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公物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公物管理制度 篇1
一、实行包干到人,曾曾夯实责任,学校将办公桌椅、课桌、凳子、电教设施、架子床、卫生工具等一次性配发到各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师是公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公物(课桌凳)随班随人不更换,学生升级,转班换教室不换桌凳,直至六年级毕业。
三、各教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要随时查看公物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即需修便修,需赔即赔。
四、学校管理人员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检查、落实赔偿责任。
五、公物损坏由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生活老师落实责任人赔偿,如没有责任人就由该负责人赔偿。
六、班级、各处室及个人使用的公物未经总务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和转让。
七、学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调整,必须履行公物移交手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领取公物清单,逐项清理后,经总务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公物管理制度 篇2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政工发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校长审批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务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二、财物(校厂)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账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学期结束前)
6、各科室校长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室的办公用
品、卫生用品、电器等分别采用包干使用的方法,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报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审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城关中心小学
公物管理制度 篇3
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1.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一份。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
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投影幕布、多功能讲台、计算机、扩音机)按教室(班级)固定,水桶、簸箕、笤帚等清扫工具,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教研组长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公物管理制度 篇4
1、所有学校公物,应分类编号造册,实行专人保管。教学仪器、教学资料、各种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等,由教导处保管;其他书刊、报纸、学生图书由图书管理员保管;体育器材及用品由体育组长保管 ;教职员工领(借)用物品,由领(借)用者保管。教室内公物,由各班主任保管;办公室内公物,由教研组长保管。其他公物由保管员保管,校舍及放在室外公物由总务全面管理。
2、可以借用的公物,教职工需借用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妥善保管,使用完毕或调离学校时,应如数归还,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应写明原因,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全部或部分赔偿损失。
3、学生非因公造成公物损失时,班主任应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现成其适当赔偿损失,确属有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按价两倍以上赔偿,由班主任将事因及处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公物管理制度 篇5
学校公物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工作的重要条件。为了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使公物在学校工作中发挥它最大效益,同时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失赔偿的范围
1.学校的一切房屋、建筑物、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讯设施、卫生、体育、娱乐等设施。
2.学校分配到各班级、处室使用或保管的一切教育、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用品等。
3.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及个人借用的仪器、图书等一切公物。
4.学生上课、实验、活动使用的仪器、图书、课桌凳等公共设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资,如发生非自然性损坏或丢失,皆由损坏、丢失者或物资保管责任人予以赔偿。
二、责任划分
1.物资丢失:个人使用或个人借用的公物,如发生丢失,使用人或借用人为该公物赔偿人。部门使用的物资如发生丢失,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查清原因,造成丢失事故者为该公物赔偿人;如查不出造成丢失事故的责任者,则该部门负责人为该公物的赔偿人。
2.物资损坏:一切公物,凡属正常自然老化破损的,不在赔偿范围。凡属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造成物资损坏的,皆按上述物资丢失之规定,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3.在校学生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学生监护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三、赔偿标准
1.丢失的物品:凡能在本地市场购买到的,按原价赔偿;在本地市场难以买到的,在原价基础上加价赔偿。
2.损坏的物品,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赔偿。
(1)损坏的物品属学校认定的修旧利废的公物,可参照原价折价赔偿。
