
读过《光荣与梦想》的人会发现,1929年之前的美国和今天的中国非常相近:经济繁荣,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生产能力过剩,购买力不足,汽车、钢铁、房地产崛起,成为支柱产业,更重要的是,正是在这个时候,西方世界开始进入“耐用消�
1930年代美国陷入了空前的经济危机。这场大萧条的产生原因到现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说法,1929年发生的这次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周期过剩的危机”。这话只说对了一半,生产过剩是确实的,但说周期性却并不准确,因为从1929年到现在70多年没有再发生过这样的危机。那么当时的独一无二之处在什么地方?我觉得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当时西方社会开始从生活必需品时代进入耐用消费品的时代。
事实上,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社会就开始进入这种转折,但就是转不过去,最后的结果是转成了1930年代的大萧条。然后又经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后来“二战”爆发,西方才最终完成了这个转变。所以朦胧一点讲,整个西方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就干了一件事:使得这个社会完成了从一个生活必需品时代到一个耐用消�
猛一听可能觉得奇怪:过去是柴米油盐的生活必需品时代,现在是汽车、楼房的耐用消� 要形成与耐用消费品相适应的一套消费模式,就必须得有一系列的制度和结构的条件来支撑它。中国也会面临同样的挑战。
现在回过头来看,我觉得至少有三条非常重要。第一条就是社会保障。我们一直有一个误解,就是认为社会保障是一件花钱的事,总以为政府手里钱多得花不出去,才会有社会保障,这是完全错误的。经济大萧条是1929年到1932年,美国福利国家的制度框架是1935年搞起来的,当时美国还没有完全从大萧条中走出来。为什么?很简单,没有社会保障,消费者就不敢买东西。
第二条就是贫富差距不能太大。现在人们在讲一个社会要以中产阶层为主,这其实是进入耐用消� 当时美国也面临这样的情况,大部分人从农村刚刚进入城市,文化水平低,收入也很低。但是美国比我们多了一个工人运动,多了一个工人可以对资本家进行博弈的工具,经过这样一个过程,工人工资迅速提高。现在我们讲中产阶层的社会,一定不能理解为这是技术和生产力发展的一个自然结果。这个中产阶层的壮大,是和一连串的城市市民和工人阶级的权利运动联系在一起的。斗争的结果表面上是工人工资增加,但同时也意味着购买力提高,资本家的东西可以卖得出去了。
第三条就是城市的人口必须达到一半以上。现在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是40%左右,但这其中包括所谓在城市中连续居住达到三个月以上的人口、失去土地的农民,以及像北京市石景山和深圳市那样“农转居”的人口,所以真正城市人口可能远没有这么多。城市居住的人群达不到总人口的一半,这个社会就进入不了耐用消费品的时代。这不仅仅是收入的问题,还有生活方式的问题。
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最近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是非常必要的。过去在三农问题讨论中,我觉得有一个思维误区,就是总想找出一个根本性的解决办法,而实际上我觉得三农是一个没解的问题。这次新农村建设表现出了一种新的思路,即针对一个没解的问题,采取分解的方式来逐步缓解,甚至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改善。把一些相关政策都归到一起,按照类型来分,我觉得至少能分成三条不同的路径,然后多管齐下。
第一条路径就是用农村发展来解决一部分问题。农村的产业化不能绝对解决农村的问题,但至少我们能够看到这样一个差距。每有1元钱初级农产品,在美国增加的附加值是3.72元,即1元钱初级的农产品经过美国人加工以后可以卖4.72元。日本附加值是2.2元,即1元钱初级农产品经过日本人加工后能卖到3.2元。而中国的附加值仅仅是3毛8分,即1元钱初级农产品,最后我们只能卖1.38元,这就是一个很大的差距。这个差距如果我们通过拉长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0.38元的附加值翻一番提到0.76元,也很可观了。对农村本身来说,不能说完全没有这个潜力。我认为这是比较务实的思路。
第二条路径就是城市化。中国每年大约1000万左右人口转移到城市,这使得农村在其他不变的情况下,人口又减少了1000万,1000万的人口在城市当中会寻找一些新的机会。刚才说的产业化思路,实际上需要国家补贴,农村人口如果像现在这样仍然多达七八亿人,那其实无论产业化也好,国家补贴也好,都会受到严重制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不管根本思路如何,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都是分解路数的一部分。
第三条路径就是国家的投入。虽然大家都会说,要实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改造,制度建设比钱更重要,但建设新农村,国家还得向农村投入。我想,通过农村自身有限发展,一部分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国家再有一些投入,原来农民自己办的教育国家大部分承担起来,原来农民自己修的路国家承担一部分,原来完全没有的社会保障,国家能够帮助搞起来,农村生存状况恶化的速度会大大减缓,甚至说不定会有改善。
新旧“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中的“三元结构”
谈城乡关系的时候,讲得最多的一个概念就是“二元结构”。但是这个二元结构我们往往理解得过于简单化了。所以我提出了一对概念,把二元结构分成两种,一种叫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一种叫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
大体上可以这么说,改革前我们基本上是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当时主要围绕户籍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主副食品的供给制度等等这些因素构造起来的二元结构。这个二元结构是非常严格的,它造成了城乡之间的割裂,这种割裂程度至少从城乡事实上不通婚就可见一斑。但是有一条人们往往忽略了,就是即便在那样一个严格割裂的二元结构当中,城市人挣到钱以后,这些钱还是要到农村周转一圈。那时候夫妻两个加起来月收入100元,用于购买柴米油盐可能占到了2/3,也就是城市人口的大部分收入用来购买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其他产品。但现在问题完全变了,现在假设夫妻二人一个月总共挣6000元钱,有多少会流到农村呢,估计也就1000元,也就是1/6,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更多的钱都干什么了呢?主要就是投入在房子、汽车、教育、医疗等等。这才是真正的问题之所在——这个社会到了一个耐用消费品的时代了,人们购买的主要内容已经不是农副产品。
当大部分钱不到农村转一圈时,城市对于农村依赖性就日益降低。2002年中国进口的大豆占到国产大豆的90%多,稍微夸张一点说,这一年中国农民如果一粒大豆不生产,城里人吃油都不是问题,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城市对农村已经越来越失去它的依赖性了。反过来说,我们现在谈农村问题的时候,农村在人们心目中的概念,很大程度上变成一个累赘。因此我认为,现在的问题是在原来的那种二元结构还没有完全破除的情况下,新的二元结构又叠加上来了。而后一种二元结构,即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或者说是以城市对于农村依赖性丧失为基础的二元结构,造成的断裂更为严重。因为前一个是由种种行政制度安排造成的,制度是人制订出来的,人可以改变它;但要改变市场主导的二元结构就很难。吃饭在城里人支出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少,而且还可以到国际市场去解决,结果现在事实上导致两种二元结构叠加在一起了。
目前中国政府对农村弱势群体比较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但从绝对水平上说,农村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善,城乡差距并没有缩小,贫富差距仍然在扩大。前年农民收入增加6.8%,这6.8%实际上是减免农业税和给农民种粮补贴后,特别是粮食价格上涨的结果。而实际上去年粮食价格是不升反降,也就是说,城乡的差距实际上是逐年扩大的。
两种二元结构叠加对整个社会有很大影响。农民开始进入城市,结果就是把农村结构的一部分移植到城市中来,导致整个中国实际形成了一种“三元结构”:一个是真正的城市社会,一个是真正的农村社会,还有一个是夹在两者之间的农民工社会。这种三元结构的存在,再加上其他因素,使得城市内部的状况发生明显改变。原来只是在农村表现出来的问题,现在也表现在城市本身。
比如在一些中小城市,新失业群体的数量已经相当于老失业群体的3倍。“新失业群体”是我前几年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是相对于原来国企下岗群体而言的。“新失业群体”的父母有的失业了,有的退休了,自己原来十七八岁,现在30岁左右,开始结婚生子,但还是浪荡着。社会舆论指责他们:你为什么不就业?农民工可以在城里端盘子,你如果去端盘子会失业吗?人们就把这个归咎为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好逸恶劳,而这批孩子现在也是破罐子破摔,因为整个社会反正也瞧不起他。其实,仔细分析一下,问题不完全在他们身上。正如刚才提到的,由于这样一个城乡新三元结构的存在,导致了城市当中一种独特的现象:高端劳动力市场和低端劳动力市场的价格相差太大,高端劳动力市场由于全球化和国际接轨,越来越往发达国家靠;而低端劳动力市场,由于城乡收入差距8倍,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其市场价格会压得很低。一个大学居民楼里看电梯的女孩每月400元钱,和一个大学教授相差20倍。假如这个女孩是城市下岗职工的孩子,其生活方式是城市的,社会网络是城市的,那么她一个月的劳动所得可能只够请朋友吃顿饭。这就造成一个结果,在低端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工资,对于维持这个城市的生活费用来说是微不足道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城市中“新失业群体”不去低端劳动力市场就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在这样的背景下,整个城市社会可以分成三部分人。一部分人,从高端劳动力市场获得收入,也承担城市的生活费用,大体上是平衡的;第二部分是农民工,拿着低端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但是不承担城市生活主要费用,大体也算均衡;最惨的就是从城市当中的低端劳动力市场拿工资,同时生活费用又是城市的,包括刚才说的新失业群体,他们的收入和支出几乎完全不对等,成为这个城市最不平衡的边缘人。
新农村如何建设
新农村建设,从最实在的角度来说就是钱。当有了一笔钱时,一定要看到这个钱的旁边趴着无数的“饿狼”,这是最要命的问题。有很多研究表明,中央政府拨的钱,最后能到村里去的只有15%—30%,还不说这笔钱用得怎么样。
这次新农村建设,到底有什么东西能够保障这笔钱经过中央、省、市、县、乡到村庄最后到农民一共7个层次后,能够真正用到农民头上去?在目前体制下,很多人都不是很乐观,有人开玩笑说,森林失火,林业部发财;江河发洪水,水利部发财;新农村建设,不知道轮到谁发财。所以一定要注意这周围趴满的饿狼。
第二个方面还跟钱有关,就是如何用工业反哺农业的资金造就农村自身的发展动力。政府向农村的投入,一部分会用在教育和社会保障上,一部分用在道路、桥梁、水电、基础设施上。我觉得可以拿出其中一笔钱搞减免税费,鼓励和农业有点关系的小企业的成长。如果能用1万元钱减免一个小企业的税费,就可以催生一家三五个人的小企业。1个亿就能催生一万家这样的小企业,100个亿可以催生100万家这样的小企业。有100万家这样的小企业,对农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发展动力。更重要的是会造成一个历史上所没有的趋势:我们过去都是农村的资源流向城市,如果实行这样的免税政策,很可能会把县城、小城镇甚至中等城市中的相当一部分失业者和资源吸引到农村来。
第三,新农村建设最好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一定要建立在农民需求的基础上,有农民的参与,不求形式,但求实质性的改善。比如农村不能喝上清洁的饮用水,这其实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但改变一个村子的水源用不了多少钱,看起来并不像政绩工程那样醒目,却很可能就解决了整个村子因此而带来的疾病问题。
农村论文 7
(一)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农村是由村来为基础来进行经济的治理的,在村财务管理中财务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着缺失,往往由一人身兼财务管理部门的多个职位,这造成了村财务管理的严重问题,将财务权利与财务审核集中在一个人或几个人身上,违背了财务管理的原则。
(二)财会人员素质问题
农村财务中的会计基础是影响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会计基础主要是指会计人员的基础知识、核算能力以及会计人员的素质,这些能力的不足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安全隐患得不到发现等问题。农村财会人员的会计水平基本上偏低,操作的随意性很容易带来各种问题。因此,在农村管理过程中,应该注重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以提高农村财务工作的有效性以及准确性。
(三)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
财务监督是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的关键手段,在当前的农村财务管理中,财务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较为简单,财务审核机制也十分宽松,在农村财务管理机制运行的过程中,财务信息虚假的现象十分常见,财务违纪的现象总是得不到解决,农村财务监督力度明显不足。在农村的财务管理单位中,会计核查以及会计监督工作往往是混在一起的,这就使会计监督人员及核算人员的职能得不到全面的发挥。此外,会计监督的责任感落实也是制约会计监督作用发挥的重要方面,很大一部分的会计人员的自我监督没有做好,会计的合格性得不到保证。所以,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培养也很重要
(四)会计基础工作的不足
虽然我国有制度对农村的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但是,制度不可能将现实当中的所有问题考虑全面,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与现实脱节的情况。此外,近年来我国的会计制度正在逐步与国际进行接轨,原先的农村会计准则渐渐的不适应时展要求,会计制度需要不断地完善。我国的农村在实际工作中普遍运用的是现金收付的会计核算制度,在这种制度当中,所有的经济业务处理都是以现金收付的实际值来确定的,因此,在基础计算的过程中不论是否出现了需要补偿的现金流动,都直接当作应急费来处理;在现金支付中,只要是本期的现金流动,不论是否出现了不在本期中的现象都应该计入本期中。现金支付制度虽然能够更加直观地反映现金流,但是它却不能够反映农村的结算以及盈余,导致了某种程度上的会计核算信息缺失。
二、农村财务管理的发展对策
财务管理的效果会极大的影响到农村整体经济的发展,对农村的未来有着深远的影响,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一些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体制
农村财务管理机制一直处于相对缺失的状态,在农村财务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将农村的特性考虑进来,形成村级经济的财务管理制度。在组织结构上,财务管理可以由上级机构代为管理,例如乡镇财务部门。这样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地避免农村财务管理中人员素质、意识方面的问题,避免财务管理制度缺失带来的管理漏洞,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水平,降低农村财务管理形成的成本,将农村财务信息管理统一化。此外,这样的模式还能够实现财务上的管控权利的分离,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独立性,使村民对财务的参与性得到提高,从而加强农村经济的财务监督。
(二)提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者的素质
财务人员的素质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才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才能够解决当前农村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业务工作适应难的问题。所以,农村要自觉地组织员工进行学习,使农村的财务工作人员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以及业务水平,让他们掌握过硬的本领,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以及娴熟的会计技能。
(三)强化农村的财务监督
农村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现良好的内部控制。应该设置专门的内部控制部门,实现对农村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通过相分离的职责实现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分离。同时,农村还应该做出对财务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理,真正地发挥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应该使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互相监督,推动农村的管理进步。此外,农村还应该尽量地借助外部监督力量,用社会监督的力量来提升农村内部的管理质量,促进农村会计核算能力的提高,弥补内部监督的不足,实现农村的有效管理。
三、结束语
乡村论文 8
【关键词】体验设计乡村休闲游
体验是人们与外界事物、他人互动的结果,是一种伴随美好情感的回忆;体验是一种新的价值源泉,它让消费者身临其境,获得独特的感受,从而创造出新的消费价值。旅游体验设计就是将旅游者的参与融入设计中,以旅游者的参与为前提,以旅游体验为核心,把服务作为舞台,产品作为道具,环境作为布景,使旅游者在旅游中获得美好体验的过程。
旅游地开发应立足于创造游客难忘的经历和感受,即以游客体验为中心来选择、利用资源,开发旅游项目,这也是旅游地发展的方向。以游客体验为导向的旅游开发模式,突破了资源的局限,通过对同一资源体验方式和体验深度的改变,创造出不同的体验效果,吸引游客重复消费,使旅游地获得持续发展。旅游活动的目的是为游客创造一次难忘的经历,景区提供的产品——旅游项目、设施、活动都是为形成游客独特体验服务的。因此,一切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研究旅游者乡村休闲游时所接触的情景,研究旅游者的需求,设计旅游者的体验以游客体验为中心,构建一个不断更新、丰富且多样的游客体验系统,是乡村休闲游开发的新模式。
一、视觉设计
视觉设计是一个景区最基本的设计,视觉设计就是研究景观,以观为主体。
1、建筑景观。乡村的建筑景观就应该有乡村的特色,而不是东施效颦模仿城市建筑,所以乡村的建筑景观和乡村的整体环境应该和谐统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研究员魏小安曾在一片文章中这样写道:“农村已庸俗化。中国民居自古讲究天人合一,而现在白瓷砖外立面比比皆是,田园诗意荡然无存。”要营造有田园诗意的乡村旅游点,就应该对乡村旅游点居民盖房进行约束指导,不允许建与总体风格不相协调的建筑物。休闲农庄、休闲山庄游客休憩区建筑不得超过三层,以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景观造成的负面影响,使休闲农庄有一个美好宁静的田园景色,使游客摆脱城市喧嚣,身心安宁,融入自然。
2、文化景观。乡村文化景观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应体现乡村文化特色,木制大水车、石磨、栩栩如生的水牛雕塑等都是不错的点缀小品,茅草房外,水车不停地把水拉来拉去,石磨把毛驴拉着转个不停,各种各样的农具既陌生又熟悉。绝不可把城市街头、公园常见的现代主义雕塑照搬到乡村休闲游,因为乡村休闲游正是以与城市绝然不同的乡村文化来吸引城市居民,如果游客来这里看到的是和城市一样的文化景观,游客就体验不到这里的乡村文化。
3、环境景观。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要美化环境,提升环境质量,让人置身于一种清新、安静、优美环境之中并得到享受,可根据原有特点和优势,精心设计,让游客真正感受到环境的震撼力和吸引力,让游客流连忘返,想在这里住下来,生活下去。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目前低层次“农家乐”留不住游客的问题。乡村旅游区内大多分布有很多小湖和供游人垂钓的鱼塘,堤上光秃秃的,没有花也没有树,由于水位升降影响,泥石,观赏效果欠佳,可以在湖堤上种植桃、柳等姿态飘逸的树种,并在树下设置水泥仿木桌椅凳子以供游人小憩或垂钓。种植月季、夜来香、栀子花等能散发香味的花,在堤下种植枫香、紫藤等以遮盖泥石部分,达到湖岸、碧水、绿树、白云、蓝天、倒影共处的如诗似画的景观效果。这样,游人可在湖边流连,慢慢游赏;垂钓爱好者也不用害怕夏天的酷热,在树下阴凉处悠闲垂钓。景区内小桥、亭子、指示牌、桌、凳、垃圾桶、厕所都应古朴,仿若天成,与自然融为一体,体现出和谐美。
4、视线走廊。在整个游览过程中,游客会形成一个视线走廊,要使游客保持一个美好的视线感觉,有的地方需要贯通,有的地方需要遮蔽,总体来说应该是形断神不断,作用是通过视线走廊把各个景观连接起来。无边无垠的小麦,绿油油的一片或是金灿灿一大片油菜花,会形成较强的视觉冲击力甚至是视觉震撼。春天,来到乡村休闲旅游点,租一辆自行车,在乡间小路上穿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金黄的油菜花,蜂飞蝶舞,充满了生机和活力;绿油油的小麦,起伏的麦浪如同绿色的绸缎在空中舞动;穿过满眼青翠令人爽心悦目的蔬菜园,粉红的桃花又跃入眼帘,桃林到了。这样的视线走廊,简直是一场视觉的盛宴。
二、活动设计
1、农业DIY。发展作物(比如葡萄)采集、加工、消费游客DIY的体验农业模式;可以开展“花农”赛、“菜农”赛、“果农”赛,让游客亲手采摘蔬果食用,还可亲自下厨烹调这些新鲜蔬菜,享受纯天然绿色美味。学习制作干花、香精、艺术插花等,到茶园采茶学习制茶。
2、农耕体验。“做一天农民”深度体验活动项目之一,像农民一样耕田、种地,挖红薯、挖花生等,体验农耕的辛劳与乐趣。划船采莲垂钓体验:还可坐在船上,在荷叶间悠闲地垂钓。
3、乡村露天电影。体验在闪烁的星空下、在明月的清辉里观看电影的感觉。城市的游客第一次露天看电影,感觉必定新奇而兴奋,年轻的情侣在闪烁的星空下、明月的清辉里观看电影感觉诗意、浪漫、温馨。年纪稍大一点有过下乡经历或是童年在乡下度过的,露天电影勾起了他们一串串的回忆……
4、乡村露天看戏。露天看戏是乡村很隆重的一项娱乐内容,一般是哪户人家有了大喜事才请戏班子到村里来唱戏,唱戏那天,附近的村民便会早早地吃过晚饭,相约着来到戏场等待演出开始,小商小贩也会早早地来到戏场摆摊设点,卖一些零食、香烟、冰棒、汽水等冷饮,整个戏场像过节一样热闹。
三、声音设计
普通景区都会设置背景音乐,但乡村休闲旅游点不同于一般的景区,乡村的鸡鸣犬吠,鸟叫虫鸣更显出了乡村的宁静。在农业景区播背景音乐反倒破坏了大自然的宁静。因此,乡村休闲游的声音设计应为将噪音降到最
低,让游客可以听到乡村特有的鸡鸣犬吠,鸟叫虫鸣。
四、嗅觉设计
嗅觉设计以清为目的,首先要清新,进一步要清香,田野里空气清新,春有花香,秋有果香,气味清香。但是容易有这三种难闻的气味夹杂其间:农户生活垃圾散发出的恶臭、粪池和菜园里的粪臭、鱼塘边可能有过浓的鱼腥味。为了让游客有更好的体验,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尽量避免让游客闻到这些影响他们体验的气味:加强村民和农场内居民环境卫生教育,引导他们定点倒垃圾,统一运走垃圾;不允许设置露天粪池;开展农家乐的农户要重建可冲水厕所方可营业;在鱼塘边种植月季、夜来香、栀子花等能散发香味的花,冲淡鱼腥味,让游客在鱼塘边游赏、垂钓时感觉更舒适、惬意。
五、触觉设计
1、亲水。在清澈的湖水中划船游览,游人会情不自禁地去触摸那水,先是把一只手伸进水里,然后忍不住把脚也伸进去亲水、戏水,与清澈得让人陶醉的河水、湖水进行亲密接触。特别要注意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可忘形跌落水中,景区也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
2、摘菜采果。当游客亲自去采摘还带着露珠的蔬菜,光滑细腻,触感非常好,手指接触鲜嫩蔬菜时感觉非常愉悦。去果园亲手采摘水果,触摸那还带着细毛的水蜜桃、光滑的油桃,柔软娇嫩的草莓时,体验果农丰收的喜悦。
3、全身心的触觉设计。这里没有过多的时尚与繁华,却有独到的宁静与意境,静静地看乡村日落与月升,都是如此美好。游客一年四季无论什么时候来,欣赏到的都是花的海洋、菜的世界、瓜果的天地,流连忘返。在山水田园中欣赏自然风光,在农家小院里感受民俗风情,在收获喜悦中体验现代文明,在田园婚典中感受真正的浪漫,在这里,居民、工作人员、游客的真诚、友善与互助无处不在,人们脸上的似乎写着幸福、纯真和从容,简简单单的一个微笑就会触动你整个的身心,让人陶醉,真正体验“诗意田园,浪漫乡村”。一切都是如此和谐美好,乡村休闲游不仅有风景美,自然美,更有现代社会越来越稀缺的人情美,令游人如沐春风,令游人流连忘返,乐不思蜀,一次次地重游。
【参考文献】
[1]保继刚。旅游区规划与策划[M].广东旅游出版社,2005.
