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管理制度(通用28篇)》
有关管理制度(通用28篇)
有关管理制度 篇1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最大的潜能,对职工的就餐时间及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正常就餐时间:
早饭:夏季:6:30′、冬季:7:00′;
晚饭:夏季:17:30′、冬季:17:00′;
午饭:11:30′,以下岗位人员就餐时间可适当调整为:11:15′∽12:15′。
1、精炼车间:精炼炉、煤气炉、叉车司机(三班二倒)
2、冶炼车间:熔炼炉、吹炼炉、备料、粉煤、浮选岗位人员、压风机房、制氧站、叉车司机
3、硫酸车间:岗位人员、风机房、尾气脱硫
4、电解车间:电调班、锅炉班、净液班
5、质检部:地磅、磨样、化验员
6、保卫部:在岗人员(管理人员、监控人员、消防人员除外)
二、相关规定
1、凡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其它人员不准以各种借口提前或推迟就餐。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通知办公室食堂负责人做好就餐的准备工作,确保职工正常就餐。
2、三八倒班人员就餐后须立即回到所在岗位,不准以任何借口在其它地方逗留。
3、确实因工作需要,推后就餐(不在正常就餐时间内的)人员,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食堂相关人员,做好就餐准备;对加班时间比较长、职工宿舍没有安排就住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安排职工住宿或安排车辆送到家(莱州市区以内的人员)。加班费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4、办公室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好职工加班就餐的准备工作。
三、考核
1、凡不执行就餐时间规定的,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加班或不在11:15′-12:15′这一时间段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不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视为不加班或正常就餐,因没有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导致职工无法就餐,责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由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职工就餐问题。通知到办公室食堂人员,而没有准备好职工就餐的,责任由办公室食堂负责人负责,出现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3、人力资源部将对职工就餐的时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提前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定的责任,每出现一人次扣10元。
4、本规定与其它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则按本规定执行,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注:大修期间的就餐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4日
有关管理制度 篇2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根据gsp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记录和凭证的编制与设计
1、为保证规范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活动记录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凭证,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统一编制与设计。
2、与质量活动无关的记录或凭证,由使用部门提出,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执行。
二、记录和凭证的印制
1、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的有关记录、凭证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印制。
2、财务管理相关的凭证由财务部或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印制。
3、公司所有记录、凭证,除行政人事部、财会部外,其他部门不得联系印制。
4、记录和凭证的印制应按经审核的样表式样印制,不得任意改变。
三、领取及发放
1、公司下发的质量管理工作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领取,由行政人事部发放。
2、经营过程的质量活动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人员统一领取,由行政人事部发放。
3、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记录、凭证,由各部门指定人员领取,由财务部负责发放。
4、与行政人事管理相关的一些记录,由部门指定人员领取,由行政人事部发放
5、领取及发放应完善领用签字手续,并做好记录。
四、记录、凭证的书写及使用
1、书写
(1)各种记录、凭证不得用铅笔书写,字迹应清楚,内容真实完整。
(2)不得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在更改处盖章或签名。
(3)签名必须填写全名,不得只写姓氏,盖章应清晰易于辨认。
(4)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空格、漏页,如无内容填写一律用“─”表示。
(5)财务管理所需的记录、凭证按财务管理要求书写。
2、使用
(1)各种记录、表格、凭证应严格按要求使用,不乱用、不错用。
(2)记录、凭证可以为手写,也可以为电脑打印。
(3)电脑系统中的与质量活动有关的记录、凭证,其格式应与公司设计的样表相一致。
五、记录、凭证的保管
1、各种记录、表格不得任意撕毁,丢失或作它用。
2、各部门根据各记录、表格、凭证的使用情况,可分月、分季或按年度成册保管。成册的记录或凭证,应在封面注明部门、日期等。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质量管理部统一管理的记录或表格、凭证,应全部交该两部门存档。
4、电子记录必须完整,实行授权打开、操作、查阅、备份。
六、监督检查
行政人事部和质量管理部应负责对各部门质量活动记录、凭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问题或缺陷应及时纠正整改。
有关管理制度 篇3
(一)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1、合同专用章由企业综合管理部统一印制,并指定专人保管。
2、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外签订合同由企业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总裁等)签章,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
3、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未经法务部核准,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
4、业务经办人代表企
业与合同对方签订合同的,需填写“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单”,经合同授权签字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用印。
(二)不得提供合同专用章合同
1、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不应为以下合同提供合同专用章。
(1)未经编号的合同。
(2)缺少审核及报签文件的合同。
(3)属于代签但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
2、原则上,合同专用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经总经理批准,并到印章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会计学习
(三)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1、合同用印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合同专用章。
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因故临时请假,应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临时保管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3、合同专用章存放在配锁的办公抽屉里,节假日放在安全处,并贴封条,重新使用时应先验锁和封条。
4、合同专用章内容需要变更时,应停止使用并交综合管理部予以封存或销毁。
5、合同专用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同时,登报挂失作废。
6、废止的合同专用章保存××年。
7、对于违反规定使用,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有关管理制度 篇4
一、在总务科科长领导下,负责洗衣房的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医疗服务的思想,领导洗衣工全面完成医院各种被服的洗涤、消毒、干燥、烫平、折叠等任务。
三、认真执行《洗衣房工作制度》做好被服的`下收、下送,及时满足临床的需要。
四、教育全班工作人员,抓好全班的政治业务学习,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五、做好洗涤、脱水等设备的保养,废旧被服回收利用,节约水电和洗涤剂。
六、及时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任务。
医院洗衣房洗衣工职责
一、在洗衣房班长领导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洗衣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三、爱护机械设备,按规定对器械设备定期保养,不超负荷运行。
四、节约水电汽和洗涤剂,注意保护被服在洗涤时不受损坏。
五、严格执行各类被服、包布、工作服等的消毒、清洗制度,防止交叉污染。
六、严格被服的收交手续,防止错、漏和丢失。
有关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通用工器具选择、配置、使用、保养和检验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集团公司《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各工程施工项目部及为公司服务的分包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通用工器具(以下称工器具),是指应用领域广泛且能够方便完成工作的器具,包括手动、电动、气动和起重等类型的工器具。具有特定安全管理要求的工器具具体执行其特殊要求。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其通用工器具选择、配置、使用、保养和检验的安全管理程序,依据出厂说明书结合实际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相应记录台帐,并对工器具的配置、保养、检验、维修等进行管理。
第五条物资采购部负责按标准要求采购合格的工器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拒收。
第六条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通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管理程序,对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工器具的选择和配置
第七条工器具应是具备入网许可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若需采购非入网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相应主管部门确认。
第八条工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工器具的合格证,以及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的出厂使用证明书。
第九条随机工器具视为合格产品,必须专机专用。
第十条自行设计使用的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工作危害分析,并经各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工器具配置标准,并根据各岗位作业的需要,有效合理配置工器具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第四章工器具的使用
