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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汇编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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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6篇)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1

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二)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四)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

(五)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七)具有执业资格的进修人员,经医院授权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执业。

(八)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对新进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二)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三)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四)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不能独立执业。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3

1)管理好物业工程设施时关系到物业是否能够保值增值以及也只切身利益的大事。

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发掘设备潜能,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价值。

2)物业工程设施须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原始档案必须归档、汇总、登记造册,以便查考,为设备的完好使用以及安全使用提供方便。

以下资料须归物业工程管理部建档管理:a)设备系统的资料,如竣工图、构造图等。

b)设备系统原始发票、收据、用户手册以及售后服务卡等。

c)设备系统中重点部位的拍照资料及相关注释。

3.)建立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奖赏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a)建立设备管理考核、督察制度。

b)对设备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考核。

4)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a)建立机房管理制度。

b)建立供、配电管理制度。

c)建立设备维修制度。

d)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用科学化的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5)对于住宅小区物业工程设施管理在做到“三好、四会、五定”。

a)三好:即是设施要用好、修好、管理好。

b)四会:即是对设施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c)五定:即对设施进行润滑、通风、清洁、检修时,做到定点、定人、定岗、定时和定责。

6)住宅小区工程设施在设备管理上,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降低耗能。

a)遵循“安全、经济、;

合理、实用”的'原则。

b)尽可能采用节能、经济适用且品质优良的材料,修旧利新。

c)培养管理队伍的创新精神,维护业主的权益。

d)设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制度开展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管理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要求是保证配套设施体系的安全运行,包括用户使用安全和操作人员操作安全。

e)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发生,做好宣传工作。

7)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a)坚持“物业管理服务第一”的意思,培养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b)保证配套设施岗位上有专业操作人员,做到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在岗轮训。

c)对员工做好“传、帮、带”工作,对设备进行现场操作,知道相关人员,使员工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4

一、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根据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作相应改变。当计划需要改变时,按计划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申报,得到允许后,进行相应的计划的调整,并在计划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查结果准确。严防差错事故。

4、参加疑难病例的病理检查,组织病理讨论。

5、参加会诊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督促科内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积累和保管,搞好登记、统计工作。

7、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高本科人员的技术水平;对本科人员提出升、调、奖、惩的具体意见。

8、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主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2、负责院内、外疑难病例(组织病理学、冷冻切片及细胞病理学)的诊断及会诊。审核下级医师重要诊断报告单,组织病理讨论。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4、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学习使用国内外先进医学技术,指导本科室的学科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

5、担任教学工作,搞好进修人员的培训。

副主任医师按分工履行主任医师岗位职责的相应部分。

三、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正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重要的病理检查,审签下级医师的各种重要的疑难病例的诊断报告和医疗文件。确保检查、诊断质量。

2、协助科主任工作,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积极参加本科室的科学研究,学习和运用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4、帮助和指导医师、实习生、进修生的工作。

四、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及主治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尸检和活检工作,认真做好病理诊断报告。

2、发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技术员进行尸检和病理诊断工作。

3、参加临床病理讨论会,做好讨论记录。

4、承担科室有关的预约、登记、联系及准备临床病理讨论会等事务性工作。

5、担任一定的科学研究及教学任务,做好进修人员及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7、参加技术室工作3~6个月,熟悉技术室常规、冷冻、特染及免疫组化等技术工作。

五、主任技师岗位职责

1、负责制订病理技术室的`建设及发展规划。

2、负责病理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

3、精通各项技术室工作并能指导各项技术工作及解决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技术室人员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5、负责制订进修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落实具体安排及指导。

6、组织技术室开展科研工作及参加科内外科研工作。

7、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仪器设备、试剂等选购工作。

副主任技师按分工履行主任技师岗位职责的相应部分。

六、主管技师岗位职责

1、独立承担常规及冷冻切片。

2、独立承担20项以上特殊染色。

3、独立开展免疫组化技术。

4、协助上级技师承担辅导进修技术员的教学工作。

5、在上级技师指导下,独立开展或参加有关的科研工作。

6、参加巨检记录和协助医师做好临床病理讨论会前的准备工作。

7、制作涂片。

8、承担仪器的维修、保养工作。

七、技师岗位职责

1、独立承担常规切片、冷冻切片及涂片制作。

2、在上级技师指导下,参加或承担其他技师的工作。

3、在没有专职档案管理员、文秘相应编制的科室,技术员应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分别承担下述任务:收费、资料归档、各项登记工作、诊断报告的打印及发送等。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5

z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离职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人事管理程序,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制定如下管理暂行规定:

