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书的最新15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责任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责任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
食品安全责任书 1
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状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打好食品质量安全攻坚战,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基层,及时将有关企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现将有关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1、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组建乡(镇)、村、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并颁发聘书,搞好培训,落实任务。
3、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和建立食品安全乡(镇)实施方案,全面付诸实施。
4、加大普查力度,对监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一家不漏,按要求严格纳入监管范围。
5、协助县质监局,根据企业的质量安全分级状况,实施不同的的监管方式和巡查次数。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制度是否有效运行,使用添加剂是否贴合有关规定,是否有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和非食用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是否实施了定期检验,不合格产品是否得到了有效处理等。对出现过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6、督促企业签定《公开承诺书》和《质量安全职责书》,并监督其自觉履行。
7、及时上报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不全的企业名单至县质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
8、日常监管工作做到“三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并及时做好各有关企业生产状况的月报、季报、年报。
9、配合县质监局,加强对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协管员素质,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10、如工作不到位、任务未完成,愿理解组织处理。
县人民政府(盖章)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县政府领导(签名)职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2
学校食堂责任人:_____,借用校园内厨房一间,储藏室一间,面积共计50平方米,以“小饭桌”的形式为上述学生提供饭食。为落实具体责任,保证饭菜质量,签订以下责任:
1、_____既是学校食堂的全部责任人,又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室内卫生干净,物品摆放离地离墙,整齐有序,分类清楚,室内保持通风干燥。生、熟食材均不得露天摆放。
3、操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讲究个人卫生。
4、饭菜48小时留样,不食用甘蓝菜、豆角,不售凉菜凉皮凉面,蔬菜清洗漂净,防止农药残留于菜叶上。
5、采购食材索证,建好台账。垃圾及时处理,剩饭剩菜的处理要有登记台账。
6、餐具、加工用具、容器要消毒。(学生餐具的消毒,学校提供消毒柜)
7、食堂、储藏间内,闲人不得入内。高度警惕高危人员。
8、饭菜价格、饭菜质量、饭菜类型与家长当面商定,不得无故随意更改。
9、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学校、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因食品卫生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从业人员承担。
10、责任书时限:签订之日起,20xx年7月10日止。
学校食堂责任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3
尊敬的领导: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和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服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三、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食堂。加强食品及相关原料的`存储管理:防虫防鼠咬;防霉烂变质;食品保管专人专房;食品用具按时消毒;水池及时加盖;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学校食堂,严防中毒和投毒事故发生。
四、按时上班,上班时间内,工作人员不准喝酒、打牌、带小孩、织毛衣。未经许可,不准擅自留人就餐。
五、加强食品采购登记:采购入库时,要登记货物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限,并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单复印件,逐项验收、签名。
六、采购的蔬菜保质保鲜,库房的菜、物每天清查一次,变质、霉烂的及时处理。
七、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到“三无”:无鼠、无蟑螂、无苍蝇,地面、墙壁、灶台、门窗、排气扇无灰尘、无油渍。
八、检查验收不合格,按规章制度和工作岗位责任处罚。如发生重大事故,则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 4
依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责任,健全制度。
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
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层层明确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持证率(健康证、培训合格证)达100%;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
(二)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完好,食堂流程布局合理。
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程,并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三)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关。
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料应建立并认真落实食品
采购制度、验收制度、严格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使用应遵循先购先出的原则,及时清除变质过期食品。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所有食品。各类食品原料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与水产食品分池清洗、分案加工。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与容器必须标志清楚,分开使用,保持清洁。学生公用餐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做到消毒合格。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做到烧熟煮透,熟制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生食水产品、隔夜饭菜、改刀熟食。坚持食品留样制度,设有专用留样冰箱,每份样品不少于200克,保存时间应为24小时以上。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衣帽。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食堂,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
全事故预警和隐患预报机制,确定专人负责。
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事故或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县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患者的救治和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责任追究
依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校(幼儿园)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责任书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此次大赛食品责任,确保整个大赛的食品安全,特制定___年度江苏雪冠集团与扬州大学就业创业协会的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扬州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乙方:江苏雪冠集团
乙�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的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乙方对参与本次大赛的工作人员进行将抗监督,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参与生产加工人员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或者故意延迟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三。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盒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发放至食品中毒
严格验收、报关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四。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参与本次活动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五。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全部责任。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食堂安全目标责任书 6
为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设施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确保教师就餐安全。
2、坚持饮食物资集中定点采购制度,严格进货渠道,加强源头管理,坚决杜绝污染、腐烂、过期、变质的'食品进入食堂。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索证及备查。若不按规定进货,验收手续不全,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属个人行为,相关人员由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
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
5、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6、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
7、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的产生地。
8、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9、食堂人员严格讲究个人卫生,在食堂内不得吸烟。
10、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
11、食堂人员严格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事故工作,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
12、食堂从业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者发生争吵。
1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责任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 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 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 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 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 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 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 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二○一六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 8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账建立率100%。
四、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五、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使用物质制售食品的行为。
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七、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
加剂使用台账,“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人保存)实施率达100%。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堂醒目位置的监督信息公示栏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九、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保证其正常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办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二、应当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报告镇食品药品监督办公室,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三、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万隆镇人民政府和经营单位各一份。