第十二条工器具使用前的相关安全要求:
1、使用者应学习标准操作程序或使用说明书,观看演示,熟知工器具的性能、特点、使用及保养方法。
2、使用者应根据作业所用工器具及作业场所的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3、工器具第一次使用和(或)作业场所可能存在危害,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如有要求,须按相关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
4、确认工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其原设计目的和设计能力。
5、工器具如有改装,其改装在使用前已经过工作安全分析并经确认合格;
6、工器具的附件是原件或是经过批准的适合本项工作的附件。
7、手持电动、气动、液压工器具、移动梯子等关键的工器具,在使用前应经施工单位工器具管理部门检查,检查合格并做好标识,使用时间在30天以上的,应由施工单位工器具管理部门每月至少检查1次。
8、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工器具。特殊情况下,若必须使用非防爆工器具,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各单位技术、安全和工器具管理部门许可同意。
9、对工器具和作业场所存在疑问时,不应开始作业并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10、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须符合其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不要私自摆弄、试验或操作未经批准使用的工器具。
第十四条严禁使用有腐蚀、变形、松动、故障、破损等情况的不合格工器具。
第十五条一些常用简单工器具,如扳手、改锥、管钳等,可按出厂说明书操作;复杂的工器具,如手持电动、气动、液压工具等,应按编制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章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和检验
第十六条工器具的保管和保养
1、各单位应建立工器具台帐,安排专人对工器具的类型、发放、使用人、数量、性能状况等进行记录。
2、工器具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清洁、保养。
3、手持及小型工器具应放在相应的工器具袋或工器具箱中妥善保管,并保持干燥。
第十七条工器具的检验
1、国家规定需进行安全检验检测的工器具,应按周期送到具有相应资质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备案,受损或报废后,应由工器具保管部门立即贴上相应标签(注明:待处理或报废)并分开放置。
2、所有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器具在初次使用时,均应由合格电工检查、测试,并在每次使用前由使用者进行检查,每次工器具维修后也应进行检查和测试,内容包括:电气连续性、导线完整性、安全罩、开关、合适的转动性(打磨机、锯、钻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各级职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本办法应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沟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有关管理制度 篇6
大厦水池(箱)清洗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管理中心给排水管理服务工作,明确给排水管理工作内容。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水池(箱)的清洗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管理中心每半年度应对各水池(箱)清洗一次,并取水样送检,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清洗次数。
4.2水池清洗前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发出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清洗时间、停送水时间,影响范围等。
4.3清洗水池应注意控制进水。
4.4不得在雨季或大雨后地下水位较高时放空水池清洗,更不得放空水池过夜。
4.5清洗工作流程
4.5.1关闭水池进水总阀,开启泄水阀。
4.5.2在进入准备清洗的水池前,用燃着的蜡烛放入池底不因缺氧而熄灭,以确保清洗工作人员的安全。
4.5.3清洗水池照明用电,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或使用应急灯。
4.5.4将漂***用水稀释后,倒入清洗的'水池内,用潜水泵将清洗液喷至池壁,并浸泡30分钟后开始清洗。
4.5.5用排刷或扫帚全面清刷池壁池底,用潜水泵抽取漂***溶液冲洗池壁池底。
4.5.6排空水池(箱)存水,及沉积物。
4.5.7打开进水管进水30公分后停止进水。
4.5.8用清水将池壁底全部冲洗一次,并排空。
4.6收集全部清洗用具检查所清洗的水池(箱)没有遗留物后,打开进水阀(或启动水泵)供水。
4.7值班人员注意观察水位。
4.8填写水池清洗记录。
4.9管理员通知水务局取样化验。
4.10水质检验报告正本由管理中心存档,复印件在公告栏公布。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记录》
有关管理制度 篇7
一、禁烟范围:
1、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2、各车间除吸烟区外的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3、办公楼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厕所、楼梯、过道等区域禁止吸烟;
4、食堂、厕所及走廊禁止吸烟;
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车间、办公楼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吸烟点,。
二、禁烟对象:
1、公司所有员工;
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部门)的处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负责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
2、保安人员负责对上述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三)各部门
1、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为本部门(单位)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总经办
总经办负责会议室,各办公楼、厕所、楼梯、过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以外的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留厂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单位)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单位),每次每个罚款10元。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4、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办公楼走廊、过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发现烟头、烟盒,对保安公司或总经办,每次每个罚款10元。
5、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被罚者将罚款交到财务部。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
6、对部门(单位)给予罚款处理的`,由管理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有关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使于公司掌握工程合同签订情况,进一步加固强合同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业主合同、工程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专业加工合同等在工作中承包业务中签订的各类合同。
业务部门
业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台帐经办人员业务部门在每月月被告七日内向综合管理部报送上一月度签订的合同台帐
项目部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台帐主管人员及经办人员项目产顺每月度结束后七日内向综合管理部报送上一月度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及专业加工合同等台帐(台帐格式见附表格)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是合同台帐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最终编制汇总业主合同、工程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专业加工合同等在工程承包业务在签订的各类合同台帐
附则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
有关管理制度 篇9
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的安全管理。
(1)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检查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
(3)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a、特种设备采购前应确定供方具备该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并查验其相关证明材料。
b、特种设备采购执行公司《基础设施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制度。
c、所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
a、物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及维修。
b、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c、承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特产办要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有关管理制度 篇10
黄金、白银是我矿的主要产品,为加强对金、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硫精矿、冰铜及炉渣)的管理,严格实行对生产、销售和废旧物品处理等环节的封闭管理,以达到堵塞漏洞、减少损失、保证产品产销各个环节安全的目的,规避企业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一、矿石开采
1、井下矿石开采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矿石损失率,尽可能多的回收资源。
2、井下矿毛分离以运营管理部矿毛信息单为准。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矿石损失。
3、斜坡道、主竖井井口由保卫部负责检查,防止矿石被盗现象的发生。
4、地质样品、岩芯样品、地质技术员日常检样,经运营管理部批准并在井口值班室签字后方可运出地表,送往化验室。
5、地质技术人员日常收集的标本,经运营管理部出具证明后,可运出生产门,在运营管理部或指定地点集中存放。运出矿外的标本,需经分管生产的矿领导批准。
二、流程中的产品管理
(一)选矿清洁管理
选矿生产流程中,严禁矿浆跑、冒、滴、漏,若有滴漏应及时返回流程,做到班清日结,不得将滴、漏的原矿或精矿混入尾矿和流失。
1、磨矿分级流程
磨矿分级溢流筛必须致密完好,防止杂物进入下道工序。筛出的杂物(如废旧导爆管)必须冲洗干净,由技术主管鉴定并安排专人负责堆存到指定地点保管。
磨机衬板拆卸时,要及时将残余矿渣加入生产流程,废旧衬板必须冲洗干净集中存放,由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监控。磨机衬板拆卸时,由选矿车间报告,保卫部人员全程监护。
维修更换的精矿管路及设备备件等必须将管内存矿处理清洗干净方能外放,检修场地和加球场地要仔细清理地面,地沟要清理干净并将清理的粉矿加入分级机。
选矿清洁管理由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负责,磨浮工段主管具体执行。
2、浮选流程
浮选地沟要定期清理,清出的矿砂及时返回生产流程。
计划检修停车时,要将浮选泡沫槽内的精矿冲净、精矿泵池内的精矿抽净,泵池内不准存暴露在水面以上的精矿。