一、本暂行规定所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院正式在编人员和聘用制人员。

二、本规定所称离职指个人申请辞职或调出。

三、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期间,要参加外单位招聘考试的,必须提前二周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并得到医院同意。

四、如未申请或未经医院同意,本院专业技术人员执意要参加外单位招聘考试,则当事人必须先行辞职,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及聘用关系。对未经医院同意辞职或擅自离职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医院将按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及其接收单位的责任,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予办理执业资质和各项社会保险变更手续。

五、申请离职人员在待批准期间应坚守岗位,被批准离职后应按医院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六、学科带头人、承担医院重要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掌握医院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医院同意不得离职,否则医院将依法追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医院引进的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双方签定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八、由医院出资派出进修、学习、培训,回院工作不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离职的,必须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医院支出的培训教育费用以及进修、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若当事人已与医院签订进修、学习或培训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九、离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至离开岗位之日止,不享受当年医院年终及其他奖金福利。

十、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离院超过7天者,医院一律给予除名处理。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规范病理科技术员的管理制度,提高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2.职责:

2.1病理医师:负责对病理技术员的.日常制片质量和相关的技术水平作好监督,并作出指导性意见。

2.2病理技术员:严格遵守相关作业指导书操作科室设备和完成相关技术的操作。

3.病理科技术员管理细则

3.1病理科对病理技术人员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3.2病理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卫生专业学历,并接受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

3.3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从事制作细胞涂片、石蜡切片等工作;

3.4病理技术人员经过相应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病理科主任(副主任)进行相应岗位授权;考核不合格人员需再培训,合格后方可授权;

3.5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于每月对科室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时,随机抽取50张病理切片,对病理技术人员进行重新再评价,合格者给予再授权;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3.6科室每年将外送病理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修。出科时由培训负责人填写《培训记录表》,作好相关技术评价,从而提高病理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7

某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程

1.专业技术人员的范围:

1.1经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包括公司、市级、省级评审委员会),职改部门批准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外省市调入者,须经**市职改部门重新认定,方可有效)。

1.2经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1.3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指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见习期满,经综合管理部考核合格,认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2.1根据公司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实际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由总经理统一聘任上岗,明确聘任专业职务和任职期限(一般1―3年),签订聘约,颁发聘书

2.2聘任原则:

2.2.1必须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

2.2.2任职资格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相符或相近的(相近是指,政工与经济相近,统计与会计相近);

2.2.3在生产车间和营销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具体岗位进行聘任;

2.2.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工作的岗位职责和实际业务能力,可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只能聘比本人技术职称高一级的职务;高职低聘只能聘比本人技术职务低一级的职务。

2.3专业技术人员从受聘之日起享受所任职务规定的有关待遇,未经聘任者不享受。

3.考核工作:

3.1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一度的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和反映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的有关内容。

3.2考核方式要做到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与年终岗位责任制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其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实绩、成果等定量指标为考核主要依据;领导考核与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相结合;个人总结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3.3考核程序为先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考核登记表,然后以部门为单位,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所在部门征求各方面意见,写出考核结论,最后由公司评审委员会审定。

3.4考核结论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级别。考核为“基本称职”者,要求限期改进和提高;“不称职”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公司,考核资料存入考绩档案,作为以后续聘和晋升依据。

4.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

4.1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具备国家《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能力、资历、专业(其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条件的方可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2实行评审制度的工程、档案、政工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能证明其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资历、学历的有关材料,参加评审,经评委会评审和职改部门批准后可获得新的任职资格。

4.3按规定实行统一考试的会计、经济、统计、计算机、医药、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需填写报告申请表,经公司同意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4.4对于因工作需要,所从事工作岗位与本人具有的任职资格不一致而未能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可按照原专业系列申请晋升。

4.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参加评审,还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所需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料费、学习费、考试费、评审费等)均由自己负担。

5.首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5.1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的要求,可参加评审或统一考试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2实行资格认定制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不论是否在岗,可按照所学专业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6.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二)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三)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参加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公司安全考核内容之一。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9

(l)总工程师

l)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推进公司技术进步。

2)建立健全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监督,负责解决工程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组织制订和实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技术工作计划

4)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定重大工程和特殊单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审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和技术文件等。

5)负责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的编制、审批,并组织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6)负责计量管理、试验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技术交流及群众性的技术活动等工作。

7)提出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的要求。

(2)技术部

l)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起草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制订年度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4)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的管理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订。协作公司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施工方案。编制公司的季节性施工技术要点,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加建设工程交接桩工作,并组织复测及对有关技术资料的校核。