(2)无意造成物品损坏的,或因正常工作、学习、劳动造成物品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3)因非正常工作、学习、娱乐造成物品损坏的,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物品损坏的,或未经物资保管人或物资使用人同意,私自动用而造成物资损坏的及故意损坏学校物资的,可在原价的基础上加价赔偿。
四、损失物品原价的确定
1.图书按损失时的价格或比着同类图书价格确定。
2.其它物品
(1)凡学校有价格记录的物品,按记录价格确定。
(2)学校没有价格记录的物品,按损坏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既无记录价格,又无市场价格的物品,可以比照同类物品由后勤处定价。
五、公物赔偿的手续
1.公物丢失或损坏后,后勤处要让赔偿人填写“公物损失记录”,以便备案存档。
2.后勤人员按确定的价格,填写“公物赔偿通知单”。
3.公物损坏的赔偿人持“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处办理赔偿交款手续。
六、其它问题说明
1.班主任为公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生故意损坏公共设施,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2.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实习时,如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应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3.每学期末后勤处对班级的公物进行验收,班主任签字确认,人为损坏的,除经济赔偿外,纳入班级考核,给予相应的扣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6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要进行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校长、总务、管理人员各执一份。部分校产校具,比如价格超过百元的,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需变卖报损或损耗的都要按规定手续办理,有相关人员签字,以备案存查。严禁长期挪用(一般借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或任意废弃、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
三、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四、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门窗、投影仪、饮水机等教学、生活用具交给班主任和班长,每月定时.定人、定岗位管理(对号入座名单一式三份,教务处、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经一一验收后交还。各处室、组用具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教职工住房根据学校情况统一调度分配,不得擅自抢占或转让他人,居住期间应负有管理责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七、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处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7
一、学校公物人人要爱护、珍惜公有财产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好思想、好品德。
二、学校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赔偿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装修;赔偿现金标准为实物价格的1倍或2倍,视无意和故意损坏进行界定。
三、赔偿原则应在当天,一次交付或在一星期之内,逾期则从重处理。
四、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后,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五、谁损坏谁赔偿,不能自觉承认,态度恶劣者从重处理。
六、所欠赔偿现金或实物均登记入册、签字存档。
公物管理制度 篇8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校的公物、绿化得到有效的`保护,特做规定如下:
l、班级课桌椅由班级包干负责,学校定期检查,根据保护情况进行奖励或赔偿。
2、教室中黑板、门窗玻璃、照明灯具、投影仪、电视机等均为易碎品。应小心使用并加以保护。课桌椅要轻拿轻放,不准在课桌椅上乱刻乱画,留下字迹。应保持教室、墙壁的整洁。不准在墙壁上涂抹。不准留下脚印。
3、爱护实验仪器,不随便使用,不浪费药品,不丢失仪器,爱护体育器材,借用后正确使用,并及时归还,不准用脚踢排球、篮球,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园。
4、爱护学校图书、报刊。不准在所借书刊上乱涂乱写,折面损坏,到期后应及时归还。
5、爱护学校绿化。班级包干的绿化园地应定期浇灌打扫卫生。不准随便进入花圃,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采摘花卉,攀折枝叶。也不准将瓜皮果壳、废纸等扔进花圃中。
6、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上水龙头和电灯。
学校公物一律不准带出校门。(除领导批准外)
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将作出赔偿或罚款处理,并将给予纪律处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9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
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
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字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
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公物管理制度 篇10
一、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可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
二、所有公物要登记入帐。固定资产帐簿一式两份,会计、保管员各拭妨一份。购进物品必须经有关保管员验收入帐,妥善保管,使用公物的部门虞个人必须履行领用或借用手续。保管员要协助总务处及时增添公物设施。
三、保管员要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工作;办公用品、教学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用品使用管理责任制,制度要落实到科室、班级和人员。
五、定期做好检查、盘点、维修工作。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维修的则及时维修。
六、学校仪器、器材和各种工具按各功能室管理规定执行,一般不准外单位借用,如需外借,要经过学校研究批准。凡为外单位经手和学校联系外借物品的教职工,必须负责按时收回所借物品;借用物品归还时要经主管人员检查,如有损失,借用人或单位要负责赔偿。