维修更换的管路及备件等必须将内部存矿处理干净,检修过程清理出的高品位精矿当班要及时返回生产流程,不能返回时由工段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开车时再加入。
3、氰化流程
氰化流程全封闭,矿浆及液体不得跑、冒、滴、漏。氰化工区内地面须硬化,杜绝渗漏。工作场地外溢的矿浆,必须当班清理干净,加入流程。
生产过程中,对重点部位、有可能出现金属流失的部位,当班操作工、班组长、工段主管以及车间有关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精矿压滤、置换作业必须设双人在岗。清理锌粉漏斗时,必须有工段主管和技术主管在场,并将清理出的结块及时放入专用铁箱保管。
修理置换泵时一定要有两人以上在场,维修更换的锌粉管、贵液管、贵液泵都必须仔细清理,清理产生的矿泥要及时收集,由工段主管验收并放入洗框槽。
更换的滤布必须冲洗干净,并经生产副主任和氰化工段主管鉴定后存放在指定地点。
氰化作业的重点岗位:浸前、∮12单层、置换、洗涤、贵液池等必须加设监控设施,全过程监控。
(二)金泥生产管理
1、金泥生产
(1)置换压滤机必须上锁,钥匙由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掌管。
(2)金泥出柜,由选矿车间主任事先请示运营管理部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保卫部和运营管理部,并由调度室协调有关单位供高压风,保证供风时间和风量。
金泥出柜时,必须在保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出柜操作人员由氰化工段主管指定。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氰化工段技术人员、工段主管必须到现场指挥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专用工作服、使用专用工具,操作完毕清洗后锁入专用工具箱,钥匙由氰化工段主管掌管。
(3)装金泥的袋子必须是两层专用袋(内层塑料袋)并保证不漏,装袋过程中,一定要避免金泥撒落,如不慎撒落在地上应及时收回,防止损失。
(4)洗刷滤柜板框的铁箱要定期清理,停用期间要上锁,钥匙由氰化工段主管掌管。在置换过程中生产的废旧滤布由于含有金泥,出柜时专门装袋,与金泥一起送交炼金室。
(5)金泥装袋完毕后,由保卫部、运营管理部、氰化工段共同护送至炼金室。由炼金室、保卫部、运营管理部、氰化工段共同计件、称重,并准确记录,由四方人员互相签字确认,办理交接手续。金泥如不能及时冶炼,必须入金泥专柜保管,由保卫部、炼金室共同落锁和开启。
(6)冶炼期间,操作工人每班烘金泥的数量及拌料情况要如实记录,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
2、金泥的检验
金泥的检验由运营管理部化验室负责。金泥的检验必须在选矿车间、保卫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金泥的计量、采样、测定水分必须同时进行。
(1)采样的方法是:每片滤板的金泥按星形法布点采样。共采五点,每台的金泥所采的样为一个综合样。综合样经过制备后取2克左右装入样袋,做为一个化验样。
(2)金泥水分的测定是在生产现场,采样全部结束后马上进行。操作人员为化验室测定人员,由选矿车间和保卫部共同监督。
(3)制备好的金泥样品,必须由二人以上送交化验室检查、计量、验收、办好交接手续。化验室在接到金泥样品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化验分析,并发出报告。
化验剩余的金泥样品由化验室双人专柜登记保管,存放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到期后由化验室专管人员制单出库,在保卫人员监督下送交炼金室。
(三)金银冶炼生产管理
炼金室是全矿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为保证黄金生产的正常进行及产品的安全,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选矿车间及保卫部要严加管理,严密警卫,做到万无一失。
1、凡进入炼金室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先政审后使用,发现问题先调离后处理的原则。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并严格执行。炼金操作必须实行双人在位、双人操作、双人出入、材料工具双人保管的“四双”制度。从升火开始到炼金结束,操作人员应实行三班工作制度,班中不得脱离岗位,不得随便出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出入保卫制度。上下班时应按要求更换工作服,经警卫人员检查,由当班班长登记后方可出入,上下班均应实行同下岗、同离操作室、同接受警卫人员检查的“三同”制度。
4、炼金生产期间,金、银出炉、浇铸、取样化验、出入库及办理交接时,选矿车间必须有一名领导跟班作业,同时保卫部派人员监督。
5、炼金室的内外更衣室由操作工人自己管理。内更衣室与警卫室门应由操作工人与警卫人员共同加锁,不得随便出入,炼金室操作人员进出内外更衣室必须赤体,不准从内更衣室携带任何物品进入外更衣室(包括香烟火柴等),并经过警卫人员认真检查或运用金属仪器测试检查后,方可通过。
6、炼金生产完毕,车间领导、操作工人、保卫人员应共同检查本室所有部位,确认无误后共同加锁,方可离开。停产期间不得进入操作室。
7、炼金室应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各班次都应全面、及时、准确、清晰地做好原材料消耗和产品生产记录,当班领导必须签字。同时要严格操作工人的考勤制度,做到清、全、准。
8、生产中使用和存放贵金属的工具、器材等,要专物专用,不准它用。每次炼金结束,要及时将生产的工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核点清楚,按规定记帐入库存放和办理交接手续,并切实搞好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副产品的生产管理
副产品是指在黄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价产品,主要是指硫精矿和炼金炉渣。
1、硫精矿的生产与检验
硫精矿的生产管理由选矿车间负责。硫精矿的含水量小于20%。加强管理,防止硫精矿撒落,如有撒落要及时回收。
硫精矿的生产质量、检验、计量由运营管理部负责,化验室接样后,24小时内提出分析报告单。
2、冰铜炉渣及烟尘的生产管理
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冰铜、炉渣及烟尘要严格管理,定点存放,烟尘要及时回收与炉渣一起存放。当月产生的后期渣和回收的'烟尘在下次冶炼中与金泥一起入炉冶炼,冰铜和炉渣经矿长批准后每年处理一次。
三、半成品管理
半成品指的是合质金、阳极泥、银粉和零散金等。半成品的保管由炼金室班长和保管员双人负责,存放半成品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由炼金室班长和保管人员分别掌管,两人必须同时在位,同时操作。
(一)半成品的生产管理
1、建立半成品保管明细帐,班长、保管员人手一册,出入记帐,由班长、保管员和操作人员三方签字,保证出入相符。班长和保管人员帐目每月校对一次。
2、阳极板的浇铸由白班完成。阳极板铸完后,由运营管理部调度室通知保卫部和运营管理部,于当班进行计件、采样和称重,并做准确记录,互相签字。铸好的阳极板由白班交接给四点班,四点班验证无误后,进行挂槽电解。采样和钻孔散落在地的金丝必须及时清理,在保卫人员的监护下,放回炼金炉,金丝清理不干净保卫人员不得离开。铸好的阳极板由白班交接给四点班,四点班验证无误后,进行挂槽电解。
3、炼金室和电解室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出入,同时操作,严禁一人进出和操作。
4、银电解所产生的黑金粉(阳极泥)由白班进行倒袋、洗涤,由四点班进行烘干。倒袋过程中,严禁金粉撒落地面,如不慎撒落,应立即回收,严防损失。银电解产生的银粉由白班捞出、洗涤、烘干、装袋、称重,然后与炼金室班长、保管员一起入半成品库保管,并办理入库手续。生产现场严禁存放干银粉。
配制阳极板及配制电解液所需要的银粉,由炼金室班长、保管员及当班操作工共同从半成品库中取出,并计量,办理出库手续。
5、每月电解剩下的残极头要烘干、计件、称重,放入半成品库,待下月冶炼铸阳极板时,加到转炉中。出入库时由炼金室班长、保管员和当班操作工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填写好原始记录。
6、一切半成品必须严格计量入库、出库,并办理出入库手续。铸阳极板、金锭、银锭必须有三人以上在场。
(二)半成品的检验
半成品的检验由运营管理部的化验室负责。
1、阳极板的取样,采取“五点式”钻取法。每月阳极板取样块数不少于2块,每块取样2克。阳极板的计件、计量、采样由化验室、保卫部、炼金室共同完成,并填写好原始记录,互相签字。化验室在接到阳极板样品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化验分析,并发出报告。
2、半成品试样保存期为一季度,实行化验室化验主管、保管员和化验员三人三锁专柜保管。严格记帐手续和交接制度,每季交回炼金室,办理交接手续,相互签字。
四、成品管理
成品是指金锭、银锭。
(一)金锭、银锭的保管
金锭、银锭是我矿的主要产品,也是国家的贵重金属,因此要在保管上严格手续,强化管理。
1、成品金、银铸锭后,由炼金室、运营管理部(化验室)、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保卫部四方共同计量、采样,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原始记录并相互签字。
2、成品金锭、银锭送入金库保管,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实行双人、双锁、专柜、专库保管,保卫部监管。金库大门钥匙由保卫部、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分别掌管,除金、银锭复秤及提送精炼厂时间外,不得进入金库。金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金库管理规定,应将每次出入库情况详细登记、检查,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封库。
3、每次铸成的金、银锭必须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统一编号,并加盖钢字码,由双方分别设帐按编号登记金锭、银锭的重量,以便核查。
4、金、银锭必须由专用箱装运,不准金、银锭直接与其他地方接触。
(二)金锭、银锭的检验
金锭、银锭的检验是指金锭、银锭在交付入库时,对其取样、装袋及化学分析的全过程。
1、金锭的取样。在取样前将金锭表面清除干净,在两侧面取样。第一个侧面沿一个对角线方向等距离取三点。第二个侧面在与第一个侧面取样对角线成交叉方向的对角线上等距离取三点。一块金锭取六点为一个样品,经过缩分每块金锭取样1克。缩分剩余的金丝,由选矿车间领导、保卫人员、炼金班长和技术主管共同称重,并放入半成品柜。
2、银锭取样,在取样前将银锭表面清除干净,在两个侧面按金锭取样方法进行取样。
3、金锭、银锭取样后装入各自的样品袋中,编号写上取样时间,炼金室、化验室、保卫部、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共同计量,由保卫人员陪同将样品送往化验室。金锭、银锭试样的保管及化验分析的时间要求同半成品。
4、成品试样保存期为一季度,实行化验室化验主管、保管员和化验员三人三锁专柜保管。严格记帐手续和交接制度,每季交回炼金室,办理交接手续,相互签字。
五、产品的销售
(一)金锭、银锭的销售
1、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专管会计在接到化验室的化验分析报告后,应迅速准确地计算出金锭、银锭的含金、银重量,上报矿长和财务总监。
2、成品金、银的押送必须经矿长和财务总监签字同意后派专车,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保卫部各派两人以及化验室一人,共同押送至精炼厂。押送时间和路线要严格保密,保卫部押送员要配备警枪警械,严禁其他人员搭乘。
3、金、银押送至精炼厂后,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保卫部、化验室各派一人,进入精炼厂冶炼室,监督金锭、银锭重新化火铸锭、取样、计量。
4、样品计量后装入样品袋中,编号登记,由保卫人员陪同化验人员将样品带回,送往化验室。试样的保管及化验分析的时间要求同半成品。
5、重新化火后产生的炉渣,计量后装入样品袋中,编号登记,由保卫人员陪同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专管会计将炉渣带回,送往金库保管,在下次冶炼中与金泥一起入炉冶炼。
6、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专管会计应在48小时内,及时对精炼厂化验数据与化验室提供的化验数据进行核对,在误差允许范围内,按精炼厂化验数据计算出金、银重量,上报矿长和财务总监。如果化验数据在误差允许范围以外,应及时与精炼厂对附样进行重新复核,确定化验数据。
(二)副产品的销售
1、硫精矿的销售严格按照《硫精矿管理及销售办法》执行。
2、炉渣销售。炉渣原则上一年销售一次,需经矿长批准,由动修车间负责计量,选矿车间、保卫部、资金结算中心分部派人全程监控,化验室提供化学分析报告。资金结算中心分部根据化验室提供的化验数据,以当天的金、银市场价格,计算出销售额,货款到帐后,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出具出门证,方可付货放行。
(三)杂物的处理和销售
杂物是指在黄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夹带一些有价矿物的废物,如炼金室内杂物、磨矿分级过程中筛出的废物(如旧导爆管等)以及在精矿脱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滤布等。