经营单位: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二0XX年 XX月XX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的 9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____市食品安全职责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现与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签订20__年度食品安全职责书。
一、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管辖范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
二、职责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至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用心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业户)检查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贴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
4、及时掌握并用心报送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食品安全动态和信息,为政府正确决策带给依据。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标准化、种植养殖及生产加工新技术等知识的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6、加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镇做好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用心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安排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事故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地区内无因工作失误和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职责考核
镇人民政府(盖章)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食品安全责任书 10
为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有效防止和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村委会、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成立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2、及时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
二、市场整治及监管
1、继续开展“利剑行动”,整治学校周边小卖部、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和节假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完善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制度,强化申报备案,村监管员负责对各个环节监管,确保农村家宴不发生安全事故。
3、开展“快剑行动”,整治药品经营秩序,对本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监督。
4、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等环节诚信建设,加强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和药械经营诚信建设,保证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并杜绝利用义诊等形式在乡村销售保健品的行为。
三、应急救援
1、修订完善本村(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及不良反应事故处置方案》,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上报乡政府办、食安办。督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四、宣传教育
对村民、从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促进安全饮食、合理用药。
五、推进“三统一”工作
按照县政府“三统一”工作目标,对本辖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进行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对配送药品实行全覆盖抽检,保证老百姓用药及时,价廉质优。
六、夯实责任
按照监管职责细化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保证不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七、本责任书
从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日有效。
食品安全责任书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2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12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巡查组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责任,真正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使监管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任、有任务、有压力。为此,所长与各巡查组长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巡查组长为片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巡查组的责任区以本所食品安全监管示意图为准,各自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责任区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与经营户签定《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
二、各巡查组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四制”,严格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并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和“一票通”凭证按规定要求使用等。
三、巡查组对辖区食品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 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是否建立健全了供货商档案,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一票通”,是否自觉履行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
(三) 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 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 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 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巡查组应当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市场经营下列食品:
(一) 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二)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三) 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五) 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 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八) 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九)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巡查组对工商分局以及本所转办、交办的食品案件,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六、巡查组长对所长负责,巡查组内的巡查人员负责各自监管联络点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对巡查组长负责。
七、对辖区内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巡查组在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者造成重大危害或构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巡查组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所 长: 片区责任人:
片区责任人:
二0XX年X月X日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3
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内报告中心校(6731050)。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6、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7、认真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 14
全面加强校园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结合双沟镇实际,现制定20xx年度校园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目标,由中心学校与各校签订。
责任国标
一、各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食品(饮用水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定期不定期向区教体局、中心学校报告单位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3、组织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排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做好食品(饮用水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
6、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中心学校报告,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7、认真做好食品(饮用水安全事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时限向中心学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和数据统计报表。
(二)具体职责
负责学校食堂饮食安全、饮用水和学校超市商店的日常监管,学校含规模以上小学超市商店实行统一配送率达90%以上;负责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及饮用水健康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警、处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的卫生责任制度,完善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xx年全镇食堂量化分级B级标准以上力争达到80%,饮用水检测全部符合国家饮用水安全标准。
二、各校园长是本单位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负责。
三、强化食品(饮用水安全信息分析、汇总、整理工作,每月向区教体局、中心学校报送有关食品饮水安全的信息不少于1篇。
四、确保无食品、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
考核
一、中心学校将对上述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考核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细则另行规定。
二、加强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在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一是领导不重视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当年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二是因工作措施不力,出现死亡病例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是发生食品(饮用水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弄假,对食品(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
中心学校:学校校长签字:
(校长签章)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15
尊敬的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年夜饭”等集体用餐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xx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特与你餐饮单位签订责任书。
1、集体用餐餐饮单位卫生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餐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品安全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2、餐饮单位集体用餐50人以上必须申报备案;100人以上须3日前向我所申报。食品成品应留样备查(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必要时食品化妆品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指导。
3、举办集体用餐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加工场所要做好清洁卫生,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餐饮具有消毒场所和设施,配有专(兼)职消毒人员,消毒达标。
4、餐饮单位发现或得知就餐人员出现异常后2小时内电话向xx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报告,电话:xxxx——xxxxxxx
5、没有按照本责任书进行集体用餐管理的单位,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