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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的条例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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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的条例(通用5篇)

奖惩的条例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各项制度有效执行,激励员工敬业爱岗,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是公司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员工。

第三条:奖励和处罚是维护纪律的重要手段,奖惩原则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的目的:旨在为关心集体、工作勤奋、追求进步者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

第五条:奖励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受奖者功绩、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

2、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六条:奖励的项目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团队800元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绩,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个人600元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全年出勤状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负责人推荐至办公室,经总经理会议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个人600元奖金。

4、月度明星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上月工作业绩、上月出勤情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由部门负责人推荐至行政办公室,经总经理会议审批后授予月度明星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个人100元奖金。

5、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6、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第三章处罚

第七条:处罚的目的:严明纪律,强化管理。

第八条:处罚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据事实,惩戒恰当。

2、批评教育为主,罚款为辅。

3、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九条:处罚的项目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罚款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给予100元罚款处罚:

1、对公司制度、规程、文件、精神、指示通知等传达不到位、不及时。

2、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

3、对上级领导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如期完成。

4、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

5、利用公司设备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6、违反规定私自动用、放行公司商务车辆。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给予50元罚款处罚:

1、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串岗闲聊、干私活、嬉闹、睡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3、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在工作场所吵架。

4、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5、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经查属实。

6、在公司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7、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给予30元罚款处罚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和佩戴工作牌。

2、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违反操作规程或酒后上岗。

3、不按公司规定停放自用交通工具。

4、在工作场所或院内乱扔果皮、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

5、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

6、库房物品、个人物品、办公用品码放凌乱。

7、配电间、泵房、仓库、食堂操作间等工作场所,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或当班人员不予制止。

8、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内电灯、电视、电脑、饮水机,未切断电源。

9、员工在客户休息室内上网。

四、部门负责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严重予以降职或撤职处罚: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致使公司生产或经营受到重大损失。

2、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向合作单位索要财物、收受礼品、谋取私利。

3、因保管不善,致使公司重要文件、票据丢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利用职权欺上压下、排斥他人、培植亲信,拉帮结派。

5、工作不得力,致使所在部门人员管理混乱或累计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60%。

6、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经调查属实。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辞退: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

3、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盗窃他人或公司财物。

5、蓄意破坏公司财物。

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7、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处罚的实施

处罚应根据违纪者所犯错误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影响,本人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等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的处分项目、条件,慎重实施。对于一人同时犯两种违纪行为的,应当合并处理,加重处罚。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办公室报告违纪行为。

2、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开具《违纪罚款单》,经行政办公室核查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处罚。

3、总经理及行政办公室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开具《违纪罚款单》。对第二次犯同样错误的员工,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按管理不力论处。

4、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处罚。

第十一条: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开具《违纪罚款单》后,由被罚人签字认可。《违纪罚款单》交至办公室,罚款在次月发放工资时由财务部代扣。

第四章申诉

第十二条:申诉是员工的民主权利,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纪律。

第十三条:员工对违纪行为有权提出申诉。认为给自己的处分不当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提出申诉。但申诉时应当忠于事实。

第十四条:被处罚员工在接到《违纪罚款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总经理或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诉,否则视同认可该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接到申诉后,必须及时查明情况。属实的,应从速恰当处理。不合理或不属实的,也应说明情况,澄清是非。对诬告或无理取闹的,应给予追究。对于确属处分错误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员工执行制度的落实。

第十七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按集团公司下发的《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离职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奖惩的条例 篇2

吸烟有害健康,且被动吸烟危害更大,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各类学校校园内禁止吸烟的规定,创造良好的`校园卫生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为此,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制定控烟奖惩条例如下:

1、凡做到不在校园内吸烟者,每学期给予控烟奖励费200元。

2、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吸烟的,第一次扣除奖金50元。第二次扣除奖金100元,第三次扣除奖金200元。学校各级领导在校园内吸烟加倍扣罚。若屡次发生则与校考核、评聘挂钩。如因校园内吸烟被有关部门罚款教职员工学期控烟奖励费为0元。

3、设立举报奖,凡能监督举报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吸烟每次50元。

4、将各工会小组成员遵守校园控烟情况作为评选学校文明组室的条件之一。

以上条例于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奖惩的条例 篇3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增强广大员工的纪律观念,做到奖励先进,鞭笞落后,有奖有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车间全体员工,本条例自年月日起实行。