1、废旧导爆管
在磨矿分级过程中会产出井下用的废旧导爆管,这些废旧导爆管中可能会夹带一些有价矿物,所以要对这些导爆管进行集中收集、冲洗,洗出的矿粉要返回到流程,洗净的导爆管经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和工段主管检验同意后方可处理。
2、废旧滤布
在精矿脱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滤布含有有价矿物,选矿车间必须清洗干净,方可处理。
3、其他
在选矿流程中维修更换的精矿管路、设备备件、球磨机衬板、锌粉管、贵液泵等,经选矿车间、保卫部和物资装备公司分部共同检验后方可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黄金产品生产过程封闭管理办法》(鲁新矿字[20xx]第28号)及以往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有关管理制度 篇11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建立食品安全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每人。
3、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5、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有关管理制度 篇12
极度空间网络会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人员组成和分工
指挥:边辉文
灭火行动组:张嘉涛
通讯联络组:陈刚
疏散引导组:保刚
灭火行动组负责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通讯联络组负责向“119”和单位内部报警;
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顾客和无关人员疏散。
灭火预案
一、发现火情后,当值网吧管理员首先引导网吧内的客人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网吧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二、当值的网吧管理员立即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网吧管理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疏散预案
一、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网吧管理员要马上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网吧管理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二、当值网吧管理员应正确引导网吧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三、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网吧管理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四、当值网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危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挥的指令,对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为了预防网吧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网吧安全有效的运行,特制定以下条款:
1、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网吧遂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规定的一切措施。
2、消防设施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完全,安全通道畅通。
3、严格检查上网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4、上网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网吧。
5、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极度空间网络会所
20xx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有关管理制度 篇13
1、器材要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必须按规定要求登记造册,一式二份通用中心、 总务处各一份,并统一存放到通用中心。
2、 器材应科学分类,合理存放,方便使用,取用应有详细记录。(按《固定资产登记册》上签名)重要器材由专人负责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便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同意。
3、因教学需要器材,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用毕及时归还,归还时必须结过检查,如有损坏,要明确责任,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时维修。
4、 通用器材专供电化教学、通用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使用,不准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外校借用,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借条,经通用中心主任同意、分管副校长批准,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并应督促按期归还。
5、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通用媒体,就及时填写使用登记表。
6、通用器材室应保持干燥通风,室内应有消防器材。通用器材室做到防潮、防霉、防尘、防火、防锈、防盗、防酸碱。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清理、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7、全体老师要主动大胆使用通用器材,虚心学习有关知识,使之正确、熟练操作。
8、及时填写通用媒体使用记录表,并检查整理器材,确保器材完好无损,及时归还软件。
9、通用人员、教师工作调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通用中心、总务处派人审核,按帐点物,逐件移交,最后由三方签字认可。
10、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各类设备的报废、报损、报失制度。
11、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有关管理制度 篇14
各位社区居民:
大家好!时光荏苒,社区管理工作一直在不断进步和完善。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出行和物资运输的需求,提高社区的管理效能,现将社区用车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与通知如下:
一、用车政策
1、社区用车仅限于居民进行生活、工作、商业活动等方面的需求,严禁其他非法用途。
2、出行用车必须提前预约登记,不得临时借用或调度。
3、居民需要用车的,应当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进行登记并填写借车申请表。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出行目的、出行时间、预计行驶里程等信息。
4、社区用车分为公共车辆和私人车辆两种,公司车辆和物资车辆另有相关管理规定。
二、用车审批
1、社区设立专门的用车管理小组,负责用车审批及相关事务的办理。
2、居民提交用车申请后,用车管理小组将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3、用车审批将根据居民的用车目的、出行时间、出行里程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并视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4、审批结果将以短信、电话、或社区公告的方式通知居民,请大家留意。
三、用车流程
1、居民用车需提前至少一天提出申请,并在用车前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居民需要在指定地点领取车辆,并提供必要的押金。
3、用车期间,居民应当妥善保管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损毁情况,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用车结束后,居民需要按时将车辆归还指定地点,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手续。
四、用车监管
1、社区将加强用车管理的'监督与巡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如发现有居民擅自私用车辆、超速行驶、驾驶资质不符合要求等行为,将取消其用车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罚等处理。
3、如发现有居民用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通知社区相关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社区将积极探索与大型超市、物流公司、共享汽车平台等合作,提供更多便捷、经济的出行选择。具体合作事宜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以上为社区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请各位居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社区用车环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社区管理办公室
日期:20xx年XX月
有关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条 印信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第二条 印信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 印信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 印信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1),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 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 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 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八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有关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 》和《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究、生产、经营、进出口、监督、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兽用生物制品是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为原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其效价或安全性必须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的,用于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生物制剂。包括疫(菌)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抗原、抗体、微生态制剂等。其中疫(菌)苗、类毒素为预防用生物制品。
农业部根据需要可以增减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种类。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管理
第五条 开办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含科研、教学单位的生物制品生产车间和三资企业)(下同)的单位必须在立项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农业部审批。