6)负责计量管理。组织公司各单位(部门)做好各类计量与测量器具的采购、验收、流转、鉴定、报废等管理工作。

7)负责制订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参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预验收等工作。组织制订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加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订。

9)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审核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编制。

10)审核项目部的试验计划,检查施工现场试验室的设置,检查现场试验员的日常工作,保证送试率100%,检查试验员的各种登记台账。

11)建立技术系统档案库,协调技术人员的工作分配和调动。

(3)项目部总工程师

l)项目部总工程师

a.在公司技术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b.参加公司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订。

c.负责制订项目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d.负责审批项目部所辖范围内的、除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以外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e.参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项目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预验收等工作。组织制订所辖项目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f.负责项目部所辖范围内的项目计量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做各类计量与测量器具的采购、验收、流转、鉴定、报废等管理工作。

9.负责制订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

h.负责项目部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并监督其竣工后向甲方、档案馆移交。

i.审批项目部所辖项目的试验计划,检查施工现场试验室的设置,检查现场试验员的日常工作,检查试验员的各种登记台账。

2)机电承包部总工程师

a.在公司技术管理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机电承包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b.负责制订机电承包部的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c.负责审批公司机电专业施工方案。

d.负责制订机电承包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

e.负责公司机电专业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并监督其竣工后向甲方、档案馆移交。

3)市政工程承包部总工程师

a.在公司技术管理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市政工程承包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b.负责制订市政工程承包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c.负责审批市政、道路专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d.参与市政工程承包部的分部、(子部分)、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制订市政工程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加公司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订。

e.负责市政工程承包部所辖范围内的项目计量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做各类计量与测量器具的采购、验收、流转、鉴定、报废等管理工作。

f.负责制订市政工程承包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

9.负责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并监督其竣工后向甲方、档案馆移交。

4)项目总工程师

a.组织项目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图纸自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b.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项目管理公司、市政工程承包部)审批或备案。

c.审核项目材料需用计划和加工订货计划;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材料的人场检验、质量控制工作,保证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d.组织重要部位和特殊过程的隐蔽工程验收,对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e.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努力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和操作技能。

f.参加施工中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

9.负责本项目技术标准管理、试验管理、计量管理和测量管理、技术培训工作等。

h.协助经理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质量持有否决权。

(4)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l)技术员

a.在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b.编制分项、分部或特殊工程部位的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和执行结果负责。

c.编写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d.负责填写、整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资料,为其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e.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质量事故处理,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

2)测量员

a.编制单位工

程测量施工方案。

b.熟悉施工图纸,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测量档案、资料或记录,对测量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

c.根据施工顺序,及时做好测量放线工作,并经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验线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d.负责测量过程中原始数据的记录,对各种测量装置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e.参加测量事故分析、处置。

3)试验员

a.编制项目试验计划,填写试验记录,对试验方法和提供的试验数据承担责任,收集、索取试验报告交资料员归档。

b.对运至施工现场的物资,按试验计划及试验标准采集试样,填写试验委托单,送试验室进行试验或复检;对采集试样的代表性负责。

c.负责换算混凝土和砂浆施工配合比,填写混凝土(砂浆)配料通知单。检查试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经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混凝土(砂浆)施工。

d.在混凝土浇筑和砂浆砌筑等过程中,按试验规程制作混凝土和砂浆抗压强度试件,按规范要求周期进行标准养护或同条件养护,按时送试验室试压,对试件的代表性和制作过程负责。

e.按照公司《施工现场试验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各类试验记录或台账。

4)计量员

a.统一管理本单位所有计量器具,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随时进行计量器具的核对工作,保证计量器具账物相符。

b.编制本单位计量器具购置、封存、开封和报废计划,报经公司技术管理部批准后实施。

c.编制在用计量器具(a、b类)年度周期检定计划,报经公司技术管理部审核后严格按计划实施。每六个月进行一次c类(一般性管理)计量器具的外观检查和对比校准检查,做好原始检查校准记录。

d.对所有计量器具进行标识,无法粘贴标识的,要用标志牌标明器具状况。使用计量器具时,严格发放和交接手续,正确维护保养,确保器具处于良好状态。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10

一、直接销售业绩提成

直接销售提成10%-20%,直接销售人员固定提加盟商收入的20% ,业绩每月超100万者,公司授予当月整体营业额10%加权平分。

二、分红 : 按每月业绩不定额加权平分

第一个月购买额的10%进行分红,第二个月按当月业绩9%加权平分给上月;以此类推,第三个月业绩的8%加权平分,第四个月业绩的7%加权平分,第五个 月 业绩的6%加权平分,第六个月业绩的5%加权平分,第七个月业绩的4%加权平分,第八个月业绩的3%加权平分,第九个月业绩的2%加权平分,第十个月业绩的1%加权平分,延长十五个月1%加权平分后不再享受分红;

