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汇编(汇总10篇)》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通用10篇)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1
1.总则
1.1为了保证饮食卫生,防止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杜绝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江苏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nktc所有食堂。
2.厨房人员卫生管理
2.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
2.2所有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卫生知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即六勤),具有良好的仪表。
2.3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不得留长指甲,不得留长头发(女工须将长头发盘入工作帽内),不准涂指甲油和口红,不准佩戴饰物等,工作时间严禁谈笑打闹,不准在厨房范围内洗与厨房用具、物料以外的物品。
2.4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工作时必须穿工衣,戴工帽,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他不卫生的行为,不允许用大勺直接试味,打菜人员必须戴口罩。
2.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洗手:
2.5.1接触食物和食品用具之前
2.5.2上完洗手间后
2.5.3接触不洁的容器、垃圾后
2.5.4接触未煮熟的食物后
2.5.5咳嗽打喷嚏后
3.厨房、餐具卫生管理
3.1厨房各工作人员设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位、定物,分工合作。
3.2餐具使用后进行严格消毒,并必须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洗(用洗洁精洗掉油污及杂物);
二清洗(用清水洗净);
三消毒(放入消毒柜内充分消毒)。
3.3厨房工具用完后,摆放有序,刀和砧板每次用完后须彻底清洗干净坚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
3.4冷藏柜应定期解冻、清洗,保持制冷效果和柜内清洁卫生。
3.5配料、锅头、工作台、洗菜池、洗碗池和一切排水沟使用后应及时清洗,保持干净、整洁、通畅。
3.6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蟑螂、苍蝇等污染食物并定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处理。
3.7仓库所贮物品,须摆放整齐,定人定期打扫整理和检查,保持空气流通以防发霉、变质。
4.食品卫生管理
4.1采购的原料或食物,应确保新鲜卫生。各种调味品和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采购原辅料要定点采购,先买先用,防止过期变质。食品和原料的存放要做到离墙、离地并分开,不得与杂物混放,干湿物品不得同库贮存。
4.2操作时要分台、分池,避免交叉污染。蔬菜类原料应按分别整理、清洗、检查、装筐的程序操作,肉类应切除存在的病变组织,水产品应去掉内藏、鱼磷等,大米应经过筛选清洗。
4.3初加工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烹调、烹调时要掌握火候,煮熟煮透,以保证食用安全,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4.4加工好的熟食品需要妥善保管,如存放时间超过四小时,要重新回炉加工处理,才能食用。加工好的熟食不得隔日使用。
4.5生熟食物要分别存放冰箱,并有明显的标志标明,不得混放,以防熟食受到污染。
5.餐厅卫生管理
5.1经常保持桌面、台凳的清洁卫生,每日至少2次,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物,用餐后应清洁地面,每日至少2次,保证没有积水,干净、清爽。
5.2门窗、墙壁、风扇、灯管应每日清洗一次,确保就餐环境舒适、通风、排污设备运转正常。
5.3操作间和发菜间每周进行至少2次大扫除,用清洁剂对桌椅、门窗、地面、墙壁、厨具进行全面保洁清理。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2
一、工作人员
(一)食堂工作人员须经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方能上岗。上岗后,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定期体检。
(二)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准带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物,不准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指甲要短于手指2mm左右。做到
“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三)厨房内严禁吸烟、吐痰。不得在食物或餐具、厨具附近咳嗽、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或咳嗽,要背向食物或餐具、厨具并用手帕等罩住口鼻,随即洗手。
(四)工作前、便后,均要彻底洗手。
(五)感冒、皮肤有外伤或患传染病症时不准上岗。
(六)认真学习并遵守食品卫生有关法规,并自觉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和按程序操作。
二、食品
(一)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生食与熟食、海鲜与肉类,必须分开加工、分开清洗、分开存放。
(二)易腐食物或原料,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冷藏柜内。
(三)蔬菜用流动清水漂洗时光不少于20分钟。
(四)调味品放在专用调味车内,用后应随即加盖。
三、用具
食堂所有用具均应摆放整齐、干净,清洗职责分类落实到人,用后立即清洗和凉干,不得外借他用。卫生标准如下:
(一)所有的不锈钢器具,均应坚持内外光洁。
(二)工作台、架柜上摆放的东西整齐有序。
(三)冰柜、电饼档、蒸饭车、炉头、炉台、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用具,每一天最少要清洗两次,即,餐前、餐后各清洗一次,坚持无油迹、无杂物、无异味。
(四)铰肉机、刹菜机、和面机、各类刀具等,每次用后,均应从内到外彻底清洗一次,不留残物。
(五)餐具,清净后要放入消毒柜内,第二天开饭前十分钟取出放在取菜窗口前的台板上。
(六)各个用火、用电、用气、用水部位的清洗,均要在关掉的状态下进行。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用后要立即关掉,下班前食堂负责人要复查一次,确保关掉。
四、室内环境
(一)餐厅、厨房、走廊地面要勤拖洗,坚持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
(二)墙壁、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吊尘。
(三)玻璃窗、灯具、吊扇洁亮、无灰尘。
(四)下水道每一天用适量开水冲洗一次,坚持无污物。
五、监督检查
主管部门:集团办公室。监督检查职责人:集团行政助理。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对没有到达上述要求的,将参照卫生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3
一、学校建立卫生室,确定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医疗器材和药品。
二、加强药品管理。各类药物应按规定贮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药名。
三、定期检查药品,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新药。
四、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及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
五、做好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制度,以控制传染病源。
六、管理好学校的卫生保健资料,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七、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予以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劝其休学。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安排治疗、修养。
八、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及时发现和努力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4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