第六条 经批准开办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单位必须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农业部负责组织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GMP验收工作,并核发《兽药GMP合格证》。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凭《兽药GMP合格证》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兽药GMP规定进行技术改造,并在农业部规定期限内达到兽药GMP标准。
禁止任何未取得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兽用生物制品。
第七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立质量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质管部),负责本企业产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质管部应当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质管部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行政或生产管理职务。
质管部应当有与生产规模、品种、检验项目相适应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必须取得产品批准文号。
第九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兽用生物制品国家标准或农业部发布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
第十条 兽用生物制品制造与检验所用的菌(毒、虫)种等应采用统一编号,实行种子批制度,分级制备、鉴定、保管和供应。
第十一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所用的原材料及实验动物等应符合国家兽药标准、专业标准或标准化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兽用生物制品的说明书及瓶签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农业部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对兽用生物制品实行批签发制度。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必须将每批产品的样品和检验报告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产品的样品可以每15日集中寄送一次。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在接到生产企业报送的样品和质量检验报告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可以销售的判定,并通知生产企业。
对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核检验的,可以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或其指定的单位、场所进行复核检验。复核检验必须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接到企业报送的样品和质量检验报告2个月内完成。复核检验结束后,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作出判定,并通知生产企业;当对产品作出不合格判定时,应当同时报告农业部。
生产企业取得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允许销售通知书”后,方可按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销售。
第十四条 国家提倡和鼓励研究、教学单位通过技术转让、有偿服务或技术入股等形式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第十五条 用于紧急防疫的兽用生物制品,由农业部安排生产,严禁任何其他部门和单位以“紧急防疫”等名义安排生产兽用生物制品。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 预防用生物制品由动物防疫机构组织供应。
第十七条 供应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具备与供应品种相适应的储藏和运输条件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必须取得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可以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第十八条 供应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动物防疫机构可以向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进口兽用生物制品总代理商或者其他已取得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动物防疫机构采购预防用生物制品。
第十九条 供应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动物防疫机构对购入的生物制品必须核查其包装、生产单位、批准文号、产品生产批号、规格、失效期、产品合格证、进货渠道等,并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二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养殖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自购疫苗的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可以向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进口兽用生物制品总代理商和具有供应资格的动物防疫机构订购本场自用的预防用生物制品。
(一)具有相应资格的兽医技术人员,能独立完成本场的防疫工作;
(二)具有与所需制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运输、储藏条件;
(三)具有购入验收、储藏保管、使用核对等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在收到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当作出不同意的答复时,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经营非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储藏条件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由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并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经营范围。
第四章 新生物制品研制阶段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兽用新生物制品的研究、田间试验及区域试验,必须严格遵守《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田间试验和区域试验。擅自进行田间试验和区域试验的,其试验结果不予认可。
第二十四条 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区域试验时,必须注明试验范围和试验期限,并报农业部备案。
区域试验由试验所在地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指定的单位负责监督实施。严禁任何实施监督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田间试验和区域试验不符合规定的,其试验结果不予认可。
第二十五条 兽用新生物制品的中间试制必须在已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进行。
第二十六条 研制单位在进行兽用新生物制品的田间试验和区域试验时,不得收取费用,试验损耗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研制单位承担。
收取费用的,视为经营。
第五章 进出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在中国销售其已经在我国登记的兽用生物制品时,必须委托中国境内一家已取得相应《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作为总代理商。
外国企业驻中国办事机构不得从事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销售活动。
第二十八条 进口已在我国登记的或进口少量用于科学研究而尚未登记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单位必须按照《进口兽药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取得农业部核发的《进口兽药许可证》后,方可进口。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农业部批准擅自进口兽用生物制品。
第二十九条 对国家防疫急需、国内尚不能满足供应的未登记产品的进口,由农业部审批。该类产品只限自用,不得转让、销售。
第三十条 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单位必须按照《进口兽药许可证》载明的品种、生产厂家、规格、数量和口岸进货,由接受报验的口岸兽药监察所进行核对并抽取样品。
第三十一条 口岸兽药监察所在接受报验后2个工作日内将抽取的样品及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报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对于符合要求的,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应当在接到样品和检验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允许销售(使用)通知书”,并予以公布。
口岸兽药监察所接到“允许销售(使用)通知书”后核发并监督进口单位粘贴专用标签。
专用标签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统一制作,并直接供应各口岸兽药监察所。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兽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必须在兽医指导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 兽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兽用生物制品说明书及瓶签的内容及农业部发布的其它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兽用生物制品。
第三十四条 兽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使用的兽用生物制品必须核查其包装、生产单位、批准文号、产品生产批号、规格、失效期、产品合格证、进货渠道等,并应有书面记录。
第三十五条 兽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的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及技术问题,必须及时向县级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保存尚未用完的兽用生物制品备查。
第三十六条 兽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订购的预防用生物制品,只许自用,严禁以技术服务、推广、代销、代购、转让等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活动。
第七章 质量监督和罚则
第三十七条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和质量技术仲裁。省级兽药监察所负责本辖区内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三十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用生物制品:
(一)无产品批准文号的;
(二)未粘贴进口兽用生物制品专用标签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田间试验、区域试验的,或者田间试验、区域试验的'范围、期限不符合规定的,或者田间试验、区域试验收取费用的;
(四)以技术服务、推广、代销、代购、转让等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其它农业部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
第三十九条 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得核发其产品批准文号。
经批准筹建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在筹建期间,有非法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不予验收。