[2]马勇。旅游规划与开发[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农村论文范文 9
关键词:乡村休闲农村转型经济发展
休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休闲将成为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乡村休闲尽管尚处于自发的萌芽状态,但其蕴涵的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已展示出强劲的发展趋势。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乡村休闲成为我国目前农村经济转型和发展中面临的新课题和新机遇。本文选择从乡村休闲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角度着手,重点阐述乡村休闲的方式、农村经济转型的方向以及乡村休闲在农村经济转型中的积极作用和着力点。以期能够丰富乡村休闲产业的理论体系,起到对乡村休闲发展的指导作用。
农村、乡村与休闲概念的释义
(一)农村与乡村的概念
大多数学者把“农村”和“乡村”视为城市的相对面,并不区分“农村”和“乡村”在用词上的差异。学者袁镜身先生在《中国乡村建设》一书中也把“农村”和“乡村”合二为一进行论述,认为“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包括村庄的集镇等各种规模不同的居民点的一个总的社会区域概念。由于它主要是农业生产者农民居住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所以又通称为农村”。
从字面意思理解,“乡村”和“农村”的区别可能在于认识的角度不同。“乡村”是从生活和居住的角度来看,表明乡村中的聚落,带有浓厚的文化气息;而“农村”可能更多地是从生产的角度来认识,意为从事“农事活动”的人群聚落。“乡村”聚落的居民未必是农民,而“农村”聚落的居民则一定是农民。很多城里人居住乡村,他的身份可能依然是城里人;而很多农村居民居住在城里,他们所从事的活动也与农业生产活动无关,可他们依然被视为农民。本文为了论述的方便,将不对乡村和农村的概念进行严格的区分。
(二)休闲的概念
对于什么是“休闲”,理论界已有许多界定: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著名的休闲研究教授杰弗瑞•戈比认为:“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下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受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行动”。于光远先生在《论普遍有闲的社会》中指出:“休闲是人们对可以不劳动的时间的一种利用,它是人的行为,是可以自我做主的”。
从语义上讲,汉语中的休闲包含两层含义:休,停止劳作,休假,休息;闲,闲适、悠闲的状态。本文更倾向于休闲是一种面对生活的状态与心态,是人们在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内自主选择地从事某些个人偏好性活动,并从这些活动中获得惯常生活事务中所不能给予的身心愉快、精神满足和自我实现与发展。真正的休闲不是消遣,不是打发时间,而是在休闲时间里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总之,休闲是人的生命状态的一种形式,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是现代人追求精神生活的一种方式,是人类生存状态的较高目标。
乡村休闲方式
乡村休闲产业。乡村休闲是以旅游业、娱乐业、服务业为龙头的综合性产业,当然,这里所说的乡村休闲,并不一定是在村庄里休闲,也不仅是指已经发展起来的乡村景点景区,而是一个包罗范围较广的环都市乡村地带。这个地带与城市保持有一定的距离,环境主体是生态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尚未或很少侵入,大体上保留着山水和田园生态面貌,交通条件一般较好。乡村休闲以其乡村性、平民性、参与性和体验性,适应了人们对原生性和生态性的要求,因而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喜爱。
乡村休闲方式。由于乡村消遣、乡村旅游、农耕体验和其它“发生在乡下”的乡村休闲活动,是一种社会现象,而非一种生产活动,休闲消费者所获得的只是一种经历,一种体验,远非传统意义上的“产业”所指,“经历”和“体验”产品供给是相关厂商群的彼此相互协作、有机组合的“共同产品”。因此,乡村休闲产业至少包括乡村旅游产业、乡村娱乐产业、休闲观光农业、乡村休闲度假产业等。近年来,不断增长的乡村需求强力促进了乡村休闲的发展,目前乡村休闲的内容形式主要包括乡村旅游、采摘农园、农家乐、体验农园、乡村娱乐、农家美食等。具体来讲,主要表现为:大城市附近的农家乐;高科技农业体验观光园;农业新村,特点是经济发达、乡村城镇化,在发展中有意识地使本村成为有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古村落的开发,如江西安义的古村群、皖南古村落西递和宏村等;农业的绝景和胜景,如桂林的龙胜梯田;乡村娱乐和休闲度假。
事实上,不管是哪一种形式的乡村休闲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转型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农村经济转型方向及问题
所谓经济转型指两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体制转型,即从高度集中的计划再分配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二是结构转型,即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社会转型。经济转型是由供给约束向需求约束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形态的变化。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主要表现是:经济增长由供给约束转变为需求约束,由资源约束转变为市场约束。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改革开放30年来,在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运行机制下,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但也必须看到,农业的发展还主要体现在数量的增长上,质量和效益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而且农业发展由过去的资源约束变为现在的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可以说当前面临的挑战更大。要实现农村经济转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目标,就是要千方百计改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促使农业向质量和效益型转变。在这一转型过程中,需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开发高附加值的新型产业,而乡村休闲则是当前农村经济中最具附加值的产业之一。加强乡村休闲的发展将大大促进农村经济的高效、优质发展,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村整体的发展进程。
乡村休闲在农村经济转型中的作用和着力点
作为一项综合性的产业,乡村休闲能促进一、三产业的紧密结合,在发展中具有立体式的乘数联动效应:可以使农民在既不离乡也不离土的情况下扩大就业;能使农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跨越流通环节适时缓解农业产业化中购销体制不畅等诸多难题;能有力地推进乡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乡村环境等。
乡村休闲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休闲是农村地区扶贫的重要突破口,而且可以推动广大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乡村休闲能够充分发挥和挖掘农业资源的价值和作用,发展乡村休闲能把农业的生态环境、农村民俗文化和空间环境等无形资产转化为合理的经济收入。因此,顺应时展潮流,强化市场导向功能,摆脱传统的单一种植业开发模式,运用现代手段和技术,发展乡村休闲,可以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另外,农业经济不能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是农业的购销体制不畅,而产供销一条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乡村休闲的发展在促进第三产业中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可打破产业界限,有助于形成产供销、服工农、科工贸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和购销渠道,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乡村休闲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乡村休闲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类产业需要的劳动力多,其基本的服务工作对员工技能的要求并不是很高,或是经过一定的岗前培训就可以胜任。而且乡村休闲产业的关联度高,它与餐饮、娱乐、交通、建筑、食品、旅游工艺品等产业密切相关,可以为农村地区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得到很好的转移,农民的就业问题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缓解。
乡村休闲加快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休闲的开发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基础设施,以提高游客进入旅游目的地的便利性,因此必须完善各种基础设施建设,譬如道路交通、通讯、医院、商店等基础性设施。乡村休闲的开发将进一步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状况,逐步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乡村休闲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要维持乡村休闲市场的持久性,就必须注意并保持乡村生态系统的持久性。乡村休闲把发展生产、保护自然环境和人文内涵结合起来,它的生产要素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乡村环境,遵循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的准则。通过乡村休闲的规范开发,可以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彻到农业、农村发展的过程之中,更好地创建清洁、优美的乡村环境,维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塑造良好的乡村,使整个农村成为物产丰富、风景秀丽的生产基地和生活乐园。
乡村休闲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发展乡村休闲,可以将先进的文化和观念引进农村地区,有利于打破农村地区信息闭塞的状态。在与外来游客交往的过程中,当地人民的思想进一步解放,视野逐渐开阔,思想道德素质得以提升,这就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契机。乡村休闲产业是服务产业,又是文化产业。如果没有视顾客为上帝的服务精神,就难以立足于市场,更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发展乡村休闲产业还可以培养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和服务顾客的文明意识。
乡村休闲方式与农村经济转型之间的关联性可见图1所示。
结论
综上所述,乡村休闲的发展缘于旅游者的消费动机所形成的新的类型和休闲市场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乡村休闲这个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发展乡村休闲,能够实现农村地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罗书林。发展我国休闲产业的必然性研究[J].苏州工职院学报,2008
农村论文 10
[关键词]民主法治;农村;法制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笔者在贵州省仁怀市鲁班镇山水村进行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现状的调查,得到了关于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的第一手材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的思考。在总结该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诸多成功经验基础上,着重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而对整个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做了一些思考。
一、山水村民主法治建设现状
山水村位于黔北赤水河畔的山地丘陵地区。该村面积约20平方公里,人口5000多,包括汉、苗和布依等几个民族。该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农民收入在该村所处乡镇居于较高水平,于2000年被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小康村"称号。尽管如此,笔者在调查过程中仍看到该村在各项建设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这与我国农村地区的大体状况是基本相似的。因而笔者选择该村作为调查研究对象,对于考察整个农村社会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现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与村民交谈、采访村领导以及暗访村民等方式,笔者了解到,与所在乡镇其它各村相比,山水村的民主法治建设成就相对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初步实现了民主选举。
他们的具体方式就是: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首先由该村全体党员酝酿协商,报乡镇党委批准后在党内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群众无异议后正式进行投票选举。而该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则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程序进行,村民大都积极地参加了选举工作,并且基本上能按照自己的意志选举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人选;据村民反映,近年来在选举过程中的拉票及暗箱操作等现象比以前已大大减少。由此可见他们的村级领导班子选举程序基本合法,步骤比较正确,质量相对较高。过去由上级党委、政府包办的村级领导班子产生方式正逐渐被淘汰,农民群众有了选举自己的当家人的基本权利。
(二)村民的法制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为了了解山水村村民的法律知识水平,笔者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笔者发放了200份调查问卷,分五个年龄段进行发放。(12-18岁者40份;19-32岁者40份;33-49岁者40份;50-60岁者40份;61岁以上者40份)。根据调查结果,村民回答得最多的三项法律依次为婚姻法、宪法、刑法。其它提到的还有合同法、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这些法律,一是因为它们大多数与农民的生活和生产联系较紧,二是因为它们在该村被宣传得较多,所以在村民心目中留下了较深的印象。然而,像民法(民法通则)、继承法、诉讼法(民事、刑事、行政)等,这样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及一些比较重要的地方法规,能够说得上的人相对较少。但总的来说,该村村民对法律的掌握达到了一定水平。
同时,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该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更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村级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意识较差。
笔者通过暗访了解到,该村干部虽然有了一定的民主治村及依法治村意识,但是更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村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有争权夺利的行为,影响了村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村级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
2、个别村干部法律意识没有得到提高,民主作风和法治观念不强,因而在山水村时常发生村干部侵犯农民利益,村干部扰乱社会治安的现象,进而影响了依法行政和民主治村工作的开展。
3、而某些村干部还有作风与的举动,严重败坏了村支部和村委会形象,并有脱离群众、腐败蜕化的趋势。由以上可以看出,该村村干部民主法治观念不够强,村支两委依法行政意识颇需改进。
(二)农民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法律意识薄弱。
笔者在调查问卷中问了村民一个问题:"如果你的正当利益受到别人的侵犯,你会怎么办?"大多数村民的回答是"直接找他讨回公道"或者"用针锋相对的手段赢回自己的东西",只有极少数的群众考虑用法律方式进行解决。笔者在调查中强烈地感受到广大农民实在太缺乏法律知识,或者根本不相信通过法律能够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如果不尽快培养村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大力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将难以推进,也难以发挥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作用。
(三)农村的法律服务与支持系统缺乏。
山水村村民的法制观念不强,村级干部不能很好地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该村的法律服务与支持系统严重缺乏,法律宣传不到位。该村有各种村级组织,但没有一个负责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同时,该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村民大多只初步了解一些法律条文,而熟悉法律、系统地掌握法律的几乎没有。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该村虽然进行过一些普及法律知识,送法下乡活动,但由于没有深入实际,每一次都是流于形式,成效很不明显,加之经费有限,制约了该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进一步开展。而上级政府在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与法律支持工作上也不够重视。从该村群众的回答我们了解到,村民往往为了打赢一场官司而花费了太多的冤枉钱在法律咨询上。如果上级政府能将法律服务与支持工作真正地在农村实施下去,将切实地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带给他们最真实的好处。
由以上问题可以看出,依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任务艰巨,困难重重二、农村民主法治水平低下的原因分析
从当前情况看,我国整个农村地区的民主程度都不高,法治观念不够强。在不少地区特别是西部的广大农村地区,广大农村干部依法行政,民主办事的意识较为薄弱;而相应地这些地区农民的法制水平也非常落后,更不容忽视的是这些地区在交通,经济,文化等方面也相对较为落后。从山水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与不足,我们大体上了解了整个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现状。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工作困难重重,成效甚微;是什么原因使得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民主法治观念如此落后呢?笔者认为有以下诸多方面的原因。
(一)落后的历史传统的禁锢。
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而广大的农村地区则是封建统治的重灾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的民主观念虽然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封建残余思想在农村地区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各种封建流毒没有彻底地得到清除,农民群众的民主思想和法制观念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严重脱节。在一些地区时常出现村干部仗势欺人、随意打骂群众的恶劣事件,而受害的农民不知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侵害,因为他们的心目中还认为现在的村干部跟旧社会的保长甲长一样,敢怒而不敢言;也有些地区还时不时涌现出封建的会道门等落后组织,等丑恶势力时常死灰复燃,蒙骗农民群众,毒害农民群众。而广大的农民群众却无法与这些反动的丑恶势力做斗争;还有些地方家族势力庞大,家族内部的各种家规家法残酷森严,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家法家规甚至取代了法律法规的作用。
以上这些现象告诉我们,广大的农民群众还没有彻底地挣脱封建思想的禁锢,没有从封建残余势力的影响中真正地解放出来。农村地区落后的历史传统对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二)经济条件的制约。
我国广大的农村往往地处比较偏僻、落后的山区或交通欠发达、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经济条件的落后,使得农村地区的普及法律法规工作困难重重,也制约了法律对整个农村地区的约束和影响。试想农民群众连根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他们又何来追求自己的政治权利、保障自己的民主自由的条件呢?广大农民往往忙于生产劳动,而忽视了对本身的民利的重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即使他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希望求助于法律时,他们也时常由于资金的贫乏而无法将官司进行下来,因为高额的法律服务费用已使他们望而却步。
同样,正是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的普法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时常因为资金的缺乏而无法开展。这就明显地说明:经济条件的落后是导致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滞后的重要因素。
(三)文化背景的影响。
同样,广大的农村地区往往教育发展比较落后,科学文化知识比较贫乏。而教育的落后使广大农民群众文化水平都比较低,无法对法律知识进行自主的学习和深入的研究,民主法治的思想无法通过知识这个渠道进入农民的头脑。即使给予他们学习的机会,他们也时常由于文化水平的制约而无法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农村地区的文化欠发达,同时给了那些落后腐朽的封建文化和封建思想以死灰复燃的条件,而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则往往被排除在农村的大门之外。由此可知,农村地区的文化知识水平以及文化背景也是影响其民主法治建设伟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四)政治体制不健全。
直接管理广大农村地区的是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是不是依法行政、民主办事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在天高皇帝远的广大农村地区,乡镇政府就俨然成为了绝对的"统治者",乡镇干部时常以自己的意志代替神圣的法律。不少乡镇干部根本不具备应有民主观念,许多乡镇干部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上梁不正下梁歪,乡镇干部没有做到民主行政与依法办事,这就直接导致其下属的村级政权的民主法治建设成了一句空话,进而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民主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的实施。同时我们发现,由于建国以来我国关于农村基层政权的组织建设与工作细则的规定不明确,使村级组织建设无章可循,村干部的工作无法可依。因而不少地方特别是较为落后地区的村级政权往往处于软弱无力甚至瘫痪状态,严重影响了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农村地区出现了不安定的隐患。因此,政治体制上的缺陷导致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举步维艰。
(五)农村地区的立法及执法跟不上,也是制约了整个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开展的重要原因。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但事实上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法律法规却较少,或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或者就是相关的法律之间相互矛盾,相互抵触。而且目前还有许多涉及农村的问题的解决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出现了不少涉农法律真空。例如在关于农民负担问题、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等问题上,就明显缺少法律的规定,进而影响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与此对应的是农村的执法工作也存在不少的漏洞。在农村司法、执法上,目前存在的问题甚多,如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司法腐败、执行困难等等。这些问题也是导致农村地区民主法治程度不高,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难以进一步推进的重大原因。
总之,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离不开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与经济繁荣。目前的现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仍然比较落后,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在进一步拉大。而农村地区各项工作中最薄弱若的环节,就在于整个农村地区民主程度不够高,法治建设比较滞后,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较弱,大多是人治代替了法治,进而影响了农村地区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民主法治建设是关键之笔,也是"三个代表"的题中之意。因为只有在农村地区营造出民主的政治氛围,努力将农村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而促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从而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经济快速发展,保障农村地区的繁荣与稳定。
三、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策略思考
从山水村民主法治建设道路上的成就与不足,笔者分析出了导致农村地区民主法治建设现状比较落后的几个关键性因素。由此可以看出:进一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关键是靠党的领导,主体是农民,法制是准绳,而各级人大和政府则须要提供法律、制度和政策保障。必须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切实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使政府与广大农民群众在法治化的道路上相互促进;切实发挥各级人大的立法机关作用,加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立法工作,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法制保障,从而推动农村各项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切实指导和帮助广大农民群众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并遵守法律,从而以法律武装农民群众,培养出千百万知法守法的新农民,形成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力量。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着手农村法治建设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民主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立法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在思想上认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是搞好农村民主法治工作的根本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将农村普法工作提高到事关农村长治久安、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高度来认识;必须明白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事关农村工作的全局,事关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在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经济实力与民主法制同步发展,而不能有丝毫偏废,也不能有任何动摇;要善于发挥党的思想领导与组织领导的作用,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在先进思想的指导下,努力把农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民主的堡垒"、"法治的堡垒"、"战斗的堡垒",以此带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稳步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还必须为村级政权建设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帮助,真正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坚强后盾。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工作的水平。
(二)健全和完善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求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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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在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种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而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使广大农村干部自觉地、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从而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同时,通过这种宣传,使各种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法律法规能尽快传达到农民群众之中,保证这些法律的作用能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作用。
(四)加强农村的法律服务,为农民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加强农村的法律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是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工作的必要举措。首先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的执法力度,必须确保农村行政、税收、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都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是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起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以保证各项涉农法律的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我们可以在县级人民法院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在每一个村培养出一定数量的农村法律服务咨询专门人才,建立和健全农村法律咨询和服务系统。我们可以实行定村负责的原则,保证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有用武之地,使各项法律走进农村,走进农户。每个村子都有了自己的法律服务人员后,就可以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打官司难,法律咨询难的问题,同时也使农村地区的法治化有了人才基础。
(五)加快对新型农村干部的培养,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管理与教育。
我们知道,农村各项工作能否取得进步,在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之后,干部问题就是关键的因素。而我们在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由于村级干部工作的好坏,村级干部民主法治观念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该项工作能否取得全面的进步,因此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能实实在在为农民服务的村级领导干部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各级政府特别是分管人事工作的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利用当前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好时机,从各级各类大专院校中选拔大批优秀大学毕业生直接到农村服务,让他们在广阔的农村去施展他们的抱负。一来他们丰富的理论水平可以得到实际的发挥,二来此举有利于提高村级领导的领导水平、知识水平和民主法治水平,并且还可以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上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这是国家、农村以及大学生"三赢"的结果。
2、有计划地对原有农村干部进行系统的民主法治教育。通过各种喜闻乐见、丰富多采的教育活动,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头人;真正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引路人;成为领导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带路人;成为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老实人,以保证农村民主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于我有利,和平与发展作为时代的主题已深入人心。这正是我国努力发展经济,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难逢之机。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正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目前,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虽然仍处于较低水平,但只要有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按照正确的路线、方针与政策的引导,我们在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一个重民主、讲法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出现;农村地区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必将取得辉煌的成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将能够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1)林远山,论现代法治建设的要素,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3,(5)
(2)陈国华,再论法的价值,池州师专学报,2003,17(5)
农村经济论文 11
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必然是非比寻常的。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对于我国有着6.7亿农村人口的特殊国情,要想在这种情况下既保证城镇化的正常推进,又要在城镇化背景下发展农村经济,还要保持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必然要寻求一种特殊的经济发展方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国人民逐渐摸索出一种适应社会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式,这也是新型农村经济提出的主要背景。为了实现城乡一体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人们创造性地提出了新型农村的发展方针。它完全不同于以前农村以农业为主的发展形式,而是对农村发展形式进行了完全的创新,从而使农村经济更具活力与竞争力[1]。在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困扰农民多年的“三农”问题能得到更好的解决,也有利于推动农村现代化,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城镇化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1、推动了农村经济的深刻变革