2、操作间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
3、从业人员进入操作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
4、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职业道德,做到“四勤”。
5、加工工具、用具用前清洗消毒,用后保持清洁并定位摆放。
6、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
7、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餐饮具消毒设施应能满足餐饮具消毒量并能正常运转。
9、垃圾应日产日清,垃圾桶应密闭加盖。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5
1、根据我院临时用工管理规定,清洁工由总务处签订用工协议。
2、按时上下班,有事向主管请假,请假期间工作自行找人代替。
3、负责所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干净整洁。
4、对所负责区域水、电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要求:地面、墙壁、屋顶、屋角线、踢脚线无纸屑、无蛛网、无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杂物、脏物,力求无尘,室内每天用拖把带水拖地一次,室外道路干净整洁,沿路绿化带无杂物。厕所无臭味、瓷砖洁白,洗手池、坑池、便池、地面勤冲洗无积便、积垢、地漏,下水道畅通。垃圾及时清理,并堆放在指定地点。清洁用品及工具及时清洗,摆放有序,拖把、扫帚禁止在窗台搁置。工作室内外禁止堆放杂物。场地积水及时排除,杜绝蚊蝇滋生。
区域划分:室外道路两人负责(包括沿路绿化带卫生)。办公楼DE一人负责。教学南北楼五层、南北楼之间的通道、四五层东圆弧一人负责。教学南楼二至四层、三层东圆弧、南北楼之间的通道一人负责。艺术楼一至五层、教学南楼和艺术楼之间的通道一人负责。阶梯教室和教学南楼一层一人负责。打扫范围包括楼道、楼梯、卫生间、活动平台等处。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6
布草间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布草的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布草间,有清洁专用保洁设施,并且标志明显。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于正常周转使用和严格清洗消毒。布草数量与床位数之比达到3:1。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后,必须严格清洗,采取热力消毒或其它方法进行严格消毒。本店无清洗消毒条件的必须与有资质的洗涤公司签订洗涤协议,确保洗涤消毒效果。
四、经清洗消毒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进入布草间过程中包装严密,确保不被污染。进入布草间后经检验合格放入清洁的保洁柜内进行保洁。枕巾、面巾、浴巾、脚巾、床单、被套等在保洁橱内应分类存放,且有标记。
五、保洁时间较长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再次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六、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做好清洗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布草间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先进先出。并做好布草间日常卫生保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八、打扫房间时,干净布草存放在工作车的布草专柜内,布草专柜需有门密闭。
九、配备专用脏棉织品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应有明显标识,易于清洗。收集容器应密闭加盖。脏棉织品收集容器不得放在布草间内。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7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单位卫生档案的管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或兼职)负责,分类存放在资料盒(袋)内,随时备查。
二、卫生部门的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检验报告、处罚文书及本单位建立的卫生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三、档案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8
1.设专人负责,卫生分工明确。
2.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好,按时进行体检,操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经常剪指甲,便后操作前洗手,卖饭时用夹子,做到货款分开。
3.操作间、库房要布局合理,整齐干净,做到四壁无尘土、无落灰和蜘蛛网,门窗玻璃光亮,灯具无尘土,夏季有防蚊蝇设备,冬季有保温防尘设备。达到无蝇、无蛆、无鼠、无蟑螂、无害虫。
4.各种炊具。如刀、勺、菜板、屉、餐盒、水池、抹布、冰箱冷藏等。要严格生熟分开,冲洗干净,达到物见本色,铁不生锈,特别是盛过生鱼生肉的容器,必须用热碱水进行彻底洗刷消毒。
5.严格实行食品验收,验售制度,注意食品采购、运输、保管中的卫生和容器的卫生清洁,防止污染。一切销售的食品必须做到无毒,无疾病细菌,无生虫,无腐烂霉变,清洁无杂质,坚决做到不买、不卖、不吃腐败变质的食品。
6.剩的菜和购入的直接入口的生熟食品必须加热后出售。
7.蔬菜必须先洗后切,做到菜内无泥沙、无虫。小卖部内严禁出售非直接入口的食物。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9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信线路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二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和整改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
第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梯
第一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篇10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为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本单位的自身管理,不断提高本单位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卫生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牌要悬挂在醒目处。
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必须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客用口杯、茶杯消毒要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备用:
1、物理消毒
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温度保持摄氏100度,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化学消毒 对不宜蒸、煮的口杯、茶杯、酒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消毒(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化学消毒→清水冲)
(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2)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3、口杯、茶杯的保洁
经消毒的口杯、茶杯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六、顾客用棉织品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务机构或自备洗涤消毒间内清洗消毒。消毒后的产品要放在保洁柜内。撤换下的顾客用棉织品要按规定的程序分类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洁物品。
七、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九、经营场所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十、经营场所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十一、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要达到《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