第四十条 严禁任何地区的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形式限制合法企业的合法兽用生物制品的流通和使用。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假兽用生物制品或农业部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该制品,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制品和非法收入,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对生产、经营劣兽用生物制品的,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该制品,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制品和非法收入,有违法所得的,并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该制品,没收全部非法生产、经营的制品和非法收入,有违法所得的,并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1996年5月28日发布的《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有关管理制度 篇17
1、收银纸由应收银组长统一领用、保管,收银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签字手续。每月1日将上一月的领手续报微机室,微机室应将收款员实用数和领用数、差异数制表,于本月五日前,一式两份:一份报店长室,一份报财务处核实,如发现超过正常差异,将处以差异价格的2倍罚款,由店长考核。
2、店内码要履行领用签字手续,管理人员应严格对店内码进行监督,发现有浪费现象,查一罚十。商管部查住后,给店里作出处罚,由店内处理管理人员。
3、色带由微机室办理实物领用签字手续,并负责色带的'更换。
4、保鲜膜由使用单位领用时,需交回使用过的纸卷筒。
5、大号塑料袋,由门店接货员统一领用,微机室负责领用数量,店内保管人员应将一个月收银台的领用情况,次月一日前,报微机室进行考核,微机室应将差异情况制表,于本月五日前,一份报店长室,一份报财务室扣发工资。
6、条码秤扎口胶带、和打价纸、中小号塑料袋由管理人员监督使用,如发现浪费现象,核实查一罚十,如商管部检查时处罚店内,由店内处理管理人员。
7、收款员长短款当日处理标准:短款为万分之三,超过万分之三从工资中扣发;长款万分之三以内为合理长款,超过万分之三处于一倍的罚款。
有关管理制度 篇18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
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
3. 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4.安全生产会议组织:
4.1 每次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4.2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3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4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5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6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5.会议内容:
5.1 由总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5.2回顾、总结、分析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本年度实际销
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时,按照4%提取;
(二)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时,按照2%提取; 当月提取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八条 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 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开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超过200元以上的开支,报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本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三条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四条 本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关管理制度 篇19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的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照法令法规之外,还需参照本制度落实执行。
四、安全管理由各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安全责任人监督监督实施,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及消防管理小组。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工作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积极采取有效防止及抢救措施。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必要的情况下可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吸烟。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启,工作时间不得上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隔离管制),除生产必要的数量外,不得携带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情况,做到每个工作时都有人巡查。仓库及生产现场的电器、电箱、油类、纸箱(片)泡沫等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分开放置1米的距离,防止连续燃烧。
十三灭火设备应按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消防器材前方务必留有宽敞的通道,严禁放物)。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认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确认附近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随时检查监督。
十六、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要经常确认,下班时并再次检查为安全状态才能离开。
十八、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和增接电器设备时都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人办理。
十九、工厂所有安全通道要随保持畅通,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检查和督导改善。
二十、首先发现起火的人要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消除火源。如关闭电源或消除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即协同灭火。
二十一、火灾时部门主管要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工厂消防队员,必要通知附近单位戒备。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权衡以公司力量不能控制时,要立即关闭防火门窗,人员从消防安全通道撤离,以免火势蔓延。及时拨打119第20页共25页
火警电话,寻救专业队伍的帮助。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参与人员应一面救火,一面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这样容易扑灭。
3、先救人再抢物,抢救物品时要先抢账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为原则。
4、在火烟中抢救要用湿手巾掩住口鼻,放低身体逃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并注意询查和观看其行为举止。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段在工厂内巡逻,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寻求帮助协同采取措施。
二十八、部门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要先取得相应的手续或者放行条。保卫科凭证验货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认上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要保护好发现场,报有关单位协助侦察。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保卫及有关单位人员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并及时转告总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风灾、水灾、地震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及时检查是否运行正常。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要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的'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要紧急修缮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的药品及干粮应对伤害的救治。
9、人员应撤离到安全的地方,随时注意情况的发展,必要时再次撤退。
三十四、工厂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要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五、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三十六、灾害发生前和发生中全体人员要听从安全管理小组的指挥,并协助采取应急对策。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要及时将受伤者送劳动保险指定医院或就近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带腐蚀性的化学原料时,必须使用安全工具,避免与身体直接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好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要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并警示立即离开。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协助人要随时观察随联络。
四十五、玻璃、铁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以免伤人。四十六、不得穿着松驰衣裤和披长发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设备。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要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佩戴眼镜。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操作者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工厂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操作,未经允许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其它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性,随时告知其属下操作者。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电源开关,送电时再开启之前,要先通知各用电部门。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非专业人员和未确认断电前严禁作业。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点检有无异状,无异状时才可使用,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管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