快速发展的城镇化改变了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结构,为二元经济一体化提供了充足的条件。长期以来,我国深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导致农村经济一直得不到较好的改善,农村经济长期远远落后于城市,致使社会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但是,城镇化的发展大大改变了这一落后局面,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是我国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强大推动力,对缩小差距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它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利用,改变了农村以土地为主的单一的生产方式,在传统农村转化为新型农村的道路上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深刻变革。
2、为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方针的提出创造了必要条件
城镇化进程带来的生产力提高对新型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在改革放开30多年的进程中,城镇化的程度一直在加深,相应的它也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城镇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的经济形态,为新型农村经济的出现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首先,生产力的提高对新型农村经济的发展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其次,生产规模的扩大化和生产机械的先进化、集中化,都是新型农村经济必不可少的。城镇化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的商品经济发展,为新型农村经济的产生准备了充足的必要条件。
三、我国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1、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因素
新型农村经济在农村变革中继续发展,但是由于组织问题等因素的不健全,导致发展前景堪忧。新型农村经济概念刚刚提出,还未能在社会上得到完全普及,而且,经济组织方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发展较艰难。由于没有很好地解决新型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体问题,在分配和积累、利益和风险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再加上缺乏相应的激励制度和有效的国家支持,多数农民对新型的农村经济信心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2、经济管理组织不健全,管理工作粗放松散
由于我国的新型农村经济起步较晚,国内又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所以其组织结构多是由国家发起建立起来的,在农村施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运行、管理上的问题和缺陷。首先,由于多数农民缺乏鲜明的法律意识和知识,很多经济组织并未在相应的部门登记注册,导致许多管理组织不能取得合法地位。其二,管理体制不够先进,民主性也不够强。很多组织内部的管理者都是政府任命或自封的,没有得到多数农民的认可,其决策很难得到农民的大力支持[2]。况且,由于组织建立的仓促性,许多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没有跟着完善起来,不利于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也严重限制了组织的健康发展。
3、发展条件落后,导致经济组织发展缓慢
由长期的社会发展实践可知,一个组织机构的组织发展能力是和其发展前景息息相关的。但是,对于新型农村经济来说,其外部发展条件极其恶劣,严重阻碍了新型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外部发展条件恶劣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人们对新型农村经济的认识存在偏差,只看到了其发展的缺陷,而忽略了其对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作用。而且,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够完善,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其次是新型农村经济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最需要的就是国家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扶持,但是正是由于新型农村经济缺少这种有力的扶持导致发展后劲不足,发展缓慢。
四、促进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1、创新多种形式的经营模式
传统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虽然有一定的缺陷,但是将其与新型的农村经济相结合则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少不了市场、企业和农民间的紧密联系,但是新型的农村经济要大胆开创更多形式的经营模式,各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都可进行尝试,如与中介组织、各种龙头领导组织等合作。还要合理引导农户根据自己的需求确定经营模式,以实现新型农村经济的稳健发展。
2、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新型农村经济是面向全体农村、以期能改善农民现状的一种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因此在这一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在进行经济决策时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征询农民的建议,实现管理的民主化。另外,还应该聘请农业经济专家,对这种新型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产业的发展实施专业的指导,从而保证新型农村经济在农民的主体作用下能健康持续发展。
3、健全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机构
由于组织机构不健全而引发的一系列发展问题必须得到及时的制止,才能促进其全新发展。所以,不仅要健全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组织机构,还要对其进行合理调整,改变其单一的管理职能,结合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发展前景,彻底完善其组织机构,发挥对其的领导管理职能[3]。而且,还要健全与其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使其管理工作有明确的依据,保证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五、结语
农村论文 12
关键词: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回顾;评价;展望
一、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三十年回顾
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三十年的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84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等形式发展而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使中国农村逐渐形成“乡政村治”的二元基层治理体制新模式,也标志着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基础从此发生了本质改变。1982年到1984年的三个中央“一号文件”,从理论上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农业合作化理论在实践中的新发展。
第二阶段从1985年到1991年。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理论上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的重大转折,农村经济改革也迈向市场的探索阶段。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建立农产品市场体系是这个阶段农村经济改革的中心任务。1985年,中国开始实行农产品收购的“双轨制”,以合同订购和市场收购的形式取代了农产品的统购统派。蛋类、水产品、蔬菜和肉类等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在1992年前就被全面放开。其中,水产品是我国最早完全放开管制的农产品;国家对粮食和棉花则实行了较长时间的“双轨制”,直到2004年粮食才放开生产经营,是我国最晚放开管制的农产品。乡镇企业在这个时期异军突起,不但为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奠定了基础,而且还为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创出一条新路子。1992年,我国有乡镇企业2321万家,近90%分布在行政村和自然村,共有职工约1.13亿人,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加额中来自非农产业(主要是乡镇企业)的收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1992年高达50.66%。乡镇企业还把工业文明带进了农村,客观上要求劳动者提高科学文化、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造就了一大批农民企业家和新型农民,加速了农民现代观念和市场观念的形成。
第三阶段从1992年到2003年。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并发表重要讲话,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成为这个时期的主题。由于改革初期对主要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只涉及到收购体制,并没有触动销售体制,在粮食收购价格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购销价格的倒挂问题日益突显,造成粮食收储企业严重亏损。1992年,国家开始改革粮食销售体制,直到2004年,国家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决定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并将国家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间接给农民的补贴转为直接补贴,使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真正实现了市场化。在这个时期,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迅速发展。到2002年底,各类龙头组织带动农户总数超过7000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0.5%,其中,每个部级重点龙头企业平均带动农户达7.6万户。目前,东中西部分工协作,出口型、大宗农产品型和特色型共同发展的农业产业化格局已初步形成。从1993年颁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我国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其他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已基本形成,有力的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1984年开始实行的农村税费制度下,农民不仅要为政府提供税收,还要为乡镇和村提供各种费用或基金。由于乡村财政供养负担的加重和公共建设与服务对资金的需求量持续增加,不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加重农民负担成为可能。特别是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相当缓慢,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经过长时间的论证,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最后定位于农村税费改革,并于2003年起在全国铺开。
第四阶段从2004年至今。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明确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认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改革更加关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考虑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与外部环境变化的背景下,如何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解决“三农”问题。200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议》,并作为2006年的“一号文件”颁布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新时期农村改革的战略任务。同年,以取消农业税为标志,国家开始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三十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凝聚了全党集体智慧,体现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适应了中国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亿万农民的共同心愿,为中国推进农村经济改革提出了行动纲领。
二、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三十年的评价
(一)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是一场成功的变革。不论从历史的标准还是当代世界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农村经济三十年的改革和发展都是一个成功的事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原来由国家资本控制的农村土地变成两亿农户根据社区内部成员权平均占有的土地,是一场占当时中国人口80%的农民都得到好处的改革。在让农民承包土地的时候,国家同时把农村的公共开支和福利保障一并让渡出去,使土地在拥有社会保障职能的同时还承担起为乡村财政提供财源的责任,在国家建设资金紧缺和落后经济基础还不足以支撑全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时期,它在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为最大限度的提取农业剩余创造了条件。面对土地产出的内在约束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外部限制,致富热情高涨的农民逐渐把眼光投向非农产业,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1998年以后,我国农业劳动力平均粮食产量呈递减趋势,土地生产率也不断接近其生产可能性边界,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又冲破城乡地域界限,开始了“离土又离乡”的进城务工,他们作为低成本的劳动力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巨额的劳动积累,弥补了资金积累的不足。三十年的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有效释放了现有二元经济体制下农业和农村的生产能力,为实施城市和工业的优先发展战略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城市和工业经济的优先发展,必然要更多的从“三农”中提取剩余。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在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从农业获得的“剪刀差”收入不断增加。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逐年下降,其下降速度高于生产资料价格下降速度,工农业商品综合比价指数明显上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更加扩大。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偏向的土地征用制度造成我国农村2000余万农民失去土地,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使农业土地收益流失严重,征地“剪刀差”使农民蒙受至少2万亿元的损失。城镇用工制度改革以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激增,成为城镇化建设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主力军,由于较低的工资水平且几乎不享有任何劳动与生活保险,用工“剪刀差”使农民工劳动收益被压缩。持续时间过久的“剪刀差”使落后的农业因长期价值补偿不足而失去自身发展的活力,也使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没有得到应有改善。在市场自发调节下,生产要素会从低收益的产业和区域流向高收益的产业和区域。农业是弱质产业,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但农业同时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所以发达国家政府都普遍实行农业支持政策。改革开放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不利于农业的局面虽然有所改变,但支持农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和积累机制并没有建立,随着城乡差距的逐渐扩大,农业生产要素流失问题更加严重。长期以来,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由国家负担,农村则基本上是由农民自筹解决,由于原有的农村税费制度不规范,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数量逐年增加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积累的资金更加缺乏。虽然国家近年来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增加了对农民的补贴,加大了对农村教育和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国家建设资金也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但这些政策效应的发挥主要是长期的,短期内效果有限。
三、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展望
(一)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引导和促进农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目前,发达国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增加值同农业增加值之间的比例已超过2.5:1,而中国的这一比例仅是0.5:1。考虑到中国农产品产量充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间的比例完全有条件达到发达国家现有水平的60%,即1.5:1,那么,到2015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至少可达到96980亿元。如果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的一半能够在县城以下的农村区域实现,且同时GDP能够保持8%的平均增速,届时农村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和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合计有望达到18.7万亿元,农村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将由目前49.1%增加到58.75%。在确保农村居民收入与生活不低于城市居民水平的条件下,农村就业人口占社会就业总人口的比重可达60%左右。这充分说明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潜力巨大。如果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实现上述发展,必然会吸收大量劳动力就业,大幅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与农村的产业结构,极大的扩展农业的生产空间,这与农村改革三十年中的每一次大的变革具有相似的效应。农业产业化大发展将带来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下一场深刻变革,它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引导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未来一个时期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根本驱动力。
乡村论文范文 13
要想看清包括“三农”问题在内的中国乡村问题,必须选好考察的视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县——乡——村,城市——乡村,政治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外国(特别是美、日等国)农业——中国农业,是考察乡村问题的应有视角。从政策选择、政府改革、政治参与的角度分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的政治行为,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各动力要素对于乡村改革进程的影响。只有系统地看问题,由实然推出应然,才能认清中国乡村问题的复杂性,避免“盲人摸象”、“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近十年来,虽然中央政府给予高度重视,连续下发“减负”文件,推行多项改革措施;学界、舆论界给予关注和呼吁,农民也怀有强烈的期待,但各项涉农改革效果有限,问题依然严重。其中关键原因,不仅在于某些政策设计有漏洞,而且在于乡村改革动力系统中的各项要素严重缺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在前一阶段的乡村改革中都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各方都处于某种两难困境之中,不得不做出某种妥协,以至乡村改革动力不足、步履维艰。同时各要素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有利于改革的因素在不断增长,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和学界媒体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合作型压力机制,通过有效整合形成系统性动力,推动乡村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仅必要而且具有现实可能性。
本文第一部分概述乡村问题的由来、乡村改革的进程以及考察乡村改革必须关注的几对关� 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中央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乡村改革中的作用,强调政策选择的系统性、可行性、前瞻性是中央政府发挥动力作用的关键。第三部分分析了县乡政府自我膨胀和职能异化的后果,以及地方政府改革进程中的阻力和动力因� 第四部分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分析了农民政治参与的困境和出路。第五部分为结语,提出了整合乡村改革动力系统的建议。
一、乡村问题及乡村改革
(一)乡村问题及其由来
对于中国乡村问题的认识,知识界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开始时认为是农民收入问题,后来认识到是农业发展问题,再后来认识到是“三农”问题(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问题),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仍然不能涵盖和解释现实中存在的全部问题。撇开地方政府的乡村治理和中央政府的政策选择,不考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与政治的互动关系,囿于农民、农业、农村这样一个圈子,就难于认识到“三农”问题不在“三农”本身。,33实质上,县域内出现了综合性问题,主要包括“三农”问题、地方恶政或政府失灵问题、基础教育问题、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问题,这四个问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人们常常认为,农业是基础,农业的发展可以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积累、原材料、劳动力等等,有人潜意识里把县域内第二、三产业的不发展归因于农业的不发展,事实并非如此。如今的农村不仅有大量剩余劳动力,有丰富而廉价的原材料(农产品),而且也有大量的资金积累。有两点可以证明此种情况:一是农村大量存款通过银行系统转移到了城市。法国学者安迪?罗思曼通过对中国“三农”问题的研究发现,农村地区向银行体系提供了总存款的三分之一,但是只得到了十分之一的贷款。世界银行指出,甚至连中国农业银行“ 的44二是私人与企业逐渐成为乡村公共借债的重要来源。谢子平、王艳敏在江西G县和C县的调查中发现,国内银行贷款占乡村两级负债总量的46.34%,私人(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包工头)借款占19.73%,其他单位借款占15.02%,世界银行贷款占11.43%,上级财政借款占7.46%.由于国家支农力度的持续减弱,加之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乡村借款越来越依赖非正式渠道。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私人和其他单位构成的民间资金市场有较高的依赖程度,由民间市场提供的资金占到了其借贷总额的三分之一……55在四川省仁寿县的乡镇债务中,银行借款5603万元,上级财政借款3686万元,企事业单位借款2410万元,私人借款7344万元,合作基金会借款6681万元,其他借款1972万元。企事业单位和私人借款合计9754万元,占其债务总额的35.22%……66由此可见,农业的确尽到了提供资金、廉价原材料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责任,但是内地的县域内第二、三产业仍无起色。这就说明,当前“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后三个问题的制约。
中国的乡村问题,自近代以来就已经日趋严重。人口膨胀使人多地少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同时国家权力下沉,从农民身上汲取应付战争和推进现代化的资源,地方豪绅也加重了对农民的压榨,以致农民问题成了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余年,土地平均化使农民问题得到某种程度的缓解,但人地矛盾继续激化,国家通过税收和统购统销的途径从农民身上汲取现代化资源,通过严格的户籍制度形成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模式,以农民问题为核心的乡村问题依然存在。至20世纪90年代,地方政府和权力依附人员日益膨胀,更加直接地与民争利,成为农民负担加重的重要原因,以“三农”问题、乡村治理危机为主的中国乡村问题日益严重,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乡村改革。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徐湘林教授认为,造成“三农”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主要在于三个方面:由于农业生产主要依靠的要素是土地和劳动力,地少人多的现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着农民增收;因“赶超”发展战略长期积淀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对农村仍然区别对待的政策,造成农村的相对贫困;县乡政府机构人员臃肿,农村管理体制高成本运行,造成农民负担过重。其中后两者更具本质性。现77由此可见,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中央政府和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是考察乡村改革动力因素的重要考察对象。
(二)乡村改革的进程
***战争以后,随着外国商品的大量涌入、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中国的乡村社会逐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0世纪2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变革的进程可以大致分为四个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前,以为代表的土地革命运动和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运动;20世纪50年代的、集体化以及后来的化运动(在某种意义上是土地革命的继续);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自治的实行,以及乡镇企业的巨大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乡村变革开始在中央政府的政策结构和乡村治理模式等更深的层面上展开。
在上述的第三阶段,农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乡镇企业的发展等问题上发挥了主动性,其实践创新得到了中央政府的认可,经历了从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全面推开的过程。然而,在第四阶段,由于改革将在更深的层面上进行,农民能在多大程度上主动进行实践创新值得怀疑。在宏观政策选择和乡村治理模式问题上,农民要想发挥作用,恐怕绝不会像当年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按下十七个指印和三个名章就可以搞“包干到户”那样简单,第88而各级政府对于改革的态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乡村改革的进程。
实质上,与第三阶段相比,当今的乡村改革已经进入一个更为复杂的阶段,各方动力作用的发挥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无论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还是农民,单单依靠自身的力量难于解决盘根错节的乡村问题;即使是统筹性不够,也会削弱自身在乡村改革中的动力作用。在改革由易到难、动力需求变大的情况下,各动力因素的统筹与整合尤其显得必要。
(三)乡村改革中的几对关系
前些年,有的学者在研究乡村问题时缺少宏观系统的视角,往往就事论事,没有从各种复杂的互动关系中找出问题的实质所在。正如徐湘林指出的那样,尽管乡村自治和“三农”问题受到知识界的较多关注,但这两个范畴所涉及问题的相关性却较少有深入的讨论。如今,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新问题的不断涌现,系统地审视各相关因素之间的有机联系显得非常必要,而人们认识的积累和深化使其成为可能。
笔者认为,考察乡村改革的动力与进程,必须认真分析下面几对互动性关系及其相关性。
首先,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农民、企业的依赖、合作、博弈关系。这里面不仅包含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政府与农民及企业的关系,还暗含着中央与农民、国家与社会的依赖、合作关系。系统考察这三对关系之间的有机联系,而不是只考察其中之一,更有利于问题的澄清。1980年以后,中央政府的分权改革使地方政府获得了广泛的自。赵成根认为,地方政府经济和财政权力的增加,自主空间的扩展,以及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责任的加重,创造了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动力机制。放权改革的结果,首先是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地方利益迅速扩展,地方政府从单纯的中央政府人,转化为能够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的相对独立的权力主体。地99有的地方政府截留中央政府下放给企业的权力,不执行中央政府针对农民的优惠政策,这说明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不仅要适当放权,还应注意建立监督和制约机制,使地方政府不能滥用扩大了的权力。在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关系的同时,应该调整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与农民、县域企业之间的关系。否则,农民、县域企业的发展就可能受到县乡公共权力的束缚和制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县乡政府应该认识到发展经济的最主要的主体和动力是农民和企业,而自己的责任在于提供公共服务。违反市场规律,以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的合理经济行为,是前些年内地县乡政府的通病。总之,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再从县乡政府到农民和县域内企业,这一条线上的关系应该达到平衡状态。在失衡状态下,处于弱势的农民和企业的发展就很可能受到阻碍。
其次,县政府、乡政府与村委会三者之间的依赖、合作、博弈关系。有的学者研究“村”,有的学者研究“乡”,这些研究都不应撇开县、乡、村之间的重要联系。县是一个功能基本齐全的基层单位,是一个可供解剖的麻雀,而乡和村只是这个麻雀的一部分。
第三,城市与乡村的交换关系。城市与乡村之间长期存在的不平等交换关系是乡村问题的重要成因,而城市化、工业化又是解决乡村问题的最终出路,所以城乡关系是一个绕不开的视角。
第四,乡村治理与发展、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邓小平在1986年就曾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实101这段论述十分适合于当前的乡村问题,改革乡村治理模式,已�
乡村改革的实质,就是调整这些关系,使其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影响乡村改革进程的动力因素就蕴含在这些关系中,并在这些关系的互动中发挥作用。
二、中央政府的两难处境与渐趋成熟的宏观政策
(一)中央政府的两难处境
在“三农”问题凸现的近十年来,中央政府在多种层面上的政策选择中处于两难境地,在与地方政府的互动中采取了矛盾的政策和妥协的态度,决定了中央政府在乡村改革中所发挥的动力作用在相当程度上小于问题本身对其的客观要求。
从国际来看,以科技为先导、以经济为重点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处于激烈国际竞争压力之下的中央政府虽有意愿改善农民的处境、解决“三农”问题,但由于国际竞争的重点在工业、科技、军事方面,因而在中国和外国这一对矛盾的斗争中,农业现代化的地位远低于工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和国防现代化,这一客观事实将长期存在,所以中央政府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的资源和精力是有限的。事实上中央政府长期奉行以牺牲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来发展工业、科技和军事的追赶战略,现在虽可逐步减少对农民应得利益的剥夺,但这一战略在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也是一个客观必然。
从国内来看,现代化的实质和目标是经济效益较高的科技和工业现代化,这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但经济效益较低的农业却养活着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作为“政治人”的中央政府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就应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然而同样的投入在农业、农村领域和中西部地区得到的经济回报较低,在工业、科技领域和东部沿海地区得到的经济回报较高,作为“经济人”的中央政府要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必须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用于工业和科技。在这种两难处境下,中央政府“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优先发展工业和科技,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这虽与农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相一致,但“三农”问题却是一个现实的、眼前的问题,被“捆绑”了50年、做了50年“无私贡献”的农民希望现在就“松绑”。农民当前的应得利益和中央政府追求的当前经济利益最大化之间存在着矛盾,决定了中央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与农民的期待是有距离的,和问题本身的严重程度是不相称的。
尽管中央政府非常重视“三农”问题,比如连续下发涉农文件、实施小城镇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税费改革等等,但中央政府的宏观政策调整还受制于现实利益结构的制约。中央政府在一些大型工程、提高公务员工资、城市建设、科研开发等方面可以“一掷千金”,但在增加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方面却缺少实际行动。前几年不少学者论证了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的危害,呼吁废除这两个税种,也有学者建议废除农业税。屠宰税终于被废除,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2003年上半年,总理明确表示,要创造条件逐步废除农业特产税。但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改革的进程比较缓慢。