三、奖金发放

市场销售提成 日结日发,运营补贴月结月发。销售提成持续享受,运营补贴在获得两倍收入后不再发放奖金。会员最低获得公司2倍分红;服务一位同级别会员享受3倍佣金;服务两位同级别会员享受4倍佣金;服务三位以上同级别会员享受5倍最高上限佣金;

四、会员购买流程

加盟商最低一万起购买产品后,享受月佣金,每天可以重复购买,上限为20万元,成为会员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登记,采用实名制;一次性购买达到10万的,晋升为公司市场总监,公司安排讲师、车与办公室;并同时可以向公司提供产品,公司一旦代理经销后,按销售折后价格给予1.5%永续提成,同时可以提供项目,公司按运营利润的2.5%进行提成,必须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一次性购买达20万的,成为公司分支机构,享有经营权;同时享受可以向公司提供产品待遇,公司按销售折后价格提成3%,只要销售产品就永远拿固定提成;也可以向公司提供项目,公司按运营利润的5%提成;必须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

五、促销方案

1、月业绩排名前三者,公司给予第一名纯金重10克的奖牌一枚,第二名纯银 重20克奖牌 一枚,第三名纯铜重30克奖牌一枚;半年业绩排名前三者,X 公司奖励第一名纯金重50克奖牌,第二名奖励纯银重100克奖牌,第三名 奖励纯铜150克奖牌;全年业绩排名前三者,奖励纯金重100克奖牌,第二 名奖励纯银重200克奖牌,第三名奖励纯铜重300克奖牌 ,同时发放销售业 绩证书 。

2、一次性购买10万,公司给1.5倍产品,同时销售业绩提成10%,可自留5% 销售提成。

3、一次性购买20万,享受公司双倍产品,销售业绩提成10%,可自留10%提成。

4、直接销售业绩当月达到50万,奖励价值5万元电动汽车,可兑换为现金不领 车。当月个人业绩达到100万,除公司当月营业额10%平分外,奖励价值15 万汽车,可兑换为现金不领车。团队业绩达到500万,直接授权为分公司, 同时享受10%佣金自留,所有促销奖励兼中兼得。

5、奖金中的10%做为公司重复消费金额,如果经营者不再享受每月佣金时未使 用积分,所有积分归零。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11

1、为使地测部门领导及时掌握现场工作情况,有效指导工作,特制定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制度。钻探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于开工前和完工后及时向部门值人员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军时汇报。

2、地质、水文、测量技术人员上井后要及时汇报工作面的地测情况。

3、汇报内容:钻探开工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或班长需向部门汇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运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面有无问题等情况;完工需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本班工作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下班需要平衡解决的问题;地测技术人员要在上井后及时填写工作面情况及现场地测问题处理意见。

4、对无故不坚持汇报制度的.管理技术人员,要进行教育或经济处罚。

5、地测部门要设立汇报纸本,并由专人管理。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新进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促进卫生技术人员学习成长,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针对三年内新进卫生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一、适用对象:三年内新进卫生技术人员(不包括护理及其它)

二、考核内容:

1、发生重大有缺陷纠纷者。

2、不服从院部及科室工作安排者。

3、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或经常违规屡教不改者。

4、临床医生60份手写大病例检查不合格者(一年内)。

5、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读书笔记检查不合格者。

6、医院组织的各项理论及操作考试:每次不合格扣5分。

7、所轮转科室民主测评(每季度测评一次):每得一个'c'扣10分。

8、执业医师考试:不通过扣20分。

9、规范化培训及公共科目考试:规范化培训不通过每次扣10分,公共科目考试不通过每次扣5分。(此项目满三年考核)

三、考核方法:

三年内新进医务人员每年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方法,按总分100分实行扣分制:

1、对于出现1—5项中任何一项者,为考核不合格。

2、考核大于80分者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考核大于60但小于等于80分,延迟3个月享受绩效工资。

4、考核小于或等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医院解除聘用合同或令其转岗。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13

省中医院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进修管理规定

1.为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各临床科室应制订本科室各级医疗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计划,请于每年12月底将次年派出进修人员名单、时间、进修医院和项目报教育处审批。做到有计划地选送医疗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进修任务明确,人选合适,所学内容与本科工作密切结合,学习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2.临床科室医疗技术初级职称者原则上外出到三级甲等医院进修西医普内科、普外科或专科一年;中级职称者任职满二年后,原则上到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进修半年;高级技术职称者在任职五年期间内,原则上到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进修三个月或外出专科学习新技术1次以上;达到上述要求者方可续聘。