五十八、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起动操作。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应转动停止后进行,但在特别许可时另行处理。
六十、如无必要应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量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万用测试表及其他计量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紧急警报发布,人员组织行动规定制度如下
六十七、紧急情况下工厂内全体人员要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有序掩蔽和撤离,可能情况下携带重要文件、账册、财务报表、贵重物品等进入指定地点或安全的地方,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经上级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必要时相关部门做出修定。
有关管理制度 篇20
一、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总经理主持,董事长和总经理均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副总经理主持。
二、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及有关领导。必要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传达公司董事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董事会重决定的意见;
(三)研究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事项;需向董事会会议提出的重议题;
(四)分管领导汇报分管工作的概况和重问题,检查通报公司各项重要工作事项的完成情况;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点工作;
(六)讨论须研究的其它事项。
四、会议组织
(一)重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向公司领导、各部门收集,有关会议材料报送主持人审定后印发给与会人员。各部室需在坐班领导工作会议上通报、研定的重要事项,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
(二)会议召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需要整理的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呈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印发、存档。与会人员须在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上签名。
(三)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
五、会议事项的落实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及时制定《公司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表》送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到公司领导、本部各部门。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跟踪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时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会议上通报。
六、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紧急重事项可临时安排。
有关管理制度 篇21
一、工作纪律:
1、全体营销人员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
3、工作中要求衣着整齐,举止端正,语言文明,待客礼貌。
二、外出管理:
1、营销人员外出,应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及出差点和返回时间,由营销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2、营销人员外出后,到达驻地应及时与营销部联系,告知所在地点、联系电话,保证与营销部始终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
三、例会制度:
1、营销人员应根据营销部的通知,准时参加例会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营销部经理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营销部经理负责每周二次调查外出人员,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例会要准时召开、内勤要做好会议记录并检查落实。
四、营销员上岗标准
1、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2、熟悉所销售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销售语言艺术。
3、熟悉掌握所推销产品的.全部资料,如产品型号、规格、性能、结构、主要配套件以及产品的特点和使用方法等。
五、销售任务及报酬
1、销售任务:20140元/人/月(包括农产品、餐饮、农业智能环境控制系统)。
2、销售人员底薪为元/人/月,岗位补贴元/人/月,没完成任务月份只发岗位补贴,完成任务月份底薪、岗位补贴一起发放。按季度考核,如果合格,没完成任务月份的底薪一起补发。
3、销售提成:
①、每月任务完成20140---30000元,超出部分按5%提取现金,当月提取。②、每月任务完成30001---40000元,超出部分按7%提取现金,当月提取。③、每月任务完成40001―50000元,超出部分按10%提取现金,当月提取。④、每月任务完成50001元以上,超出部分按12%提取现金,当月提取。
4、提成条件:
① 、业绩以不打折计算,允许去零。
② 、实际回款超过成本后方可兑现。
③拖欠款期限为六十天,超过期限的销售人员不再享有余款提成并要配合财务人员的清欠工作,否则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视为违法管理制度从严追究。
5、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营销部经理汇报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6、销售人员福利待遇:详见本公司员工聘用合同。
营销人员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司营销制度条例及有关规定,愿意自觉遵守,服从管理。
有关管理制度 篇22
为加强对油库的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生产”的指导思想,做好安全防火及油料供给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不安全不操作的方针,认真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配齐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保养、校验,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消防器材、设备等要定置存放,严禁随意挪动存放位置或挪作他用。
3、油库消防设备必须做到人人会使用、会操作。
4、油库内电气设备及电缆禁止破皮漏电,禁止明接头。
5、油库内严禁明烟明火,严禁任何人携带危险品和易燃品进入库房,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6、油罐卸油时不能加油,雷雨时不能加油。
7、车辆加油时排气管必须带防火帽,关闭引擎并接地,否则不加油。
8、每天下班关好阀门,切断电源,锁好库门。
9、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卸油时油罐要接好地线等防静电装置,然后将胶管两头分别接入油罐车放油阀和受油口,检验无误时方可卸油。
2、卸油时严禁烟火,要有防火准备,保管员和司机各司其职,严禁擅离职守。卸油后,收油员要认真盖好地下油罐口。
3、严禁加油机带故障工作,以免发生误差或危险。
4、加油车辆要有防火帽,要符合加油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加油。
5、加油车辆要按加油员指定的位置停车,停稳熄火后接好地线,否则不予加油。
6、加油时,加油员持加油枪,启动加油泵,动作要熟练,严防跑冒滴漏,禁止其他人员持枪加油。
三、有关规定
1、每次油料入库前要提取油样,提取数量不低于1公斤,在样品上要注明供货单位、购货单位、到货日期、油料规格、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两个入库周期),并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以备检验油质。
2、入库计量必须到过磅,过磅后由磅室在过磅记录上加盖专用章,并由司磅员签字。卸油后计量同上。
3、车间建立加油台账,保管员加油完毕后要如实填写加油台账并签字,司机也要在台账上签字。
4、付油后保管员要认真填写油料流量记录,做到加油量与分表码相符,分表与总表相符。
5、车辆用柴油必须使用加油枪加注到油箱内,无特殊情况禁止使用油瓶等工具加油和领油。
有关管理制度 篇23
1目的和范围
为了明国际石油公司物探、录井、测井、测试项目通用管理的要求,确保承包商对作业活动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参照iagc、ogp、ism和sms及其他相关标准和指南制定本指南。
本规定适用于为国际石油公司提供物探、录井、测井、测试服务的承包商。
2职责
2.1健康安全环保部、勘探部负责对承包商执行本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承包商负责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制定相关的控制文件,对作业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
2.3承包商负责按本规定、国际标准、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等效的规定开展工作。
3工作内容
3.1管理原则
3.1.1承包商的hse管理应满足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和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3.1.2承包商应制定hse管理文件,文件内容应满足国际石油公司、国际标准和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的hse管理要求。
3.1.3国际石油公司和承包商的工作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履行和承担相关的责任。
3.2国际石油公司通用管理要求
3.2.1承包商可直接执行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的文件,必须遵守国际标准和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
3.2.2国际石油公司将把承包商纳入到所有的hse管理活动中,通过管理活动回顾、隐患识别、采取控制措施来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保护作业环境。
3.2.3不管是陆上作业还是海上作业,所有承包商人员都应接受hse培训。
3.3法律和其他要求
3.3.1承包商应该和国际石油公司一样,满足相同的法律和甲方要求。
3.3.2无论国际石油公司本身,还是代表国际石油公司作业的承包商,都必须遵守作业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如果作业国当地标准低于国际石油公司的要求,应当按照国际石油公司的要求执行。
3.3.3开始施工之前承包商应全面地学习和分析作业合同中的具体要求,保证通过执行hse计划来满足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要求。
3.4承包商管理原则
3.4.1承包商管理由六部分组成:
——资格预审
——评标
——授标
——执行(在工作中管理分包商)
——监测(作业前后监测业绩表现)
——施工后评估
3.4.2为了保证服务或产品质量满足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的要求,我们要对承包商进行能力评估。
3.4.3如果合乎国际石油公司的基本要求,承包商可以按照自己的hse管理体系运作,否则必须遵守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
3.5承包商需要控制的内容