在中央政府和县乡地方政府这对矛盾中,在111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维护群众利益,不损害群众利益,维护地方稳定和秩序,以增强执政合法性;同时又要求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上交更多税收,并提高公务员和教师待遇,而且中央的经济发展指标需要地方的较高指标来保证,这在客观上迫使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增加并上交更多税收以显示政绩,增加积累以发展工商业。这种要求实际上也是一种依赖,要求越多,依赖性就越大。所以中央在与地方的博弈中往往作出妥协,对于地方明显存在的违规行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惩治不力,这就是中央政府不得不经常“三令五申”的原因。
中央政府的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政策遭到县乡政府阳奉阴违的抵制,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各方解决“三农”问题的努力。“例如粮食收购政策,中央定价敞开收购,出现亏损由地方财政补贴,产粮大县工资都发不出来哪有钱补贴?没有补贴,粮食部门就借机压级压价、扣斤扣量……1995年以来,中央的保护价,地方没有哪一年执行过。政策规定的保护价误导农民多产了粮食,可是实际上地方不仅不按照保护价收购,而且还限收、拒收,限制多渠道经营,结果就把农民坑得很苦”。年121另外,在财税体制方面,由于上级政府把好的税源税种都收走了,县乡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靠农民,但由于大气候的原因,县乡政府在教育、交通、电力、通信等各方面的发展任务不减反增,他们往往不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而是需要办多少事就向农民要多少钱。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农民负担。
中央政府推动的改革是渐进式改革,这种改革的特点之一就是寻求在一个利益平衡点上推进改革,这里的平衡就意味着妥协,蕴含着乡村改革动力不足的深层原因。从具体层面来看,弥合城乡二元结构的差距,是中国改革获得成功的一个基本环节。但是,“二元结构的矛盾,从根本上说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利益矛盾。在二元结构的一体化过程中,如果实行加速一体化的改革战略,在较短的时期内放开对城乡户籍管理的限制,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则必然给城市的就业、住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的发展形成巨大压力,很可能会造成城市生活质量的下降,损害城市居民的利益;相反,如果实行缓慢推进的一体化战略……维持甚至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则必然加剧中国农民的相对贫困,损害农民的利益”。教131在这种两难之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往往牺牲更多。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时向农民和农业要积累,沿海改革时要求内地稳定,国企改革时希望农村稳定,长期以来“三农”都处于一种奉献、牺牲、顾全大局的地位。在当前形势下,乡村改革在中国的总体改革格局中仍然处于从属地位。在过去的十多年中,虽然中央政府出台了一些文件、政策和措施,要求地方减轻农民负担、精简机构,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城镇化战略,实行村民自治,改革户籍制度,进行税费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等,但收效不大,有的改革步履维艰,有的改革进展缓慢。
(二)中央政府在涉农问题方面的宏观政策渐趋成熟
、运动可以说是不成熟或者是错误的涉农政策,而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政府在涉农问题方面的宏观政策逐步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处于两难境地,但中央政府不停地调整涉农宏观政策,“摸着石头过河”式的乡村改革一直处于缓慢推进的过程中。而今涉农宏观政策在理论上渐趋成熟,表现在政策的配套性、统筹性、可行性越来越强。比如,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发现了县乡政府的财政缺口问题,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必须与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以及财政体制改革配套进行;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面,认识到“保护价”的政策成本太大和国营粮站骗国家、压农民、不可信的事实,经历了从实行垄断收购、“顺价销售”到允许私人收购、走市场化之路的转变,从实行间接补贴到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的转变;逐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等等。
中央层面的政策结构调整正在不断地尝试和进行之中,但由于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制约,不可能一步到位,短期内难以完成,仍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笔者认为,今后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和“暂住证”制度,积极推动城市化和农民非农化进程。同时城市管理法规和政策应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市容市貌为本,城管人员的粗暴、违法犯罪式的“执法”行为应该受到必要的约束和制裁。有的城市竟然以维护市容市貌为借口不允许农民穿布鞋进城,这类管理上、文化上、心理上的歧视是户籍制度之外城市排斥农民的重要樊篱,理应拆除,就像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一样。
有的人害怕农民进城,唯恐农民工影响城市稳定。到底是在城市中解决农民问题还是在农村解决农民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第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调整粮食安全政策和耕地保护政策,降低粮食安全政策的代价,使其有利于乡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的非农化创业实践。
第三、要统筹县域内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金融政策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有利于县域内中小企业融资,鼓励县域内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税收方面应有利于民间资本积累,轻徭薄赋,逐步降低直至取消全部农业税费,让农民休养生息,不可竭泽而渔。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政策服务,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政策限制,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良的政策与法制环境,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而不是由县乡政府出面创办企业。
中央和省级财政应该投入更多的资源用于解决乡村问题,应加大对于县域内公共事业的投入,主要是基础教育、交通电力、必要的水利建设等方面,而不是有人建议的直接投入农业。直接投入农业这样的经济行为要让农民(市场主体)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策。实际上,农业的发展空间相对来说非常狭窄,投资回报率低。当投资增加到一定程度后,边际收益就会递减直至为零。如果增加投入可以解决农业发展问题,那么不用政府增加投入,农民自己就会想方设法增加投入,工商界企业也会大批进入农业。面对农业这个利润远远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甚至亏本的产业,理性的选择是退出而不是增加投入。所以建议中央政府补贴农业、增加农业投入是不现实、不可取的。对141
农民的最终出路是非农化——离开农业、转入其他行业。如果政府扩大农业投入,赔本也要继续把广大农民拴在土地上,似与农民非农化的最终出路背道而驰。笔者赞成增加对“农民出路”的投资,增强大、中、小城市及县城中的非农产业对农民的吸纳与转化能力,促进、鼓励、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营造适于“农民”生存、发展、创业的空间。要为进城的“农民”提供服务,为其营造安身立命之所,使其在城里稳定下来,转化为非农。
第四、走出“政治改革——社会稳定”的怪圈,从保持静态稳定向追求动态平衡转变,在改革中保持社会稳定。第151
第五、当前乡村改革的重点应该是推动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改善乡村治理。应注意县乡两级政府改革的统筹性,而不应孤立地搞乡镇政府改革。
(三)中央政府是当前乡村改革的主导性动力
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是一场中央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所以在当前乡村改革中,中央政府仍是不可替代的主导性动力,这是一个客观事实。首先,中央政府有推动乡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重建合法性或防止合法性资源流失的强烈意愿,并在实际推动着各项涉农改革,如户籍改革、税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等。其次,中央政府掌握着解决乡村问题的必要资源,比如政策资源。最后,忽视中央政府的动力作用,仅仅寄希望于农民的政治参与、“让农民自己说话”,不是现实的选择,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中央层面的政策建议者和制定者,其个人利益与乡村改革基本上没有冲突,所顾虑的只是改革的政治后果和长远变数,因而相对能够撇开个人纠葛,果断改革。而县乡政府官员及其依附人员却难于在县乡改革中直接受益,其中大部分人反而会丢饭碗或者损失若干灰色利益,对于他们来说,改革属于非帕雷托改进,因而他们具有阻碍改革的利益诱因。
中央政府动力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宏观政策的正确性和系统性。如果宏观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可行性,则中央推动乡村改革的努力会在很大程度上被各种阻碍因素化解于无形。“中央政策是好的,被下面的歪嘴和尚念歪了”。这种说法值得推敲。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好的科学的政策,必然包括改革下面“念经的和尚们”,使其不能把“好经”念歪。一个无法执行的政策,即使它本身很好,也没有现实意义。然而,这却是“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改革所必然付出的代价。总之,中央宏观政策的正确性、系统性、可行性对乡村改革的进程具有很大的影响。
三、县乡政府改革中的多方博弈关系和新动力机制
(一)县乡政府自我膨胀和职能异化的后果
与县乡政府自我膨胀相伴随,县乡政府的职能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异化的过程。在过去的一二十年中,在县乡政府,特别是在内地县乡政府,“吃饭财政”,“负债财政”,贷款、借债发工资,逐渐成为普遍现象。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相当程度上成了空话。除了维持吃饭和“开门”,县乡财政已无钱办事,无法正常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于是出现了“地方政府失灵”现象。虽然现行财政体制造成的收入上敛以及地方教育支出沉重是重要原因之一,但县乡机构和人员臃肿也是直接的原因。各机构利用自身的办事权搭车收费,比如办理结婚证要同时购买民政所提供的高价物品,盖个章、办个手续就要给管“章”的人送点好处,否则免谈。有些地方的县乡政府官员及其依附人员成了麻烦制造者和秩序破坏者,基层政府成为掠夺性政府,走向了自身职能的反面。
20世纪90年代的一个怪现象就是:在城市,政企分开逐步深化,国企民营化浪潮一浪高过一浪;而在乡村,却是盛行县乡政府运用行政力量催生“乡镇企业”,指挥农民种什么不种什么,这与市场经济的理念背道而驰,结果“乡镇企业”没搞成,落下了一堆债务,农民按政府指示种田亏本,政府却不负责任,加重了农民负担,致使怨声载道。市场经济在客观上要求县乡政府弱化权力、转变职能,然而这却是一个较为缓慢的过程。
县乡政府的自我膨胀和职能异化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从政治的角度来看,表现为干群冲突增多、关系紧张,合法性资源流失,治理成本升高,社会稳定受到负面影响;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表现为农民负担加重,县域内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地方恶政和政府失灵问题阻碍了县域经济发展。政治后果会带来经济后果,而经济后果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政治后果。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有一句著名的口号:“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税。”可以说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在近一二十年中,中国乡村则缺少一种制约县乡政府随意征税收费的有效机制,而这种机制正是县域中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因此,削减和制约县乡政府权力,把乡村官僚社会改造成一个商业性市民社会,应成为乡村变革的重要内容。
(二)县乡政府的两难困境和政府改革动力分析
在现行体制下,县乡政府主要承受着来自上级政府(中央政府及其地方代表)、县乡既得利益阶层和农民这三方的压力。处于夹缝之中的县乡政府往往多头受气,处境尴尬,同时也常常瞒上欺下为害农民。如果某项工作搞不好或者不令上级满意,上级就会一手拎着乌纱帽,一手挥舞着“一票否决”的大棒,使县乡主要官员不敢怠慢。即使上级的要求不合实际,县乡官员也往往不敢在过高的任务目标上据理力争,而是敢不择手段、采取劳民伤财甚至违法的手段去完成不合实际的任务以博得上级的欢心,尽管这种手段会激起民愤且为上级所反对。比如计划生育工作,上级一方面定了指标,一方面要求依法行政。下级不会在指标上讨价还价,但却敢于违法行政,采取打人拆房牵牛甚至逼到农民家破人亡的办法。“现在农民外出太多,他在外地超生,我们怎么管得了,可一查出来,就是一票否决受处分”。出202县乡官员不仅要承受上级的压力,还时时面临着下面的压力:群众不满意就上访上告甚至聚众反抗或者自杀鸣冤,一旦事情闹大媒体介入,县乡官员就难于收场。此外,在机构改革方面,由于应该被精简的人员大多都有这样那样的背景,有的地方整个县公安局都是由一个家族控制,县委书记都奈何不得。有的地方整个县乡官场已经形成了一个由关系和金钱织成的几乎密不透风的半封闭或全封闭的网络系统,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县乡政府要精简机构却时时受着既得利益阶层的制肘。由此可见其两难处境之一斑。
在这种两难困境中,县乡政府改革(主要表现为机构人员精简与职能转换)的动力明显不足,阻力重重。
对于一些立志于改革的县乡官员来说,在改革中将失去某种利益的公共权力依附人员是改革的阻碍力量。在既得利益阶层和分利集团面前,县委书记、乡党委书记的力量就显得太渺小了。就拿一个乡来说,大大小小的干部、教师和权力寻租人员,队伍一年比一年壮大,从总体上来说一个乡书记根本无法抗拒。决定乡书记是否能继续干下去的人不是普通农民,而是乡里的干部、教师们的舆论和评价,他们不但掌握着话语权和更多的评价机会,而且他们更有能力和关系渠道向上级施加影响。他们中的个别人可能与某副县长或某局长有亲戚或金钱关系,一个小小的乡书记恐怕奈何他们不得。更多的时候,县乡官员自身及亲属朋友已� 李昌平在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推行改革的结果是被迫辞职;原安徽省利辛县委书记夏一松拒收礼金,立新规涤荡积弊,结果大量的恐吓、侮辱接踵而来,有人扬言“夏一松不除,利辛难安”,最后夏一松仅当了180天的利辛县委书记就被调离。天212由此可见,个别县乡官员
帕金森定律揭示了县乡机构、人员膨胀、县乡政府改革动力不足的原始动因。英国著名管理学家帕金森在分析组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原因时,指出人员的晋升机会与机构数量成正比,所以人们总是希望增加机构。对于一个不称职的官员来说,他可能有三条出路,一是申请退职,将位子让给能干的人;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三是任用两名水平低的助手。对于这位不称职的官员来说,第一条出路是走不得的,那样他会失去许多利益;第二条路同样也不能走,因为那样会使自己多出一个有力的竞争对手;看来只有选择第三条路最为适宜。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而自己则能高高在上发号施令,同时也没有 如此恶性循环,就会形成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的行政管理体系。帕金森定律告诉我们:不称职的行政首长一旦占据领导岗位,庞杂的机构和过多的冗员便不可避免,整个行政管理系统就会形成恶性膨胀,陷入难以自拔的泥潭。据报载,某年在山东菏泽地区水利局实行银行工资两个月后,职工们竟发现多出了34张“嘴”,有34名非水利局职工拥有水利局职工的工资帐户。后经查实,这多出的34张“嘴”都是水利局干部的亲属,其中21人是水利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子女,9人是正在学习的大中专学生。在以“苦甲天下”而闻名的宁夏西海固地区同心县,部分干部违法乱纪,大量超编进人,致使这个部级贫困县吃“皇粮”的人数畸形膨胀。冗员吃空了财政预算、补贴,就连专项资金也被挪用。在这个仅有33万人口的贫困县里,吃“皇粮”者高达1.1万人,全县超编人员高达2800多人。多222“由于工资支出预算由上级部门制定,乡镇财政没有任何减低这部分预算的积极性,精简人员实际上意味着放弃这部分预算拨款”。何232由此可见,县乡官场内部很难产生足够的改革动力,这种情况对乡村改革的进程会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乡村中依附公共权力的分利集团是乡村改革的阻力,而个别基层改革派官员是潜在动力而难 在此情况下,县乡政府改革的动力因素应该从上下两个方向寻找:中央政府和农民。没有来自上面的支持和压力,县乡政府改革就难于展开;没有来自下面的支持和压力,县乡政府改革的成果就不能保持。近年来关于乡镇政府是去是留的讨论十分热烈,有人主张乡镇自治,有人主张“县政、乡派、村治”等等。笔者认为,关于乡村治理模式的组织制度设计要考虑到县乡两级政府改革的关联性,从县乡村一体的角度统筹考虑县、乡政府改革。应考虑到农民对于降低乡村治理成本的需求,因为这个成本是由农民来承担的。任何增加成本的改革无论从长远来看多么美好,都会在当前造成消极后果。县乡政府的行为应受到符合市场原则的监督和制约,如果县乡政府内部不能做到分权制衡,那么就更加依赖于通过外部多种力量的联合约束机制来防止地方恶政或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这里所说的外部力量就是上面的中央政府、下面的农民和相对独立的媒体与知识界。
(三)压力型体制的改造与重建:新动力机制
根据荣敬本等人的定义:所谓“压力型体制”,指的是一级政治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县、乡党委和政府把这些任务和指标层层量化分解,下派给下级组织和个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然后根据完成的情况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由于这些任务和指标中的主要项目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即一旦某项任务没有达标,就视其全年工作成绩为零,不得给予任何奖励和先进称号),所以农村各级组织始终是在这种评价体系的沉重压力下运行。种242
在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由于政绩考评方式是上级考评下级,县乡官员任免升迁的决定因素还是上级官员,于是“一些官员为了向上级部门突出自己的政绩,大搞集资活动,搞劳民伤财的浮夸建设,加重企业和农民的负担”。1994年11月某省有一个批文下达到开封市与开封县,说“全国明清时代的四大名镇唯独我省的朱仙镇落后了,我们脸上无光,希望朱仙镇加快发展”。不久,“年轻气盛的尚某调往朱仙镇任党委书记。他雄心勃勃,想大干一番,以显政绩。提出‘两年再造一个朱仙镇’的浮夸口号。拆旧房,修马路,疏河道,建旅游景观,造商场,盖办公大楼。大规模基建投资的钱从何处来?一是召集各工程队带资参建,二是贷款,三是向全镇村民高额征集。据说,1995年向每人摊派四五百元之多,相当于村民全年一半以上的家庭收入,于是民怨四起”。年252有的县官搜刮民脂民膏建“度假村”而不管是否会有人来度假,有的要求农民大种某种农产品而不管销路价格如何。此类树政绩行为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乡村可谓不胜枚举。即便是在群众中口碑不错的“清官”也不敢在政绩问题上掉以轻心。据原陈留镇党委书记介绍,“1994年,省里下达文件说,农民是否种棉,种多少,可由农民自己选择,政府不加干涉。这一年,陈留镇的棉花产量由原来国家定购的300万斤下降到五十万斤。然而某中央领导来视察,重申国家收购的原定指标,于是陈留镇便有250万斤的收购缺口。当时的定购价是每百斤450元,而市场价每百斤800元以上。这样,陈留镇村民只能到邻县按市价收购棉花,并按定购价卖给国家,光这一项,增加了陈留村民共计八九百万元的负担。陈留村民都掉着眼泪到邻县去收购棉花,并按期完成棉花定购任务。看了真叫人感动”。元262按理说这位“清官”以及县里官员应该向上级反映实际情况,请求减少定购任务,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为了不给上级留下工作不力的印象,他们宁肯让农民“掉着眼泪到邻县去收购棉花”。县乡官员的“政绩”里有多少是农民的血泪,又有多少给农民带来了福祉,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大问题。
压力型体制的本意是想看政绩用干部,这本无可厚非,但由于无法很好地解决谁来衡量政绩及衡量标准问题,结果就出现了事与愿违的结果。在政绩的内容上,过去偏重经济发展的因素,忽视了社会治理的因素。如果能够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当作衡量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核心标准,那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压力型体制的上述弊端。在谁来衡量政绩问题上, 民主合作型体制是压力型体制的完善形式,其中并没有消除压力,也不应完全消除压力。没有压力,没有适当的监督、制约和评价机制,地方政府的恶政和失灵问题靠什么机制避免?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压力,而在于谁来施压。事实证明,在现行体制下,如果不依靠农民,中央政府的压力可能会结出恶果;如果没有中央的支持,农民的压力就很难产生应有效果。荣敬本等人认为,在民主合作型体制中,各级地方政府促进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压力和动力既来自上级政府,又来自当地民众;中央与地方、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之间进行适当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使参与各方共享合作收益, 政272
总之,要理顺中央政府、县乡地方政府与农民及企业之间的关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农民的作用,依靠农民,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评价政绩的核心标准;建议由媒体或独立的民意调查机构收集民意,收集民众对县乡政府及其主要官员的评价,以此作为县乡官员政绩考核的参考标准;在中央、农民、媒体之间建立畅通的联系机制,联合监督、制约地方政府的权力,是改造原有压力型体制、建设新型动力机制的关键,也是加快乡村改革进程的必由之路。
四、政治参与:农民的困境与出路
(一)农民政治参与的困境:成本与收益分析
不少学者主张建立农会、“让农民自己说话”,实质上是希望发挥农民政治参与的作用。在当今中国,农民不仅缺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有效机制,而且在现有机制下农民政治参与的效果十分有限。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有的农民与县乡干部拼命,有的选择自杀,近年来农民自杀、自焚的消息时常见诸媒体。农民为何渴盼“包青天”为民做主?而不是像有些学者希望的那样自己为自己做主?实质上,农民不仅缺乏为自己做主的大环境,而且缺乏相应的能力、财力资源。
选举投票和“上访”是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但由于选举投票只是在非常狭窄的范围内进行,由农民直接选举出来的村委会干部和形同虚设的县乡人大代表并不能真正维护农民利益,所以选举投票这一参与形式在目前情况下对于农民来说意义不大。在这种情况下,“上访”成了农民不得已的选择。
所谓“上访”就是公民到政府机关反映问题的过程,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上访”现象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比如古代“拦轿喊冤”或者长途跋涉到京城告御状现象。农民之所以“上访”,往往是因为问题在正常的渠道得不到合理解决,只好向上级政府机关或者更高的政府机关越级反映问题。作为一种重要的矛盾调节手段,事实上,“上访”却不被地方政府所认可。在许多地方,官员们将上访者拒之门外,甚至暴打、威胁、抓进监狱。在某些官员看来,上访就是有罪,甚至比杀人放火、拦路抢劫还罪不可赦。每当有上级领导到下面检查工作,某些地方官们第一个要摆平的对象就是上访者,千方百计要防止发生“拦轿”喊冤的现象。如282
自由撰稿人艾邦对“上访”进行了如下社会经济分析。首先,“上访”导致了巨额的上访者的上访成本。这包括上访人员放弃工作的机会成本、长途跋涉的旅途、食宿成本、特别是沉重的心理成本等等。据资料显示,为了追求“公道”,上访者往往是倾家荡产。其次,接待上访者的部门也有巨大的成本,包括接待机构的建立成本、人员的工资成本、接待成本、各项固定、非固定的成本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机能调适成本等等。第三、各级官员往往对上访现象遮遮盖盖,威胁利诱等,导致大量的遮掩成本和威胁成本。第四、“上访”可能导致机构瘫痪。当作为补充手段的“上访”成为普遍使用的手段、形成“惯例”的时候,必然加大部门的任务,从而导致机构重叠,久而久之,就会多出一个“功能齐全”的“”机构。最后,“上访”还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扭曲,使正常用于生产、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转入“上访”这一由于协调解决矛盾不力引起的非生产领域,导致社会福利的巨大损失。另外,“上访”的起因在于基层的矛盾在基层得不到公正的解决,开始仅仅表现为范围很小的矛盾,随着“上访”的升级,上访者对社会和制度的失望和怀疑逐级加大,矛盾也由低到高随之升级,甚至上升到个人与国家的矛盾。矛盾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对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292由此可见,以“”制度为代表的现行农民政治参与机制,对于政府和农民双方来说,都有成本过大、收效甚微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渴望乡村改革,但大多抱着等待或忍耐的态度,只有少数农民积极参与,成为乡村改革的现实动力,而多数农民仍是潜在动力。
农民的分化使农民对政治参与的态度不同。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可以把农民分为四种人。第一种人:在上面“有人”的农民(约占行政村户数的5%左右)。他们的亲戚在外(比如中央、省市、县乡)有较体面的工作和一定的社会地位,本人生活可能温饱有余或者较为富裕,在村里受到村民、村干部的尊重,因为其亲戚甚至其本人就是原有体制的受益者,所以他们一般不会与县乡政府对抗,只有其家里的确出了事受到严重伤害或委屈,才由其上面的亲戚出面为其寻回公道。第二种人:较富裕但“朝里无人”的农民(约占行政村户数的30%左右)。他们通过辛勤经营收入较多,其被政府拿走的劳动剩余在其总财富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对其生活质量影响较小,因而他们在农民和基层政府这对矛盾的互动中往往旁观或只在其感兴趣的时候和领域积极进取,极少不顾一切地与基层政府对抗。第三种人:刚刚温饱的农民(约占行政村户数的55%左右)。他们需要节衣缩食来凑医药费、孩子的学费、化肥农药钱等等,农村税费稍有增加对他们的影响就很大,因而他们非常痛恨官员吃喝腐败和不合理摊派,但其大多数仍然抱着等待清官或忍耐的态度,只有极少数会采取行动上访上告或与官员直接斗争。第四种人:比较穷的农民(约占行政村户数的10%左右)。他们特别穷困的原因一般有:主劳力智力低下或有重大疾病;供养了几个学生比如高中生、大学生结果被高额学费拖垮。前者因缺少能力、威信、见识,无法在农民与官员的互动中发挥作用;后者对子女的未来社会地位抱有较高的期望,不会轻易与官府对抗。
从另一方面来看,农民宁愿忍耐的原因主要是博弈的成本大、收益小。若为了多则几百元、少则几十元的负担而和政府对抗,代价往往是坐牢、挨打、落下某种影响后展的罪名,上访上告不仅需要自付交通费食宿费,还会耽误自家农活或打工挣钱。如果失败一切白费,如果成功大家受益,对挑头者并没有特别的好处。据于建嵘在湖南的调查所载,一个减负代表彭某就被捉走判了刑。且让我们看看另两个农民是怎么说的:
彭说:农历11月25日夜里,政府就派人到处捉减负代表。农历11月28日晚,到我家里捉我,我听到消息后从后门跑了。事实上我不是减负组代表。
范说:只要捉到的,就打……减负代表让群众解救出来,自此之后,减负组就没有活动了。
问:为什么减负组没有活动了?
范答:怕打。而且,组织起来减负,得到好处是全体村民的,出了问题是自己的。
问:你们现在是否上访?
范答:想是想上访,但一个没有钱,另一个没有什么用。
彭答:主要是没有经济援助,没有钱告状。老婆孩子也不同意去搞这些对自己无益的事。个人来为社会上服务要有能力。彭303
此外,有的地方政府还对农民实行了超经济强制,动用公安人员甚至黑社会势力以非法手段强迫农民缴纳各种税费和摊派。“同时,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土政策规定,不完成税费任务,就不准参军,不准结婚,不准生小孩(不给计划生育指标),通过所谓的合法手段来剥夺公民的法定权利”。不313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精英的最佳选择是出走而不是留下来与县乡政府对抗。他们通过外出打工、经商、求学、参军,或永远或暂时地避开了农村的那些矛盾和烦恼,并在金钱或地位方面获得了比留下来对抗要高得多的回报。近年来虽有一些“农民反抗”事件发生,但从全国来看仍属少数。一般来说,只要能活命、能吃饱或者能逃避,绝大多数农民更愿意采取妥协的态度,是不会为了几百元不合理负担而冒着生命或坐牢的危险去和官斗争的。
(二)出路:重建农民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机制
面对农民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的事实,越来越多的人主张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将非制度政治参与制度化,扩大基层民主选举范围。笔者认为,必须重建农民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渠道和机制,但新渠道新机制的运作成本要和中央、地方、农民三方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使其具有可行性。
在建立农会问题上,必须解决农会的经费来源和独立性问题。如果农会经费来自政府,则其独立性值得怀疑。依附于政府、缺乏独立性的农会,其作用的发挥会非常有限,有现今工会的表现为证。如果农会的经费来自农民,农会领导真正由农民选举,农会则具备了代表农民利益的可能,但在现今农民剩余很少的情况下,再养活一个农会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个新的负担,这个“负担”能给农民谋得的利益注定是很小的(甚至可能是负数)。农会成立之后,农会的“领导们”就在某种程度上掌握了对农民发号施令的正当性,如何避免农会胁迫(直接胁迫或心理文化风俗习惯层次上的胁迫)农民入会、交会费问题,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如果没有农民的广泛参与,农会领导可能会异化,是难于让人信任的。农民选举出来的村委会尚且可以吃垮农民,农会为什么不会异化为另一个工会或村委会?所以,没有中央层面的较大政策调整,农会的作用值得怀疑。如果要求农民广泛参与,则交易成本过高。农民参与农会可能会增加收益,但只有当参与农会的成本在总收益中只是一小部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才会增高。
有的学者反对知识界人士充当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主张“让农民自己说话”,其实这是陷入了一个误区。强调发挥农民的自主作用当然是应该的,但不应忽视中央政府、媒体和知识界的作用。尽管从理论上说县乡官员应代表农民的利益,但事实上县乡公共权力依附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农民的利益之间往往存在冲突。在此情况下,谁来代表农民利益?应该是农民自己,但同时农民必须借重中央、媒体和知识界的力量。农民应该有自己代言人,因为9亿农民无法集体发言,而知识分子的发言更概括、更深刻、更能揭示问题的实质。有人说:“农民怎么表达自己苦难呢?他就会说:”我苦啊!真苦啊!‘至于怎么苦,深层原因何在,他就说不出来了“。这虽然有点夸张,但知识分子比农民更能表达、更有表达渠道、更知道如何表达、更易于影响政府决策,却是一个事实。如今”三农“问题受到政府高度关注,影响到中央政府宏观政策的制定,实际上参与讨论的知识分子自觉不自觉地发挥了”代言人“的作用。
在现实的农民政治参与活动中,农民的表现常常是:为抵制税费(很多时候是不合理的收费)而与县乡政府发生冲突,甚至包围、打伤政府公务人员,为某种“冤情”而上访,总体上来说农民的认识并没有从个人具体的经济利益上升到要求改革地方政府的高度,而改革地方政府的呼声和实践是来自于知识界和上级政府。由此可见,“组建农会、让农民自己说话”的主张,有一定局限性。笔者非常赞成“让农民自己说话”,但这必须与发挥知识界、媒体的作用联系起来,否则,农民要么是说不好、表达不好,要么是没处说。农民直接与政府对话很容易造成冲突,如果知识界和媒体在农民与政府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发挥协调作用,这样的机制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问题的解决。
总之,要加大县乡机构和人员精简的力度,同时扩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范围,必须充分发挥农民和媒体对于县乡政府的监督作用,在中央、地方、农民和媒体之间建立制度化的联系机制。这种机制,将会对乡村改革的进程起到促进作用。
五、结语:整合性动力的设想与展望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中央、地方和农民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乡村改革方面都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动力作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才能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然而在涉及“三农”问题的几对矛盾中,矛盾的一方往往采取退让、妥协的态度,以至事物的发展得不到应有的动力。除了前面分析过的原因之外,缺乏各方相互作用的适当机制和沟通渠道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在现行体制下,农民和县乡政府进行博弈的代价(交易成本)太大,且往往没有收益,其实质是农民还没有足够的剩余劳动来购买有利于他们的“社会秩序”;在中央和地方的互动中,中央曾经固守着一些好听而难于执行的政策来取悦农民,地方官员则以假数字来对付中央,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造原有的压力型体制。中央、地方、农民、知识界、媒体都是相应的变量因素,各方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动力系统,对于推动乡村改革、统筹解决“三农”问题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从中央的角度来看,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67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全国财政收入达到2.17万亿元;养活70%人口的农业总产值在2000年仅占GDP的12.3%.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而且有能力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近年来,中央在城市和农村都进行了一些涉农的改革试验,比如税费改革、两田制、小城镇建设、户籍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等,经验得到积累,认识得到深化。十六大报告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移323以及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在理论上又前进了一步,将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乡村改革的推进。2004年3月,总理宣布5年内取消农业税,显示了中央政府加大力度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可以预见,中央政府将继续调整宏观政策,加大推动乡村改革的力度。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经过“三农”问题的长期困扰,再加上中央与农民的压力和媒体的监督,地方恶政和政府失灵问题将会逐渐在某种程度上得以避免。实践中,地方政府官员希望在地方政府间的制度创新竞争中拔得头筹的建功立业心态,往往 但这种动力因素只有在得到上自中央、下至民众两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发挥现实而持久的作用。
从农民的角度来看,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央的政策、学界和媒体的呼吁,会使他们在理论和能力方面越来越成熟,一旦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他们将获得和地方政府进行博弈的组织资源。在地方政府与民众的博弈关系中,民众的利益诉求和民主压力是乡村改革不可缺少的动力。
从知识界、舆论界的角度来看,这些年关于“三农”问题、乡村自治的讨论非常热烈,不少学者到农村做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写出了大量的理论著作。随着理论的进一步成熟,学界有望提出系统、成本低、可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和政策建议;经过媒体的反复呼吁,解决“三农”问题、推进乡村改革的愿望已经深入人心,为进一步改革做了一定的舆论准备。由媒体或独立民意调查机构收集民众对于地方政府政绩表现的评价代替过去由上级官员评价县乡官员,并逐步过渡到县域层次(或乡镇层次)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应�
总之,乡村改革是各方利益主体之间多重博弈、重复博弈与合作博弈相互交错的复杂过程,各动力要素之中仍存在变量因素,对其进行有效整合以形成动力系统,对于推动乡村改革、统筹各方以解决乡村问题是必要而又可能的。在中央、地方、学界、媒体、农民之间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合作型博弈机制,减少内耗,对于形成合力以加快乡村改革的进程至关重要。
注释:
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334页。
中国共产党通过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取得革命胜利,这对乡村改革有借鉴意义。
曹锦清:《“三农”问题不在三农本身》,载《东方》2002年第8期。
[法]安迪·罗思曼:《外国学者看中国“三农”》,陆炜璐译,载《东方》2002年第8期,第25页。
页55谢子平、王艳敏:《乡村公共负债水平与债权结构分析:以江西G县和C县为例》,载《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4期,第41—44页。
文先明:《乡村债务的成因及治理》,载《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4期,第46页。
徐湘林:《“三农”问题困扰下的中国乡村治理》,载《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4期。
吴象:《中国农村改革实录》,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1页。