三、员工奖励

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书面表扬和经济奖励两种方式。

2、经济奖励的资金打入当月工资。

四、奖励种类

1、书面表扬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书面表扬:

(1)一段时间以来,为完成某项目,经常超负荷工作。

(2)因为员工主观工作努力,提前且高质量的完成某一特定工作。

(3)克服工作中的较大困难,出色完成工作。

(4)关心集体和他人。

(5)其他类似可以给予书面表扬的行为。

1、经济奖励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以给予经济奖励:

(1)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公司和车间财产受损,奖励x元。

(2)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主动将工作经验和操作技能传授给同事,配合车间管理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奖励x元。

(3)员工对车间管理、生产技术或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车间采纳后产生较好的效益或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奖励x元。

(4)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奖励xx元。

五、员工处罚

对员工的违纪和失职行为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罚款,具体如下:

1、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如离岗、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罚款x元,如上述行为造成生产事故者,依据事故大小酌情给予处分,屡教不改者,可以加大处罚力度。

2、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上班或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x元,30分钟以上罚款x元,1小时以上按当日旷工处理。

3、车间内吸烟,一次罚款x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4、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工作安排,违者罚款x元。

5、因工作失职或由于工艺、设计、提供材料等其他因素造成质量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将按照相关工序生产工人、车间主任等相关人员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触发,具体如下:

公司承担损失成本价的x%,另外x%由相关当事人及责任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依情况而定)。

6、上班时间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不允许短裤、赤背、拖鞋,进出生产车间必须立即随手关门,违者罚款x元。

7、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或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8、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x元。

9、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x元。

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设备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x元。

11、车间卫生由车间车间人员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x元,对当日不值日者罚款x元。

12、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违者每次对直接负责人罚款x元。

13、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出发,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出发;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x元罚款。

奖惩的条例 篇4

一、奖励:

1、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并能够制止、举报其他员工违规行为,避免学院声誉、财物受损者,给予50元—200元奖励。

2、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抓捕盗窃、抢劫等犯罪嫌疑人或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者,根据挽回的损失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奖励300元。

4、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如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在突发事件中维护学院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学院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二、处罚:

1、蓄意违纪,明知故犯,予以记过并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予以辞退。

2、未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工作,对上级下达的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再次发现罚款20元—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

3、当班人员看书报、听收音机、玩手机、玩电脑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第一次警告,并罚款10元。第二次记过,并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

4、外出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等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三次违反者(含三次),予以辞退。

5、当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玩忽职守造成自行车、摩托车被盗罚款50元—200元;汽车、公共财物被盗或损坏视情节加倍追究其责任,并按比例赔偿。

6、凡有勒索,贪污,受贿,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等行为者,一经发现查实后予以辞退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7、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讲不利于团结的话,打小报告诬告他人,经查后予以警告并罚款100元—2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8、发现有打人,骂人,变相体罚,刑讯逼供者,处记过并承担受害人的一切医疗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指挥不当导致车辆未按规定停放,造成交通堵塞或有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的,一次罚款20元—50元。

10、来访车辆及人员未作登记(车辆未更换校内通行证),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若未登记人员、车辆在校内滋事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班保安处以300元以上罚款。

11、未经上级同意,私留外来人员过夜,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2、在宿舍高声喧哗,酗酒赌博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遇有紧急情况,临阵退缩、不敢承担责任、失职,致使师生、同事和相关人员受到生命威胁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罚款500元,严重的给予辞退。

14、上班时睡觉、私自脱岗,罚款50元—100元,当月超过三次以上者(含三次)给予辞退。

15、严格执行巡逻及交接班制度,发现巡逻及交接班代签、多签、未签等违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20元。

16、未经上级同意,私自替人顶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50元,违反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予以辞退。

17、扣留物品或捡拾物品不登记,不上交,不报告者,给予罚款50元—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18、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酒后执勤,第一次给予50元—100元的罚款,当月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辞退。

19、不服从上级分配和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给予50元的罚款,当月3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辞退。

注:以上奖惩办法所用的款项为专款专用。所处罚金设立专门账户,学院不存留,用于奖励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优秀者。

