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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纪学生处分决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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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纪学生处分决定(精选3篇)

对违纪学生处分决定 篇1

,男,七(3)班学生。该生自进入七年级以来,在学习上不思进取,上课不认真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在生活上十分不检点,结交校外闲散人员,向同学多次借钱拖欠不还;最后发展到骗取家长的钱去上网,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老师、家长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同学留校察看一学期的处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赣州厚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政教处

20xx年3月22日

对违纪学生处分决定 篇2

经查,高二(15)班罗宁、马首、王柏林、赵赛、陆鹏,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在下午大扫除时在宿舍玩游戏。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罗宁、马首记大过处分,给予王柏林、赵赛、陆鹏三位学生警告的处分。

宿豫实验高中

11-3

对违纪学生处分决定 篇3

各班级:

xx级电子商务林初凯同学,自开学至今已累计旷课10课时,且于20xx年10月14日留宿异性受到记过处分,鉴于该同学已经严重违反了我院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在广大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学生手册中《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之有关规定,经学工办研究,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林初凯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自20xx年12月2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

继续教育学院

20xx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