七、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准化公为私,长期占有公物或者盗窃公物;无意损坏公物的,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的,除在纪律上严肃处理外,还要按原价的五倍赔偿。
公物管理制度 篇11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公物使用管理责任人,对本班公物使用管理负全责,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落实公物使用责任制、监督制。
二、各班要指定专人负责班级公物的管护工作。教室门窗、玻璃、窗帘、桌凳、讲桌、黑板、灯、吊扇、广播、电视机(柜)、暖气管道、暖气片(阀)、校园网设施等配属班级使用,各班要认真管护,不得任意毁损。
三、严禁在门窗、墙壁、玻璃、桌凳、讲桌、电视柜等处刻、写(画)、涂、贴,违者按学校规定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者加倍赔偿,责任不明的本班级承担赔偿金。
四、公物自然损坏应及时填写公物维修报告单,学校总务处将给予修理或更换,不予赔偿。人为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取消该班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并对当事人在全校通报批评。每损坏一次扣发班主任费5元。班主任在做好损坏公物者批评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协助总务处搞好公物损坏赔偿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不管。
公物管理制度 篇12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
公物管理制度 篇13
学校公物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工作的重要条件。为了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使公物在学校工作中发挥它最大效益,同时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失赔偿的范围
建筑物、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讯设施、卫生、体育、娱乐等设施。
处室使用或保管的一切教育、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用品等。
图书等一切公物。
实验、活动使用的仪器、图书、课桌凳等公共设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资,如发生非自然性损坏或丢失,皆由损坏、丢失者或物资保管责任人予以赔偿。
二、责任划分
个人使用或个人借用的公物,如发生丢失,使用人或借用人为该公物赔偿人。部门使用的物资如发生丢失,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查清原因,造成丢失事故者为该公物赔偿人;如查不出造成丢失事故的责任者,则该部门负责人为该公物的赔偿人。
一切公物,凡属正常自然老化破损的,不在赔偿范围。凡属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造成物资损坏的,皆按上述物资丢失之规定,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学生监护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三、赔偿标准
凡能在本地市场购买到的,按原价赔偿;在本地市场难以买到的,在原价基础上加价赔偿。
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赔偿。
(1)损坏的物品属学校认定的修旧利废的公物,可参照原价折价赔偿。
(2)无意造成物品损坏的,或因正常工作、学习、劳动造成物品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3)因非正常工作、学习、娱乐造成物品损坏的,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物品损坏的,或未经物资保管人或物资使用人同意,私自动用而造成物资损坏的及故意损坏学校物资的,可在原价的基础上加价赔偿。
四、损失物品原价的.确定
(1)凡学校有价格记录的物品,按记录价格确定。
(2)学校没有价格记录的物品,按损坏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既无记录价格,又无市场价格的物品,可以比照同类物品由后勤处定价。
五、公物赔偿的手续
后勤处要让赔偿人填写“公物损失记录”,以便备案存档。
填写“公物赔偿通知单”
“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处办理赔偿交款手续。
六、其它问题说明
学生故意损坏公共设施,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实习时,如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应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班主任签字确认,人为损坏的,除经济赔偿外,纳入班级考核,给予相应的扣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14
为充分发挥宿舍楼的作用,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把综合楼作为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它,强化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坚持物尽其用,损坏赔偿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铺、壁橱等统一编号,造册记卡一式三份,做到人号对应,登记完好程度。各宿舍、宿管室、总务处手持一份,以便平时和学期末时进行检查。
2、公共设施: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盥洗间、浴室、门厅、过道、热水房等处的墙壁、门、窗玻璃、灯、扇、指示灯、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设施、监控设施、音响设施等具体落实到宿舍或学生,责任明确,以便检查。
3、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开启走廊内的总控开关、空调插座,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不得随意修理灯扇,严禁任何同学私接乱扯电线。
4、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文明用电、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灯灭。
二、检查制度及赔偿规定
(一)、检查办法
1、各室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每天对所负责的'各类公物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宿管老师汇报,协助宿管老师查找损坏的原因和责任人。若查找不到由负责人赔偿,由宿管老师及时报给总务处认定价格赔偿后及时维修。