奖惩的条例 篇5

1目的

为规范设备及仪表使用,明确公司各级设备仪表管理组织的管理职责,以加强公司设备仪表的管理工作,达到设备仪表全过程受控和安全高效运行的目的,防止发生非正常故障,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设备仪表管理奖惩条例”。

2职责2.1工艺部是公司生产设备及仪器仪表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设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编制统一管理表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对管理制度或要求的执行情况,公布考核结果及追究责任等工作。

2.2使用部门负责执行“设备仪表管理奖惩条例”制度;负责培训及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调查故障原因与分析等工作。

3管理要求

3.0对试验设备﹑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必须无条件执行国家政策,按时计量;

3.1维修设备仪器仪表要按流程、按章办理申请手续,未经工艺部批准擅自送仪表到维修部门属于违法行为;

3.2属正常使用自然损坏的设备仪器仪表,按流程办理申请维修手续;

3.3属非正常损坏的仪器仪表,由责任人填写“设备/仪表故障原因调查分析表”,由管理部门按章进行处理;

3.4经判定属人为损坏的设备或仪器,由工艺部组织追究责任,若使用部门未对员工实施过培训,由使用部门承担主要责任。若使用部门已对员工实施过培训,追究使用人责任。

4奖惩条例

4.1对设备仪表管理员的奖励条例

4.1.1每年由设备仪表管理部门向公司申请奖励金,专项用于奖励各分公司及各部门的设备仪表管理员;

4.1.2对使用部门设备仪表管理员、分部设备仪表管理员,若全年完成4.1.3~4.1.8条的'目标任务,获满分100分,全额发放奖励金;

4.1.3全年计量器具、设备、压力容器的计量检定及时率100;

4.1.4不发生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设备或仪器仪表故障;

4.1.5不发生安全事故;

4.1.6不发生丢失设备或仪器仪表;

4.1.7每月按时上交设备、贵重仪表利用率汇总表;

4.1.8及时完成对新员工上岗操作及使用贵重仪表的培训。

4.2对设备仪表管理员的惩罚条例

4.2.1若发生4.2.2~4.2.8当中的任一条违归行为,每次每条扣部门设备仪表管理员10分(从奖励金扣除);

4.2.2未按计划对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压力容器联系检定或迟送检;

4.2.3发生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一般性事故;

4.2.4所管部门全年累计丢失总价值在5000元或以上的设备及仪表;

4.2.5使用已过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压力容器;

4.2.6未经批准擅自带仪表外出或把仪表借给公司外的人员;

4.2.7不按时上交设备、仪表利用率汇总表;

4.2.8没有对新员工上岗操作及使用贵重仪表实施培训或不能提供培训记录。

4.2.9若当年分数出现负数后,每次处罚款50元,从工资中扣除。

4.3对使用人员的奖励条例

4.3.1使用部门每年评选出优秀设备仪表操作员1~2名,适当进行奖励,评选条件可参考4.3.2~4.3.5条标准:

4.3.2全年无违章操作设备及仪表或其它违章记录;

4.3.3能熟练操作主要或多种不同类型的设备仪表;

4.3.4长期及时清晰填写操作记录;

4.3.5经常指导新员工按正确方法使用设备仪表。

4.4对使用人员的惩罚条例

4.4.1若发生4.4.2~4.4.8当中的任一条违归行为,由管理部门对使用人员罚款50元;

4.4.2违章操作设备或仪器仪表;

4.4.3未经批准擅自把设备或仪表借给公司外的人员;

4.4.4下班后设备或仪表未关闭电源(需继续工作的除外);

4.4.5未提交申请表擅自把故障仪表送维修站;

4.4.6把贵重仪表带入正在做高温或低温的试验箱内测量(若仪表损坏赔偿另计);

4.4.7未在检定使用有效期内把设备或仪表及时送检;

4.4.8对人为过失损坏或丢失的仪器仪表,当事人要向公司作适当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比例参看4.4.9条。对畜意破坏或盗窃行为造成的损失,肇事人要全额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4.4.9对资产折旧期未完的设备或仪表,按(1)式计算:

对已完成资产折旧的设备或仪表,按(2)式计算:

6.5对使用部门的检查考核

6.5.1工艺部每月对各分公司、二级部门的设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在每月的“设备、仪表月度管理工作质量统计报表”上公布检查考核结果。对做得好的部门及时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部门提出批评。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将把情况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责任。

7附则

7.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工艺部。

7.2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