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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计分考核细则【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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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计分考核细则(通用3篇)

保安计分考核细则 篇1

1、清理垃圾

上午8:00前、下午2:30前打扫并及时清理垃圾

地面未打扫、宿舍内或门口堆放垃圾。

整改、通报卫生不达标、考核记―0.5分。

2、地面有污水

地面干净、整洁

污水占地面的三分之一

通报卫生不达标、考核记―0.5分。

3、被子叠放

被子干净、叠放整齐

二分之一被子未叠

整改、通报卫生不达标、考核记―0.5分。

4、存放销售商品

无存放销售商品

存放销售商品。

整改、通报卫生不达标、考核记―1分。

5、宿舍饲养宠物

严禁饲养任何宠物

饲养宠物

整改、通报、记过处分、考核记-10分。

6、检查卫生时必须起立迎接,态度温和,不得顶撞检查人员,不得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

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

情节严重者,考核记-5分;态度不端正者,考核记-2分。

7、阳台地面干净,不堆放杂物。

阳台脏乱,考核记-1分。

备注:一经发现以上任意一项的情况,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宿舍本学期全部的优秀宿舍荣誉。

保安计分考核细则 篇2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保安计分考核细则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科学地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效果,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一套能够反映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业绩、体现精神文明建设实际效果的考核体系,是实施公司《企业三项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的重要措施,通过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主要是检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保证、贴近、融入三个方面的实际效果;检验基层党支部是否重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从实际出发,加强针对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坚持以人本,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是: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廉洁勤政,没有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

2、能完成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各项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3、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未发生一票否决的重大问题。

4、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的问题。

第三章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方法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按照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标准共分四大项,分值为50分,一、三项各为15分,二、四项各为10分。

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与本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同步奖惩,按标准考核实际得分,多得多奖,同时兑现。

第七条、为鼓励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创新,在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八条、由党总支组织相关部室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组,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对发生否决条件的单位,只记考核得分,不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45分及以上的单位,才可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

第四章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管理

第九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在公司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党群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