赵成根:《转型期的中央和地方》,载《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3期。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6页。
省、市(地)级政府对上是地方政府,对下是中央政府的代表,为了叙述方便而省去,但笔者在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时暗含省、市(地)在内。
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49页。
赵剑英:《复兴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87页。
林毅夫认为不该增加农业补贴,理由是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无法支持这样大的补贴,即使有足够的财力也不该这样做;如果我们对农业进行补贴会导致农产品过剩,产生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如果我们对农业开始进行补贴,就很难取消掉;对农产品进行补贴,在执行上非常困难。林毅夫主张通过支持农村教育、减免税费等渠道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具体论述见林毅夫:《有关当前农村政策的几点意见》,网址:
/com/,林毅夫发展论坛。
俞可平:《增量民主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05页。
吴理财、李芝兰:《乡镇财政及其改革初探——洪镇调查》,载《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4期。
谭同学:《农村治理成本视角下的县乡机构设置——以湖北省S县为实证分析对象》,载《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4期。
曹锦清:《“三农”问题不在三农本身》,载《东方》2002年第8期。
李昌平:《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载《东方》2002年第8期,第9页。
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75页。
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206-223页。
农村论文 14
(一)有利于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
提高居民素质,培养新型人才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成人脱离了学校,要想继续提高能力,就需要依靠形式更加灵活的成人教育。由此看来,成人教育对于农村社区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成人教育不仅能够培养出农村社区发展所需要的掌握实际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可以使农村社区居民增强市场竞争意识,不断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培养优势产业和产品,增强农产品的社会有效供给,形成各类经济产业链;还能够指导农村社区居民在寻求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推动各类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实现多次转化增值,在产、销一体化经营体系内进行利益互补,进而大幅度增加居民收入。同时,成人教育能够促进农村社区的科技发展、传播和创新,实现劳动力“再生产”,促进农村工业化进程和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良性循环的农村产业结构,强有力地推动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
(二)有利于农村社区的政治文明建设
农村社区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表现在社区居民人人都能够享有当家做主的权利,成人教育为这一目标的实现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农村社区的政治文明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部分管理者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识与概念较为模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和热情。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和介入,使得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行政色彩浓重、自治能力弱、依附性强,导致各阶层之间信息沟通不畅、职责落实大小不等问题出现,从而在农村社区建设中产生目标不一,自相矛盾的现象。另一方面,农村社区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不强,政治参与度不高,没有明晰自己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主体地位,导致应有的权利丧失,应尽的义务没有及时履行。成人教育的政治导向功能有助于这些问题的化解,不仅可以通过制造舆论氛围来推动政治民主,发挥其服务农村社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而且可以通过加强对领导者的培训,使他 同时,成人教育通过对农村社区成员进行教导,可以增强他们的民主意识,提高他们对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号召他们为社区建设和政治民主建设奉献一份力量,由此把农村社区政治文明建设引向深处,帮助农村社区建立一个和谐有序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三)有利于农村社区的文明乡风营造
乡风文明是指居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良好的乡风能够凝聚人心,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精神支持以及和谐的氛围。目前农村社区的乡风文明建设并不如人所愿。在某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基础教育还不能完全普及,这就导致这些地区的居民缺乏基本的文化素养和必要的科学素养。农村社区居民处于一个狭小的圈子,血统观念比城市的社区居民浓厚,思想开放程度不高,信息接收量较小,封建意识的残余相对较多,文明程度较低。此外,适合农村社区居民需求的文化产品缺少,娱乐活动单一,一些不健康的娱乐方式充斥在农村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破坏了农村和谐的风气。成人教育可以帮助农村社区营造一种文明祥和的乡风,促进农村社区建设。一方面,成人教育不仅能够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弥补农村社区基础教育不足的缺陷,为农村社区居民输入新鲜的“知识血液”,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充实他们的业余生活,满足闲暇时间对娱乐方式的需要。另一方面,成人教育可以帮助农村社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提高基层官员素质,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定建设文明社区的信念,带领农村社区居民营造良好的乡风,促进农村社区的文明乡风建设。由此看来,成人教育对于农村社区文明乡风的营造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有利于农村社区的环境保护
农村社区是居民的生存场所,自然优美的社区环境可以使居民处于健康向上的生产生活状态,农村社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也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一些农村社区的生存环境恶劣,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农村社区呈现出“脏、乱、差”的状态,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农村居民受个人习惯、文化程度的影响,常常把生活和养殖垃圾堆放在门前或者临近道路上,不能够将废弃物分类、分袋和掩埋处理,社区内一般也无专门的废弃物处理设施,这就使得农村社区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其次,农村社区居民缺乏对废弃物进行处理的主动性,对废电池、塑料和重金属垃圾没有基本了解,未意识到随意堆放和处理废弃物会影响到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再次,清洁人员主要来源于本村劳动能力比较低的居民,没有进行严格、正规的上岗培训,素质较低,这就导致垃圾不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成人教育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够有的放矢地促进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成人教育通过对农村社区居民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与教育,可以使他们提高整体素质,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深化对环境污染严重性的认识;可以号召有关部门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引进绿色生产技术,把保护环境落实到具体行为上;引导农村社区居民形成“社区是我家,环境保护靠大家”的共同观念。
二、成人教育应采取的策略
(一)培养新型农民,促进经济发展
新型农民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他们既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转化农业科学技术的重要载体,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不高,不仅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经济收入,也严重制约着农业劳动效率的提高。因此,成人教育应大力开展相关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对于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一个国家的资金可以引进,技术可以引进,设备可以引进,少量的科技专业人才也可以引进,但是劳动者的素质却不能引进”。所以成人教育应采取相应策略,利用其灵活多样的方式来满足农村社区居民增长知识的需要,培养出能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主力军。首先,增强教学内容的实用性,根据农村社区的生产情况、经济特点以及发展需要制定教学内容,使其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同时融入地方特色。其次,根据农村社区的现状和具体情况,创造便利条件开展远程技能培训和特色讲座,普及与农村工农业相关的生产知识和技术,例如育种、植保、养殖技术、农机、农电实用技术、农作物栽培与深加工技术以及乡镇企业管理等生产知识和技术。再次,定期组织农业科技专家走进田间地头,现场为农村居民开展科技指导,提供信息咨询,加强经济、市场、社会生产、科技等方面的指导服务,为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引航指路,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科技水平和种植能力。最后,鼓励农民利用当地的资源进行创业,吸收当地劳动力资源,实现就业及再就业。这既是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特色,也是发展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区成员不断提高农业知识和科技水平,真正掌握实用的生产技术和技能,紧跟市场经济潮流,享受到现代文明的硕果。
(二)传播社区建设理念,推进政治民主
民主政治在基层的实践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它的运作与居民的思想文化状况紧密相关。民主、公正、自由、正义等政治文明的价值理念若要被广大的政治主体———农村社区居民所接受,必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其文化水平。农村政治文明是农村社区居民行使民利的实践活动,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外部保证,为此成人教育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推进政治民主建设。首先,通过广播、网络以及宣传栏等多种传播途径,大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具体内涵、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使社区基层政府和普通居民能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含义,了解自己在该过程中的职责。其次,通过对领导干部的重点培训,使政府人员转变观念,明确自己与居民之间的关系,以农村社区居民需求为引导,开展社区工作。建立开放、多元的民主决策制度,在体制上疏通农村社区居民的参与渠道,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保证其义务的及时履行和权利的享有。推动社区自治,保障社区居民自由选举,保护居民自由表达个人意愿的权利,推动农村社区的民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再次,引导农村社区居民学会分析和解决问题,深入了解农村社区民情、地理、发展概貌,找出制约社区发展的瓶颈因素,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切实增强农村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与归属感,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其社区参与和自制能力,引导其从自身需求出发,全面参与到农村社区发展的全过程。
(三)举办文化活动,营造文明乡风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环境的影响作用十分重要,通过在农村社区中因地制宜地举办各种文化活动有助于文明祥和乡风的营造。首先,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举办传统的地方特色文艺节目。利用社区内的文化中心和文化广场,在公众假日和民俗假期期间开展文化活动,如手拉手、文化沙龙、纳凉晚会、戏曲大下乡、电影下乡等文艺节目,切实有效地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在积极健康的文娱活动中融入针对农村社区居民的成人教育。又如,将自学成才的典型事例拍摄成电影,在电影下乡活动中进行展示,通过这种励志电影,提高农民参加成人学习活动的热情。其次,积极开展生产生活技能和科学文化教育培训,运用多种教育文化平台,如图书馆、夜校、培训机构等,提供工农业生产指导,深入挖掘农村社区文化资源,使居民能够随时学习新的农业科技知识,努力建设“人人都需要学习,人人都能学习,人人都会学习”的学习化社区。例如,农村社区一般以养殖业和种植业为主,因此可以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农业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班,使居民能够及时接触最新的农业科技知识,帮助他们将理论与实际有效地结合,让他们在田间地头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实践中体会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必要性。再次,加强在农村社区内的法律常识普及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一些不良风气也随之蔓延开来,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因此,在农村社区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形成老有所助、帮扶济困、和睦友善的农村社区新风尚,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以此来遏制不良恶风俗气的传播,形成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社区。
(四)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农村政策论文 15
论文关键词: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1.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界定
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区分他们的标准主要是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较之于一般公共产品,其特殊之处在于供给区域主要限定在农村,其产品类型主要是体育设施和服务等。因此,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应是指以农村为服务区域的,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一定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体育设施和服务。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在既定的产出水平下,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这就意味着,若按边际成本定价,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必须免费供给。而且,由于其非排他性,无法排除打便车者毕业论文提纲,私人部门供给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补偿,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但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改善亿万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应主要由政府承担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并辅之以其他供给方式。
2.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分析
2.1城乡二元发展战略所形成的城乡分割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农补工”、“重城轻乡”的二元发展战略,以二元社会制度下城乡一国两策的“体制内、体制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重点或优先把财力、社会资源用于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在“以农养工、以农哺工”制度安排下,一些“重城抑乡”、“重工轻农”的不公正政策措施名正言顺、大行其道。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渠道则是主要由农民自行解决,国家仅给适当补助。而且在特有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差别政策的作用下,国家通过工农价格的“剪刀差”等非经济手段提取农业剩余提供工业资本积累及城市建设,逐渐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职能加强的同时却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严重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完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正是由于城乡二元发展战略的影响,使得我国农村资金流出多、补偿少,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投资的“城市偏向”情况下,农村已形成了“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农村公共产品投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资金来源、城乡收人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更加滞后”的恶性循环现状。因此,我国传统二元社会制度下农村公共政策的偏颇性和不公正性是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总量上供给严重失衡以及城乡极大差距的首要因素,同时也反映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社会发展的初级性和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不均衡性。
2.2“举国体制”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形式的弱化
我国体育“举国体制”产生于20 世纪50 年代初。在半个多世纪中,这一体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迅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论文提纲,是我国制定和实施奥运战略不可动摇的基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虽然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以及现在的农村税费改革后时期二个阶段的变迁,但本质上都是一种以政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单中心”供给体制。在政府内部,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共责任划分不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在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单一供给体制下,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是由各级政府联合供给的。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供给,地方政府只负责地方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很清楚。然而直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县乡财政目前困难重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便失去了必要的财政支撑。由此,处于边缘状态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更是首当其中成为“弱化”的对象。
2.3责任主体角色“缺位”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挤兑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必然是公共产品的责任供给主体。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来看,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但农村基层政府、权力部门在各项达标考核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及目前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制度、激励制度、评价制度的还不够完善,体育公共产品资源配必然成了他们挤兑首选的对象。其次,农村实行分税制后,因制度变更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财权作基础状态下下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承担过多的责任,本已捉襟现肘的基层政府,势必再次陷入与上级政府在税收激励和自筹边界确定问题的矛盾之中。虽然税费改革后农村的“一事一议”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一定制度空间,但广大农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需求的非迫切性及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根本得不到多数人的统一和有效的供给。可见,在这一不公正公共财政制度和财事权不对应的裁判框架下,其必然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责任角色的长期“缺位”。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包办”单中心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在我国地广人多农业社会环境下毕业论文提纲,以及人们多样化与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与服务面前,不仅显得杯水车薪,而且“缺位”现象越来越严峻。当然,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观念和体育价值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影响中国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
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3.1改变传统观念,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体制
历史地看,中国举国体制既反映了中国国情特定的发展道路和背景,也反映了人们在特定时期对于优先与兼顾、效率与公正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基本施政纲领是公民享有均等化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公正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以及协调社会利益机制的立足点,从以往注重竞技体育走向两者之间的“同步化”或“相对平等度”,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和最好结合点,建立合理配置体育公共资源的新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基于社会公正基本理念和规则,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应改变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体育观念,以政府再分配职能的正当性,通过专门性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公共政策的出台,制定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公共政策所特有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持续性,来确保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具有稳定的来源,以制度和法规的手段保障农村这“边缘群体”享有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权益。
3.2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一方面,政府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有责任也有义务提供那些市场调控失灵的体育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提供那些与本地区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自身发展有关的体育公共产品,政府作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主体中的最重要一元,是由政府自身的属性和本质决定的。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 另一方面毕业论文提纲,私人及企业可以提供一些产权归属明确、能够市场化运作和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需政府的引导、扶持和监管。还有各种非政府合作性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也是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提供主体之一,可以提供收益界限清晰、可以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主要是某一领域或生产环节所需的重要的技术和生产信息。优化供给结构,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多元主体的转变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各供给主体的资金、知识、技术等优势,较好地使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发挥开放系统的整体功效。
3.3实现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创新,建立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真正实现农村村民自治,首先要实行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多中心决策体制,必须坚持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政府决策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在关系地区农村村体育发展大局的,如农民体育活动组织规定、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方案等体育公共产品的决策中,要不断整合其决策程序,从而真正体现和维护农民的利益。其次,要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深入基层了解农民需要什么,进行市场调研,科学论证,增强对农民需求的反馈,做出反映农民真实需求的决策。建立关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向,真正体现广大农民的意愿。
3.4建立有效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
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农村干部考核制度毕业论文提纲,将农村基层干部的晋升与本地区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直接挂钩;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私人企业、非盈利组织供给体育公共产品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性供给。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绩效评估制度,制定科学的组织方法、操作规则、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估机构,配备多学科和具备政策科学知识的评估领导队伍,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评估。此外,要加大对偏远农村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养,采用“走下去”和“走出来”两种方式来进行培训;对投资西部偏远和贫困地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企业,除上述政策上给与优惠外,国家可对其企业的发展和运行给与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农村也可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吸引企业投资,采用共用、共管模式进行有效管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团体以及农民朋友自身的大力合作来共同完成,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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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闵健,李万来,卿平,等。社会公共体育产品的界定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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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姚轶蓉。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政府创新[J]. 理论导刊,2005,7.
农村经济论文 16
1.1农村与农业产业结构的矛盾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村产业结构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产业结构与农村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造成这种矛盾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思想观念上相对保守,创新意识不高,导致他们致富的途径少,思想不够开放,不够大胆。而在资金这个问题上,也有一定程度上希望政府扶持的心态,有等、靠心理。另外,现在的农民在种植结构上还不够丰富,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单一,高效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不大,优质高端产品比重不高,导致农民经济收入增长幅度不大。
1.2龙头企业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带动作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农业产业结构与农村的矛盾,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农业产业化水平低,也是一些龙头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多数的龙头企业产品也很单一,深加工水平也不高,市场竞争能力也不是很强,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也不够密切,没有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如果龙头能够很好的带动农民朋友致富,会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1.3农业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资物品涨价农业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也是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因素,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科技、信息、标准化生产技术以及农产品检测技术等多方面的支持,如果农业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就会导致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对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冲击,影响农村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因此农业服务体系的不健全也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另外农资产品价格近年来也一直在增长,增长幅度也比较高,一旦农民朋友使用的农资涨价过快,幅度过高,就给农民朋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负担,导致农民朋友在前期投入上就高于往年,因此这一点也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延缓了农民致富进程。
2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2.1抓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惠农政策上不能含糊,一定要严格把关,坚持落实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同时也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做好各项惠农政策和直补的发放工作,要认真研究和全面推广粮经套作,稳定粮食生产。农业技术部门要严格抓好备春耕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到田间地头去抓生产,为农民朋友提供优质服务,给他们吃上定心丸。在保证技术指导的同时也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强化责任管理,深入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确保农民朋友满意,保证春耕工作有效开展。
2.2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稳定农资价格,强化物价监管调控近年来有不少农民朋友抱怨说,农资价格上涨太快,上涨幅度也大,同时农资市场混乱,自己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因此我们一定要想办法稳定农资价格,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对于农资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不能让黑心商人侵害百姓的利益。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尤其是备春耕期间,监管部门更是要加大力度,各个部门之间也要有效的配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及乱要价格的坑农行为,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强化物价监管调控方面,就要涉及多个部门共同联手了,工商、物价、公安以及各个乡镇的政府都要参与调控工作,确保人们的利益不被侵害。
2.3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重要前提,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思路,培育当地土地流转市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管理机构,培育流转市场,规范流转行为,督促乡(镇)落实好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引导土地流转真正提上工作日程,充分发挥村集体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农民开展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群体集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
农村经济论文 17
1.1核桃种植过程中的栽植技术
