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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管理制度【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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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管理制度(通用4篇)

幼儿教师管理制度 篇1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按8节计,不足1节按1节计。

2、实行部门负责制,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校委会成员请假需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

4、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假条。

5、婚、丧假、产假、哺乳期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纳入绩效工资,每月奖励1天假期,学期内私假累计不超过4天的不扣出勤奖。

2、迟到扣2元/次,私假扣20元/天。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监考、阅卷等)请假者,绩效工资按照按双倍扣罚。

5、教师出勤奖每月发放一次,请假部分从当月扣除,当月不足部分从下月扣除。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纳入年度考核。

2、教职工每学期出勤满分为10分,请假4天以内的不扣分。

3、迟到扣0.1分/次,私假扣0.3分/天,旷工一次扣10分。

4、学期内迟到次数、请假节数进行累计。

5、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运动会、监考、阅卷等)无请假者,根据实际情况奖励出勤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

五、责任分工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批假、记录。

2、学校门卫负责迟到、离校、回校等记录。

3、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和公布。

六、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每学期进行汇总公布。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请假条擅自出校门视为旷工。

5、班主任接送孩子,每天奖励一节假,超出部分为私假。

幼儿教师管理制度 篇2

一、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发展。

二、始终把英文教育贯穿于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按照桃李幼儿园的三方面的教育内容;制定班级教育工作计划,并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实施,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三、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和效果记录。积累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四、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做到为人师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四、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英语教育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五、积极创设与英语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自制玩教具,给幼儿提供丰富的游戏、操作材料。

六、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的幼儿一日作息制度。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七、与班内保教老师、卫生老师配合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到教中有保、保教并重,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和睡眠姿势,注意幼儿的'衣着整洁卫生,减少各种疾病的发生。

八、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家访工作,搞好家长开发活动,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幼儿教师管理制度 篇3

良好的教师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一种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准则,内容如下: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单位为"节"或者"天".

2、请假制度实行部门负责制,学校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学校常委会有事请假需向校长请假批准,教职工有事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

3、所有请假的领导、老师回校后都要向批准人销假,并报请政教处记录,每周公布请假情况。

4、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要提前请假,说明理由。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回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并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旷工。

5、教职工到校时间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为迟到。上午离校时间11:45,下午离校时间为17:00.

6、上午8点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职工,一要7::45点或13:15之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二到传达室签到,注明入校时间;三入校后向部门负责人补假,将假条送传达室或政教处。

7、学校领导、班主任、政教处教师,每天早晨要在学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学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的批条方可出校门,否则视为旷工。

9、教职工应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凡是不能按时到会者均为迟到,若不到会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当天已经请假没到校的除外,不重复计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师都要参加升旗仪式,凡是不能准时参加,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待定)

11、婚、丧假和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每月照顾1天病事假,一学期累计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奖金,请假计算单位为"节"或"天".

2、迟到每次扣2元,请假每节扣2.5元,请假时间不足一节课,按一节计,每天按8节计。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考试、阅卷等)中请假者,按双倍扣罚。

5、请假、旷工扣费每月结清后,从当月效益奖中扣除,当月效益奖不足者,从下月效益奖中扣除,扣完为止。

四、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2、每个教职工每学期出勤基本分为10分。

3、迟到每次扣0.1分。请假每天扣0.3分,旷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4、学期内请假4天以内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五、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六、责任分工

1、学校门卫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离校、回校、迟到等记录。

2、政教处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的的统计和汇总。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教职工的批假、销假、统计等。

4、校长负责校委会的批假。

七、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以及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部门负责人批得教师外出条,擅自出校门。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每次扣2元钱,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⑵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节课假,每节课扣2元,超出部门按请假处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不扣钱不扣分,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6、教师外出和校内的会议,教师护导、值班以及学校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记入教师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按照上面的规定实施。

7、本制度已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8、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儿教师管理制度 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共产党的精神,全面履行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幼儿园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必须贯彻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保育、教育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二、现状分析

目前,闵行区幼托机构普遍存在着班级多、在编教职工人员紧缺的现象,尤其是保育员、营养员不能纳入事业编制,制约了保教员、保育员和营养员“三大员”队伍的稳定和质量的提高。而现在幼儿园的后勤人员中大多是从社会上招聘的非在编人员,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综合素质较低,流动性较大。而幼儿园保育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育人员素质的高低和人员的稳定性,所以必须合理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稳定队伍建设,提升保育工作质量与保育管理力度。

三、目标内容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品德行为,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保教并重,教养结合是幼儿园教育的特征,保育和教育均是幼儿园工作的重点。幼儿园保育工作是无法独立开展的,只有与教育工作的相互渗透才能完成,才能促进孩子全面、和谐、健康地成长。保育工作更应围绕幼儿一日活动等环节,开展各项后勤工作,体现保教结合的内容。而保育工作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幼儿园保教工作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要在稳定后勤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加强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以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㈠保教结合,使保育工作科学化

后勤人员的工作也是儿童教育工作,在不断的学习探讨中,保育人员要充分认识儿童心理特点及发展规律,在工作过程中指导要注意个体差异,生活护理中应注意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

㈡分类培训、掌握整体的专业技术

根据后勤工作要求制定保育员、营养员的规范、操作细则标准、组织保育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与专业技术的自培。

对保健岗位业务的培训:

1、学习幼儿园规章制度

2、卫生保健。

3、保健员操作常规。

4、对丰富膳食研究和进行带量食谱的调配。

5、对特殊儿童的矫治方法的探索。

对保育岗位业务的培训:

1、学习幼儿园规章制度

2、卫生保健。

3、保育员操作常规。

4、幼儿常见病及意外事故护理。

5、保教配合等。

对营养岗位业务的培训:

1、学习幼儿园规章制度。

2、学习《学习卫生食品管理法》,在工作中规范操作程序,合理安排操作流程和时间。

3、学习并落实《营养员一日操作细则》。

四、具体标准

经研究,拟对我镇各公办幼儿园所非在编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作如下规定:

㈠津贴标准

1、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标准发放(随市最低职工工资标准调整)

职称

2、考核奖励:人均每年2500元

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及学校考核情况进行奖励。

3、培训及体检费

对保育员、保教员、营养员进行保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鼓励他们参加上岗资质培训,同时为保障幼儿在园的健康安全,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每年一次的体检。

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对保育员、营养员的录用,各幼儿园所均应以从严从紧的原则,人员控制在定额标准之内。

2、保育员、营养员的津贴作为专项资金,学校必须专款专用,按工资待遇标准及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3、幼儿园必须按照国家、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所聘用的后勤人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自行拟定,同时幼儿园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

4、学校每年初将所聘用的相关人员的资料送交镇教委办,由镇教委办核定后,一次性发放。