2、宿管老师对所负责楼层的各类公物随时检查使用情况和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3、值班领导、总务处人员对宿舍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宿管老师和学生进行处罚。
4、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总务处对各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对保管好的宿舍、楼层的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宿管老师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损坏公物又未及时上报维修的,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二)、公物管理减分与赔偿标准
1、 打破一块铝合金窗玻璃,大块减10分,赔偿60元;小块减5分,赔偿20元;打破大门玻璃一扇减50分,赔偿200元;
2、损坏铁床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块床板减10分,赔偿50元;壁橱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扇壁橱门减5分,赔偿30元,壁橱门扣一个减2分,赔偿5元。桌子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元。
3、损坏各宿舍的门一扇减20分,赔偿20--150元,损坏房门的拉手插销减3分,赔偿5元。
4、故意损坏水龙头一个减5分、赔偿10元、地漏一个减10分、赔偿100元、其他水路设施视损坏情况给予50—500元的赔偿。
5、损坏小开关、插座一个减5分、赔偿20元,电灯一个减5分、赔偿40元、电扇一个减10分、赔偿150元,指示灯一个减5分、赔偿50元;总开关发现开启一次减20分、赔偿50元,若有损坏一次赔偿200元,
6、宿舍内私自更换大功率灯泡减20分,乱拉电线,乱接插座和多用灯减20分、罚50元。使用充电器除没收外,一次减10分、罚10元。
7、消防设施私自开启一次减5-20分、罚10-500元。
8、墙壁发现一处污迹一次减10-20分、罚50-500元。墙砖一块减5分、罚10元、地板砖一块减10分、罚20元;损坏楼梯扶手一处减5-20分、罚50-500元。
9、发现擅自攀爬六楼屋顶者一次减20分、罚100元。
10、晒衣铁丝、系蚊帐铁丝损坏一根减5分、赔偿10元。盆架一个减5-10分、赔偿10-50元。
公物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增强学生保护公物意识,爱护大楼及一切附属设备,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和育人环境,熏陶师生情操,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制订如下规定:
1.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有关室场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到班,师生人人有责,互相督促,共同维护。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宿舍直接责任到学生,班负连带责任。各室场由该室场负责人为当然责任人。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在期中和期末进行一次评估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适当的奖惩。
2.保持大楼及设备的整洁,做到地面无纸屑杂物,无痰迹,天面无蜘蛛网,窗门无尘埃,花坛花基无垃圾,墙面无印痕,课桌椅无乱写乱画,整齐划一摆放。每班课室及公共场所设置垃圾桶,清洁工具统一放在讲坛内侧墙角的铁架上。
3.爱护楼内设施设备,保证供电线路、电器、门窗、玻璃、桌凳及墙面完好、新颖、耐用。对损坏的物件视损坏程度由当事人或班集体予以赔偿。
4.各班级课室、宿舍及专用室的门锁、门窗要有专人管理,做到定时开关,放学后或晚修下课及节假日期间必须关好门窗。严禁爬窗进出。
5.不准在墙壁上随意钉铁钉和乱挂杂物。
6.不准私自上楼顶、单车棚面,不准攀爬阳台栏河、铁架、果树,不准在走廊及课室追逐、打闹、拍球,大声喧哗。
7.不准用台凳或其他硬物撞击楼板,不能随意搬动室内铁床,衣柜、桌椅等,不准私自接拉电线。不准在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灯、明火。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一切文具,肆意浪费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处以经济赔偿。不准往花池、落水管倒垃圾。
9.宿舍内的床柜及个人生活用具要“五统一”摆放整齐,宿舍地面、厕所浴室干净完好清洁无异味,水电设施完好畅通。不往防盗网上凉挂衣物。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物管理制度 篇16
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一份。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
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投影幕布、多功能讲台、计算机、扩音机)按教室(班级)固定,水桶、垃圾撮、洒水壶、扫把,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教研组长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二、公务损坏赔偿原则
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报修通知单》,报后勤服务中心,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服务中心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后勤服务中心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到会计室交款。
2、凡属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灯泡)不列入赔偿范围。
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
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后勤服务中心将组织两次公物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
2、后勤服务中心每天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室,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3、对维修后不按要求交纳赔偿款的,是班级,服务中心将通知年级处进行处理,并从公物抵押金中扣除;是教职工,将视情从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物管理制度 篇17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四、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五、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公物管理制度 篇18