承包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合同要求,对可能产生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关键活动制定控制文件予以控制,物探、录井、测井、测试承包商对下述工作制定文件予以控制(但不限于):
l项目hse计划;
l应急计划;
l电气安全管理;
l监测装置(包括火灾探测器、硫化氢探测器、烟感报警器、压力表、拉力表、温度表等)管理;
l设备防护装置;
l工作许可证制度;
l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栏杆;
l个人防护用品;
l设备操作规程。
3.6承包商控制文件的制定
3.6.1承包商在接到授标书后,要回顾和研究合同中有关hse的要求,识别和列出项目所有的hse活动,根据工作的风险制定控制文件。
3.6.2承包商控制文件的编制应依据国际石油地球物理承包商协会(iagc)、国际油气生产者协会(ogp)、国际安全管理法规(ism)、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合同等标准、指南、文件。
3.6.3承包商控制的文件应按照5w1h(why ,who ,when ,where ,what, how)的原则制定,符合国际标准和作业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7组织机构和责任
3.7.1承包商作业队伍应按线性管理原则建立hse管理组织和应急组织,应根据作业规模配备专职hse监督,人数不得低于用工总数的5‰,班组、机组、作业小组应设置兼职hse监督,并在hse作业计划中明确职责。
3.7.2为雇员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是每个承包商的基本责任。
3.7.3国际石油公司所在作业国家的国家经理负责对作业承包商的管理控制。国际石油公司现场管理代表和hse监督负责承包商管理计划在各个层面的执行并保证其符合性。
3.8监督检查
为了保持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与承包商管理计划的一致性,国际石油公司及承包商都要各自根据已经制定的审计计划开展对承包商作业活动的hse审计。在开始和执行作业期间,国际石油公司保留对承包商hse程序、设备和作业的审计权利。
3.8.1健康安全环保部、勘探部负责对承包商执行体系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8.2在项目运作的整个过程,国际石油公司可能随时会通知承包商项目管理层开展检查/审计。
3.8.3承包商要允许国际石油公司和国际石油公司代表或任何国际石油公司指派的人员在任何可能的时间到办公室、作业队、设备人员和记录对涉及承包商施工的hse方面和工作环境进行检查,承包商有权指派官员参与这样的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提交承包商在检查后讨论。
3.8.4承包商应与国际石油公司合作使体系有效运行,纠正和报告不安全行为和相关的队伍的活动情况;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最终验收报告作出书面的评价和反应。
3.9培训、意识和能力
3.9.1根据国际石油公司hse培训最低标准、当地法律法规、项目合同要求,所有承包商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
3.9.2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国际标准以及作业要求,承包商应确保其员工接受了相应培训并取得了资质证书。
3.9.3承包商现场作业队长应保证培训活动的开展,同时保存好培训档案和相应资质证书(以下岗位要求资质证书,如司机、电焊工、电工、吊车操作手、叉车操作手等)。
3.9.4承包商所有人员必须清楚国际石油公司hse的原则、政策、程序和指导方针。
3.9.5当访问者和承包商第一次到现场时,必须接受hse简介培训/熟悉程序。
3. 10作业控制
承包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3.10.1国际石油公司将定期对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审计/检查。
3.10.2定期交流沟通。
3.10.3提供必要的培训。
3.10.4现场报告几乎事故和事故。
3.10.5任何偏离国际石油公司标准的作业方法应当立即进行纠正。
3.10.6具体纠正和控制措施应详细包含在项目hse计划里面。
3.11信息交流
3.11.1所有承包商要将hse政策传达到每一个为国际石油公司工作的承包商雇员,或者在国际石油公司的甲方现场工作的承包商雇员,并且保证政策得到有效遵守。
3.11.2承包商发生的任何与国际石油公司有关的事故,必须立即向国际石油公司监督报告。
4相关文件
4.1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4.2《危险化学品管理》
4.3《放射性物品管理》
5记录
5.1检查记录表
有关管理制度 篇24
1、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地位。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布置、有实施、有检查、有评价。在此基础上规划学校的德育管理,分阶段实现学校的德育工作目标。
2、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德育工作会议,对本学期的德育工作作深入的思考,制订科学、规范的德育计划;期末进行一次学生思想工作研讨会。
3、建立班主任工作中关于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交流会、工作汇报会制度。班主任要加强班级管理,有计划地开展德育活动,做好个别学生的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班风,协调本班教师的教学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教育联系,负责做好学生品德教育工作。
4、建立学生行为规范督导制度,全员、全程管理学生的.行为、学习。
5、建立家庭教育委员会,发挥家庭、学校和社会相互联系、共育英才的作用。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各年级学生家长会,建立学校、家庭双向教育网络。
6、每学期评选一次先进班级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7、每学期必须结合各个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8、每学期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的评比活动,结合班级、学生的'实际进行有效的教育。
9、建立做好潜能生帮助教育转化工作的制度。
10、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有校纪、校规、校训、校徽标志,有板报,有校园之声广播站,在学校各班级张贴名人名言图像。
11、建立健全德育考评制度,学校每期进行德育工作自评,每期对教师进行一次考评,政教处每月对班级进行一次考评,班主任每期组织学生进行自评、互评,并建立学生评估档案,将其作为表彰、奖励依据。
12、建立健全对学生品德操行考评制度,坚持实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综合考评、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程序。
13、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等教育,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14、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定期举行运动会。
有关管理制度 篇25
一、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通用组合安全测试仪的安全使用。
二、范围:
仅适用于本公司通用组合安全测试仪。
三、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1.该测试仪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干燥、无灰尘、无强电磁干扰。
2.安全性能综合测试仪所输出的电压和电流在错误操作触电时,足以造成人员伤害,甚至是生命危险,必须由训练合格的人员使用和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各种操作规则的重要性,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衣着规定,操作人员不可穿有金属装饰或佩带金属的手饰和手表等,这些金属饰很容易造成意外的触电,而且后果会更加严重。
5.医学规定,该测试仪绝对不能让有心脏病或配戴心率调整器、心脏起博器的人员操作。
6.非训练合格的操作人员和不相关的人员应远离测试区。
7.随时保持测试区在安全和有关秩序的状态。
8.在测试中绝对禁止碰触测试物件或任何与待测物有连接的物件。
9.该测试仪连接地线一定按照规定有良好接地,测试仪的电源必须有单独的开关。
10.测试仪若长时间不使用应定期通电,通常每月通电一次,通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1.测试仪长时间工作后(24小时)应关电10分钟以上,以保持仪表良好的工作状态。
12.接线盒、测试夹长期使用后可能会出现接触不良或断路现象,应定期检查。
13.使用非导电材质的工作台,测试场所必须随时保持整齐、干净、不得杂乱无章,测试站及其周边之空气中不能含有可燃气体及腐蚀性气体。
14.醒目标志“测试工作站”在测试时必须标明“危险!测试执行中,非工作人员请勿靠近!”。
15.让所有的人都能辨别哪是测试站的电源开关,一旦有紧急事故发生时,可以立即关闭电源。
有关管理制度 篇26
1.项目部资料员负责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目及保存。
2.上级检查时,必须及时提供工程资料并进行释疑。
3.工程资料的编目必须完整,字迹清楚,内容真实,不修正涂改,不弄虚作假,并确保及时性、连贯性。
4.变更工程必须及时核定,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手续要齐全。
5.所有验收项目签字要齐全,禁止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验收检查必须先定量,后定性,禁止用不确定的.语言或模棱两可的语句进行定性评定。
6.工程资料的装订要成册,封面要齐全,目录要清楚,禁止散落或混肴不清。
7.施工员必须每日记好施工日记,日记中必须详细记录施工日期、气候、气温、施工人数、施工内容、质量安全情况以及当日验收项目、检查项目和文明施工情况等。
8.工程资料在工程竣工后必须立即上交工程处档案室保存。
有关管理制度 篇27
1、凡进入学校的通用技术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实行预约制,教师至少提前1天向管理员直接提出申请,由管理员落实,并严格做好预约登记和使用记录。
3、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督促学生注意保持教室清洁,并在教室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使用完毕应安排学生搞好保洁工作。
4、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向学生明确各种设备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5、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设备使用时,师生应爱护设备,正确使用,如遇问题应及时联系专用教室管理员。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或软件系统损坏,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注意安全,注意防火。使用完毕或离开专用教室时,应及时关闭机器,关闭电源,关灯,关闭门窗。使用教师检查无误后离开教室。
7、管理员定期清洁教室和维护设备,经批准专用教室挪作他用(如作考场、外借等),使用后管理员应及时检查使用情况。
8、教务处负责检查督促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设备维护和卫生等情况,并向分管校长反馈。
9、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教师多次未按规定使用,或使用后未做好安全、保洁等工作,教务处有权拒绝该教师的使用申请。
有关管理制度 篇28
1、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并实施;
3、负责制定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以实现公司的远景目标;
4、协助董事长制定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
5、负责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
6、审定、批准公司管理制度或相关规定;
7、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
8、检查、督促和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9、参与社会活动,处理各种事件或对外关系;
10、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或向董事会提出企业持续发展规划方案;
11、提升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水平,提高企业知名度、信誉度和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