3.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如请假时间超过1周,必须经本院教育处批准;进修期间完成《江苏省中医院国内(外)外出进修学习考核记录册》。

4.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初、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进修结束后必须在科内学术活动上作专题汇报或讲座;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进修结束后,要按进修任务要求,必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参加短期学习班者,学习结束后视情况必须在全院或大科或专科学术讲座上作有关学术或技术进展的.报告。

5.必须按财务规定标准乘坐车船,报销1次往返路费。

6.原则上应在进修医院安排的进修生宿舍住宿,按进修医院规定缴纳的住宿费报销。如因特殊情况联系其他地方住宿,需事先报告教育处并批准,凭发票按不超过15元∕天的标准报销。

7.派出进修学习费用先由本人垫支或向医院借款,取得进修合格证书并完成本规定第4项要求者,在科教育秘书处登记进修情况后,填写科室学术讲座表并附文本和电子讲稿、听课人员签到表、《江苏省中医院国内(外)外出进修学习考核记录册》、合格证书复印件交教育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费用由医院全额报销。

8.医院鼓励到国内外著名医院进修。凡在本省三级甲等医院进修,医院补助30%平均奖;在省外三级甲等医院进修,医院补助100%平均奖及每天10元生活补贴;在国外著名医院进修补助及生活补贴,需按程序单独审批。

9.凡派出进修人员必须签署“江苏省中医院派出进修培训与服务协议”。

10.临床科室医疗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没有外出进修经历者,医院不聘任高一级职称。

11.医技、护理、药剂科室人员外出进修参照本规定执行。

12.本规定由教育处、人事处、计财处负责解释。

1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14

(一)负责修改完善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工艺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艺管理部门修改。

(二)在审查或执行工艺文件时,发现使用的有毒材辅料可以用无毒或低毒材辅料替代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修改工艺文件。

(三)负责监督检查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

(四)负责收集一线工人对改善工艺、改善操作、改善现场、改善设备、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汇总上报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15

为强化外埠市场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研究,现对我司外派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作如下规定:

1、由总公司派驻各分公司人员代表总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印章和财务,各相关人员应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做好自身工作,各在外分公司应严格按总公司的各项制度要求,积极配合,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各派外人员在外情况进行考勤考核,记录好日常在外情况,总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年终分配。

3、各外派人员是总公司实施管理的桥梁,除了应严格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定外,要积极配合在外各分公司的工作,应做到随叫随到,一丝不苟,遇到问题要即时向总公司领导汇报。

4、各外派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由总公司负责发放,严禁私下单独接受各分公司的现金、礼券礼品,不单独接受宴请或消费。

5、各驻外分公司负责总公司外派人员的食宿和交通,并尽可能创造条件提供生活方便和网络服务,保证其方便快捷做好各项工作。

6、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按总公司的管理规定使用帐户和章印,努力降低工程项目的潜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7、各外派人员休假应事先向分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并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做好离开时的'章印和帐户及网络管理的衔接工作,保证分公司各项工作能顺利正常开展。

8、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执行各分公司的作息时间,并尽可能与总公司的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总公司办公室应严格考勤制度,实行奖罚分明。

9、各外派人员如有调整,要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留后遗症。

10、总公司将根据各外派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各分公司的任务完成情况和风险最终结果对其考核,有奖有罚,直至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以上规定,各外派人员应严格认真执行。

技术人员人员管理制度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人事管理程序,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制定如下管理暂行规定:

一、本暂行规定所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院正式在编人员和聘用制人员。

二、本规定所称离职指个人申请辞职或调出。

三、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期间,要参加外单位招聘考试的,必须提前二周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并得到医院同意。

四、如未申请或未经医院同意,本院专业技术人员执意要参加外单位招聘考试,则当事人必须先行辞职,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及聘用关系。对未经医院同意辞职或擅自离职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医院将按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及其接收单位的责任,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予办理执业资质和各项社会保险变更手续。

五、申请离职人员在待批准期间应坚守岗位,被批准离职后应按医院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六、学科带头人、承担医院重要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掌握医院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医院同意不得离职,否则医院将依法追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医院引进的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双方签定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八、由医院出资派出进修、学习、培训,回院工作不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离职的,必须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医院支出的培训教育费用以及进修、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若当事人已与医院签订进修、学习或培训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九、离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至离开岗位之日止,不享受当年医院年终及其他奖金福利。

十、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离院超过7天者,医院一律给予除名处理。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