1.1.1整地的时候必须保证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进行核桃栽植的时候,首先必须进行土地的整理,因为土壤是植物生长的基础,进行土地整理的目的是为了让土壤表面状态以及耕层结构能够适合核桃树的生长。在云南地区中,核桃生长的海拔一般在1600~2300m之间,年平均温度在12.7~16.9℃之间,年降雨量在1000mm左右的地方。在进行核桃种植整地的时候会优先选择梯田修筑以及抽槽换土的办法,除此之外还会选择一些措施来熟化土壤,增加土壤本身的肥力。此外在进行土地整理的时候,还必须重视其中的细节,征地规格应该是80cm3左右,并且在开挖定植穴的时候还必须将表层土壤以及下层土壤分开进行放置,对于挖出来的表层土,应该将其和土粪混合起来,并且在保证混合充分之后,将其填在坑穴的底部位置。而分开放置的下层土,应该将其和速效肥料混合在一起,并且在混合充分之后,将其填在定植穴的中上部位置。
1.1.2选择合适的核桃品种
在选择核桃品种的时候应该参考专家学者的筛选以及培育的工作经验,并对核桃品质进行总结,了解核桃的品质、产量以及结果时间,这些因素在选择合适的核桃品种的时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必须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在那些种植核桃比较合适的地方,地方相关组织机构必须重视选择合适的核桃品种,这样才能够给核桃种植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在很多专家学者在优化核桃品种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在选育开发之后已经获得了一些优良品种,如薄壳香、林系、本地泡核以及云新系列等。
1.1.3选择合适的苗木,做好定植工作
在进行核桃栽植的时候,应该选择壮苗来嫁接,并且苗龄一般情况下要达到2~3年。在栽培的时候,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来进行栽培方式的选择,一般情况下,使用比较广泛的方式有矮化以及密植两种。核桃的花本身便是单性花并且雌雄同株,在进行授粉的时候也是通过风来进行,很多核桃树都需要进行异花授粉,为确保每株核桃树授粉都比较充分,在种植授粉树的时候就必须分散,应该确保范围内都有授粉树。在进行定植的时候也应该根据相关的技术进行,比如说在进行矮化、密植的时候,栽植方式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好栽植密度,若是种植的地方是山地,那么其密度应该是4m×5m,这样的距离在山区种植的时候是比较合适的,并且在选择定植穴的时候,比较合适的大小也是60m3左右,在定植穴挖好之后,需要进行施肥,一般情况下肥料是1kg过磷酸钙和50kg的农家肥料。在选择定植时间的时候,应选在核桃树萌芽之前,最佳的定植时期应该是12月到次年1月之间的时间。为了更好的提高核桃苗的实际成活率,避免出现旱苗的情况,还应该在定植结束之后将地膜使用进去,覆盖好树盘周围,保证核桃树根部的水分比较充足。此外,还应该进行涂白剂的涂抹,并且在涂白剂中还应该将杀虫剂添加进去。
1.2管理技术的应用
在做好核桃树的定植工作之后,还必须保证管理方式的科学化,给核桃树更好的生长奠定基础。主要分析的是除草、松土以及间作方面的技术。
1.2.1除草、松土
在进行核桃园管理的时候,松土以及除草都是每年都要进行的,在进行松土程度以及除草次数选择的时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这样才能够保证松土的针对性,帮助其更好的生长。若是核桃园还属于幼龄园的时候,最合适的除草次数是一年3~4次,在除草的时候,也可以同时进行松土,一般情况下,松土的深度应该在10~15cm左右。若是核桃园已�
1.2.2林粮间作
在进行核桃树种植的时候,要真正的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将以耕代扶的方式运用进去,就应该考虑林粮间作这种方式。但是在进行林粮间作的时候,必须深入的了解核桃园的实际情况,并保证林粮间作的针对性。若是核桃园中的核桃苗处于幼龄期,那么最好种植一些杆比较低的作物,并且不要种植那些漫爬的农作物,比如说豆子、薯类以及瓜类等;若是核桃林中的核桃树处于中龄期,那么比较适合种植的作物有洋芋、魔芋以及虫娄等;若是核桃园中的树木是成年期的树苗或者老树林的时候,在确保果树以及间作作物水肥比较充足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小麦的种植,这个时候果树以及林地的情况能够实现小麦和核桃的双丰收。
1.2.3树枝整形以及修剪技术的运用
核桃树在栽植的时候,选择的方式是矮化以及密植,所以,在必须根据需要对核桃树进行一定的修剪。在整形和修剪的时候,主要方法有疏枝和截短两种,这两种方式运用的目的存在明显的差别,截短指的是将一年生的枝桠剪掉,其目的是将顶部新生的幼芽剪掉,这样能够让果树抽出新梢,其分枝数目会有明显的增加,这对树体更新以及壮大非常重要。疏枝指的是将那些发病的枝条、干枯的树枝等一些和果树更好的生长没有关系的树枝去掉,将那些结果能力比较强的枝桠保留下来。对于那些栽培密度比较大,并且生长条件比较好的果树,一般情况下整形修剪的时候,方式是主干疏层形,若是树苗离地面的距离达到1m或者一点2m的时候便能够将其修剪掉,并且还应该利用两年时间来修剪好定干整形带中的枝桠,确保第一层主干枝应该有三枝发育情况比较好的枝桠;而第二层枝桠和第一次枝桠之间的间距应该在1m到1.2m之间,并且通过2年或3年的时间做好第二层主干枝的修剪工作。对于那些栽培密度比较小或者是生长条件比较差的果树应该在定植2年之后,确保其主干高度在1m左右,并且上方可以保留一些长势比较出色的枝桠,并且主干枝数量应该在3个或4个,培养主干侧枝应该在2年之后,并且数量应该在2枝或者3枝。在修剪完毕之后,其高度应该在3.5~4.5m之间。这样在4~5年之后便能够形成心形的树冠框架。
1.2.4在核桃种植中,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应用
在果林种植的时候,病虫害防治是非常重要的,其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果林的实际经济效益。针对病虫害,可以将防治结合的技术应用进去。果农应该做好对核桃树的常规检查工作,做好核桃树的对比和观察,及时的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2核桃种植技术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
在云南地区,核桃的产值已经达到了120亿元,不但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还极大的提高了云南省农民的平均收入,改善了农村的生活水平。随着核桃种植的不断推广,农民收入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核桃适合种植的地� 在进行核桃种植技术宣传的时候,可以将集中讲课和基层宣传的手段使用进去,这样能够很好的将相关技术传授到农民种植户,这样便能够很好的传播核桃种植技术,并且在实践的时候,农民也会有意识的使用这些技术。对于那些地理条件比较适合核桃种植的地方,地方政府可以重视核桃种植技术的推广,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重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将核桃种植技术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契机,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重视核桃种植业的推广,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核桃种植技术的运用高效是非常重要的,随着农业的发展,在那些适合核桃种植的区域,政府也必须重视核桃种植技术的推广和宣传,帮助农民更好的掌握核桃种植技术以及种植过程中的要点,提高核桃的产量,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
3结语
乡村论文 18
【关键词】实践逻辑;法律权威;政府权威
一、两套逻辑的比较
村民在遇到纠纷时是倾向于找政府的,而不倾向于到法院“告状”的方式来解决,这与郭星华、王平所提供的“农民法律意识与行为”的调查数据显示的结果的是一致的:“选择政府部门解决纠纷的结果达到或超过被访者期望值的比例要高于司法部门。”
但这种调查结果和现实状况是令法学家不满意的,一个法学家看到农民去找政府解决“人命关天”的大案子,就会为农民的法律意识感到遗憾。正如韦伯在《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指出的一样:“法学家总是自认为是现有规范的代言人,也许,他们是解释者或适用者。哪怕是最杰出的法学家也持有这种主观的看法。这反映了现代知识分子的失望,即他们的信念受到了客观上各种事实的挑战,因而总是想把事实纳入规范,进行主观的评价。”
但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农民的这种选择就不会关注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问题,而是关注在社会时空的紧迫性和意识有限性的条件下,村民作出的这种选择是符合“实践的逻辑”。
实践中的行动往往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理性,最多也就是如布迪厄所描述的“对其所处社会世界前反思的下意识。”但在法学家看到每一个活生生的案例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把“理论的逻辑”当作了“实践的逻辑”。因为法学家看案例思考问题时,运用的是静态的理论逻辑,静态的理论逻辑没有时空的限制,可以慢慢琢磨出最完美的解决方案,但回到实践状态中,就不仅要受到时空的逼迫和空间的限制,还受到情绪的干扰。
二、三种力量的制衡
既然找镇政府来解决矛盾,那么是否意味着我国当代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其实不然,郭星华先生在《走向法治化的中国社会》一文中谈到“法制与法治”两者之间的区别时指出:“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斥人治,法制既可以与法治相结合,也可以与人治相结合。当法制与人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二位的,政府权威是第一位的,法律制度是为人治理念服务的。在那里,调节国家行为的主要是政府权威,调节民间行为的主要是道德权威,法律权威只是起一种补充和辅助的作用。当法制与法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一位的,是一种超越所有权威,包括政府权威,道德权威在内的社会权威,法律成了所有社会全体、社会个人的行为准则。”
如以法律的抽象命题来裁剪现实生活,一味强调遵循法律科学阐述的“原理”和只有在法学家想象的天地里才有的“公理”,这种失望是不可避免的。当事人的期望是以法律规定所包含的经济和功利意义来确定的。然而,从法律逻辑来看,这种意义是“非理性的”。这并不是导致这种冲突的现代法理学所特有的缺陷,在更大的范围内看,这种冲突是形式的法律思想具有的逻辑一致性与追求经济目的,并
在基层政府,为了应对现实的压力,法律走向了反形式主义的方向,原因在于法律成为协调利益冲突的工具。这种推动力包括了要求以基层政府干部的利益(政绩)和意识形态代替实体正义,还包括政府机关如何将法律目标纳入其理性轨道,还包括农民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逻辑解释的要求。正是这种基于自己利益行动的合理准则,每个基层政府干部在行动时,既考虑自己,也考虑到上级政府的行动。这种期望得到了客观的证伪,虽然缺少法律的保障,这种秩序
从以上的分析情况来看,农民个体的力量和法律的威力、和政府的权力相比似乎是无法较量的,但在农民自愿地将他们的问题呈现给政府来解决的时候,一方面表明了他们接受政府权威的意愿,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对自身权利的完全放弃:他们试图通过对基层政府的抗议来控制他们所面临问题的解决过程。
行政干部期待更加明确、更加规范性的文件能帮助他们毫无争议地去处理地方事务。事实正如所韦伯指出的“法律制度中的空白区不可避免:在将一般规范或者条文‘适用’于具体案件时,司法程序从来都不是一致的,或者说,从来不应该一致。”正是法律制度留下的空白,才给了纠纷各方产生争辩的可能性,也给了他们发挥自身力量来判断、影响纠纷解决过程的空间。
三、多重关系的交互
在乡村社会,庞大的血缘关系使得农民不需要精心策划、积极动员,就可以获得巨大的抵制力量来影响基层政府对问题的处理。笔者所调查的Z村如同中国大部分村庄结构一样,除了家族内部的层次性,还有同一层面及不同层面之间的互动,邻里关系在乡村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且常常与亲属关系发生重叠;通婚关系则将乡村社会与外部社会连接起来,村庄被纳入一个更大的网络中。
如果对黑格尔的那个著名的公式稍加改动,指出“现实的就是关系的”。在社会世界中存在的是各种各样的关系——不是行动这之间的互动或个人之间主体性的纽带,就是马克思所谓的独立于个人意识和个人意志而存在的客观关系。
乡村社区所熟悉的血缘、地缘关系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上百人的集体行动不需要任何人动员,不论我们用何种理论或规范来解读乡村生活中人们的客观行动,但是我们能做到的是把乡村社会看作一种客观结构,可以从外部加以把握,可以从物质上观察、测量和勾画这种结构的关联接合,实际上很难真正发现处于其中的人们的各种想法。而中国的司法实践正是加上了主观行动者对实践的解释,从而使法律的生命体现为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因此在紧密的乡村血缘、地缘关系中,存在着不同于城市的司法实践经验。而这种实践经验正是法学家感到失望的地方。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我们将社会学的、经济学的或伦理学的观点引入到法律概念中去,法律观点的准确性就会受到质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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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论文范文 19
[关键词]公共选择乡村关系治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浪潮的推动下,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迁之中,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主法制等逐步深入基层社会。在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型期,建设一个和谐的乡村社会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在乡村关系治理的现实实践中,乡村关系到却出现了一些失范现象。其中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和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是当前乡村关系改革和发展的难题,严重制约了乡镇行政效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公共选择理论阐释乡村关系失范
公共选择理论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狭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作为行政管理学的一个流派而存在,它将公共选择的方法应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共选择即非市场的集体选择,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把市场制度中人的行为与政治制度中政府的行为纳入同一分析轨道,即经济人模式。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定是:人是关心个人利益的,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即理性的经济人。公共选择理论家基于这个出发点,分析了公共管理组织的行为,他们认为,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组织者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充满公益心,相反他们的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他们首先追求的是个人利益和组织机构的利益,然后才会照顾公众的利益。公共选择理论假定适用于不同的领域,既适用于政府部门组织也适用于非政府部门的自治组织。
乡村关系失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具体说主要集中在对村委会人事权、财政权以及农民生产经营自的非法干预上,体现在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之中;二是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和“过渡自治化”,前者指村委
从乡村关系失范的具体表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两个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公共管理组织都力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将自身权益影响或扩展到对方。当然,在追求自身组织利益而努力去影响或限制它组织利益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组织中的人,是受到他们自身利益的驱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从而造成乡村关系失范。
二、乡村关系失范的影响因素
公共选择是相对于市场选择而言,一般来说,在市场选择中当市场机制不健全或市场还未成熟时,经济人就会在市场缺陷中寻求利益最大化,抑或投机,而不是靠公平竞争获利。同理,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也给公共组织或公共管理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可乘之机。
(一)压力体制下乡镇政府强权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乡村地区基层政权组织,处于我国权力运作体制中的最末环节。长期以来我国权力运作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可称为压力型体制,其主要特征在于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赶超指标,采取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绩效评价体系。这决定了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计划、任务最终要靠乡镇政府加以贯彻落实,也迫使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想方设法去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如计划生育、征兵、粮食种植,税款征收等。为此,乡镇利用对村干部的去留决定权和工资报酬权将指标再度分解分配给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并利用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督促其执行,这就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自治权限大大缩小,从而使乡政府与其的角色关系扭曲。
(二)乡村治理法制建设存在缺陷
实行村民自治之后,理论上说村民自治委员会与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二者只是工作上指导与合作关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关系的规定是非常粗略和原则化的,既没有对“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围给以合理确定,也没有对村民自治的领域给以明确表述,这在客观上导致规范乡村关系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供给不足和空隙过大。乡镇政府拥有比村民较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组织资源,再加乡镇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衡。这种制度的空隙客观上成了基层干部利益群体谋求自身利益的活动空间,他们能较便利的利用制度空间去对村民实现制度侵权。
(三)村委会双重角色失衡
村委会作为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是经过村民授权来控制与管理社区资源,体现和维护村民利益并通过为村民服务来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但是在实际中村委会又承担了乡政府分配给某些行政职能。这样,村委会便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要贯彻上级方针政策,代表乡镇政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完成属于自治范围内的工作,分别体现乡镇意志与村民意志。虽然在人民的国家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中国所要实现的后发外向型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的现代化,它要求村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即适应并接受原生型现代化国家在很长的时间内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因此必然有大量不受村民欢迎的国家任务和要求要通过村委会去强制执行,同时,乡镇政府自身利益的也会搭上制度化转型的便车进行扩张。双重角色必然产生双重对策,一方面村委会顺从乡镇政权,成为乡镇政府的办事机构执行命令或进一步搭便车“自我扩张”,另一方面从自身利益出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进行游说、消磨甚至抵制,村级反控制力量的成长使乡村关系处于紧张状态。
三、对乡村关系失范的治理
公共选择理论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引入市场机制,打破政府垄断,从而将政府的一些职能释放给市场和社会。从总体上看,乡村关系失范主要在于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合法权益的侵蚀造成的矛盾和冲突,治理的关键在于乡村双方的良性互动:
(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
要实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良性互动,首先要确立二者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是无直接隶属关系的平等法人关系。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且地区发展不平衡,乡镇与村集体的利益边界和权限范围往往是模糊的、变动的,现行的法律只是设计较为宽限的法律框架,并没有程序性规定。要明确乡镇与村的角色定位,首先要理清二者的职责权限,一是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立的乡政村治原则精神,各级人大制定关于乡政村治特别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性法规,明确划分乡镇和村的利益边界及管理权限,哪些事项需要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哪能些事项需要村委会“协助工作”。明确的外延和内涵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乡镇政府得以顺利贯彻,村民利益通过村民自治得以真正实现。这样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得到村民的认可拥护,违法施政被村民合理拒绝,同时村委会的双重角色大体平衡,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制度规范上有机衔接起来。
(二)重塑政府形象,建立服务型乡镇政权组织
改变政府形象,规范政府作为,首先要在体制上解放乡镇政府,根本的是要改革压力型政治体系,使乡镇从繁重的数字化指标任务中解脱出来。再造政府基层组织体系方面不是继续精简,因为现有框架下精简已经走到末路,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绩效而不是裁减人员,乡镇改革的目标是让乡镇只有最基本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如土地管理、治安管理、救灾、优抚等。乡镇政府不应该对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也不应该对自身财政负责,更不应有自我扩张和资源掠夺行为,乡镇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民间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更多地投在提高公共服务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领域,提高服务能力。
(三)培育自治组织,增强村委会自治能力
民间自治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公民重要桥梁。政府与公民良好合作常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一方面各种民间组织及时把其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的政策意向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传达给其成员。同时民间组织对政府行为构成强有力的制约,适应了农民丰富多彩的社会需要,民间自治组织大量成长,政府就会受到来自外部的制约,可以抵制、克服政府组织不合理的甚至侵犯群从利益行为。因此国家应从体制上消除对民间组织不合理限制,使各种形式各种功能的农村民间自治组织有宽松的成长发育环境,如村委会、各种农民协会、养殖协会等。在民间组织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施规范管理的新体制,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良性互动关系。村委会作为村民法定的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方面更应担负起责任,只要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村庄重大事项具体负责实施并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加强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村庄“自主性”,这样才能理顺村庄和乡镇政府关系。
(四)提高乡村人员素质,实现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
在处理乡村关系过程中,人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乡村关系不协调很大程度上同乡村干部素质低下,农民觉悟不高有关。表现在乡村干部中主要是不相信群众、、人治观念、,表现在村民群众中则是文化水平低,觉悟不高,缺乏契约合作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主义倾向。因此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在乡村社会树立现代民主观念、法制意识和契约精神,乡镇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提高认识,改进方法,依法履行“乡政”职责,充分认识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对乡村管理应更多的采取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应尊重村民自治权和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情结;村干部要依法履行“村治”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治能力,自觉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农民用好民利,做好村民的“当家人”。从根本上说,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由理性的“经济人”向为民服务的“社会人”转变,实现乡镇民主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建设和谐的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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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论文 20
1.1吉林省生态资源基本状况
吉林省位于东北地区主要江河的上、中游地带。是国家首批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拥有富饶的生态资源、生态环境以及资源禀赋较好。处于吉林省东部的长白山区自然及生态资源十分丰富,是中国著名的冷资源宝库。长白山不仅是世界优质矿泉水产地之一,还是全国闻名的黑木耳、林下人参、林蛙油等产品的重要产地。吉林中部松辽平原是世界主要黄金玉米带之一,西部科尔沁草原是中国著名的畜牧业之乡,草原质量好,发展草产业和畜牧业优势比较明显。省内流域面积在20km2以上的大小河流有1648条。水能资源98%分布在东部山区,有白山、红石、云峰、丰满等较大的水电站。全省共建成大型水库13座、中型水库85座、小型水库1300多座、塘坝5500多座,总库容298亿m3。吉林省森林资源也十分丰富,储量大,是国家林业资源重要省份之一。2008年,吉林省拥有林业用地面积达928.8万hm2,森林覆盖率为43.4%;全省活立木总蓄积8.9亿m3。2008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538亿元,林业产值比前一年增长了76.9%。吉林省从东到西呈现东高西低的特点,东西走向自然形成长白山地原始森林地带、低山丘陵次生植被地带、松辽平原地带以及草原湿地4个重要生态区。生态环境呈现出系统性和多样性并同时具有可恢复性特点,保护比较完整。吉林省东部是中国生物物种基因宝库和林业产业基地,地位重要,水资源和矿泉水资源具有先天优势;吉林东部和中部天然次生林面积和人工林面积都很大,总体森林覆盖率比较高,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相当丰富;吉林中部地区地势平缓,多属于肥沃的黑土地,农田防护林工程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开始了,体系健全,结构优化,环境承载能力大为改善;吉林省西部草原面积十分辽阔,湿地面积也比较大,地下水和过境水资源很丰富。吉林省境内拥有29个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占总面积的10.3%;此外,作为中国八大牧区之一草地资源丰富。全省草地面积584.2万hm2,其中可利用草地面积437.9万hm2,主要分在东部山区丘陵和西部草原。东部草地零散、产草量高;西部草场辽阔,集中连片,草质好,尤以盛产羊草驰名中外,是发展畜牧业的重要基地。
1.2吉林省生态农业建设成效
吉林省生态农业建设开始于90年代初期。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努力,全省的生态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立了部级生态农业试点县5个,生态试点村100个。国家第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县扶余、德惠和吉林市已经通过国家验收。第二批大安、九台生态示范县的生态农业建设进展顺利。目前,全省生态农业建设覆盖面积超过133.33万hm2,试点区粮食总产较以前增长16%,单位面积产量增长10%以上,人均收入也有了不同程度地提高。通过“十年绿化吉林大地”、封山育林、三北防护林建设和将25度以上坡耕地还林还草等措施,全省综合森林覆盖率由38%提高到42%以上,比80年代初期的35.9%提高了6.3个百分点。人工种草和改良退化草原面积达45.9万hm2,草原“三化”加重的趋势有所减缓。水资源保护力度加快,主要江河干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平均值与90年代初持平,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到2006年末,全省认证的绿色农产品达1766个(其中有机175个、绿色442个、无公害1149个),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以上的目标。全省陆续打造了“泉阳泉”矿泉水、“查干湖”分割鱼、“皓月”牛肉等一批知名品牌,得到国内外市场的认可。实践证明,生态农业建设对改善吉林省农村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态系统结构、防止水土流失和提高地力、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民收入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吉林省新农村建设的村庄状态
3吉林省生态农业发展建议
吉林省的生态环境与地理分布具有明显不同的区域性特点,西部地区牧草资源禀赋好,最适宜发展以畜牧业小区为主的农牧兼业型农村社区;东部地区森林资源禀赋好,最适合发展林下人参等特色农业;中部地区土质资源禀赋好,最适合发展以效益农业和循环农业为主的农村社区。这是根据吉林省的资源分布特点作出的农村生态发展的总体建议。根据吉林省生态条件的结构特点,西部地区适合发展节水农业和草地秸秆畜牧业。吉林省西部地区属于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盐化、碱化、沙化、干旱和草原衰退十分明显,因此,建议吉林西部地区在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指导下,制定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保护性恢复草地植被,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治理盐碱地并合理开发当地生态农业资源,这是这一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为了缓解这一状况,2008年,吉林省落实草原承包面积133万hm2,占可利用面积的35.7%。恢复治理“三化”草原面积3.62万hm2,因地制宜新增种草面积6.5万hm2,完成改良草原面积4.3万hm2,落实保护性草原围栏面积3.5万hm2,发展牧草种子基地0.032万hm2。地方政府政策性规定草原禁牧面积52万hm2、季节性休牧面积达到了84.7万hm2。西部地区保护和恢复了43%的“三化”草地,植被平均覆盖率提高到了76.1%。牧草总产量提高到了152.97万t。农村社区落实专用饲料种植面积33.08万hm2。牧业小区联合种粮大户收集秸秆饲料总产量提高到了2092.49万t。新建青贮窖7553个,新增容积37万m3,累计保留青贮窖33.2万个,累计保留容积781.3万m3。粗饲料开发成效显著,秸秆等粗饲料加工企业发展到100家、规模养殖场(小区)发展到2700个、规模养殖户发展到1.1万个。每年用作饲料的玉米秸秆达到697.5万t,占秸秆总产量的31.4%。秸秆变饲料,大大缓解了秸秆焚烧带来的污染和粉尘侵害。吉林省中部平原地区,黑土地面积大,土质肥沃,适合发展科技型的优质高效农业。这一地区是吉林省商品粮生产的核心地区,发展科技型效益农业、以农养畜型畜牧业是本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
结合吉林省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和村容整洁目标,吉林省德惠市紧密依靠当地饲料、秸秆和饲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立足于资源优势,依托龙头企业,实施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和农产品产业化的发展,并以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形成了“鸡、牛、猪”过腹还田的良性循环,农、牧、加结合型生态农业模式。吉林省扶余县每年利用秸秆养牛达15万头,羊20万只,仅黄牛每年就消耗秸秆45万t,占全县秸秆总量的28%;利用0.633万hm2水面发展养鱼110万尾,全县30%以上的鸡粪用于养鱼、喂猪,延长了食物链,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吉林市果树场用生产玉米酒精的废弃物进行副产品加工利用,每年除了生产3000t的玉米酒精外,还获得玉米脐油2.49万kg,玉米脐饼40.48万kg,干酒糟396万kg,回收二氧化碳150万kg,日产沼气3000m3。沼液经过三级氧化后用于浇灌果树,年增产水果21万kg,增加利润100多万元。同时一些中部地区农村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作物—甜高粱。甜高粱是粒用高粱的一个变种,是优良的饲料,也是生产酒精的优质原料。与其他能够生产酒精的能源作物相比,甜高粱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据测算,农户种植甜高粱每公顷可比玉米多收入2250~3000元,用甜高粱茎秆为原料制取燃料乙醇比用玉米生产燃料乙醇可降低成本500元左右,效益显著。吉林省每年产出玉米秸秆约3000万t,其基本用途一是作饲料,一是作燃料,二是还田。玉米秸秆要一半用于饲料就相当于几百万公顷草原的产草量;一半用于作燃料能解决几百万户的燃料问题。如果利用粪便、秸秆等废弃物发展沼气不仅可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而且可以促进高效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国内外经验表明,生态优势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保证,能够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农业科技推广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推动了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目前吉林省农业科技贡献率已经达到50%左右,比2002年提高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玉米、水稻、大豆等核心粮食作物的良种普及率达到100%,畜禽类良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西部地区玉米等产业增产增收技术得到推广,连续3年重点推广了生物防治玉米螟、农区统一灭鼠和测土配方施肥3项重大增产增收技术,落实到农户的补贴资金7500万元,推广面积达到1亿亩,增加了全省的粮食产量。
在生产发展的新农村建设思路指导下,重点推广玉米大双覆、旱作农业和节水灌溉等40项组装配套技术。建设良种、科技、机械、栽培、管理等农业示范区、示范场、示范园2787个,示范效果明显,深受农户及社区的欢迎。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使全省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47%,农业机械综合作业率达到42%以上。从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客观需要出发,循环农业的生态效益十分明显,是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的方向,是建设美丽乡村、实现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目标的有效途径。吉林省东部山区特产资源丰富,最适合发展生态农业。东部山区野生经济动植物资源的条件好,这是发展生态型立体农业的基础。据统计,长白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实物产品市场中,中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占80%左右。这就为搞好野生经济动植物驯养与栽培研究奠定了资源基础,同时也为野生经济动植物驯养与栽培基地建设创造了先决条件。从发展思路看,一方面保障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生物资源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需要保障生物资源研究的项目与科技投入,更要研究各种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途径和方法。中国是药用人参的发祥地,人参产量占世界产量的80%。吉林省是全世界著名的人参主产区,主要集中在东部长白山区的长白、抚松、靖宇、集安、汪清、安图、敦化、珲春等8个县市。2004年,全省人参种植面积达到4200万m2,西洋参栽培面积达到800万m2,林下参种植面积达1.6万hm2。当年鲜参总产量1.5万t,约占全国的89%,占世界的71%,实现产值6.5亿元;产出西洋参干品约1000t,产值约1.5亿元,占全国的80%。人参和西洋参的总面积达到5000万m2,成了国内外远近闻名的人参之乡。
农村政策论文 21
1.农村金融组织难以满足三农要求?