一、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爱护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交通工具、花草树木。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教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管理到人,弄脏、弄坏或遗失,由保管单位或个人赔偿。
三、损坏公物及赔偿办法如下: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免以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3—4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课桌椅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随便调换宿舍房号、床号等,均参照以上有关条款执行。
四、举报协助学校查获,举报损坏公物者,给予奖励。
公物管理制度 篇19
一、师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旗杆、体育、电教设施等公物,不得进入花坛、攀摘花草。
二、节约用电、用水。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内开关日光灯、电风扇和各种电教设备等应有专人负责,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负责厕所公区的班级派专人负责检查水龙头,确保无人使用时处于关闭状态。否则视为浪费水电,将扣除有关负责人、负责班级的考核分。
三、凡购物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由校长审批,购买后由保管员验收登记,需使用公物者写领物手续。每期末清理公物,该还则还,如有非正常损坏和遗失则照价赔偿,最后凭《公物保管清单》领取期末津贴。
四、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要向保管员写借条,凡校外人员借用公物或本校教职工借用重要物品均要经校长审批,使用过程中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凡借出物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都应按质论价赔偿。
五、班级、各功能室、部门室的分保管员,专门负责室内的学校财产保管维护,有损坏、遗失者要尽可能找到当事人赔偿,一般情况自行维修恢复原样或按原样购买后还给校方,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与总务处联系。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六、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要批评教育,其中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除赔偿外,由学校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对玩忽职守或故意损坏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先分清责任,由各级负责人分别承担应负的经济或行政责任。
七、每期给各位分保管员(班主任和各功能室负责人)设公物管理奖50元,待期末公物清理后酌情发放。
八、全校师生要爱校如家,在公物管理和赔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领导与各级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全校师生要自觉遵守、相互监督。
公物管理制度 篇20
学校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是学校为同学们创造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严格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学校公物的保管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我校公物管理条例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全校学生树立爱护公物的思想,促使学生自觉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逐步树立“爱校如家”的观念,正确使用公物,制止破坏行为,维护和保管好学校的公共财产。
二、建立班级公物管理责任制,各班选派一名工作负责、公正无私的同学担任班级公物管理员,责任具体到个人。并在每学期初协助办公室做好本班同学公物登记,平时对班级公物进行管理和维护,班级损坏的公物管理员要及时上报到学校办公室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学期末学校将对班级公物进行全面检查,并结合平时公物破坏和维修情况,评选出教室公物管理优秀奖,对于公物保管优秀的班级表彰班级和班主任。
三、对损坏公物的赔偿处理:
1、自然损坏,班主任及时向办公室汇报,核实无误者,由办公室负责维修。
2、无意损坏,能主动承认者,按被损坏的实物价格赔偿,不追究其它责任。
3、无意损坏,不能主动承认,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赔偿,并付维修费,该同学年度德育考核不能评优。
4、故意损坏,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赔偿,并付维修费,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记录在档。
5、对损坏公物,又不能配合学校查实,不能查清者责,由班级或宿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按原价赔偿,并付维修费,班级不得参与年度优秀班级评选。
6、各班应对本班保洁区内公物负有相应责任,各班级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公物损坏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处,并进行查处,处理办法同上。
7、凡因考试、做实验、上电脑课等活动用到学校实验室、教师楼、科艺楼、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班级,对所用场所也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处理办法同上。
以上规定中赔偿款一律交学校财务室。
公物管理制度 篇21
1、各班教室的门窗、墙壁、玻璃、桌椅、黑板、灯具、窗帘、锁头等必须有专人负责,要爱护公物,不准乱刻乱画,更不准损坏和丢失。
2、教室和公共分担区的门窗离校前要关好,遇有刮风天气时,开窗要挂好窗钩。
3、室内的设备不准随意搬出和调换。
4、实验室的一切设备、仪器及文体器材要精心保管,不准损坏。
5、上述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生活委员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并在三天内报告总务处。
6、物品损坏或丢失,必须追究责任,由损坏者负责赔偿或赔款,如找不到损坏者由班级负责经济赔偿。
7、如损失物品隐瞒不报告,一经查出,加倍赔偿。
8、班级损失物品严重者,不能评为先进班级,同时影响班主任的评优条件。
9、对于爱护公物事迹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并列为评先进班级和个人的条件。
10、学期末检查,学年末评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