近年来,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更加注重集约化经营,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大量撤并。另一方面,随着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些乡镇实施撤并,设在这些乡镇的信用社及农业银行营业所也发生同方向变动,从而使有限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而且,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过分强调风险防范,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严重挫伤了信贷员的放贷积极性。他们为减轻责任追究,实行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人为设置贷款障碍,拉长信贷决策链条,制约了三农对资金的要求。
2.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定位不明确,缺乏分工协作?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虽然比较健全,但服务面窄,其职能还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仍有许多盲点。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逐步退出了农村服务领域,政策性金融机构仅仅围绕粮棉油收购做文章,没有体现出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也没有体现出政府对弱势产业的重视,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少有金融机构问津,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人口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支持。以支持三农为己任的农村信用社因历史包袱沉重,甚至相当一部分社已资不抵债,加之结算手段落后,吸储能力不足,很难真正发挥好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
3.农村金融组织产权不清,内部治理结构残缺不全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治理结构粗糙,“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理事会”形同虚设,经理人控制现象严重,三会成员也主要由农信社主任与上级部门任命,或由他们提名,再经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这一程序。而农业银行虽为国有独资产权模式,但所有者缺位问题严重,缺乏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并且单一产权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容易造成政企不分,政府过多干预,责权利不明,董事会、监事会难以发挥作用,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
4.农村金融组织缺乏良好的经营环境
农村经济落后,再加上经常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许多地区农民生活贫困,乡镇企业不景气,破产倒闭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组织的正常业务开展。而地方政府为出政绩,支持不该支持的行业或企业,当贷款难以收回时,政府甚至鼓励企业逃废债务。对于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也没有进行引导、监管,而是不允许其存在,丧失合法地位的民间金融机构只能转为“地下金融”方式,资金紧张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又依赖于这种“地下金融”,导致高利贷盛行,一方面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严重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
此外,在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的金融需求已经突破了“传统农业”和“自给自足”的局限,农村金融的需求层次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与此相应的对金融机构、金融机制、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需求显然也是不相同的。因此,在加入WTO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不能依靠单一主体(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村金融不能被排除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进程之外。
二、明确和加强政府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益,很难引进商业银行资金的支持,所以,迫切需要政府的介入。从各国的经验看,农村金融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各国政府一般都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农业保护政策等软公共产品。农业是天然的弱质产业,面临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因此,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很重视对农业的保护,制定了许多农业保护政策,如政府补贴、农业保险制度等。二是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运输、电力设施、水利工程、治理农业污染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也是农业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农民生活需要物资的供应和农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各种设施,如贮存技术和设施。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公共产品,包括农业信息、中介服务、农业气象预测预报等。此外,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也是极为重要的。通过完善农产品市场加工、储藏、保鲜、监测、检验等配套设施,建立起信息系统、质量检测检验系统、电子结算系统等,完善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网和供求信息网,完善市场信息收集与制度,提高农产品市场设施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并消除农产品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加强这些公共产品的建设是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生产率的有效措施,而且也是加入WTO之后对农业保护的可行选择。针对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农业资源匮乏、农户生产规模较小、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特点,我国政府更应把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作为重点。因此,我们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继续抓好大型水利工程、农村能源、电力、生态环境改善等建设;加强农村通讯、信息、市场、城镇化建设,构建农业发展的良好平台;对于可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国家应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予以优惠。
2006年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允许并鼓励私有资本、外资参股乡村社区金融机构;文件还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十余项重要举措。这意味着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将出现重大突破,鉴于此,笔者提出完善农村金融的几点政策建议。
三、完善农村金融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
政策性金融是世界各国普遍运用的基本符合世贸组织协议要求的重要支持手段。农业发展银行应该重新定位,真正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区分国家必须的财政投入和国家予以补偿的财政投入。对农村的公共道路、重大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业的基础科学研究建设等可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无偿投入,除此之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应列出一部分预算用于补偿性财政支出,即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农业发展银行要突破单纯依靠央行再贷款支持的路径,通过发行债券,逐步转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二)培养和提高农民的信用观念,完善农户自身的贷款条件
农户的信用观念差是影响农户贷款取得的重要原因。当然改变农户信用观念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金融部门、法律部门、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通过对农产贷款进行商业化管理,逐步培养农户的信用意识。此外,农业产业风险大、农户收益水平低,也是限制农户取得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对农业的税收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农产品流通体制等多方面进行配套改革,使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提高,使农业经营者可以获得平均利润,使土地所有者能够获得地租收入。
(三)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应多元化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只要坚持了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可以因地制宜地多样化。首先,贫困地区的农信社可暂时转为政策性银行,作为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等待时机成熟,再采取合作金融方式;其次,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广大农村地区,取消县乡两级法人制,实行县级统一法人,减少管理层次,划清责权,提高抗风险能力;再次,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参照江苏江阴、常熟、张家港的做法,转变为农村商业银行。同时,加强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主要是解决两大问题:第一,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有效职能。重视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其职权的独立性;分设理事长与信用社主任,杜绝内部人控制现象;监事会不能流于形式,帮助完善贷款审查、财务审计、管理层及员� 第二,加强职工素质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在岗培训。干部选拔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且对外广纳贤才,改善内部人才结构。
(四)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组织
目前农村正规的金融机构,从组织形式上看,由于政策性银行在乡镇普遍未设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又从县域经济中大幅度撤退,使农村信用社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事实上的垄断者。农村金融市场缺乏适度的竞争,没有竞争的市场必然是一个没有活力、低效率的市场,这也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的又一重要原因。各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存在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需要,强行取缔将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因此,应承认这些体制外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使其从地下转为公开,并为之发展创造条件,由于民间金融组织无国家信用保证,在与正式金融组织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考虑给予民间金融机构一定的利率浮动权,允许在一定限度内上浮存款利率,吸收资金。同时加强监管,杜绝任何非法集资、高息揽存及高利贷行为,走规范发展道路。此外,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支持农民自发建立合作金融组织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中小型农村商业银行,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
乡村论文 22
全区乡镇间接债务,总额为291万元,乡镇平均8.82万元。其中:为个人担保债务额172万元,占59.1%;为其他单位担保债务数额84万元,占28.9%;为所属企业担保债务数额35万元,占12.0%.乡镇债务构成:一是兴建公共设施和公共产品支出形成的债务,为7564万元,占乡镇级债务总额的57.4%.其中:学校建设欠债4875万元,占公共设施建设支出的64.4%;道路修建欠债2176万元,占公共设施建设支出的28.8%;民政优抚欠债91万元,占公共设施建设支出的1.2%;计划生育欠债57万元,占0.8%.二是弥补基金会资金缺口3015万元,占乡镇级债务总额的22.9%.其中:历年乡镇政府借款1884万元,占62.5%,呆坏账1131万元,占37.5%.三是兴建政府办公楼、住宿楼等其它开支1154万元,占乡镇级债务总额的8.7%.四是借款兴办企业972万元,占乡镇级债务总额的7.4%.五是弥补日常开支476万元,占乡镇级债务总额的3.6%.(二)村级债务基本情况在村级债务总额5070万元中,直接债务为4959万元,占村级债务总额的97.53%,担保债务为111万元,占2.47%.村级债务分布。全区村级直接债务总额4959万元,村平均债务9.9万元。如果以乡为单位分类,村级债务最多的乡总额高达1070万元,最少债务的乡总额为4万元。表2是以乡镇为单位计算的村级债务分布情况。
表2以乡镇为单位的村级债务分布情况负债额(万元)50以下50~100101~200201~300301~4001000以上总额平均
乡镇数(个)10866214959万元9.9万元
乡村论文范文 23
人居环境是由人与环境共同构成的,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共同作用的有机整体。它不仅包括人们生产生活所需的各项基础设施,也包括人们的种种社会环境以及自然环境,是一个联系较为紧密的庞大网络结构。人居环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人居环境主要由物质、文化、制度、行为四个层面构成。而狭义的人居环境更侧重物质层面,主要包括人居环境所必需的空间范畴以及物质要素。人居环境发展理念不仅适用于城市人居环境发展规划,也适用于乡村人居环境发展建设。本文因乡村为研究对象,就国内外乡村人居环境发展进行了对比分析,以寻求较为合理的规划方案。
2人居环境的构成
就现阶段发展实际来看,目前我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不容乐观,总体建设水平不高,农民的各项安全需要和生理需要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具体表现在:村庄道路建设不到位,路面不平,给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乡村路灯覆盖率较低,亮灯率不高,村民夜间出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自来水水质不高,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不当,村民生命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村庄选址缺乏合理依据,一些靠山村庄容易遭受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由此可见,要想构建良好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环境的舒适度和满意度,首先就要解决好上述问题,以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还要积极改善居住条件,满足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3研究概述
3.1国外相关研究概述国外对人居环境的研究较早。早在二十世纪初期,希腊城市规划学者道萨迪亚斯就提出了人居环境学的理念,并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研究与探索。根据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我们可将国外的人居环境理论发展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①十九世纪末至二战前。在此阶段,国外学者尚未明确的提出“人居环境学”这一概念,但已开始从社会学、地理学、建筑学等方面展开研究,为人居环境学的产生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国外的人居环境学是在城市环境学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代表人物有霍华德、芒福德、盖迪斯等。其中,霍华德较为形象地指出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 他倡导“区域观念”,要求将城市与乡村一起纳入城市规划当中。②二十世纪二战后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此阶段人居环境学作为一门科学被正式确立下来,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1954年国际建协首次提出了人际结合思想,强调以人为核心,同时在城市形态的发展过程中应以其本身的发展结构为基础;希腊学者萨迪亚斯自1950年开始研究人类聚居学,并要求通过研究人、自然界、社会、建筑物、联系网络五个要素间的关系展开人居环境研究;1977年的《马丘比丘》对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中的基本内容及发展目标作了详细的阐述;二战后有关社区发展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都极大地丰富了人居环境建设的内容,并开创了人居环境研究的新局面;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学者们纷纷运用现代化研究方式和手段展开未来城市人居环境模式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美国政府自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制定后,积极完善与人居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政府、学术机构、私人研究组织都纷纷尝试运用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指导城市发展。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这一阶段,人居环境建设已提升为全球性问题,各国纷纷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标,不断开展相关建设,并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1980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1987年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都显示了人居环境的发展方向,即实现可持续发展;1985年,第40届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设立“世界人居日”,规定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
3.2国内相关研究概述
3.2.1人居环境研究的内容。中国对人居环境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儒家的“天人合一”,即强调在建设和打造人居环境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到了近现代,我国对人居环境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研究水平较低,远远落后于同时期的外国;1994年我国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明确提出了“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这一发展理念;1997年吴良镛先生首次在国内提出了“人居环境科学”这一概念,并对此进行了较为系统地研究与分析,以指导其科学发展。同年,杨贵庆研究了大城市周围小城镇的人居环境,并就其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一系列观点;199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启动了《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人居环境评价体系及模式研究》,同济大学多名教授及教师参与并组织了该研究,及时提供了相关理论和具体实施的指导原则;2001年“城市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住房与社区发展”成为同济大学举办的首届规划院校大会上交流的重要议程。
3.2.2有关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模式的研究。明浩、陈佳骆等首次提出了“村镇住宅产业化”这一概念。所谓村镇住宅产业化,就是指充分发挥村镇住宅的生产和供应等产业化功能,不断完善其组织结构,以不断满足城镇的工业化发展需要。而要想在现阶段进一步推进村镇住宅产业化发展进程,就必须根据各地区村镇住宅的建设规模与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大力开拓村镇商品房市场,充分挖掘市场潜力,以便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二是逐步提升村镇住宅的规划水平和设计质量,以适应当前市场发展需求,不断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进一步发展村镇住宅部件市场,提升服务品质,增加商品房功能,完善住宅配套设施;四是积极开发新技术,不断提升村镇住宅产业的科技水平,打造自主品牌;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相应的村镇商品房发展优惠政策,以引导和推动村镇商品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六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村镇建设质量,避免出现资源浪费情况。冯建平就农村住宅建设质量低的原因作了详细的阐述,并分析了其后果。而张湛、刘劲提出了“走集约化道路,建设村镇公寓式住宅”的四项措施,认为应在政策、经济上引导住宅建设集约化。张文辉阐述了推广村民公寓应遵循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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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之上,课题组也对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了自己的定义。课题组认为,所谓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是以基层政府为主导,为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利,满足农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传承民族文化,促进农村社会的精神文明,向农民群体提供公共性较高的文化产品及服务的行为及其相关制度的总称,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3〕随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也开始关注这一问题�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农民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程度,并为下一步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课题组决定于2013年8月在全国农村地区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现状抽样调查”活动。抽样调查包括全国9个省市(湖南、河北、山西、甘肃、广东、浙江、北京、黑龙江和山东)的45个县,在每个县调查8个村庄,每个村庄分别调查10位居民,实际调查了348个农村行政村,3698位农村居民。〔4〕
二、农民群体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诸多学者的论述,课题组在调查中主要涵盖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调查中,课题组要求村民们对这四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的满意程度进行了汇报。
(一)农家书屋
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是一项由政府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的利国惠民工程,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可以说几乎村村都有农家书屋。课题组要求农村居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综合运行状况进行一个满意度评估,20.0%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状况感到满意,37.0%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状况感到比较满意。这样的结果说明,超过一半以上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运行状况还是认可的。当然,有34.5%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状况感到一般,认为还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此外,有7.7%的村民对于本村农家书屋的总体状况感到不太满意。总体而言,课题组的结论是,对于农家书屋的建设与运行,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村民经常使用并且对此感到满意。但不可忽视的是,仍有为数不少的村民对于农家书屋的建设与运行感到不满意,需要我国政府进一步改善农家书屋的运行现状。
(二)文化活动室
文化活动室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所有村庄都应该保证有文化活动室。课题组要求农村居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综合运行状况进行一个满意度评估,19.2%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状况感到满意,38.9%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状况感到比较满意。从这一结果,我们可以看出超过一半以上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运行状况还是认可的。此外,还有36.5%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状况感到一般,认为还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有4.6%的村民对于本村文化活动室的总体状况感到不太满意。总的看来,文化活动室的运行已经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支持与认可。但其中仍然存在问题,那就是仍有为数不少的村民对于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与运行感到不满意,这表明农村文化活动室的运行现状还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
(三)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为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而实施的。该工程实施以来农村电影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初步改善,农村电影覆盖面不断扩大,数字化放映逐步推广,片源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明显增加。课题组要求农村居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进行一个满意度评估,20.9%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感到满意,33.0%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感到比较满意。调查的结果说明,超过一半以上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还是认可的。这其中还有39.0%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感到一般,认为电影放映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此外,有6.9%的村民对于本村电影放映的活动感到不太满意。
(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共享文化信息资源的惠民工程,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我国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手段。它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也是改善城乡基层群众文化服务的创新工程。课题组要求农村居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进行一个满意度评估,20.6%的村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感到满意,45.2%的村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感到比较满意。这说明,超过一半以上的村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还是认可的。当然,还有31.9%的村民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感到一般,认为这一服务还需要进一步改善。而对于本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感到不太满意的比例达到了5.0%。上述调查是针对每个单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包括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通过调查,课题组基本掌握了村民们对于这四大文化工程的满意度评价。在调查的最后,课题组要求村民对于本村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提供一个总体性的评价。调查结果表明,总体而言,12.3%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感到满意,20.5%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感到比较满意,这样的结果说明,从总体上看,接近四成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持有积极的评价。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基层政府在农村地区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还是得到了农民的积极肯定。但是与此同时,课题组也注意到,15.5%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感到不太满意,还有5.7%的村民对于村里开展的各项公共文化活动感到很不满意,这样的调查发现也提醒我们,我国基层政府目前在农村地区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还存在进一步提高和改善的空间。
三、对农村居民满意程度高低的解释
本文所研究的第二个问题是:我国农村居民为何满意(或不满意)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呢?也就是说,哪些因素将会影响我国农村居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价?我们选择了几个重要的个人因� 我们假设,农村居民对公共文化的满意程度受到了这些个人因素和结构性因素的影响。1.教育。在政治文化研究的拓荒之作《公民文化》一书中,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GabrielAlmond)和西德尼•维伯(SidneyVerba)认为,“教育程度看起来是影响政治态度最重要的人口统计属性”〔5〕。在我们的研究中,我们预期,一个人所接受的教育程度越高,就越有可能使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从而对这四大工程可能形成一些正面的、积极的评价。2.年龄。年龄有可能影响农村公众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态度。在本文中,我们预期,那些年纪比较大的村民,由于接受的教育水平比较低,不太可能使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所以,对这四大工程就不太可能有正面的看法。简而言之,我们预期,一个人的年龄与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3.性别。以往在农村地区的经验研究已经表明,农村女性普遍接受的教育程度比较低,同时由于需要承担众多的家庭劳动,所以,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享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我们预期,相比较农村男性而言,农村女性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更有可能持有负面的看法。4.政治身份。根据以往农村地区的经验研究,我 在我们的研究中,我们预期,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农村村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持有正面的看法。5.结构性因素。除了上述四个个人因素之外,我们还选择了两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性因素:农村地理位置与地区性差异。
第一,课题组根据问卷中的这样一道问题:“A3.地理位置:a.本村是否为城市郊区?(1)是(2)否,距离县城____公里;b.本村是否为近镇郊区?(1)是(2)否,距离乡镇____公里。”将调查的农村划分为三类:a.选“是”的为城市郊区;a.选“否”而b.选“是”的为近镇郊区;a.与b.均选“否”的则被定义为“相对”偏远村庄,三类村庄的分布具体如下:城市郊区村庄占28.4%,近镇郊区村庄占36.7%,相对偏远村庄占34.9%。
第二,课题组根据科学抽样,实际调查了9个省份:湖南、河北、山西、甘肃、广东、浙江、北京、黑龙江和山东。课题组将这9个省份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地区,包括广东、浙江、北京和山东;另一类是内陆欠发达地区,包括湖南、河北、山西、甘肃和黑龙江。两类地区的村庄分布具体如下:发达地区的村庄占调查村庄的39.4%,内陆欠发达地区的村庄占60.6%。表1通过多元回归(OLS)模型〔6〕确定了上述因素对我国农村居民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的影响。总体上看,多元回归模型的结果与我们的预期相一致:四个个人因素和两个结构性因素影响了我国农村居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程度。具体说来:第一,农村女性确实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更有可能持有负面的看法,尤其是在总体满意度上,农村女性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四大工程的总体满意度远远低于农村男性。第二,老年人的确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更有可能持有负面的看法,在总体满意度上,老年人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四大工程的总体满意度远远低于年轻人。
第三,政治身份影响了农村村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四大工程的满意程度,具体说来,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农村村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
第四,村民的受教育程度与他们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四大工程的满意程度之间呈现出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一个人所接受的教育程度越高,就越有可能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
第五,在地理位置上,那些生活在城市郊区村庄或近镇郊区村庄的农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这是因为相比较偏远村庄而言,城市郊区村庄或近镇郊区村庄能够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第六,在地区差异上,那些生活在发达地区农村的农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这是因为相比较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而言,发达地区农村能够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四、结论与引申的讨论
我们相信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经验上,本文的发现对分析我国农村居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与原因都具有启发意义。鉴于此类经验调查研究的稀缺性,我们的研究发现将为我国农村居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的后续研究提供某种概念和经验上的积累。在文章的最后,我们将强调一些重要的发现及其含义。
第一,我们从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总体评价中可以解读出一些重要的启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四大工程: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行基本良好,已经有为数众多的村民参与其中,并且表现出一定的满意度。当然这些公共文化服务尚不能够满足村民们的文化需求,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与提高。调查显示有一半左右的农村居民对这些公共文化服务工程评价一般甚至不满意,他们期待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够有所改进,这实际上就对我国基层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结构性因素。农村地理位置与地区性差异显著地影响了村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就地理位置而言,城市郊区村庄或近镇郊区村庄能够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就地区性差异而言,发达地区的农村能够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所以,生活在城市郊区村庄或近镇郊区村庄的农民以及生活在发达地区农村的农民更有可能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更高的满意度。这就说明,在我国政府下一步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应该把更多的资源投向偏远地区的农村以及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农村。
农村政策论文 25
从经济学的观点看,计划与市场都是资源配置必不可少的手段。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运用不当都会出现生产与消费的偏离,失去资源优化配置的调控作用。现实社会中,市场往往不能正确反映生产与消费活动中的环境及社会外部性因素,有必要科学合理的运用行政手段及时进行调节。两种手段互为补充可以有效起到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
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充足、清洁和安全的电力供应。国家“十五”计划电力发展方针将优化发展火电、优先发展水电作为能源战略调整重点。火电将在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条件下实现清洁发展。水电的清洁性和可更新性日益受到鼓励。国家将加强环境与能源资源领域的保护及干预,利用市场机制,通过行政和市场手段如配额制、电价补贴等政策有效促进水电快速健康的发展。
二、国外可再生能源政策及经验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加快能源战略和结构调整,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能源与环境的政策措施,其基本目标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逐步替代化石能源。
目前国际能源与环境政策不断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非常迅速,预计到2050年世界总能源供给60%的电力和40%其他能源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纵观世界各国已经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可将这些政策划分为行政命令、经济激励、创建市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四个类型。由于能源与环保经济活动的复杂性,这些政策在大多数国家实际上是被综合使用。
1.行政强制型。通过行政手段确保环境和能源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许可证和配额等。这类政策在经济管理上属于终端控制,可以确保能源与环保目标的实现,对发展中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尤为适用。缺点是强制命令往往需要与之配套的监督管理组织体系,提高了政府管理成本。
2.经济激励型。利用价格信号和市场机制对环境与资源配置进行控制。主要包括各种形式的补贴、价格优惠、税收减免、贴息或底息贷款等。优点是有助于减少政府财政负担,宜于管理实施,且运行成本较低。
3.创建市场型。由于可再生能源是新型替代能源,市场发育不完善,需要进行市场创建。主要包括产权划分、权利下放、私营化、公开招标、许可证与环境权交易等。这类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
4.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型。是经济激励型的一种扩展。信息公开便于公众选择绿色能源及环保产品和服务。绿色标志目前在电力生产与消费领域正被广泛应用。这类政策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发展,唤起公众的环保意识,对执行环境政策进行监督。
发达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具有代表性的政策主要有:英国颁布的《非化石燃料公约》,其基本内容是电费加价和公开招标。德国2000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实质是确定可再生能源上网权,并通过偿付率对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实行优惠。美国制定的配额制(RPS),目前已在8个州开始实施。内容可概括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强制市场份额,规定在地区电力供应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荷兰1997年建立的绿色证书系统,其特点是国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计划,利用绿色证书来完成计划执行的管理及监督。丹麦正准备实施的绿卡制度,把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与绿卡结合起来。市场将自己建立起完成配额所必须的价格机制。
这些政策的共同点是,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均带有行政强制性。有的国家已对可再生能源立法,大部分都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了配额,保证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优先上网权,电量全部吸纳及优惠电价。在电力市场竞争中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政策保护。
三、中外小水电政策比较
我国农村小水电发展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建设开发的政策。按种类划分,大部分属于经济激励型,行政强制型和创建市场型较少。属行政强制型的政策是《电力法》中关于农村小水电的规定。属创建市场型的政策是国家关于农村小水电“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属经济激励型的政策包括:“以电养电”政策,国家扶贫资金、民族资金、边境资金等直接用于农村小水电建设的政策,水利、电力企业所得税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政策,小水电交纳6%增值税政策,小水电建设专项贷款政策(已取消)。
与国外经验比较,我国现行农村小水电政策是以基于计划经济的经济激励政策为主,而很少涉及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即价格和供需关系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没有体现出来。行政强制型政策中也没有对农村小水电作定性和定量的规定,尤其是在上网权、电量方面缺乏具体配套政策和操作性。创建市场型政策虽然出台较早,涉及到了产权问题,但很不完善,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诸多复杂因素下难于执行。在经济激励型政策中侧重于利用税收和补贴的调节作用,而没有充分利用价格这一市场要素对资源的配置作用。由于取消了专项贷款、财政补贴的有限性和6%增值税政策在大部分地区没有得到执行,具有公益性质的农村小水电实际上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随波逐流。如不及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小水电将会遭受更大的冲击。总之,脱离了政府政策扶持,是我国农村小水电在电力市场竞争中步履艰难、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
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侧重于行政命令的方法,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原因是在初期,可再生能源技术较之常规能源还很不完善,缺乏商业化运作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运用标准、禁令、许可证和配额等行政强制手段往往能起到较好的效果。从长远的观点看,采取行政命令、经济激励与创建市场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创建可再生能源市场,运用产权划分、股份合作制、环境空间交易权、税收及电价等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对我国农村小水电发展政策建议
农村小水电具有清洁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特性,制定扶持政策时应将农村小水电政策与环境经济政策结合起来。也就是要充分考虑到它对小流域治理、以电代柴、生态保护及减少排放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保证与有关部门政策的融合性,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1.强化行政强制型政策
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应更多运用行政强制型政策。如配额制及各级政府的有关法规。政策制定重点应明确和量化农村小水电市场份额和发展目标,确保优先上网及收购全部电量。
目前国家有关综合部门已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政策进行了大量研究,建议尽快通过组织试点分步实施。争取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小水电发展的法规,同时推动地方政府法规的制定。如广东省1996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农村小水电建设的决议》,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地方法规,从农村小水电管理体制、优先开发、优先上网、优先收购、电价机制、财政补贴及融资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广东省农村小水电的发展。该法规具有在全国推广的价值。
2.突出电价配置资源的作用
我国电价体系就环境方面而言依然存在严重扭曲现象。突出表现在高污染的火电生产原料价格偏低,由污染造成的环境成本没有计入生产成本,环境空间被无偿使用。今后在确定电价机制时,应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使电价准确反映电力与环境的真实价值。最终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价格机制。建议在当前电价扭曲的前提下,对农村小水电进行价格补偿,上网电价起码不应低于火电电价。在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后,政府对农村小水电上网实行市场价格保护。不直接参与同常规能源竞争,高出电网平均电价部分列入电网维护费在全网分摊。
3.完善税收政策
要继续执行“水利、电力企业所得税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和“小水电交纳6%增值税”政策。应明确不转供大电网电力的小水电,应按照“交6%,免11%开具增值税发票”核定电网供电部门的增值税额或实行先征后返,确保落实小水电减税政策。参照国外经验,应积极制定能源环境税收政策,对能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特别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增设排放费,收费全部用于补贴农村小水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设。
4.加强农村小水电投融资的政策导向农村小水电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因此需要政府在财政预算、投融资渠道及信贷市场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应建立起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信贷体系,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农村小水电建设。建议将小水电建设投资计划列入国家各级财政预算,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资本金配置、小水电技术进步、质量检测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等。恢复小水电建设专项贷款,并对贷款实行贴息政策。恢复农村小水电建设专项贷款,贷款期限25年至30年。通过开放市场,吸纳社会、外资和私营企业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小水电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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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加入世贸这样的努力之外,中国当前就没有更关键、更紧迫的改革任务了吗?事实上,如果冷静地观察,当前中国除了需要加入世贸之外,还有一项更艰巨、更重要的改革任务,那就是如何通过进一步的农村改革,改变农村目前日益严重的经济困局。中国的改革本来是从农村开始的,但二十年之后,农民的境况却陷入了一种十多年来从未有过的困难之中,由此影响到全国的经济沉入低增长和连年萧条。可惜的是,在目前国内的主流话语中,进一步的农村改革却似乎已被忘却了。好象经过八十年代的承包制改革,农村的体制已经基本理顺,再也不值得重新关注了。即便有一些相关的讨论,也往往是针对一些零散的政策措施,而缺乏对农村困局的整体评估。
八十年代中,中国研究改革的专家学者里,最强的队伍之一就是杜润生领导的农村政策研究室属下的一群中青年经济学家。他们常年持之以恒地的调查研究,使他们得以始终保持着观察农村问题的前沿眼光,在政策研究和学术讨论上都赢得了领先地位,也引起了国际学术界的重视。然而,八十年代末,这支队伍被打散了。此后,虽然还有一些学者继续坚持不懈地研究"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取得了不少成果,但背后再也没有了强有力的团队研究的支持,其研究成果也得不到必要的重视。中国不再有研究分析"三农"问题的强势团队,并不是件好事。更何况,今天的"三农"问题比以前更复杂了,不单单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甚至涉及到政治改革。没有了类似的团队,只靠一些政府机关的农业经济专家作些单纯的经济技术分析,就有"盲人摸象"之虞。十年以后,问题终于暴露出来了,面对今天农村的困局,似乎只能在中国的媒体上见到个别学者的分析以及一些记者的零星报道,而再也看不到八十年代那种脚踏实地、以第一手调查为基础、有充分说服力的系统整体性分析研究,更看不到有关"三农"的政策制定与这类研究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或许就是农村改革被忘却的一个重要原因。
今日农民状况:富起来了还是越来越穷?
在二十世纪的最后二十多年中,中国通过农村经济改革,彻底抛弃了严重束缚农民经济和人身自由的体制,农业生产力迅速回升,带动全国出现了八十年代的经济繁荣。虽然五十年代初时给了农民的土地没有真正回到农民手中,但土地的长期承包基本上巩固了农村的市场机制。随后,在农村流通体制方面也有一些改革,但进展并不大,而且过去五年来还时有反复。按照一些书斋经济学家的看法,似乎只要在农村里引进了市场机制,农村的体制就自然而然地理顺了。可惜,现实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问题不在于市场机制不灵,而在于市场机制的这只"看不见的手"被另一只"看得见的脚"踩住了,现存的权力分布格局把一度尝过改革甜头的农民重新置于被剥夺的可怜境地。
二十一世纪中国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中,"三农"问题大概是最严峻的一个挑战。近年来农村这个中国经济社会的基本面的状态正处在每况愈下、难以有效改善的境地,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业的收益明显地大幅度下降。由于九十年代上半期的"泡沫经济"已经逐渐消退,而政府转嫁社会福利支出的措施大大加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负担,城市居民、特别是内地中小城镇居民的收入和消费开始萎缩,对农产品的需求已经没有以往那么旺盛了。这直接造成了农产品价格连年走低。而另一方面,农民的种植成本却面临着垄断型工商企业的价格哄抬,种子、化肥、电、农药等的成本越来越高。结果,出现了种得越多、亏得越重的现象。而且,今后中国的农产品价格已经没有再抬升的空间。最近农业科学院的一位学者详细分析了中国农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其结论值得国人警醒。他发现,中国的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已经超过国际市场的平均价格,而多数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也高于发达国家。这样,中国农民指望农产品价格回升带来今后的收入增长,看来是希望不大了。
最近,中国在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坚持强调今后不能取消农产品补贴,与其他国家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延缓了中国加入世贸的进程。这个问题并不是新问题,早就列在申请世贸要解决问题的清单上,中国政府最近之所以突出关心这个问题,正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央政府对农业问题的担忧。即使中国能继续维持国内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尽量减少低价进口农产品的冲击,中国农民的种植业收益也不可能再有明显改观了。
其次,近年来农民的收入增长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减少。最近国家统计局开始承认,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明显放慢,有时只有两三个百分点。事实上,从一些来自乡村基层的报道看,就连统计局的这个官方数据也有很多水分。许多乡镇长、县长为了呈报政绩,往往人为地夸大农民的收入。甚至,当农民的田产收入下降时,有些基层干部就按照农民家里有几棵果树、有几只母鸡来计算一年的最高产果量和下蛋数,好凑出一个"增长"的农民家庭收入,至于母鸡到底下了多少蛋、果树是否年年都能结那么多果子,这些干部就不管了。有经验的专家都了解,统计局的农民收入统计一般都有高估的倾向。另一方面,在这个"增长"的"收入"当中,其实包括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家中积存的粮食或其他农产品。由于近年来粮价一再下跌,农民收获的农产品如按政府规定的收购价格出售,将严重亏本。农民们只好暂时把农产品囤在家里。如果把这种无法变现的收获剔除,农民来自农业的现金收入其实是下降的。如果不是有上亿农民进城打工,给他们的家庭带回一点现金收入,那么许多农民家庭恐怕连应付摊派的现金都拿不出来。
再次,乡镇企业开始萎缩。最近在国内出现了一股谈论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清议,似乎只要在乡村多建成一些新兴城镇,农村的萧条局面就能改观了。农民搬到城镇去从事非农行业的前提是乡村非农产业的加快发展。但是,近几年来,实际情形恰恰相反,兴旺一时的乡镇企业开始进入了收缩阶段,连年关闭裁员,不但不能吸收多少新的农村劳动力,相反却吐出了数千万以往吸收过的劳动力。乡镇企业的这一波衰退并不完全是经济形势周期性变化的结果,还有更深层的体制原因。过去二十年中,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背后有一只基层政府的"手"在推动,这曾一度被一些学者视为中国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优势,现在却可以看出,这只"手"也造成了乡镇企业发展中的盲目性和不经济性。一旦全国范围的"泡沫经济"消失了,大批赶""泡沫经济"风头的乡镇企业就难以生存下去。乡镇企业有过一个"成功典范",即"苏南模式",现在这个模式却已显现出明显的败象,苏南的基层干部也不得不坦承这条道路的局限性,开始了反思。
第四,进城打工的农民处境艰难。在内地的许多省份,进城打工成了农民养家糊口的唯一生路,有的省份如安徽,多半男劳力都得靠离乡打工来维持家计。而从整体上看,除了少数繁荣地区和都市外,多数内地城市的经济也并不妙,于是,出现了上亿农民争抢东部都市和少数繁荣地区工作机会的局面。近年来,农民春节后离乡外出寻找打工机会的时间越来越早,甚至有的人大年初一就离家上路,因为谁都想抢在别人面前争取到有限的工作机会。由于政府并不提供对农民工需求的全局性信息,上亿农民工的大规模流动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全靠农民工之间的乡亲关系网提供一点不可靠的消息。于是,许多盲目涌入广东一带的民工找不到工作机会,又返回头北上涌向北方、西部城市。而与此同时,不少城市的政府却开始设置重重障碍,限制农民工的就业机会,以保护城市失业者的饭碗。例如,北京市最近就宣布要实行"上岗证",许多粗壮工种的工作机会都要凭市政府批准颁发的"上岗证"才能就职。显然,农民进程打工的机会不是越来越多,而是"人多粥少",供不应求。就总体而言,城市里能容纳的农民工数量已经接近饱和,而越来越多的农民在乡村难以维持生活,进城又未必能找到打工机会,如此就难以脱困了。
最后,也是最让人痛心的是,乡村两级干部的腐败以及对农民的横征暴敛,把农民种田的微薄收入搜刮一空,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之重前所未有。由于这方面的情势相当严重,因此国内媒体有时也披露一些局部事例。本文将就此作进一步的分析。
都市人的"新世纪"和乡下人的新困境
即使不去看枯燥的事例、分析或统计数字,光看国内媒体的报道倾向,其实也能多少解读出一些农村的真实情况。近几年来,媒体对"大好经济形势"的报道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大都市和浙江东部、广东沿海,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大最繁华的都市。如果单看这些报道,自然可以产生种种令人乐观的想象,诸如再有多少年中国将"赶上或超过"某某国之类。而关于内地农村的报道中,好消息就不多了。相反,从偶尔透露出来的个案中可以发现,对农民的摊派负担非常沉重,农民辛辛苦苦一年下来反而要亏本。至于农民因抗交摊派而与基层干部时常发生的冲突,在国内媒体上就极难得一见了。
如果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居民的眼光去看,都市建设日新月异,居民生活的质量已经进入了讲究养生、美容、减肥的阶段,网络普及率越来越高,国际化的征兆也日益明显。对这数千万居民来说,新世纪似乎就意味着生活水平告别"小康"、与发达国家接轨,这自然令人向往,也让人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美好的幻想。媒体围绕着这些都市居民的愿望,又编织出一幅"买汽车、住新房"的"新世纪图",更是引得连台湾都有人羡慕起来。如果就从这样的视野出发去理解中国的"新世纪",就未免太偏颇了。
在上述的繁荣地区大约不过有数千万人口,中国不可能光靠这么一小块地域就带动全国经济,这些繁荣地区充其量也不过是个"脸面"、"橱窗"而已。而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内地,特别是农村,恐怕完全沾不上"橱窗里的繁荣"的光。光是看内地中小城市居民现在的生活状况,就会发现,那里的民众恐怕完全看不见其个人前途上的"新世纪曙光"。在内地中小城镇,许多家庭的月收入不过数百元而已,仗着物价低,每日勉强糊口还过得去,但失业的人越来越多,儿女们的就业机会渺茫。放眼看去,当地企业都破败不堪,能在政府机关里谋个饭碗,就是"人上人"了,再不敢有别的奢想了。至于内地农村的境况,上面已经提到,多数农民正陷入一种新的经济困境。对他们来说,"橱窗里的繁荣"不但毫不相干,甚至是一种令人愤慨的刺激。而当都市里的人们畅想着新世纪里的新愿景时,大概也没有多少人会意识到,由于农村困局的严重性,这样的都市愿景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因为,这种"橱窗"是没有"玻璃"的,当然也不可能把"橱窗里的繁荣"与"橱窗外的贫困"断然隔离开来。
今天中国的形象,似乎已经化约成少数都市的面貌了。外国人看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以为这就是跨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了。倘若中国人也以为如此,就不免有点孤陋寡闻、自欺欺人了。从一种比较客观的角度去评价新世纪中国的局势,广大的内地农村才反映出中国问题的主要方面,毕竟,人口的绝大多数住在那里。如果制定政策时不能从八亿农村居民的现状出发去认识中国的问题,而只把眼光盯在都市里的几千万居民身上,不仅是目光短浅,而且也误判大局,其实也绝非这些都市民众之福。
中国以前有过沉重的教训,现在又面临新的教训。转型中的农村是如何陷入困境的,为什么农民们改革初期的"幸福生活"会得而复失?这个大题目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比较系统深刻的答案。从总体上看,农村改革取得初步进展以后,政策就开始逐步向城市倾斜了。先是政府在八十年代运用财政资源提高城市居民的工资,增加物价补贴。然后就是九十年代允许国有企业大幅度提高其垄断产品的价格,结果前些年农民从从农产品价格提升中得到的好处,又因种植成本上涨而陆续被城市里的国有企业拿走了。在"泡沫经济"红火的岁月里,垄断型农村金融机构又把农民的储蓄大量转移到都市地区的房地产和股市投机当中,亏了是农民们的存款倒霉,赚了是这些机构的员工们发财,而"繁荣地区"的居民则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地得到了益处。当然,都市的繁荣还与外资的投入有关,大量的外资集中在几个都市地区,自然能营造出繁荣来,而内地农村是没有这种机会的。
政府本来负有扶持经济落后地区和帮助贫困人口的使命。但自从九十年代以来,似乎就基本上再也看不到真正对农民施惠的措施,而让少数都市居民的生活"锦上添花"的措施却接连不断。比如,最近为了增加内需又动用财政资源连续给城市居民中"吃皇粮的"人加薪。其实,日子确实过不下去的,并不是"吃皇粮"的人。问题在于,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八亿农民不仅在政策研究圈里没有多少代言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也得不到必要的关怀。这是"三农"问题积重难返的根源。
当人们谈论几大都市的"世纪新貌"时,却很少有人提到,中国当前最紧迫的是给几大都市"锦上添花"吗?如果把几个大都市里城市建设投资的一部分省下来,少盖几座超高层"世纪建筑",少建一条"五环线"或地铁新线,少花些铺陈奢华的主干道灯光投资,而把资金投入到内地去帮助农村发展,可以让数十倍于都市人口的农民受惠,经济上产生的连带效应就更是不可估量,至少也就不用再让城市老百姓向"希望工程"捐款、资助农村的穷孩子上学了。少花一点这样的都市投资,绝不至于就影响到这几个都市的繁华,无非是已经够亮丽的"橱窗"上少一道"光辉"而已。这样简单的想法之所以没有"市场",是因为它顾的不是"橱窗"和"脸面"的光鲜。农村既非"脸面",又非政治上的"基础",乡下人的困境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过去几年中,每当提到增加收入时,首先想要照顾的是正项收入不差、额外收入和享受更多的政府官员,而贫困的八亿多农民就被"忘却"了;但提到扩大消费品销售时,就想到要让农民多花钱了,目的不是为了让农民过得好一些,而是要减少城市里国有企业的产品库存。一些都市里的经济学家呼吁,要打开庞大的农村市场,让农民们多消费,这样城市里国有企业的产品才有销路。而现实却是,几年来全国农民的人均消费品购买量一直在萎缩。现在,全国消费品的百分之七十多是卖给占人口百分之十几的城市居民的,其中购买力最强的又局限在那少数几个繁华都市;而占人口百分之八十多的农村居民只买得起全国消费品的百分之三十不到。当这些都市里的经济学家建议如何进一步挖农民们早已被掏空了的荷包时,却懒得去认真想一想,为什么多年来农村市场不但无法扩大,相反却正日益萎缩。中国部分学者的"都市偏倚"倾向其实是政府的相同倾向的反射,他们不但很少关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的贫困,甚至连农民贫困的原因都不去思考。这样,在新世纪里农村的前景就更不容乐观,也更让人担忧了。
"三农"问题的出路何在?
当然,解决"三农"问题的长远方向是发展农村经济。在这方面可以长篇大论地谈很多短期内无法见效的设想。现在写在种种文件上的措施,也很少有新鲜的,多半都是过去几年来国内学者反复提到过的,写进文件里也不止一回两回了。以往几年这类措施没能"立竿见影",今后也很难让人相信它们就会发挥神奇的功效。
眼前真应该立刻解决的,是别让农民过不下去。所以,或者是增加农民的收入,或者是减少农民的支出负担,或者两者齐举,总要有一些措施,农村的经济困局才能略有缓解。然而,到底有哪些可能性呢?
虽然中国在加入世贸的谈判中,坚持不能取消农产品补贴,其实,指望农产品补贴来保护农民的利益是有限的。首先是因为政府其实拿不出多少资金进行补贴;其次,在现行体制下,对农产品的补贴大部分最后都落到了垄断型国有商业系统的口袋里,实际上肥了供销社、粮食系统员工,而对农民收入状况的改善却补益不多。
那么,是否可能对农民减税呢?清代康熙和乾隆年间,皇帝为了减轻税赋,曾实行过各省轮流免赋的政策。1994年实行新的税制后,中央财政明显宽裕了,花起钱来再也不象八十年代时那样束手束脚,但地方财政的份额却相对收缩了。其结果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足以养活省、县、乡几级政府日益庞大的官员队伍。过去几年中,有越来越多的县级财政已经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集权体制下,地方财政收入短拙的结果,必然是省财政挤县财政,县财政挤乡财政,最后造成了县、乡两级财政入不敷出。于是,县、乡政府就把日常开支的很大一部分转嫁到农民头上,用税外摊派的方式,强迫农民们负担起养活基层官员们的责任。问题的症结,其实不完全是地方政府胡作非为,中央财政敛得太多、不顾基层财政的困难也是一个原因。然而,中央财政虽然收入比地方财政宽裕,但花在城市里、特别是都市里的钱更多,照样是捉襟见肘。目前,为了维持城市经济的繁荣并保住经济增长率不至于下降,中央财政连年举债,已经负债累累,根本无法再对广大中西部省份的农村提供更多的财政返还。政府在减轻农村的正常税赋方面其实已经无能为力了。
既然今后若干年内无法减轻农村的正常税赋,政府也很难提出其他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那么,在农民不易增收的情况下,如何减少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就成了一个缓解矛盾的重要环节。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三农"问题就不单纯是个经济问题了,它直接涉及到政治体制的改革。
农民负担过重的根本原因是县、乡基层政府人员过多,开支庞大,入不敷出,最后必然要靠向农民摊派来养活这些干部。在当前"三农"问题突出、中西部地区县级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光是下命令严禁摊派,其实无济于事。因为,庞大的县、乡级干部要花钱,甚至也想象沿海繁华地区看齐,不但过上"小康"生活,还想告别"小康"、在新世纪里生活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既然本级财政收入不够,中央财政又舍不得补贴,他们必然要转而靠向农民摊派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消费水平。
例如,七、八十年代乡镇长们平时多住在办公地点的宿舍里,他们的家基本上在当地或附近,步行或骑自行车就能回去;而现在全国的乡政府负责人九成居住在县城里,光是每天坐着公家的汽车从县城到乡政府上下班,所化费的购车、养车、司机、汽油费一年就达数千亿元。现行的基层财政预算根本不可能包括这笔庞大的开销,最后其中的一多半必然以各种名目转嫁到农民头上。于是,为了乡镇长们"腿上的现代化",全国农民一年收入的几分之一就填进去了。两年前《中国改革报》等报纸批评过这个问题,但似乎并未产生什么明显效果。
为了试图缓解农村基层政府乱摊派的问题,去年中央政府在安徽搞了"费改税"的试点,深受农民欢迎。但是,好景不长,报道这项改革的新闻刚刚见报,乱摊派就已经在安徽死灰复燃了。试行费改税后,断了基层干部以往的财路,以前通过摊派而捞进口袋里的钱现在入了国库,这就可能造成干部"生活水平的下降"。于是,一些地方的乡干部就故伎重演,新发明了非法的"人头税"等国税之外的"私税",甚至动用手段,开办所谓的"教育班",非法收押不愿意交纳这种"私税"的农民。湖北某地也出现了按农民私宅面积非法开征所谓的"土地使用税"的恶例,结果逼得交不起"私税"的农民只好扒了自己的房子背井离乡而逃。
跳出"官逼民穷"的循环
目前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的最大矛盾就是摊派和反摊派上的矛盾。农民的日子越艰难,对摊派的反弹也越大。于是,为了从农民家里搜刮到足以养活基层干部们的财物,许多乡政府专门养了类似于"二警察"的队伍,以便遭到反抗时能用强力制服农民。于是,在乡政府和农民之间,就出现了一个"正反馈"式的"循环":农民越是反对摊派,乡政府就越需要扩大强行实施摊派的队伍和干部人数,而这又相应增加了摊派的负担,会引起农民更强烈的反对。。从这个基层的"循环"可以联想到另一个"循环":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矛盾冲突越多,上级政府就越倾向于扩大基层干部的人数和强化基层政府的功能,而这势必加重压在农民头上的摊派负担,将使得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冲突更加激化。显然,陷在这种"官逼民穷"的"循环"中,只会导致官民两败俱伤的结果,而矛盾和冲突则逐渐积累起来,朝着爆发点逼近。这实际上是一种"恶性循环",从中不可能导出良性结果。
制止乱摊派的命令也好,试行"费改税"也好,都是治标不治本的临时性安抚手段,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要彻底缓解农民沉重的不合理负担,只有从节流上着手,即减少农民必须养活的基层干部人数以及他们的开支数量。不久前,国内有学者提出,可以考虑回到1949年以前的乡村体制,彻底撤销乡村两级组织,由农民自治,选举乡保长,这样的建议就是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只有减少农村基层庞大的靠摊派养活的干部数量,并同时实行乡以上干部的民主选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此之外,似乎没有其他更有效的彻底减少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
现在,问题的实质已经浮上台面,对这一点,稍微了解一些农村情况的人都能看得很清楚。但是,能否真正对农村的乱摊派实行上述的釜底抽薪的做法,却不是简单的事,这关系到农村政治体制的彻底改革。如果说,八十年代初取消三级所有的体制、实行土地按户承包是一场重大的"革命",那么削减农村基层干部数量、实行乡以上干部的民主选举,就是农村改革以来解放农民的第二场农村"革命"。这第二场"革命"比土地承包、取消公社的第一场"革命"深刻得多,因为,它将首次触及到基层"吃皇粮"的干部的根本利益。在维护农民利益还是维护基层干部利益这个两难矛盾面前,政府面临着艰难的选择。
农村政策论文 27
(一)主要成效农村土地流转到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大户后,农业产业结构、农民收入等发生了较大变化。从流转比例看,目前运城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22.7万亩,其中,盐湖区总耕地面积81.3万亩,已流转12.8万亩,流转比例15.7%;新绛县总耕地面积53万亩,已流转14.3万亩,流转比例26.9%;闻喜县耕地面积72.7万亩,已流转11.2万亩,流转比例15.4%,三县流转比例均高于全省13.8%的平均水平。从农业产业化发展看,通过规模经营,促进了设施农业、品牌农业、观光农业、循环农业健康发展,运城市已形成粮、棉、果、畜、菜五大产业,运城市粮食总产占到全省的近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62元,同比增长13.8%,高出全省1.3个百分� 从土地产出效益看,加快土地流转,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过去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年亩收入为600元左右,实施土地流转及土地整理发展设施农业后,亩均收入比原来增长了5倍。从“三农”结构看,农业实现了现代化,农村加速了城镇化,种地务农成了体面的职业。如盐湖区三路里村瑞杰农场,农民既拿到土地承包费,又可在农场务农每月收入3000元,吸引了更多在外打工的人回乡务农,近年村里统一规划建设了新村,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集中住上了新楼房,也不再为农机具和粮食的存储、堆放而发愁,真正实现了就近就业,成为了收入稳定的农业产业工人。
(二)主要做法1.领导重视,政府引导。运城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起步较早。早在2005年,就有农民自发相互进行承包地的短期租赁,取得一定成效。当地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反应,顺势而为、试点先行,逐步闯出土地流转的新路子。各县区普遍成立了流转工作领导组,每个乡镇村都明确了土地流转工作机构,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有力保障。2.措施有力,服务到位。近年来,盐湖区连续出台了《土地流转暂行办法》《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流转档案管理》《农村产权交易规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流程》等管理办法,调动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了全省最大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按照“统一管理、分职履责、归口管理”的运作方式,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一站式”服务。县经管中心主任说:“有了交易中心对土地流转过程真实性、公正性、合法性的鉴证,使土地流转双方的心里都踏实了,农民不怕租赁费拿不回来,企业也不怕农民反悔收回土地。”3.操作严格,流程科学。各地紧密结合县情实际,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申请、信息、流转组织、合同签订、鉴证归档、抵押登记、评估担保等服务流程,确保各类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营。如迎太农业公司董事长张迎太说:“因为流转手续规范,我才敢一次性大规模投入建设服务50-70年的高质量蔬菜大棚。”4.政策奖补,农民受益。为调动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运城市对农村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农户,按每亩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农村土地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连片经营面积达3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每个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特别是2013年新绛县被山西省政府确定为金融支持土地流转的试点县,目前,全县形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价值评估、风险担保、银行贷款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已为试点村113户农民发放土地流转贷款913万元,涉及土地2000亩,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同时,该县还从全县国土出让收益中拿出2%,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基金,保障流转土地农民在遇到灾害和风险时利益不受损害。
二、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通过在运城市调研中发现,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
(一)土地权属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够完善,致使口头协议、无证流转、一年一价等不规范现象影响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以证确权、凭证交易势在必行。
(二)存在流转期限较短的政策障碍国家对土地承包期限的限制,使得投资者对长期的预期投入造成影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流转。比如盐湖区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至2024年,而迎太农业公司对设施农业的投入都在50-70年,远远超过剩余的10年承包期限,其他种养大户也存在承包期能否延长、30年的政策界限能否突破的顾虑。
(三)土地流转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交易平台服务不到位。现有土地交易平台服务人员属公益岗位,主要靠财政补贴,随着土地流转的大面积推开,需要强有力的平台服务与之配套。二是土地流转进展不平衡。有些地方贪大求快,片面追求流转规模,人为垒大户,违背了农民的意愿;有些地方工作不深不细,农民流转有顾虑,流转土地难以集中连片。三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有些地方借“租赁”、“流转”农地之机,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存在土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四)土地流转融资困难经营大户没有贷款担保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一些农户希望能够将宅基地抵押贷款,用以筹集土地流转和农业投入资金,目前在政策上还存在障碍。此外,农民目前缺乏有效经营载体,参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主体较少,没有形成应有的带动作用。
三、对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全面加快土地确权工作按照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民主协商、确保稳定的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在确权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密切配合,落实工作经费,搞好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同时建议政府从实际出发,延长农民的土地承包期,给农民吃上“定心丸”,进一步增加土地流转的预期性,保障农民权益。
(二)积极稳妥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规模经营的水平必须与农民的非农转移相适应,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农民是土地流转的主体,不能定任务、下指标,更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因地制宜,正确引导,把土地流转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起来,与带动农民就业、加快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积极引导承包土地向农民合作社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流转,发展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特别要选好带头人,培养一批种植养殖大户,带动形成一批农业工人,推动城镇化进程。
(三)健全服务平台,规范流转工作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调研,及时收集掌握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乡镇村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设立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指导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要完善土地流转办法,严格土地用途管制,限制“非粮化”,禁止“非农化”,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